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人弯腰将女冢上的尘土擦去,看了一眼周围,若有所思。
不灭谷的人还有这等本事,倒是他所料未及。
却说不灭谷的小少爷仲孙玉在沂乐城丢了个大脸,不仅被人抽的光了屁股,还灰溜溜逃窜,回程一路自是脾气大得要命,只想快些回谷告知父亲为自己雪耻,他又好面子,因此躲在车里不愿露面,只由其他弟子驾车,心里犹在咒骂丑八怪。
与此同时,车子突然一个猛停,仲孙玉反应不及,一脑袋磕在了车顶,脑门登时鼓起硕大一个包,他愤怒不已,掀开车帘怒斥:“没长眼睛吗?你——你、你是谁?!”
遍地鲜血之中,丰神俊朗的青年僧人一身白衣纤尘不染,气质圣洁眼神悲悯,双手合十念了一声佛号:“贫僧法号寂雪。”
第30章
仲孙玉自幼生得玉雪可爱, 因而极为爱美,看到容貌普通的人便觉不适,再加上身为谷主之子,众星捧月, 人人都要讨好, 事事都要漂亮, 吃的东西要精致美味,身边伺候的人长相亦不能差,唯有跟美人才能好好说话。
按说面前这僧人面容俊美气质超然,端的是仲孙玉平生见过最为貌美之人,可那一地血淋淋的残肢断臂,却令仲孙玉头皮发麻, 寒气从脚底板直窜天灵盖, 顿时只觉这僧人面目可憎。
“你、你想怎么样?我可告诉你, 我是不灭谷的少谷主,我爹是仲孙良, 你要、要是敢害我,我爹决不会饶了你!”
法号寂雪的僧人微微一笑,仲孙玉顿觉气血充头, 肩膀似是有千钧重担, 整个人不受控制地被这威压摁到了地上,哆嗦的像只刚被拔过毛的野鸡。
这样的修为……修仙界何时有过这么一号人物,他怎地不知?
“你自然不知,因为见过贫僧之人全都死了。”
被说破心中所想,仲孙玉吓了一跳, 寂雪则不解地望着他,声音依旧温和平缓, 不见丝毫戾气:“你如此弱小,究竟是如何破了贫僧的地龙风水局?”
什么地龙什么风水局,仲孙玉通通不知道,他一脸茫然,寂雪缓缓朝他走近,白色的僧衣干净如雪,只看他悲悯的眉目,决不会有人相信就在刚刚,他眼都不眨便杀死了不灭谷十数名弟子。
“你别过来!你别过来!”
寂雪从善如流地在离仲孙玉还有五步的距离停下,温柔友好地提出一个建议:“不如这样,你告诉贫僧是谁破了地龙风水局,贫僧便留你一命。”
问题在于仲孙玉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可不回答不行,他能感觉得出来,眼前这和尚是真的想杀了自己!
寂雪目光愈发慈悲:“回答不出来么?”
仲孙玉吓了一跳,脑子里一片浆糊压根儿也不知道该说啥,可死是万万不想的,他闭上眼睛用力喊道:“我不知道!就是那里有个丑八怪女人!她很厉害,把我们赶出来了!”
寂雪闻言,问道:“可知对方姓名?”
仲孙玉差点要吓哭,他吸了吸鼻子:“她说她姓秦,单名一个粮字。”
秦粮……寂雪莞尔:“假名字。”
仲孙玉怕他怪罪到自己身上,立马道:“我不知道,她就是这么跟我说的,我什么都不知道!你要想知道,去沂乐城找黄阳,黄阳跟她最熟了!”
说完他吓得双手抱头,生怕这面白心黑的和尚找自己算账,等了会儿不见动静,仲孙玉才悄咪咪抬头,发现寂雪已消失无踪,只剩下满地尸体证明他曾来过。
虽说平日里对着师兄弟们颐指气使总把他们使唤的团团转,可看到熟悉的人就这样倒在血泊之中,仲孙玉顿时又怕又悲,来时浩浩荡荡摆足了排场,回去却仅剩自己,四周茫茫无人烟,一时之间,竟是不知该如何是好。
沂乐城城主府,城主黄阳刚进书房,忽闻有人叩门,一位僧人走了进来,城主府戒备森严,哪里来的僧人?正要问,却与对方那双漆黑深邃的眼睛对视,只觉此人身上有种令人信任的气息,叫人下意识便要去听他说话,“这位……大师,您是?”
“贫僧寂雪。”
黄阳总觉着这个名字熟悉,过了片刻他猛地想起,父亲在城志中记载的,那位镇压怨气的圣僧,法号正是寂雪!
按理说那都是五十年前的事,圣僧当年便是二十出头的青年僧人模样,如今竟是一点都未有改变!
黄城主立刻请寂雪上座,并且对寂雪知无不言,寂雪自然便知道了那位破了自己风水局的女子并不叫秦粮,且对方的目的地是御兽门,算算行程,大概也没有走很远。
“多谢黄城主。”
圣僧亲自向自己鞠躬道谢,黄阳受宠若惊,见圣僧如来时那般悄然离去,他心中又是激动又是感慨,激动自己居然得见圣僧,感慨修者果真与凡人不同,五十年过去依旧驻颜有术,不像自己,将将五十,已老成了风干橘子皮。
离开沂乐城后,寂雪并未立刻去追女萝,而是到了一个离沂乐城不算特别远,但也不是很近的村子。
这个村子是出了名的多子多福,每一户人家都至少有两个儿子,一道蜿蜒小河绕着整个村落,见寂雪到来,已白发苍苍的里正分外激动,“多谢圣僧,多谢圣僧!若非圣僧当年指点,我家中怕是要断了香火啊!”
他们家九代单传,到了他这一代却只生了个女儿,愁得当时正值壮年的里正是吃不下睡不好,幸而得遇圣僧,五十年前,圣僧去往沂乐城,途径他们村子,给了他们生子良方,如今他们家一气生了七个儿子!子子孙孙加起来几十个,就算是死,到了地底下他也有脸面去见列祖列宗咯!
寂雪含笑道:“施主好福气。”
老里正兴冲冲向圣僧讲述自家儿子有多出息,如今他已老了,里正的位子便给了长子,村子里人丁最兴旺、最有威信的便是他们家,别的谁都越不过去!
村子里有个祖祠,除非逢年过节大事不向任何人开放,祖祠院子中央有一口被巨石填上的枯井,离开老里正家中后,寂雪便出现在祖祠院子里的枯井旁,看守祖祠的是个老头儿,在外面打盹,寂雪毫不在意自己一身干净僧衣沾染泥土,他用手轻轻覆到巨石之上,语气柔和:“别着急,良辰已到,尔等不日即可见天日。”
枯井之下安静无声,寂雪有些遗憾,假如地龙风水局还在,与这反照一孔阵正到成熟之际,怨气被滋养到这般地步,足够将沂乐城及方圆百里的村落尽数吞噬,偏偏叫那名为女萝的人毁了一半,导致风水阵法之间的联系被割断,无法发挥原本的威力。
“腌臜之物便该归于灰烬,阿弥陀佛。”
虽念着佛号,眉眼亦一如以往悲悯,却无端令人背脊发凉。
正如女萝想的那样,阿刃并不愚笨,她自出生起便是女子,母不爱父不疼,吃不饱穿不暖,连教她说话的人都没有,却要她像旁人家好生养着的儿子一般聪明机灵,时间一长,再好的孩子都要变得痴傻。
相反,阿刃有一颗赤子之心,她做事十分专注,学写自己的名字是,修炼也是,她本就天生神力,学会引气入灵窍后,最开始无法自控,明明是如往常那般端碗吃饭,结果碗刚拿起来啪的一下就碎了,米饭掉了一地,急得阿刃不管不顾,直接趴到地上用嘴去舔。
女萝见了连忙抓住她:“别,阿刃,地上的脏,我跟你说过的,你忘记了吗?”
阿刃非常珍惜食物,她委屈地望向女萝,像做错事的小孩子,两只手拘谨地放在身边握成拳头,她想去抱女萝,告诉她自己不是故意的,可是又怕不小心弄疼对方,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碰什么便弄坏什么。
“食物沾到泥土再吃进肚子里是会生病的,洒了固然很可惜,但也不是完全没有用处,我把它装起来,等路过人家,喂给他们家的小鸡小狗。”
女萝的声音成功令阿刃渐渐放松,她还是那样委屈,因为她的碗是阿萝特意给她买的,跑了好几家铺子才买到这~样子大的一个,结果却被自己捏碎了!
阿刃食量大,每回吃饭用普通碗,来来回回太麻烦,她吃着也不痛快,幸而女萝当初一气把那家铺子的大碗全买下了,所以为了哄阿刃开心,她立刻又从乾坤袋里取出崭新的大碗,随后握住阿刃的手,柔声道:“我明白的,我们以前从未有过这样强大的力量,所以会感到不安,疑惑,害怕,但是没关系的阿刃,有阿萝在呢。不要抗拒它,它是你的一部分,你要学会去感受它、掌控它、使用它……变强是一件很好的事,你会喜欢的。”
她俏皮地眨了下左眼:“那家铺子一共有十二个大碗,说是自打进了货便没卖出去,我全都买下啦!”
阿刃傻笑两声,她悄悄伸出手指去勾女萝,女萝也不怕她会伤害自己,在与女萝彼此交握的瞬间,阿刃突然就明白了怎样去控制这种力量,因为她珍惜阿萝,所以自然而然便学会如何小心翼翼。
这时九霄嗷了两嗓子,跳到阿刃肩头,毛茸茸的尾巴在阿刃脸上扫来扫去,这几日阿刃无法自控,弄坏了不少东西,连马车都险些叫她给拆了,九霄吓得不敢让她抱,如今见阿刃敢碰女萝,这才跳上来耀武扬威,甚至惩罚性地用肉垫踩阿刃的脸。
阿刃体型虽大,却并不笨重,反倒很是灵活,女萝找到了一些适合阿刃练的拳法,结合生息一起练习,效果不可谓不惊人。
当初女萝修炼时,一切全凭自己摸索,无人教导,而如今为了教阿刃,从自己的经验中屡次总结并加以修订更改,自然是避免阿刃走了许多弯路,“生息”之力像天空,像大海,穹顶之上、深渊之下,一眼望不到边际,女萝甚至觉得如今处于至神之境的自己不过是摸到了些许皮毛。
阿刃修炼的同时,女萝自己未有丝毫懈怠,她在教导阿刃的过程中也找出了自己于修炼上的问题,此心法非常适合女子,甚至对九霄这样有灵智的妖兽也适用,仿佛它本来便存在于天地之间,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
御兽门位于沂乐城的西北方,与修仙界大多数门派一样,御兽门也建立在距离城池较远的地方,四周易守难攻,因为驯养了许多妖兽,整体占地非常宽广,几乎比得上一个小城池。
距离御兽门最近的是宣弋城,理所当然挂靠在御兽门名下,受御兽门庇佑,修仙界实在是太大了,到达宣弋城花费的时间比女萝预计的还要久。
以她现在的修为,冲上门跟人硬干肯定不行,女萝已经打听过,御兽门上上下下加起来约莫有几千弟子,她总不能将这几千人全给杀了,所以不动干戈带走雷祖最好,当然,把雷祖抓走的人,必定要教训一顿。
“前面应该就是宣弋城了,九霄,咱们很快就能见到雷祖了。阿刃,你记得我跟你说起过的雷祖吗?它是九霄的母亲,被御兽门的人抓走了,会经过沂乐城,也是为了这件事。”
算算时间,已经二十天整,说不担心是假的,可女萝不能让九霄看出来,免得它更加害怕。
宣弋城入城收的也是银贝,由于阿刃五大三粗,女萝面上有伤,两人瞧着都不起眼,所以并未受到太过严苛的搜查,宣弋城可比沂乐城大得多,且往来城民瞧着都干净而体面,精神面貌也很不错。
自到了修仙界,女萝便不曾穿过华丽衣裙,头发也随意绑在身后,偶尔编个辫子便是最大的花样,趁着九霄跟阿刃睡觉的功夫,她给她俩做了几套换洗衣裳,有时赶路太久停下休息,她会给阿刃梳个简单好看又方便的头发。
阿刃从前在家中无人管,身上总是脏兮兮,衣衫破旧,头上还有虱子,与阿萝在一起倒是干净了,但也从不想着花里胡哨,于是被这宣弋城城民一衬,二人便多少显得有点寒碜。
摄魂铃幽幽道:“真丢人……”
它曾见过女萝华美的模样,它敢说,若是有故人此时出现,必然认不出眼前这洗尽铅华朴素到寒酸的女子会是当初被帝王娇养宠爱的宣王后。
她与从前判若两人。
但女萝早已见过世间至宝,绫罗绸缎金银玉器,又哪里比得上自由美好?她回答摄魂铃:“有什么丢人的,我们不偷不抢,又不欺负人,只是来救朋友,问心无愧即可。”
“那你看到人家穿得那样漂亮,自己难道不羡慕吗?”
女萝奇怪道:“为何要羡慕?你不知道我穿成这样有多舒服。”
她把摄魂铃塞进乾坤袋里:“没事不要出来,被人瞧见我对着空气自言自语,说我寒酸就算了,说我脑子有病,我可不爱听。”
在沂乐城修者是了不得的存在,而在宣弋城,修者就不怎么值钱了,不说是一抓一大把,在街头也是随处可见。
御兽门的人有着统一服装,青底黑边绣金纹,女萝在街上就看到了好几个,不过她不敢贸然接近,因为这些人身边还带着各色妖兽,那些妖兽都头戴项圈,看着无比温顺,几个弟子坐下来吃茶点时,偶尔会仁慈地掰一块喂给自己的妖兽。
女萝静静地看着,无端想起从前在人间界,她与陛下看似鹣鲽情深彼此相爱,其实本质上更像主人与宠物,陛下疼她、怜她、保护她,喜欢抱着她轻抚她长发,她不必思考不必担忧,只要乖乖在宫中等他回来即可。
“阿萝?”
阿刃的声音将女萝自回忆中叫醒,“没事,我们走吧,先找个地方住下,再从长计议。”
阿刃心思简单,九霄又是小幼崽,至于两个器灵,女萝并不信任,因此她也没人可以商量,全靠自己胡乱摸索想办法。
听女萝要出去打探消息,阿刃很着急,女萝摁住她肩膀,食指点点她的鼻子:“不能太引人注目,而且阿刃现在还不够强,万一被发现就糟糕了,所以阿刃留在客栈修炼,九霄陪你一起,我很快就回来,好吗?”
阿刃耷拉下脑袋,九霄则抬起一只爪爪试图抗议,被女萝驳回,最后一大一小也只能乖乖听话。
如今女萝只知御兽门在宣弋城外五百里左右,但具体位置并不清楚,修者虽可辟谷,妖兽却不能,因此御兽门每日都需要很大数量的生肉,且宣弋城是御兽门的地盘,他们在这里横着走都没人敢管,自然也不会想着要低调。
先前那几个吃茶的弟子一起身离开,女萝就跟了上去,她不敢靠太近,跟雷祖朝夕相处的半年多,她很清楚妖兽的五感有多么敏锐。
这御兽门的弟子还真是半点不忌讳,若非那身衣服,女萝会以为自己跟错了人。
她头一回做这种跟踪之事,因此再三谨慎小心,可这几人却是漫无目的的闲逛,令女萝忍不住怀疑是否自己跟得太近被发觉了?
最后,这几人居然还进了一家赌坊!
女萝站在赌坊门口不远处有些犹豫,她不想进去,又怕不进去会把人给跟丢,正在她踟蹰之时,门口两个站岗的打手啐了一口:“娘的,又来了!御兽门这些人,真拿咱们赌坊当自个家后院了!”
“嘘!小点声!要是被人听着可就完了!”
“怕他作甚!有什么了不起,以前还不是咱们老板养的一条狗,给点骨头就打滚叫,如今靠着卖屁股进了御兽门,反过来便如此嘴脸!”
随着修为增长,女萝的五感也更为敏锐,她有点拿不准这两个打手口中的是那几人中的哪一个?
第31章
思来想去, 女萝决定主动出击,只躲在这儿等天上可不会掉馅饼。
她做剑尊妻子时柔弱可人,如今虽脱胎换骨,却也记得从前模样, 女萝并不以此为耻, 无论哪一个自己她都欣然接受。
赌坊里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两个打手正彼此说着话,忽见一女子从不远处走来,其中一个伸手阻拦:“诶,这儿可不是你们妇道人家能来的地方,赶紧走赶紧走。”
“这位好心的大哥。”女萝抬起头,眼睛里蓄满泪水, 她一只手捂着半边脸, 露出来那半边脸真可谓是美极, 看得两个打手目瞪口呆,可随着她另外一张脸露出来, 上面横亘的蛛网状的疤痕叫两人吓了一跳!
女萝只当看不见他俩震惊,哭哭啼啼道:“先前进去那拨人,其中有一个我是认得的, 他叫周二, 我是他未过门的媳妇……”
两人对视一眼,其中一个问:“你说周二是哪个?”
“就那个穿白衣牵着一条狗的。”
“嘿,那你可说错了,他可不叫周二。”打手嗤笑,“我说, 你长得这么丑就别出来丢人现眼了,知道你嫁不出去, 也不至于这般饥不择食,见着个男人就想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