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瑶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解释为好,“秋荷没有转世,你现在看到的是一幅画。”
宋至这才回过神来,发现不是自己出现了幻觉又看到另一个世界了,面前确实是一幅画。
“画,怎么是画?秋荷为什么会在画里?”
青瑶挠了挠头,“大概是因为,她被人画进画里了吧。你看这片荷塘眼熟么?有没有见过?”
宋至点点头,“见过,秋荷家就在这附近,经常来河边,采收时节还很辛苦要下塘挖藕。她就是死在这片塘里的,那时候荷花开得正灿烂,我想将她救上来,却怎么都抓不住她。”宋至痛苦地揪自己的头发。
青瑶一些还没有想明白的事这下子就想通了。
黑无常带在身边的那只狗就是画魂,青瑶因此对画魂这事稍微了解了一下。画魂出现有多种情况,一种是作画者本身有些法术,加上特殊材料,就能用画中人赋予灵魂,另外一种就是机缘巧合,画长年累月之下吸取天地灵气有了一起灵性,让画中人活了过来。最后一种就是机缘巧合,画下某个人的肖像或是作画参照的景物有鬼魂存在,鬼魂是可以通过画纸这一媒介寄居进画中。
如果秋荷在画中的模样和她本人差不多还是人类,那青瑶会怀疑她是魂魄进入了画中,但她现在是条人鱼,就极有可能是作画之人画下的一条人鱼,画家画下这片池塘和人鱼后,意外契合了秋荷当时的情况,她便直接进入画中成了那条人鱼,至此也被困进了画中。
后面不知道过了多久又发生了什么,这幅画作为陪葬品进入墓中又被老鬼们挖出来带到鬼市上售卖,最终到了青瑶手中。
宋至捧着画痴迷地看着里面,“秋荷能出来么?她永远都只能待在画中了?”
如果是最初,她应该还能以人类鬼魂的样子出来,但现在她和画融合太久,已经彻底变成人鱼了。
青瑶回答不了宋至的问题,她沉吟道,“也许,是能出来的吧,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让她出来。”
当时狗魂是自己出来的,它的实力不错,不然也不会被黑无常看中。
这条人鱼瞧着不是很有攻击力的样子。
饶是如此宋至也已经很满足了,他终于又见到心上人了,不是在幻觉中,哪怕现在依旧不能触碰,可他们又能在一起了。
他将脸贴在画上,喃喃地和秋荷说话,“秋荷,对不起,当时我没能救得了你,你肯定很绝望吧。”
当初秋荷之所以落水,是因为一直拒绝相亲和结婚的秋荷被村中的恶霸看上,恶霸遭到拒绝后,趁着秋荷落单的时候试图非礼她,秋荷拚命挣扎逃跑,一直跑到了荷花塘边,最后她带着决然的心情跳了下去。
而宋至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发生,他什么都做不了,不管他如何拚命想要闯进去,都只能做个局外人。
人鱼伸出手隔着画纸碰了碰他的脸,不知道为什么,她的眼睛里突然蓄满了泪水,看到这个人的时候,她觉得激动又伤心,还有难以言说的委屈,从没有存在感的心脏用力跳动起来,让她无法控制住自己全身都在颤抖,复杂的情绪让忘掉一切的秋荷无法理解。
她只能将自己的脸贴贴了过去,两人隔着一层近在咫尺又永远无法真正触碰的世界贴在了一起。
这一幕看得人心酸无比。
“秋荷,你是不是想起我了?这些年我一直在想办法前往你的世界,我不想再隔着回忆看着你了。秋荷,谢谢你一直在等我。”
秋荷一直在落泪,人鱼的眼泪又那么多,整个画中世界都哗啦啦地下起了雨。
宋至抱着画说了很久很久的话,清早的太阳慢慢升起来,宋至终于想起旁边还有人在。
他擦掉眼泪不好意思地道谢,“耽误了你们这么长时间,谢谢你们帮我找回秋荷,这幅画能卖给我么,多少钱我都愿意出。”
青瑶摆摆手,“不要钱,送给你了,你们有缘,它本该就属于你。”
宋至再三道谢,却还是硬塞给青瑶一沓钱。
这是最近这段时间收到的现金,他一直没来得及去存,约莫有一千多块。
“有点少,剩下的我转给你。”
“真不用,只要你好好保管这幅画就好了。”
宋至认真点头,“会的会的,这次没有谁能将我们分开了。”他缱绻地看着画中的人,脸上挂着温柔至极的笑。
临走前将画送了出去,这一趟也算没白来。
青瑶舒了口气长长伸了个懒腰。
她随后又打起了哈欠,“夜里都没睡,有点困。”
胡元绯道,“高铁是十点才开始,现在才七点不到,你困了就继续睡,后面的事都不用你担心。我们会安全把你带回去的。”
青瑶甩甩脑袋,“不用了,我还能撑得住,等上高铁后再睡吧。咱们去买点早餐吧。”
一家人买了一大兜油条豆浆粥煎包肉饼带回去吃起了早餐。
到高铁站也需要时间,眼下已经要八点了,众人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背上,又清扫好屋内院子锁好门,这就打算乘车去高铁站了。
然而就在他们要走出家门时,狼霄和胡元绯的脚步突然顿住了。
两人同时看向炒货店方向。
青瑶愣了下要抬头,就发现自己的手机又跳出来通知,还是一条勾魂信息,可能因为她距离最近,所以这件差事又派给她了。
青瑶看清楚亡者姓名之后瞳孔不由放大。
“是他,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青瑶喃喃着,丢下箱子和包就飞快朝炒货店奔去。
店门已经从里面关上了,胡元绯一脚踹开门,几人飞快到后屋,就见宋至端端正正地躺在那张简陋的床上,画被整齐摊开放在他身边。
此时宋至已经没有气息了,他嘴角挂着满足无比的笑容。
几人进来的时候,他的魂魄正站在画边,画中人鱼朝他伸出手,宋至满脸幸福地牵住人鱼的手,半个身体踏入了画中。
发觉有人进来后,他朝众人笑了一下,和从前那种不达眼底的笑容不同,现在的他整个人都洋溢着幸福。
“谢谢你们帮我找回秋荷,我想永远和她在一起再也不分开。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对不起我没能继续活着。希望你们能帮忙把画收起来,不要让人打搅我们。谢谢。”
说完最后两个字时,宋至已经彻底融入了画中,就见画中两个人抱在一起,像一块磁铁般无法分开。
水波荡漾,两人缓缓沉入水中。
荷塘中的花朵依旧娇嫩鲜艳永远也不会衰败,就如同他们两个人一样。
六人全都沉默地看着,久久无言。
青瑶摸了下眼睛,有种想流泪的冲动,也许宋至的选择是对的吧,等了几十年终于能和心上人永远在一起了,他已经别无所求了。
狼霄揉了揉她的脑袋,上前将画收起来,随后打了个报警电话。
宋至死了,他的尸体需要处理。
而他们一家子作为第一发现人,还要配合一下警方。
只是这么一耽搁,十点的高铁是赶不上只能改签了。
好在因为宋至是自杀,与他们一家没任何关系,问询完之后,一家人还是顺利在下午登上了高铁,天擦黑时终于回到了家。
这一趟去京市本来是抱着开开心心玩耍的心情去的,结果发生了这么多事,倒让人忍不住心生感慨。
好在青瑶心大,上车就睡着了,被胡元绯背回家也还没醒。
回家一路上蓝璋的视线都在四处打量,他没那么重的好奇心,但想仔细看看这个青瑶生长了十几年的城市。
桃花小区越发老旧了起来,当初买房子的时候这里就是个老小区,到现在小区快要超过三十年了,电梯三五不时就会坏一下,前几年觉得屋子挺陈旧,就将墙壁刷了刷,地板也翻新了一下,家里日常保持的还算整洁,看上去风格老旧了点却很温馨。
蓝璋小心翼翼地迈过门槛进了屋,这个家他已经通过梦境见到过很多次了,真正踏入还是第一次。
青瑶一进家门就醒了过来,她揉着眼睛梦游似的去洗了把脸。
“到家了。”
“是啊,快把东西收拾一下吧。”
临走之前不止和白灵天吃了饭,还见了下王问渊,他从特管局那要了不少东西塞过来,青瑶的包和箱子比去的时候还要鼓。
青梨和青莱也在忙活着腾屋子,原先楼下三间卧室,最开始狼霄和胡元绯住一间,青梨青莱一间青瑶自己一间,后面狼霄胡元绯彻底将卧室挪到楼上去了,青梨和青莱也分开各自一间屋子。
楼上除了露台还有两间卧室,狼霄两人占了一间,另外一间就成了杂物间,如今几人商量着将青莱的卧室挪到楼上来,他原先住的地方挪给蓝璋。
青莱没什么意见,别说挪到楼上了,让他睡客厅或是睡厨房他都无所谓。
蓝璋无措地站在客厅里,所有人都在忙碌,只有他站在那。这样因为他而忙碌的感觉,从醒来后就一直存在,可他不知道该如何回应才好,没有人教过他这时候应该做什么才最正确。
见他呆站着不动,狼霄抽空喊了一声,“蓝璋,你去沙发坐一会等等,收拾完了一起去超市采购。”
青瑶从卧室出来,趴在门边看了他一眼,朝他招招手,“不然你过来帮我收拾东西吧,我这东西太多了。”
蓝璋赶忙过去,站在她卧室门口朝里看了眼。
青瑶拉住他的手臂将他拽进来,“我的卧室你应该在梦里见过了吧,快点进来,我这里好多东西都得拿出来放进柜子里。”
两人蹲在一堆东西前收拾了许久,蓝璋忽然有了种自己融入了这个家的实感。
青瑶一边收拾一边问他,“对了,你之前总是从梦中给我送礼物,是怎么做到的?我能学么?我跟你说,之前我特别生气,还找了崔判教我控梦术,就为了你再出现的时候抓住你,后面发现我练了那么久都没用,我就又找崔判帮忙,他给了我一支能在梦中使用的判官笔,我一直想试试,结果你一直都不来,害我白等了那么久。”
蓝璋低头道歉,“对不起。”
“不是要怪你的意思啦,下次咱们再在梦里练练,我拿到判官笔那么久都还没用过呢。”
蓝璋应了一声,“好。但是,但是送东西,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教你。”
“那可能是你吞掉的那个东西会的技能,你自然就学会了。你有做过实验么,传送的东西大小重量距离有没有什么限制?你最后一次送我礼物是用快递没有通过梦,是因为东西太大送不了么?”
青瑶有疑问就想问到底,这一连串问题让蓝璋脑袋摇成了拨浪鼓。
“没有试过,也没有给其他人送过。那次东西有点多,我,一直送不成功,有点着急,就用快递寄了。”
青瑶若有所思:“那看来就是有数量限制了,也许一次只能送一样同类物品。”
等收拾完后,蓝璋被安置到了新卧室里,他的东西很少,显得卧室空荡荡的。
青梨给他铺上自己没怎么用过的新床单。
“以后你就住在这啦,别嫌弃这里又小又旧哦。”
蓝璋用力摇头:“没有,这里很好。”
“嘿嘿,我就知道你会喜欢。欢迎你成为我们家的新成员。”
青瑶上前抱了他一下,蓝璋这次抬起手很认真地回抱了回去。
第214章
蓝璋对新环境融入的很快,没几天就已经记熟了周围常去的地点,还被青瑶拉着一起去了一趟鬼市。
如今鬼市越发热闹起来,来摆摊的妖魔鬼怪都多了,甚至还有一些会些门道的人类来摆摊或是闲逛。
蜈蚣精将市场管理的很好,有人类出现后,三番五次叮嘱那些妖鬼们不许闹事。
先前也有几个小鬼不守规矩,又恰逢青瑶他们一家不在,蜈蚣精不知道怎么找到了严开那里去,于是打那之后,特管局成员也爱去鬼市上逛了。
兴环市真的是个很安宁的小城市,生活节奏也不快,蓝璋很快就喜欢上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