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槿只觉得手中的东西沉甸甸的,不禁想到她该如何报答陆师叔的这份恩情呢?她不想欠他人因果,但现在,她却欠了陆师叔一个大因果。
算了,还是先好好学画符吧,以后总有机会还的。
有了陆师叔的经验理解,沐槿学起画符来方便了许多,第一次画火球符时,她因为输入的灵力太多,符纸爆炸了,后来她在陆师叔的笔记中找到了原因,不断减少灵力的输出,
没几次就找到了感觉,很快她就画成了一张二阶上品火球符,上手后沐槿又陆续画了一些其他的符,如水球符,遁地符,落雷符等,
除了火属性的符外,其余符画起来需要提前转换灵力,会多花一些时间,但沐槿的速度依旧不慢,
没多久一百张低阶符纸就用完了,画出来的全都是上品符,其他人需要画几年甚至是十几年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她几天就做到了,
有时候不得不承认,天赋确实比勤奋更重要,天才是存在的。
沐槿在空间里试了一下各类攻击符,效果还不错,但现在她快要进入金丹期了,低品阶的符对她的帮助并不大,
还是去买些中阶的符纸符笔,制成合适自己用的符好了,这样遇到危险逃亡时也可以多一条生路。
第27章 偶遇吃瓜
打定主意,沐槿便偷偷溜来了坊市,她没有去万宝楼,而是去常去的百珍阁,
自从上次在万宝楼卖了一批法器之后,沐槿就不愿意再踏进那里一步,虽说手上有张贵宾卡,买东西时可以省点钱,可她更怕进了那里会被里面的人认出,
上次万宝楼没安排人跟踪她,但或许他们有特别的法宝,只要她一进店,就能将她认出也说不定,
她可是个惜命的人,所以她还是去比较让她放心的百珍阁好了。
刚入百珍阁,沐槿就遇到了两拨人为了某件东西争执的热闹场面,周围还有不少围观的群众,沐槿很少遇到这种场面,觉得有些稀奇,于是在一个角落里看起热闹来,
事件中心的是两男两女,沐槿还认识其中三人,穿粉色衣服的女子楚月是宝器峰炎徳真君的亲传弟子,与沐槿同一批入宗门,就是那个测灵根见面时对沐槿冷哼过的粉衣小女孩。
她对面的男子封弈同为炎徳真君的亲传弟子,是楚月的大师兄,而站在楚月身旁的男子秦风也是宝器峰长老的亲传弟子,据说秦风的师傅与宝器峰峰主还是师兄弟。
这三人沐槿在炼器堂里偶尔会远远遇见,身边的“前辈”,还会经常在她面前提起宝器峰的几个亲传弟子,所以她想不认识都难。
至于另一个身穿浅绿色衣衫的女子,沐槿只觉得有些熟悉,但想不起来是谁了,
她没想到出来买个东西,还能吃上宗门亲传弟子的瓜,真不知道是什么宝物,能引来宗门亲传弟子的争抢,
楚月生气地看着绿衣女子,说着就要上前抢回东西,
“莫清雪,你快把东西还给我,这明明是我先看上的!”
咦,这个名字好像从小娇娇那里听过,单木灵根,绿衣,……她想起来这个人是谁了,怪不得觉得这人有些熟悉,原来是她刚来到修仙界,测灵根时的那个单灵根绿衣小女孩,
女大十八变,几年不见,莫清雪出落的更清纯可人了,沐槿差点认不出来。
对于能引起两人争抢的宝物,沐槿有些好奇,只是当她看到那件东西后,心情有些复杂,
没想到两人争抢的,是她前阵子在这里卖出的一件二阶中法器——白羽伞,
白羽伞的主要材料是二阶白羽鸟的羽毛,它们身上的羽毛看起来很柔软,实际上坚硬又锋利,既是白羽鸟的防御武器,也是攻击武器,
白羽鸟还是一种群居鸟类,它们生性脾气暴躁,但很是团结,想要捕获它们,那就要做好被群殴和扎成刺猬的准备,
所以一般练气期修士没有防御法宝在身,根本不敢与之对上,就连筑基初期的修士,想要收集白羽鸟羽毛,也需要花费一番功夫。
沐槿在万兽森林时,是通过空间这个作弊利器来收集羽毛的,所以没花什么精力,
白羽伞模仿了白羽鸟羽毛的特性,不仅可以当作防御武器,还可以变成攻击武器,
沐槿在伞身上刻画了特殊阵法,攻击出去的羽毛会自动回归原位,不用使用者手动收集重组,很是方便。
沐槿也是个爱美的,所以在做这把伞的时候,她还设置了只要将伞撑开,就会有花瓣散落的特效,浪漫又唯美,没有哪个爱美的女生不喜欢这把伞的,
至于沐槿为什么会将这把伞卖掉?只能说它太低级了,对她的作用不大,更重要的是用起来太高调,不符合她低调的原则。
站在莫清雪旁边的封弈见楚月要上来强抢,担心她伤到莫清雪,立马将莫清雪护在他身后,
“楚月,你怎么这么霸道?!你都还没付灵石,凭什么莫师妹不能拿?!”
被封弈护在身后的莫清雪听到这话,嘴角勾了勾,眼中有得意之色一闪而过,面上却是一副担忧的样子,柔柔的看向封弈,
“封师兄,要不还是算了吧,我不希望你们因为我的原因伤了师兄妹情分,这样我会难过的,虽然我很喜欢这件法器,但我更希望你们能好好的。”
莫清雪说完这话,依依不舍地看了怀里的白羽伞许久,正当她缓缓举起伞要将伞递给楚月时,
封弈温柔地握住了她的双手,阻止了莫清雪的动作,眼神怜惜得看着莫清雪,
“清雪你就是太善良了,难得看上一件喜欢的东西,怎么可以就这样放弃了?
楚月她就是骄纵惯了,以前可没少抢你的东西,这次有我在,你没必要让着她,喜欢就买下。”
说着又瞥了一眼楚月,眼中充满了冷漠和厌恶,
“而且她本就是个学炼器的,想要什么法器就让她自己炼好了,
学了那么多年,连个二阶法器都练不出来的话,那也不必说是我师傅的徒弟了!”
楚月听到这话,只觉的心都碎了,她不明白当初那么疼他的大师兄,现在怎么会变成这般冷漠,难以接近?
以前还会叫她小师妹,给她带好东西的大师兄,现在竟连名带姓地喊她楚月了……
那是她暗暗放在心里的大师兄,他怎么可以说出这么伤害她的话来?难道当初他对她的好,都是假象吗?
大师兄明明知道她不喜欢莫清雪,为什么还要替她说话,还要维护她?难道他一点都不在乎她这个师妹吗?
站在楚月一旁的秦风见楚月面色发白,身体发抖,仿佛陷入了心魔中,不禁着急了,
顾不得对面的两人,他轻轻摇了一下楚月,并在她耳边呼唤她的名字,过了好一会儿楚月才回过神来。
莫清雪没想到封弈对楚月的影响这么大,见到她这幅失魂落魄的样子,内心开心的不得了,真是太好了!
在凡间的时候,楚月就是侯府的嫡亲大小姐,要什么有什么,根本看不起她这个四品官员的庶女,
几年前测灵根她终于扳回一局,成为了人人羡慕的单灵根,而楚月只是一个比她差的双灵根。
单灵根的她进入宗门时,有幸拜了草木峰峰主火元真君为师,在她之上还有一个大师兄一个二师姐,
可自从她入门后,火元真君只是丢给她引气入体的书籍和一本基础功法后就匆匆闭关了,至今也还未出关,两位师兄师姐在她引气入体后,也丢给她基础药理的书籍后就闭关了,
根本就没有人教她,都是她自己磕磕绊绊地学,说着是草木峰的亲传弟子,实际上却和外门弟子无甚差别,
令人可恨的是,她从小就羡慕嫉妒恨的楚月,虽然只是双灵根,却被宝器峰峰主收为了关门弟子,
炎徳真君不但亲自指导她修炼,几个师兄师姐也很宠她,整得和在凡间时没两样,
这些年来楚月处处过得比她好,在哪里都能听到别人对她或羡慕或惊叹的谈论,
这让好不容易在灵根上超越楚月的莫清雪,怎么甘心?怎么不恨的牙痒痒?
第28章 又涨知识了
秦风见楚月恢复了神智,挡在她身前与封弈对质,
“大师兄,你是咱们宝器峰的大师兄!你不向着咱们师妹就算了,怎么还帮助外人欺负师妹?!
师妹刚刚差点就陷入心魔中了,你难道就没有一点愧疚吗?!”
封弈没想到楚月会这样,心中升起一丝愧疚,却还是嘴硬的说道:
“谁让她一直欺负清雪,我就是看不惯她老是和清雪过不去。”
秦风深深地看了封弈一眼,冷冷开口,
“你怎么就认定一直是师妹欺负莫清雪,而不是莫清雪事先挑事?你了解过情况吗?”
封弈不假思索地回答:“楚月平常在我们峰就嚣张跋扈惯了,肯定是她欺负清雪,清雪这么单纯善良,怎么会主动挑事?”
听到这回答,秦风气笑了,“呵,也就是说,你查都没查,就给师妹定罪了,
宁可相信外人的片面之词,也不愿意花时间了解真相,还师妹一个公道,我真怀疑,你还是不是我们宝器峰的。”
“就算我是宝器峰的,我也不能看着她欺负同门。”
“你还是不是我们的大师兄?就不能好好听人说话吗……”
两人在店里吵了起来,双方氛围剑拔弩张,
楚月没想到两位师兄会因为她的事情而争吵,正当她想开口劝架时,莫清雪抢先开口了,
“封师兄,秦师兄,你们别吵了,对不起,都是我的错,都怪我不好,我应该早点将伞让出来的,
不,不对,我不应该来这里,这样我就不会一眼就看上这把伞,封师兄也就不会因为我吵起来了。
你们不要吵了,都是我一个人的错,是我不该妄想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莫清雪一手拿着白羽伞,一手捧心,秀眉轻皱,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将落未落,浑身轻颤,仿若受惊的小白兔,声音柔柔弱弱,好不可怜,
楚月见莫清雪这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她真是不明白,这个莫清雪怎么老是跟她过不去?!
以前也是,现在也是,她都不屑去搭理她,怎么这人还老是跟她作对?!
“莫清雪,先来后到懂不懂?!真是上不得台面的庶女,一点教养都没有!
你能不能不要动不动就哭?!还有知道自己妄想了不该妄想的东西,就快点把伞还给我!”
听到楚月说出“庶女”二字时,莫清雪瞳孔剧震,只觉得自己的脸被狠狠扇了一巴掌,这是她最在意的事情,现在却被眼前的贱人给曝光了,
她现在是玄月宗的天才,单木灵根的亲传弟子,楚月怎么敢将她以前的身份说出来?!楚月肯定是在报复她抢了她的师兄,对!肯定是这样!
既然如此,那她更要把楚月在意的东西都抢过来了,看楚月还怎么高高在上地出现在她面前!
她偷偷地观察周围人的脸色,见没有人因她的庶女身份而面露异色时,稍稍放下心来,
她不知道,在修仙界,不像是在凡人界那般注重嫡庶,在这里,只看重能力,只要有能力,即使是庶子庶女,也能享受好资源,也能当家族的族长。
莫清雪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挂在苍白的脸颊上,她的手仍然紧紧地抓着那把伞,神情仓惶又无助,“楚师妹,我……我……”
她我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来,只顾着在一旁流眼泪,整一个被恶霸欺负的小可怜。
美人落泪,总会让人心生不忍,这不,围观的群众中就有修士出来帮腔了,矛头纷纷对准楚月,
“这位仙子,你就把伞让给她吧,人家也是好不容易才遇到一件喜欢的东西。”
“若是我,我肯定会大度的成全她。”
这是觉得自己很高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