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尽欢道:“周家现在就是两边都不想沾,即不想理国师,也不想理周熠,恐怕帮忙假借鬼妻出事,引国师出宫这件事,他们是做不了了。”
江旦一听,问道:“鬼妻出事?顾定情?她怎么了?”
秦鹿说:“接出来了,就在几间房外,没事。”
江旦哗了一声,表情似是有些高兴,松了口气后又道:“你们要将国师引出,找我不就行了?此事交给我来处理,只需两日,你们等我消息!”
第39章 百年金盏:十六
江旦说他有办法将国师引出皇宫, 因为他还有公事所以不能在客栈久留,离开前江旦在顾定晴的房间前逗留了一会儿, 他没推开门,只是定在房门口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大约几个眨眼的功夫就低头走了。
江旦走了,谢尽欢就不好在梁妄的房间里长留。
房门被关上,梁妄才颇为无力地侧躺下了,天音在屋内扑扇着翅膀飞了会儿, 落在了窗户边的案台上,抬起头细细地闻长寿花的味道。
秦鹿掰着手指头玩儿了会儿,屋内片刻的安静, 叫她一瞬有些不适应了。
若是在无有斋,她能玩儿的东西多, 都是这些年陆续买回来的,只是燕京客栈内连本好看的书都没有, 秦鹿带来的那些,都是迎合梁妄的喜好, 她自己不爱看。
犹豫了会儿,她还是端着椅子坐在了软塌边上, 正好面对着梁妄的头顶,然后搓了搓手,让手指暖和了点儿,才轻柔地按在了梁妄的头顶上。
在屋内,他的头发散开了, 触手是如丝绸般的柔软,一根根银发从指间穿过,而她温热的指腹就在梁妄的眉心与眉尾两侧轻轻按着。
伺候人这种事儿秦鹿不会,顶多是这几十年跟着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梁妄在一起久了,学会了点儿做饭洗衣之类的,那些女儿家的女红,她一窍不通,煮出来的饭菜也就仅能入口,没什么审美,园艺花草也不会打理。
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泡茶还不错,与按摩还不错。
无需一盏茶的功夫,梁妄的眉心就舒展开了,他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受凉后的些许难受也烟消云散,两个火炉烤得人身上暖洋洋的,秦鹿的指尖还有一些浅香味儿,是她长年碰茶后沾染上的。
秦鹿盯着梁妄满足的脸,心里还有些小骄傲,暗自在脑海中嘀咕了一句:没我照顾你你可怎么办哟。
这句感叹刚想完,梁妄突然睁开了眼,他的睫毛如头发一般,都是银白色的,根根浓密纤长,如雾一般将漆黑的瞳孔遮掩一半,那双眼睛笔直地看着天花板的方向,正好对上了秦鹿略微低下头的脸。
梁妄的瞳孔中,倒映的是秦鹿的脸,与她马尾挂在鬓角处的一缕发丝。
这一次对视,比起以往任何一次都要长,长到秦鹿都快出现了错觉,觉得梁妄此时眼中的就是自己。
其实不是,因为他从未用过如此温柔的眼神看过她。
早年时候,这样温柔的眼神,偶尔流露也是因为这副身躯原来的主人,她不动,光是静坐着,若是看向某处迎着风,微微眯起双眼好似温和微笑时,特别像陈小姐还没死的时候。
手指从额前挪开,秦鹿收回了视线,不敢再看下去,再看,她怕自己为自己心酸。
梁妄撑着额头,温柔敛去,带着几分困意,似是漫不经心地问了句:“以前你的家人,都是如何叫你的?”
秦鹿一怔,不明白梁妄为什么会问这个,他从来都不过问她以前的事,那些鲜少知道的过往,也是秦鹿自己主动说给他听的。
“叫……小鹿。”秦鹿抿嘴:“我哥叫秦虎,大家都叫他阿虎,我叫秦鹿,所以叫小鹿。”
“嗯,挺可爱的。”梁妄说完,突然翻了个身背对着她的方向,呼吸平稳,似乎准备睡过去了。
晚间用饭的时候,梁妄才醒来,不过他没胃口,只喝了一点儿热水就靠在床上看书了,秦鹿倒是和谢尽欢一起吃了不少,她吃素,谢尽欢荤素不忌,两个人坐在桌边也没什么交流。
谢尽欢偶尔会主动与秦鹿说话,秦鹿一开始倒是愿意回话,饶有兴趣的样子,后来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就止住了声音,不但不搭理谢尽欢,就连饭也不吃了,端了几样菜去了顾定晴的房间。
搞得谢尽欢猜测,他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得罪秦鹿了?
怎么以前不拘小节的人,现在反而和他生疏了许多。
顾定晴吃了药又休息了半日,身体好多了,只是脸色还有些难看,恐怕还在担忧周熠的事。秦鹿给她端来了饭菜,顾定晴道谢着吃了几口,也只用了小半碗,剩下的实在吃不下了,干脆就放到一边。
顾定晴放了碗筷就在绣花,针线都是客栈房间内现成的,手帕却是新的,恐怕是她今日回来时在街市上面买的。
小半日的功夫,白色的绢帕上没绣出什么完整的东西来,只能看见轮廓,似乎是鸳鸯,两边都用石炭细细地画了点儿痕迹,隐约可见。
秦鹿见她绣得认真,于是凑过去看了好一会儿。
顾定晴看秦鹿的相貌就知道她必然是大户人家出生,有些人的身份就长在了脸上,加上她的谈吐与气质,一看便与自己大不相同,所以顾定晴以为秦鹿会针线活,又有些羞怯自己绣得不伦不类。
却没想到秦鹿看了会儿,居然发出感叹:“你好厉害。”
顾定晴一怔,不明白:“我绣的不好,让小姐见笑了。”
秦鹿扑哧一声说道:“我可不是什么小姐,而且你已经做得很好了,我看你的手是长年做粗活的样子,居然还能绣这么好看的鸳鸯,一针都没错过,我可是怎么学都学不会的。”
顾定晴听她这么说,倒是觉得亲近了许多,她以前就喜欢摆弄这些女孩儿家的东西,只是家里人不许,觉得耽误做事,而且也卖不出什么钱来,今日得人夸奖,顾定晴心里也很高兴。
“你这个鸳鸯是送人的吧?”秦鹿问她。
顾定晴脸上微红,点了点头,秦鹿又说:“是心上人吗?”
顾定晴轻轻眨了眨眼道:“是啊,他是个很温柔的人,给了我许多东西,不过我没有银钱,买不了什么好物,所以只能自己动手绣个手帕给他。”
这手帕,多半是要烧给周熠的,若光是这样放着,周熠用不了。
顾定晴提起周熠时,眉眼含笑,整个人都显得光彩了许多,不再死气沉沉,可见爱慕之深。
爱之越深,伤则越痛。
今夜子时,周熠会与顾定晴说清楚的。
秦鹿又安静地陪着顾定晴看了会儿她刺绣,后来时间不早,就回去自己的房间了。
顾定晴房内的一盏灯一直都是亮着的,她昨夜没见到周熠,所以无法约定今日的行程,也不知道今夜周熠会不会来。打更的从客栈门前走过时,顾定晴就听见了报时,心里还忐忑了许久,紧赶慢赶,才将那鸳鸯手帕绣好了的。
万籁俱寂,客栈的一排客房中就只有一间房间亮了灯,顾定晴房中的烛灯将要烧完,烛心在油中啪啪作响,忽明忽暗。
窗户开了一条缝隙,夜风吹入房中,扬起了屏风旁挂着的薄薄轻纱,顾定晴手中捧着金杯盏,一直盯着杯盏上的龙凤看。
也不知过了多久,顾定晴的眼睛都快要看酸了,才在房内听见了轻轻的一声叹息,拂过耳畔,她伸手将发丝别到耳后,四下看了一圈,才在房中灰暗的角落里看见了穿紫衫的周熠。
见到周熠的那一瞬,顾定晴顿时扬起了笑脸,她将杯盏小心翼翼地放下,有些紧张地朝对方奔了过去,如若能触碰,顾定晴当会直接抱着他,只是因为明知无法触碰,所以有些克制,反而显得矜持。
周熠道:“顾姑娘还不睡下吗?”
顾定晴本想告诉对方她绣了给手帕给他,不过听他这般说,表情有些僵硬:“我……我习惯等你了。”
周熠眉心轻皱,慢慢朝光亮的地方走去,他站立在桌边,一双眼看向跳动的烛火,顾定晴如同一条小尾巴,他走到哪儿就跟到哪儿去,周熠不是没看见她眼中一瞬的失落,只是心里更重的决定,叫他不得不硬下心肠来。
生死无法跨越,人鬼也不能相恋,何况他早就死了百年,早也不愿再在世间逗留了。
顾定晴不同,她才十九岁,还有大好年华,与长长久久的岁月,因为一场荒唐,莫名其妙与他这只鬼绑在了一起,已经够可怜了,又如何能再被他拖累一生呢。
“顾姑娘以后不必再等我了,深夜不睡对身体不好。”周熠说罢,顾定晴便道:“我白天可以睡觉。”
“白天总有其他事要做的。”周熠抿嘴:“日后你嫁了人,还得相夫教子,总不能趁着现在年轻便不注意身体啊。”
“什么……什么嫁人啊。”顾定晴面色显得难看了许多,她小心翼翼地问:“我不是已经嫁给你了吗?”
“你不是说不作数吗?”周熠忽而笑了起来,他转身看向顾定晴道:“我昨夜见了一个人,她说能替我完成我的夙愿,顾姑娘知晓周熠的愿望,便是能有朝一日,还得真正的自由。”
“你已经离开周家了。”顾定晴说完,有些邀功地说:“是我带你离开的。”
言下之意便是慌不择路地表达,她带他出来的,所以他得听她的话。
但世上之事,哪儿有那么简单。
“离开周家,不是在下想要的真正的自由。”周熠说:“我一缕幽魂,唯有化风而去,入了转世轮回,才算是彻底摆脱了这层枷锁。”
顾定晴明白了他的意思,他都说得这么直白了,她也误会不得,从她认识周熠的那一日起,他便表明了自己的渴求,因为太过孤单,所以才会多加照顾误闯院落的女子,因为同情、怜惜,甚至因为他本性如此,所以才显得那么温柔。
顾定晴一直都知道的,只是渐渐的,她入戏其中,无法自拔,反而误以为周熠与她一样,早就冥冥之中,情根深种。
一滴通透的眼泪顺着眼睑滑落,周熠看见顾定晴眼泪的那一瞬,久违的心颤,仿佛有针在扎一般,疼得厉害。
他突然有些舍不得了。
身侧的手紧了又紧,更决绝的话就在嘴边,周熠却无法说出口,他舍不得如此对待顾定晴,毕竟顾定晴一腔热情全写在了脸上,得一人爱慕,不可能无法察觉;毕竟他也心动情动,轻轻推开下得去手,再舍不得推倒了。
顾定晴伸手擦去眼泪,她瞥开视线,背对着周熠的方向,手抬了一遍又一遍,最为可笑又可怜的,莫过于痴心错付,还自以为是地以为对方也喜欢自己。
她甚至想过,这一辈子便就这么过下去了,每日能见周熠一个时辰就足够了,她愿意一辈子都白日睡觉,晚间醒来,然而都是她以为的。
又是一声叹息,周熠知道顾定晴在哭,这么长时间来,他除了第一次在院中见到她时她在哭之外,其余的每一天,她都笑得分外灿烂,她活泼、好动、爱玩儿、机灵、甚至还有些小顽皮,会撒一些无伤大雅的谎来逗他开心。
所以但愿日后,还有一个人能叫她如此真性情。
等顾定晴终于止住了眼泪,再转身时,周熠已经不在房中了,金色的杯盏歪倒在桌案上,映着最后一丝烛火上的热流,倾杯泄烟。
第40章 百年金盏:十七
那杯盏, 是周熠成亲时,当年西齐的皇帝赐下的, 作为新婚贺礼,周熠一直很重视。
还在世为人时,他重视杯盏,一是因为杯盏是御赐之物,与众不同,二是因为那是他新婚贺礼, 虽然妻子人选是家中安排,成亲之前他从未见过,但妻子美丽端庄, 孝敬长辈,周熠性子温柔, 也在心底将她当成了最亲爱的人。
但死后他将这杯盏为栖身之所,却不是因为对妻子饱含的无法忘却的深情, 而是这个杯盏,是如今周家, 唯一一个算得上他所有物的东西了。
战事起时,民不聊生, 起初的战乱并未祸及到西齐的繁荣地带,但当北迹军攻下,西齐屡屡败退之后,西齐国界内的百姓便越发地难熬了。
富饶的逃亡,穷苦的等死, 最颠沛流离的那些年,周熠亲眼见过人吃人。
妻子也吃过,那时他们的次子才不到一岁,尚在吃奶的年纪,家中奶娘早就在逃亡过程中走散,周熠的妻子为了饱腹,为了活着,也为了孩子能有奶水喝,和那些饿疯了的人们一起抢过街边死去的一个六岁孩童的尸体。
人肉烤焦起来依旧很腥,并没有肉质的焦香,或许是因为周熠本就知道那是人肉,所以才会在妻子大口吃肉的时候捂着嘴,忍不住到一旁去干呕,腹中空空,自然什么也呕不出来。
但他还记得那六岁孩童的样子,他知道那孩子是怎么死的,被奔走的难民,活活踩死的。
这世上最可悲的,便是乱世中的庸人,周熠不庸,却也不狠,满腔书墨匡扶国之大业的热血与能力,却扶不起已经落寞颓势成定局的西齐,但他是西齐人,更不愿背叛西齐,去北迹谋职。
父母于战乱中身亡,他与妻子牵着长子,抱着次子流落各处,妻子恨极了他的无能,恨他分明有才却不愿当国之走狗,恨他分明是个男人,却不能叫妻儿吃顿饱饭。
那时周熠唯一能做的,便是去偷去抢,再用这些偷抢来的粮食给妻儿吃,自己去吃树根、树叶、跟着流浪汉一同吞墙灰。
再后来他们定居一处,渐渐稳定,有个不大不小的院子,也有个能耕地的牛,但周熠早年战争时吃树根墙灰摧坏了的身体却再也好不起来,书生握笔的手上遍布老茧,碧蓝的天空中鸟雀成群,叽叽喳喳飞过时,他倒在了老牛旁的田埂上。
病榻一个月,妻子只喂他喝粥水,镇子里的大夫说他还能治一治,只需用些好药将身体养好,毕竟才二十六岁,怎么也能活过半百的。
那日妻子让长子带次子出去玩儿,难得喂了周熠吃一碗饭,饭中夹着玉米粒,很香甜,两人毕竟夫妻多年,怎么会一点儿不知对方在想什么。
他们的情况是好转了,渐渐能讨生活,却远远支付不起无底线的金贵药材,周熠吃完了那顿饭,没等妻子开口便道:“是我拖累了你了,当年你若不是嫁给我,换成其他任何人恐怕都比现在过得好。”
妻子红着眼眶看向他,周熠脸上挂着温和的浅笑,他们分明都已经长大了许多,不再是十几岁懵懂之时,妻子却又从他的眼中看见两人成亲初相见的那夜,周熠见她胭脂红唇,惊艳她长得好看,露出的温柔的眉眼。
“我不想吃药。”
这是他最后说的五个字,后来的几天,周熠再没开口说过一句话了,战乱时,他没给周家做过任何贡献,一人之力微薄,不可能改变这个世界,所以他固执己见,宁可不被世界改变。
死的那一日,他几乎无法呼吸,躺在床上浑浑噩噩,已经察觉到自己差不多是这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