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挥手,颓然道:“罢了,罢了,你们都下去吧。”
“大王……”
“本王只想静一静!”
狼少年们纷纷退下。
四周,非常安静。
小狼王又喝了满满一樽。
可是,这边境小镇上的酒,根本不是阳城那种又纯又清的“仪狄酒”,准确地说,只是酒酿。
所以,喝了一樽又一樽,依旧没有什么酒意。
小狼王越喝越是头昏脑涨,正要起身,一双柔夷,轻轻搭在他的肩头,随即,便在他的太阳穴上游走按摩。
他昏昏沉沉,十分舒服。
姬真,真是这天下最懂得服侍男人的一个女人。
灯光下,她一身水红色的丝绸裙裳,雪白手腕上,翠绿色的镯子,一路上,她都是如此打扮,渐渐地,其身上已经看不到太多白狼国女子的特色了。
当然,除了她金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眸。
此外,她和中原女子无甚区别了。
她知道,小狼王喜欢这样的打扮。
比起塞外女子的奔放简陋,小狼王更喜欢这样的细致风韵,楚楚可怜。
就像那一袭蓝色的裙裳,充满了诗意一般的绚烂色彩。
“姬真……”
她嗯一声,静静听着。
“我们即将开赴沙漠,要在沙漠上展开一场大决战,生死不知。我想,你不应该再跟着我了,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派人送你回白驼国……”
第182章 王后人选2
“沙漠很苦寒,白天高温酷暑,晚上寒彻入骨,而且,还有残酷的厮杀,你已经吃了许多苦,再也不能经历这样的苦楚了,我已经对不起你,就不能一直对不起你……”
“跟着我,真的没有任何前途。我和大费的交易,你多少也清楚一些,那是与虎谋皮,刀口舔血,搞不好,随时两败俱伤,我这个小狼王的宝座能坐多久,实在是难以预料……”
她还是静静听着。
“你是因为我才被大费抢走,如今,总算将你救回白狼国,你不应该再随着我颠沛流离,而应该过一份安安稳稳,荣华富贵的日子……”
“我会给白驼国一片最好的草原,算是送你的礼物,此外,还会送你父亲一万两黄金,今后,你也不必等候我的归期,如果有合适的男子,你可以自由嫁人,等你嫁人时,我可以再送你三万两黄金作为嫁妆……”
三万两黄金!
许多男人一听这数目,连女方什么样都不必看一眼,立即就欢天喜地答应了。
小狼王一顿:“你这么美貌,你该知道,无数男子为你倾倒……”
姬真悠悠的:“可是,大王你就没有为妾身倾倒,不是吗?”
小狼王:“……”
“大王打得好主意,将妾身赶回白驼国,然后,就无拘无束了,从此,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追求别的女人了,是吧?”
小狼王:“……”
姬真神秘一笑:“妾身已经委身于大王,哪有中途离去的道理?既然大王不远千里赶到阳城将妾身救回,那么,这一场英雄救美的戏剧就要演到底,否则,岂不惹人嘲笑?”
小狼王坐直了身子,缓缓地:“你其实并不愿意离开阳城,是不是?”
姬真按摩的手,依旧温柔而细致,声音,也柔顺妩媚:“就像大王你遣散我,也并不是因为真的替我着想,而是想娶别的女人吧?”
小狼王站起来。
姬真后退一步。
她低眉顺眼,就像从来不曾忤逆他一样。
直到这时候,他好像才意识到:她根本不是白狼国的普通女子,而是白驼国首领的女儿。
自己,压根就不理解她。
和她之间,从未真的近距离相处过。
有人说,一段长途旅行,最能检验一对情侣是否合适。
这一路行来,他发现,自己和她,差距很远。
“从阳城到白狼国,说近不近,说远不远,可大王一路千里马,也走了快半年了,难道真以为妾身是傻子,不懂大王的心事?大王三天两头溜出去,不就是一路上企图找到凫风初蕾的下落?”
小狼王没有反驳。
他的脸色很难看。
就像他这一路以来的惆怅和失落——凫风初蕾难道真的死了?
明明涯草说了,不及时交合,凫风初蕾非死不可。
尤其,他最后一面见到她时,她几乎就是个死人了——他不相信百里行暮真能救活她。
可是,一路行来,一点消息都没有了。
那湖边的神奇小屋固然从此无影无踪,就连那会说话的双头蛇也彻底消失。
除了他自己,还有大费。
他们都曾寻找百里行暮的下落。
可是,这二人就像忽然蒸发了似的,一点消息也没有了。
小狼王不肯死心,一路行来,一路打探,途中,已经处理了许多事情,可是,直到这白狼国边境,她已经渺无踪迹。
他很沮丧。
他无法想象,凫风初蕾这样的人也会死掉。
有时候,他会想起二人结伴去天穆之野的情形,一路上,她傲慢嚣张,对他讽刺打击,可是,每次遇到危险,她总是救他。一路的吃喝拉撒,都是委蛇付账。甚至于没钱了,便伸出手,理直气壮问她要。
他想着想着,就笑起来。
除了她令人震惊的美貌,她其实有趣极了。
就连那头可恶的怪蛇都那么有趣。
他只是痛恨百里行暮——没错,正是百里行暮阻挡了自己,害死了她——他坚信,如果她死了,那就是百里行暮害死的。
此时,他情不自禁握了握自己的拳头,但愿有一天,能一拳砸碎百里行暮的鼻梁。
“你这么苦心孤诣寻找别的女子,当初,为何又要赶到阳城来救我?”
小狼王一怔。
“你当初根本就不该来救我!”
近在耳畔的质问,他却恍恍惚惚。
是啊,当时为何非要赶去阳城营救于她?
“全天下都知道你对我相思入骨,爱生爱死,可是……”
她自嘲一笑,“大王,你是在耍我吗?”
他口干舌燥。
他想说,自己最初肯定不是在耍她,不顾生死前去营救,也是发自一片真心,可是,不知为何,后来这心思就变了呢?
她冷笑的眼睛,有了怒意。
可是,声音还是柔顺得出奇:“大王,当初你根本就不该到阳城来找我!”
眼前,闪过的是一个铭刻于心的影子——大费!
大费将军!
现在的大费王!
她不知道,自己竟然迷恋上一个异国的男子!
他那么英俊,那么潇洒,那么大的本领。
而且,他琴棋书画,无一不精。
尤其,他一身中原人的宽袍大袖,端坐高台,看人时,目光温柔,谈笑时,从容大方,就连声音,也显得那么迷人。
不光是小狼王才爱中原的温柔旖旎。
她亦然。
她无数次暗想,如果小狼王不到阳城,如果他不打着营救自己的旗号——自己是不是可以留在大费身边,从以前的将军夫人,到现在的大费王——大夏王后!
万王之王的王后,岂是区区白狼国的王后能比的?
可笑的是,这小狼王,居然还摇摆不定。
他居然那么快就移情别恋,爱上了凫风初蕾。
白狼国的女子温顺,但不代表没有脾气。
而且,经历了大费将军这样的男人,满足了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所有的想象之后,谁还看得上他小狼王?
尤其,她从未见到过大费王失败的一面——以她的身份,自然没有资格一睹涂山万国大会的盛景,从未见识过大费将军的狼狈不堪。
她只呆在大费的金屋里,目睹他从大费将军到大费王——俨然他便是这个时代权势最大的男子。
所有人都敬畏他,匍匐在他的脚下。
包括小狼王。
他也只是大费王的一条狗而已,大费王叫他咬谁,他就咬谁,否则,他根本没有活着离开阳城的机会。
女人,从来只崇拜英雄。
宁做英雄妾,不做俗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