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鹿嘿了一句,让她过去就过去?!
身穿绿裙的女子,也摆了一次傲娇的脸,然后脚尖落地,蹦蹦跳跳,乐颠颠地跑进梁妄的房里。
晚间窝在梁妄怀中,秦鹿替梁妄用银发扎小辫儿,她问梁妄:“王爷之前明明是不碰我的,为何突然想通了?”
梁妄瞥了一眼自己的小银辫,道:“不是想通,只是没忍。”
秦鹿眨了眨眼,显然不懂。
梁妄看着她道:“欲是笼中之兽,生来便要啖肉,你觉得一只被关的猛兽,是肉扔进笼中吃,它觉得更美味,还是等它自己挣脱牢笼,捕上一块肉吃更美味?”
秦鹿回:“自然是挣脱牢笼后,自己捕来的更好吃。”
梁妄点头,道:“本王就是在等,那只野兽脱笼。”
“你怎么知道它跑出来了?”秦鹿看着他的眼,心跳紊乱,仿佛又回到了酒醉的那一晚。
梁妄低声回她:“忍无可忍,想至疯魔时,它就已经跑出来了。”
翻身压下,一吻封之。
门外蝴蝶,扑上了无有斋院子前挂上的一盏灯笼,于夜里投了双影,那灯笼上四面,一面春燕,一面花枝,一面飞雪,一面朱果,皆有落款,为瑞卿。
作者有话要说: 还剩下最后一个单元,既然都走到这儿了,就追到底吧,然后可能会有一些小小甜甜的番外。
新文正在酝酿中,不知道究竟要写一个正剧好,还是轻松一点儿的甜文好……
第112章 遥归烟西:一
轰隆一夜雷霆, 骤雨倾下,噼里啪啦打坏了许多窗花纸。
守夜的人眼下一片青黑, 靠坐在门边,一把黄油纸伞遮在了头顶上,勉强避了一些风雨,只是于这萧瑟寒冷的冬夜里,再厚的袄子也裹不住暖意。
冰冷的夜雨,落在毫无温度的身体上, 巷子里的人已经死了两日没人收拾,再迟些,就该臭了。
雨水淋着, 将那人身上的皮肤都泡得发白、发皱,大寒的天里, 那人身上却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单衣,身上厚实些的衣服已经被别人偷走, 衣不蔽体,死无尊严。
直至天将明, 远方泛起了浅浅的青灰色,而不是无边无际的墨色后, 守夜的人才长舒一口气。
身后的屋子里,一家老小,又过了安全的一日。
他一家六口,上有二老,下有二小, 已经连夜赶路两日,昨夜突逢这场大雨,加上孩子又困又累,实在无法才在这镇子中找了一间看上去还算不错的屋子,可谁也不敢松懈,如若所有人都睡过去了,危险降临时,他们便都是死路一条。
男人身为一家之主,守在门前看着路,一夜过去,眼睛都不敢多眨几次,更别说是睡过去了。
这天下……已经乱了。
从五年前,北漠打赢了一场仗,逼退了羊国,压制着邑国,招揽了几个部落之后,天赐王朝的人便在平安喜乐中,度过了短暂的安稳。
然而邑国取天赐王朝之心不死,花了一年的时间,以船只派遣使者,游走海面,招联了六个国家,其中大到说着叫人听不懂的鸟语的海昌国,小到曾经依附于天赐的倭国,在四年前的六月初三,同时于各方攻打天赐王朝。
七国围攻,天赐迎来了开国百年以来,最大的困境。
因为天赐的好,反而成了天赐的祸。
七国之中,除了邑国联合一些剩下的部落牵制着天赐的北漠将士,叫北漠的聂将军**无暇,困在北漠之中。
其余六国,四国都在天赐的最南边,与倭国靠近,曾经风光一时,形色各异的人围聚于此的金珠城,成了首个被尸体与鲜血铺成的攻国之路,也成了南方诸城中的首个牺牲品。
战争来得措手不及,靠近金珠城的众人四散逃亡,天赐本着敞开国门与人为善与人交友的原则,将南方海岸边的所有城池都减少了防卫,一是欢迎各国来访,二是体现大国气度,却没想到在短短的几个月内,被攻城池四十余座,被杀百姓数十万起。
诸国来犯,所经之地,烧杀掠夺,**掳掠无一恶事不做。
等天赐反应过来,军队赶至,再做防御抵抗,早就已经迟了,数十万人的性命不能挽回,被人攻去的城池也夺不回,与此同时北漠再度迎上战事,前后夹击,两面围困,天赐的地界再大,人口再多,也敌不过七国同犯。
四年的时间内,从金珠城越过州,九州损其三,一国成两半,五个小国在了天赐之外,占领原先的天赐土地、城池,奴役天赐的百姓,酒池肉林之余,将所有人性里的恶,全都施加在了天赐的百姓身上。
毫无怜悯,毫无良知。
就在今年十月,护国的将士们,已经退到了煜州前,守着煜州的防线,他们在州水城,身后便是曾经风华无边的卓城与轩城。
文人之地,书墨之乡,成了后来的声色之所。
战争迎来时,走得最快的,便是青楼里的女人们,那些还有些家底的人,早早地就北上去南都城、良川等地方,没谁还敢留在煜州境内。
明江两岸,秦楼楚馆直至夜里,也难见几人会去吟诗作画,再谈风月了。
天赐的难民奔走多日,迎来了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雨,这场雨,就在州水城外的田粮镇里,断送了数人的性命。
守夜的男人是从卢阳关来的,护着一家老小,一路奔逃,逃了三年多,停停走走,原也是富裕家庭,却因为这一路上来诸多钱庄被抢,银票无处兑换,现银始终有限,走到这里,居然连个能容身的地方都难找。
雨势渐渐小了,镇子尽头起了薄薄一层雾,男人打了个哈欠,站起身正准备进屋叫醒妻儿老小,他们只要再走一天,就能到州水城了,过了州水城,越过卓城,离开煜州,等去了燕京,天子脚下,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至少……会比现在好上许多。
男人站起,蹲坐着一夜的腿不禁发麻,他打了个抖又重新摔了下去,扶着门边勉强站稳,男人抬头,忽而瞧见薄雾中有道人影。
男人心惊,以为是来探路的异国兵,又见那身影很矮,晃晃悠悠,不像训练有素的兵将,于是眯着双眼去看。
不一会儿,薄雾中走出了个少女,那小姑娘大约只有十一、二岁大小,扎了两个歪歪的双环垂髻,一边戴着红绳编的花儿,一边头发有些散乱。
少女双目如死灰,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于寒冬中,居然只披了件麻布长外衣便在街上走,她双脚光着,身上满是淤青伤痕,嘴角还在流血,瑟瑟发抖却静静地望着一处,漫无目的地走着。
男人见状,心有不忍,可又想起自身难保,还是进了屋中。
男人一家老小昨夜睡得并不安稳,一早就醒了,男人才刚进屋,他夫人便里屋出来,给他披了件被窝里暖着的衣服,才披上衣服,妇人便瞧见门外走着的小姑娘,于是道:“天啊,这是谁家的姑娘,这样可怜,这种天里,她这般走到不了州水城就是要死的。”
妇人说完,想了想,又将披在男人身上的衣服扯下,提着黄油纸伞冲出门,她走到了少女跟前,见少女满身是伤,眉心紧皱。
她的女儿,也不过就这般大,那是掌心里捧着的宝贝,妇人见了,眼眶都红了。
她替少女撑着伞,道:“小姑娘快进房间,我给你换身干净的衣裳,等会儿你便与我们一道去州水城,过了州水城,噩梦就过去了。”
少女愣愣地望着妇人,她的瞳孔里倒映不出妇人的样貌,可那双水汪汪的眼,却满是绝望。
她动了动嘴,眼神木讷,说:“噩梦过不去了……”
忽而,少女惊惧地睁大双眼,她望着妇人道:“走!快走!你们都走!离开这里,逃命去吧……都逃命去吧!!!”
妇人见她如此,便知晓在她身上必然发生过可怕之事,都是那些丧尽天良的异国人所为,妇人将衣服盖在少女的肩上,手指松开,衣服落地。
还带着温度的长衣于水中很快淋湿,妇人惊讶地望着眼前的少女,她颤巍巍地伸出手,却触碰不到对方。
“夫人!快走!”男子的声音喊道。
妇人侧过身,便见薄雾中,大片人影如黑云压过,那些人说着叫人听不懂的异国话,笑声不断,走过一处,便要摧毁一处。
那些异国人听见这处有人说话,带着小跑过来查看。
黄油纸伞落在了他们临时落脚的门前,一家老小,六口人,还未跑出这条街,便被人以箭矢射中,重伤倒地。
妇人将怀中的一儿一女紧紧护着,背上已经中了两箭,大雨冲刷着血水,妇人眼见穿着白色衣服的倭国人站在自己跟前,那倭国人蹲下,捏着妇人的脸,嫌弃地推到一旁,却又看见妇人护着的十二岁的女儿。
少女的尖叫声于街上不断响起,撕心裂肺,满是绝望。
“娘!爹!娘!救我!不要……不要!!!救我,谁来救救我……”
被割了舌头的妇人满眼是泪,几乎要泣下血来,她十指抓地,指甲全裂,小儿子见自己的姐姐被人当街奸污,疯了一般将自己身上的箭拔出,朝那正在行凶的男人过去,却被一同按倒在地。
围绕着姐弟俩的人越来越多,他们都带着笑,那种漫不经心,对待玩物的笑,一如他们是人,而他们跟前的,全是蝼蚁,生命不平,地位不等。
妇人见公婆已死,丈夫被人开肠破肚正躺在血泊中发着微弱呼吸,她捂着满嘴的血,体会到了真正的绝望寒冬。
妇人不断尖叫,想要挣脱,她听见了自己女儿与儿子恐惧的求救声,无助的呐喊声,可是没用……
妇人忽而瞧见,不远处的街巷里还有其他人,他们也是天赐的人,只是他们都很惧怕,惊恐地看着这处凶场,甚至不敢发出声音。
痛恨与绝望,叫妇人恨不得杀了所有人。
所有入侵天赐王朝领土的人!所有残害无辜的人!所有贼寇、恶徒!
少女的惊叫声,如同恶鬼之泣,妇人的七窍俱流血,悲惨地看向了一处,便见黄油纸伞旁,坐在地上环抱着自己的那个人,发髻歪下,散乱一团,她的双眼猩红一片,凡是落在她周围的雨水,都变成了红色。
她尖叫着,哀嚎着,仿佛自己正在经受着一切。
而后红光闪过,雨成了血,遍布田粮镇的街道。
倭人一个个倒下,镇子里的人,也一个都没能活着离开。
州水城中的将士站在城门前,看向城门下站着的一百多号难民,那些都是在上一座城池勉强保全性命,活下来的人。
其中也许混着他国藏入的奸细,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回发生了,守城将军的意思,是一个也别放进来,可以城外施粥施米,但不能叫任何一个奸细入城。
城外的一百多号难民前几日还算安分,后来有些带头挑事的,拍着城门要入城,口口声声喊着自己是天赐王朝的百姓,应当被天赐庇护,他们不想在城外餐风露宿,想回天赐,回到家里去。
守城的将军依旧每日派放米粮,就是不开城门,五日之后,再度挑事的,被城上将士射杀,剩余的全都放入城中,但都不允许留在州水城内。
州水城内,全是将士,显少有留下来的百姓,这些过城的难民出了州水城,便听说了,州水城后的卓城内有个大善人,原是开茶楼的,茶楼名字起得好,叫‘欢意’,后来战事不断,打到了煜州边境前,茶楼的老板便给兵队捐银了。
一个小小的茶楼老板,居然能捐出五十万两白银,而卓城首富,也只是跟着捐了十万两,且早早举家搬离,现下恐怕已经在燕京安心住下了。
周遭的人都说,那卓城欢意茶楼的老板是个实打实的善心人,若是病重求药,药费他出,若是肚饿,他一日两次派粥,三日一次派米,比朝廷的人做得都好。
有人问:“他这样做,就不怕难民刁难,每日蹲点要他喂养?”
也有人回:“我可是亲耳听见那欢意茶楼的老板说的,若真有如此不怕死,不及时逃的人,多喂几日也无妨,就当是送他一顿饱饭。唉……这仗啊,恐怕几年内都停不了了,州水城能抵挡多久也不知晓,等到他国攻入,将卓城的一切都占为己有,倒不如……倒不如自己挥霍,留个空城壳子,也好过给人糟蹋。”
刚入卓城的难民听见这两人的话,抱着怀中还没长牙的孩子,问道:“敢问二位,欢意茶楼怎么走?又是何时派米施粥?我家孩子饿得紧,我真怕他病了!”
“就在前头那条街,朝左走一刻钟就是,不过你得赶快了,去迟了,怕是吃不到的。”好心人回。
“多谢!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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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遥归烟西:二
欢意茶楼门前, 难民的人数排出了半条街,入冬的天里, 其中还有不少人就穿了两件衣服,瑟瑟发抖挤在人群中,意图寻求半丝暖意。
欢意茶楼的伙计身上裹着厚厚的棉袄,一只手提着铁勺,手被风吹了许多天,指节冻疮, 但对比前来讨吃食的人来说,他已经过得很好了。
伙计对于谢尽欢的做法,也没什么不满的, 谢尽欢已经将他与剩下几个茶楼里做事的人的银钱全都提前发了十年份的,他们想走就走, 想留就留,唱书的闫先生就已经走了, 伙计之所以留下来,也是因为谢尽欢没走。
自几年前谢尽欢大病一场, 在床上躺了许久,还要秦鹿与梁妄二人去北漠为他寻药醒来后, 就过上了养老一般的生活了。
其实到了年龄,容易想开。
谢尽欢跟在梁妄身后,因为有个求千金,也占了不少做生意的光,早些年在金珠城内买下的茶楼挣了许多银钱, 如今人老了,银子花不出去,也不想浪费了,干脆便在有生之年剩下的最后日子里,有意义地挥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