第16章
到了镇上的集市,胭脂停在鸡摊:“这鸡怎么瘦的跟麻杆似的?”
摊主闻言连忙笑嘻嘻道:“姑娘,这就不知道了啊,这可是咱们这有名的高脚鸡,跑起来可快了!”
胭脂仔细蹲下仔细端详了笼子里的鸡,她看了一眼老板,有些摸不清他的意思,便一脸十分严肃问道: “照你的意思这鸡吃之前还要让它跑跑才能下锅?”
摊主:“……”
叶容之闻言失笑,弯下腰在胭脂耳旁道:“夫子喜欢吃吗?”
胭脂端详着笼子里的鸡,摸摸鼻子道:“倒也还好,不过跑的厉害的鸡倒是没吃过。”
叶容之闻言点了点头,看向摊主,“劳烦挑只肉嫩的。”
“好嘞!”摊主忙伸手进鸡笼子里认认真真挑起了鸡。
胭脂极少来集市,等摊主杀鸡的功夫便四下逛了逛,一会儿工夫便买了一堆东西,顺道带了串糖葫芦回来。
回到原地,叶容之正站那处看摊主杀鸡,那手起刀落间动作又快又干净。
胭脂走过去将糖葫芦递到叶容之面前,笑道:“刚头街边有卖糖葫芦的,我见你少时喜欢便买了一串。”
叶容之看着眼前这串糖葫芦并没有伸手去接,他嘴角微微弯起,“夫子,少时是少时,阿容现下已然不喜欢这甜腻的东西了。”
胭脂虽没想到他现下已不爱吃糖葫芦这样东西,但他长大了口味变了,倒也是在情理之中。
只是不知为何她隐隐觉得他现下有些不对劲,可细细想来却又抓不到哪里不对了。
“让二位久等了,这鸡好了!”摊主将鸡递了过去。
叶容之提过摊主递来的鸡,走到胭脂身旁提过提手中的一堆东西,对胭脂问道“夫子想吃什么?”
胭脂闻言摆了摆手道:“够了够了,我刚才买了一路 ,这都不一定吃的完了。”手上还拿着串糖葫芦,叶容之不爱吃,她对这甜腻的东西也不大感兴趣,但这随手扔了也未免有些不地道,便打算带回去给沈绾,戏里说过女儿家是尤爱吃这糖葫芦的。
是以胭脂便拿着糖葫芦走了一路,待到了院子便直奔屋里,进屋一看沈绾正躺着发愣,一副无聊到想要扣脚趾的模样。
见胭脂进来忙抬起头看向她,“你们回来啦!”
胭脂点点头走近将糖葫芦递到她跟前,“买了很多吃食,一会儿烧好了便叫你起来吃,先吃这糖葫芦垫垫肚子。
沈绾忙接过糖葫芦,她是极爱这糖葫芦的,她忙咬了一颗放在嘴里,对胭脂含糊道:“你怎知道我喜欢吃糖葫芦,我从小到大最喜欢吃的便是这玩意儿。”
胭脂暗道,那是青衣唱的戏里讲的,戏里都姑娘都爱吃糖葫芦,书生给姑娘买了串糖葫芦便能让姑娘爱上他,胭脂听这戏的时候翻了整整半场的白眼,以至于下半场眼皮一直抽个没完。
沈绾正吃着忽然又想起了另一茬,她忙低下头,“我这般是不是太给你们添麻烦了,你们对我这么好,给我治伤收留我,还给我吃糖葫芦,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感激你们了。”
胭脂闻言瞧了眼外头,又转头对沈绾笑道:“这话可真不该对我说,你若是要谢便阿容吧,我也不过是客居几日,也是白吃白喝的份儿。”
“那我岂不是更给你们添麻烦了,你放心,我不会白吃白住的。待我伤好了,我便去找些活干,将这钱挣回来还你们!”
她这话正中胭脂下怀,她正盼着他们之间有来有往,“这我可管不了,你若是要还便找个空闲与他商量商量。不过我想以他的性子必然不会要你的钱。”
沈绾连忙道:“那我也得给的,可不能因为他性子良善便占他便宜。”
胭脂见此也不再说话便笑着点了点头,这红线牵到这处已然够了,她若是在强拉硬拽这事必然不美了,余下的便看他们的缘分了。
叶容之端着一碗药踏进来,他将手中的碗递给胭脂:“这是刚头出去时煎的药,趁热给这位姑娘喝吧。”
“还是你想得周到。”胭脂伸手接过碗递给沈绾。
叶容之闻言一笑,视线却落在了沈绾手中的糖葫芦上,眼里闪过一丝凛冽,面上的笑却半分不减,他看着沈绾手中的糖葫芦,“这药极苦,好在有这串糖葫芦,否则必是难以下咽,想来还是夫子想得周到些。”
沈绾正端起来一饮而尽,现下苦得说不出话,忙皱着眉头咬了口糖葫芦解苦,她边吃边对叶容之点头示意他说的极对。
若不是这串糖葫芦,她只怕连舌头都要苦掉了。
叶容之面带微笑极为认真的看着她吃,仿佛刚头看摊主手里杀的那只鸡一般。
“歪打正着罢了。”胭脂见他二人一个吃,一个看着对方吃,便觉这头开的极好,她笑着拿回沈绾手中的碗。
叶容之见状伸手来拿,胭脂连忙挡过,“我来收拾吧,都耽误你一天功夫了,便先去歇息歇息吧,饭菜我来张罗便是。”
胭脂拿着碗出了屋子,这会儿才有功夫细细打量这个院子,前院正中间摆着木桌,边上搭了个毛草棚子下头有个灶台,木架子上摆了些瓜果蔬菜,茅草棚子旁是一口古井。
棚子正对面靠墙边有一棵大榕树,树下摆着一张躺椅,夏日里在树下乘乘凉倒是极舒服的。
叶容之跟着出了屋子,他到井边打了盆清水放到灶台上,胭脂便将碗灶台上,又将青菜叶子别好放入水中清洗,那绿叶青水衬的柔荑白皙纤细,叶容之瞧了眼问道:“夫子这些年连做菜都学会了?”
胭脂闻言略带疑惑的看了他一眼,暗道做菜用得着学,不是炒炒熟填饱肚子就好了吗?
可到底还是没说出口,免得劳烦他亲自动手,随口道:“言宗府中有专门的厨娘。我倒没怎么学,不过多少还是会一些的。”
叶容之拨了一些干净的柴往着台下放,“说来怎么不见夫子的徒弟,现下虽是太平盛世,但姑娘家一人在外还是有些危险的。”
“他去拜师,我觉得这事枯燥乏味的很,便一个人四处看看山水也比呆在客栈里来的自在。”
“可是季傅?”
胭脂停下手中的话,看向叶容之一脸错愕:“确实是季先生,不过你怎会知晓?”
叶容之将木柴堆好打了火苗,从袖口中掏出了一柄折扇,轻轻扇着,“不过随意猜的猜,先前听闻过季傅辞官回乡。”他看着火苗慢慢大起来,“不过他名声在外且又传闻他想收弟子,那些听闻了风声来拜师的人极多,夫子的徒弟若想要拜他为师,恐怕要费些心思。”
作者有话要说: 沈绾:“所以……现在是要轮到我了吗?”
丹青手:“糖葫芦什么的还是别吃了,我怕你再吃下去撑不过三集啊!”
沈绾:“我怕是第一个因为吃糖葫芦而死的女二吧。”
第17章
胭脂闻言有些疑惑,那命薄写的季傅本身并没有要收徒的意思,只是李言宗前去拜访,季傅因为其才华学识都极为欣赏才有了收徒弟的意思。
她不知为何如此,以前不曾出现过这种变故,不过应当不会有什么大变动,只要结果还是李言宗拜成师那便没什么大碍, “这些我倒是不担心,言宗敏慧过人应当不会有什么问题。”
叶容之闻言默然片刻,“夫子的徒弟自然该是如此,那阿容就提前恭喜夫子了。”
胭脂一想到有季傅这般厉害的人护着李言宗,日后也不必再提心吊胆的防备李言宗出事心中便十分欢喜,她对叶容之笑道,“那便承你吉言了!”
叶容之回以一笑,便不再说话,他静静看着柴慢慢烧着了便不再扇火,站起身将扇子随手丢在一旁,挽起衣袖帮着胭脂整理食材。
胭脂瞥了眼叶容之随手丢在灶台上的折扇,虽是极为寻常的样式,但那上头的题字与山水画却是一绝,她一眼便能看出这扇子绝非凡品,拿来生火也太过暴遣天物了些。
胭脂不由感叹这扇子投错了主人,这若是落在李言宗的手里必会极为珍爱。
她见他在一旁帮忙,便刻意提点道:“我来吧,你忙活了大半天了,进屋里去歇息歇息,顺道与那位姑娘多聊聊,她一个人怕是有些无趣。”
叶容之正掐着那只高脚鸡的脖子细细清洗,闻言手上微微顿了顿看向她,“夫子似乎对这位姑娘极为上心?”
“算是吧,她一个小姑娘孤苦无依瞧着怪可怜的就想多照看照看。”这媒婆可真不好做,早知今日这般操劳,还不如以后想办法做场冥婚算了。
叶容之看着手中的那只高脚鸡,手上微微用了些力,那鸡脖子便断了,额前的发挡住了他的眼,让人瞧不清他的神情,他突然浮起笑意,缓缓吐字道:“夫子心善,自会有回报的。”
胭脂闻言惭愧,她刚头还想着办场冥婚,现下说她心善实在是有些愧不敢当,“说到底还是你帮了我这个大忙,否则我就是有心救人,也不知该如何办。”
这话说的可半点不违心,若不是叶容之,她还真不知要把沈绾往哪处藏好。
连日来,胭脂在这院子里住的极为舒服,她来人间八年来向来兢兢业业,一日不敢擅离职守,如今倒有了几日放松的日子,她便权当放工假了,是以过的极为闲散。
这夏日的清晨,风拂叶声响,听着便一阵清凉之意染上心头,胭脂躺在树下的躺椅上,拿着叶容之那把折扇轻轻摇晃着,又伸手拿了摆在盘里的梨子吃。
叶容之起的比她还早,正坐在木桌旁看书品茶。
至于沈绾,胭脂想到此轻摇折扇的手顿了顿,她有些无力,这厮不知为何连日来极为嗜睡,上一刻还与她说着话,下一刻便困的哈欠连天,一日里醒着也不过三、四时辰……
可这命薄上也没写着她有这毛病,真真叫人费解。
胭脂想着便站起身晃荡到叶容之身旁,她看了看他手中的书挑了挑眉,这书也不知说的什么,她每个字都识的,连在一起便是不知所云,瞧着晕眼的很。
便索性不看,走到在木桌另一半坐下,“这沈绾怎得这般嗜睡,你说可要找个大夫来看看?”
叶容之放下书,伸手替胭脂倒了杯茶,那动作行云流水般看着极为悦目,他将茶放到她跟前,颇有些随意道:“大抵在外奔波久了没睡过好觉,如今能睡久些也是好的。”
胭脂端起茶抿了一口,想了想觉得也有些道理便点了点头,“也是,多眠与她这身上的伤也是有些好处的。”
片刻后,她慢慢放下茶问道:“只是我们这般叨扰你有些不太好,也不知会不会耽误你的事,你这么久都未能干活,也不知你那主顾会不会生气?”
叶容之展颜一笑,语气清澈温和道:“夫子想住多久便住多久,主顾那处也不是非我不可,不去也没什么大事。”尤十一要是在旁边听得这话,还不得气到三尸神暴跳,他家公子急得都快悬梁自尽了,他竟还在这说没什么大事!
胭脂想了想还是说道:“还是去的好,你毕竟是他府中的管事,即便没什么事也得去交差,免得不得主顾的眼,与你以后麻烦。”她以往已然对不住他,万不能再让他丢了养活自己的生计。
叶容之闻言眼中闪过一丝讥讽,他看着杯中浮浮沉沉的茶叶,微微弯起嘴角浅笑道:“便听夫子的,阿容明日便去,只是家中要劳烦夫子照看了。”
“也没什么可劳烦我的,整日里就吃吃喝喝,闲散的很。”却是如此,头几天她还张罗张罗饭菜,虽说不至于难以下咽,但味道淡得跟水似的。
她连着几日吃下去,嘴里都快淡出个鸟来。后来便被叶容之以她是夫子又是做客他家中,便自己张罗起了饭菜。
只是这伙食跟上来了,沈绾吃的好,日子过的舒服,也就越来越嗜睡了,胭脂也就开头几日和她说的话多些,后头她睡的时候多了便没法讲了,是以叶容之与沈绾之间便更没什么进展了。
胭脂私下想,怕是他二人没什么缘分,否则怎会这般艰难。
这缘分一事说来也玄乎,像命薄上那样,李言宗救了沈绾,他二人就能成了孽缘;这换了叶容之救,便是成了整日整日的昏睡……
实在是让人有些啼笑皆非。
次日,叶容之便出门去了,沈绾起来吃过饭后,过了会儿便又是哈气连天,胭脂便推她去睡了。
只是她一个人实在有些无趣,便打算去客栈看看李言宗。这都小半个月了,必然已经拜好了师。
她随手留了张字条给沈绾,便一路慢慢悠悠出了门。
才到了客栈门口,便碰上了李书。
李书一见胭脂来了,便如有了主心骨一般,连忙上前急道:“您可算回来了,少爷也不知怎么了,把自己整日整夜关在屋中写字,小的都不知该怎么办了。”
胭脂闻言一脸不可思议,这又抽那门子风?
她抬步上楼,问道:“季先生可有收他?”
“哪能阿?便是从季先生那处回来后就成了这样。”李书跟在后头,一副苦大仇深的委屈模样。
胭脂上了楼便往李言宗的房间走,到了门口敲了敲,见没反应便推开了房门。
一入眼便是满屋子的纸,这是要干嘛,别人都是用土活埋别人,他这是要用纸来埋了自己?
李言宗披了一件外袍,发也不梳,人不人鬼不鬼的站在窗口望着窗外发怔。
胭脂见状闭了闭眼睛,这走时多么意气风发的少年郎,一眨眼便成了这副模样,实在有些缓不过来。
她见他半死不活的,便也没唤他,随手捡起一张纸拿着细细端看,是一篇策论,开头写的端端正正,极为用心。到了后头便越写越乱,潦草的不堪入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