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乱是这段时间的主旋律。先生很担心我的安危将我送到了黄生水池,这里是先生本家,尽管我不喜欢这么多的复杂的亲戚,他们总是喜欢闲言碎语,但现在只能这样了。
我的公爹是周家这一代的族长,家里也养了几百名守卫,在水池镇这小地方也算安稳。
不知道生产的那边,先生能否见到我们宝宝的出生……
21年黄生水池镇,春。
前线战事……一败涂地……先生下落不明……
21年黄生水池镇,夏。
先生的朋友带来了一件百家衣,说是先生之前托他带回来的。
他因为打仗,路上耽搁了许久,晚到了这里。朋友见我两俩孤儿寡母让我们借助他家。他的情况,先生说过家中有七十岁的老母亲,一八年勉强娶上了媳妇。可惜媳妇人品不行,在家虐待婆婆,为人嚣张又跋扈。
罢了,大家生活都不容易。
先生,我在黄生等你回来。念海已经半岁了,你带来的衣服小了点,我从棉布补了补改大了些,穿着正好合身。
哈哈哈,想不到吧,本姑娘也会针线了。
22年黄生新安村,夏。
周家也没了……
23年湖贝网按,冬。
念海病了……
人间即炼狱……
周炳海,1890年出生于黄生县水池镇,一户姓周的地主家中为周家族长次子。从小天资聪颖,博学广识,文武双修,六岁写诗,九岁秀才,十二岁一篇《论国之未来》引起朝廷许多重臣侧目。
可惜遇见民主解放,16岁进大学遇见相伴一生的妻子富家女孔婷儿。两人很快兴趣爱好相投,很快登报结为夫妻。
相伴十四年,两人终于有了孩子,可惜在那战火纷飞的年代,周炳海弃文从武,投身反抗战争,成为民主党中将,于1921年3月21日何止战争中牺牲,敌人为了镇压当地百姓,将其尸首被人砍下头颅,吊在城池口暴晒三天,烈士鲜血打湿了城门。
孔婷儿,1892年出生于香江,香江银行行长之女,孔家家世显赫在当地称得上是名门望族。孔婷儿从小酷爱读书,受其父亲影响,从小周游列国,其人有见识有格局。
1895年出版第一部散文《春》受到众多文人欣赏,其优美的文字带给人们文学盛宴。
与同样是年少成名的天才周炳海相遇,两人一拍即合。婚后孔先生创作,周先生教书育人,两人度过了一段甜蜜而又美好的时光。
1920年孔先生怀孕,战事升起,周先生前线作战。1920年前线传来噩耗,周家不敢将真相告诉孔先生,谎称周炳海失踪,下落不明。父亲去世一周后,其子周念海出生。
周炳海之父周志文因中年丧子一夜白头,重病不起,不久甩手人寰。周炳海之兄周炳城从小记恨于天姿出众的弟弟对孔先生并不好。
1921年战争打到内陆,黄生水池被敌人占领,周家为抗战全族覆灭,只剩少数妇女孩提逃亡成功。1922年孔先生携子逃到湖贝网按。
23年全国□□,三年不下一滴雨,万物不生,百姓以野草为生,无可奈何易子而食。
孔婷儿抱着孩子求医治病。饥饿让人丧失理智,所有人变成了野兽。周念海被郎中丢入药锅熬成了肉汤,而孔婷儿容貌出众被多人奸后分尸食之。”
看完文章,现场响起高高低低的抽泣声,很多读者读完后眼眶通红。
惨,太惨了!在他们脑海中就只有这句话在循环往复。世界上最让人悲伤的事情莫过于先甜后苦,最令人喜极而泣的事情莫过于先苦后甜、苦尽甘来。
作者描写的前文太生动了。孔婷儿和周炳海的日常生活,两个年轻人平日里的打打闹闹,有说有笑还印在众人的脑海中无法自拔,满满的两人生活越发艰难,但两人依旧苦中作乐,不得已两地分居,到最后两人天各一方。
“他们明明什么都没有做,为什么为什么会落得如此下场,呜呜呜。”感性的女生开口说道,她实在不能接受男女主这样悲惨的结局。
“周炳海还没见到儿子一面,呜呜呜,他是多么期待这个小生命的到来。从苏州高价买来的虎头帽子,就因为听人说了一句小孩穿百家衣才能平平安安长大。
周炳海从乡下一直到城市里挨家挨户求了一百多家的百姓,希望他们能给一些小孩的衣服,做成了百家衣,可衣服还没有送到,男主就已经死了。”
“他们硬生生从女主怀里抢走了她的孩子,我靠,天杀的,什么畜生!”
“药铺老板也不是人,他直接将小孩放进锅中煮了。当着女主的面,当着女主的面!然后他还盛了一碗汤给女主,我的天,这是我们品种的变态。我要恶心到头了。”
“我受不了了家人们,我先吐为敬。胃酸都要给我吐出来了,这该死的作者,能不能写点轻松的文,写的什么啊,看完后暴瘦十斤,我现在完全没心思吃饭了。
我只想让周炳海、孔婷儿还是周念海,一家三口复活,然后给我幸幸福福的生活在一起!!!!!!”
“我靠究竟是什么离谱作者写的文,太离谱了。我发誓她不还给我们一个完结结局,我这辈子都要给他寄刀片。”
“啊啊啊啊啊!受不了。本一八五的大男孩心碎要了,作者你赔我的心!!!”
一条关于一米八五大男孩心碎的视频冲上了热搜,网友们开始更加激烈的讨论模式,而隔壁的文墨论坛因为作者们集体断网陷入了死一般的沉默。
“不仅你一米八五的大男孩要碎了,本南方小土豆心碎的跟豆腐渣似的。
我从来没想过一本小说会有这么的恶毒,它带走了我对未来的美好期盼。我都不敢想象,女主是怎么撑过来的。她一个弱女子带着奶娃娃在这乱世,没有亲人扶持,手无寸铁如何才能撑过来。”
“我看见文里说本小姐也会缝衣服就泪崩了。她本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吃饭穿衣都有下人伺候,她的手是弹钢琴的玉指,她的手是写作的手,而现在她拿着绣花针亲手给孩子补衣服。
我都能想象女主当时的模样,穿着粗布坐在油灯给孩子一针一针缝衣服。完了,我有点彻底走不出来了。”
观众们沉浸在周炳海与孔婷儿的故事中难以自拔,以至于后续播放下面的文章时,他们还在讨论着《我与先生杂记》。
不止观众区如此激动,这篇文章也在作者区引起了轩然大波。
黄石竹哭得鼻涕眼泪一起掉,他的虚拟模样本就是一颗顶着马头的凤梨菠萝外表已经很怪异了,再加上悲伤青蛙的表情就丑的人神共愤了。
白明月忍住想要痛扁靠着她胳膊痛哭流涕的臭菠萝的冲动,她从桌子抽了一张纸递给黄石竹:“行了行了,别哭了。这么大个菠萝,哭啥哭。”
黄石竹接过白明月递过来的纸擦鼻涕,白明月趁此机会抽出自己的蜘蛛腿,她比较抗拒丑菠萝的,真的,特别是还长了一张马脸。
白明月在心底发誓,自己以后再也不吃菠萝和凤梨了。主要是她不能接受菠萝哭着哭着身上冒出了一颗颗红痘痘,浑身像是过敏了一样。这家伙从哪里设计出这么恶心人的程序,简直恶毒。
黄石竹还沉浸在故事中出不来,他这人天生就比较感性,特别是成为作家后更加敏感了,甚至到了林妹妹的程度,见花垂泪都是常态,悲春伤秋就是他的代名词。
黄石竹悲伤的开口说道:“太难受了,我眼睛一闭就是女主那悲惨的生活。
这垃圾作者写的太好了,她把开心的事情描写得就很详写,让读者完完全全代入进去,感受主角当时快乐的事情。
而悲伤的事情,她就写一两句,让读者自行脑补。我现在一闭上眼睛都脑补出了女主怎么样怎么样受苦……”
白明月补道:“这叫详略得当。”
黄石竹听见白明月的话立刻反驳道:“详略得当个屁,这分明就是这狗作者故意的,她就是想让我们难过,我已经看见了,她那比白雪公主那恶毒后妈还是恶毒的心。”
白明月试图为自己辩解:“或许她也不是故意的,只是情到深处难以自拔。
你也是作者也知道我们只是想象了一个故事,却无法掌握里面的主角,当我们落笔的瞬间,角色已经成为了一个独立的人,她的行为全是被她的家庭背景、社会背景所影响……你盯着我干嘛?”
黄石竹眼睛微眯,眼神中带着狐疑望向白明月:“甜甜,你这行为很奇怪啊?怎么一直帮着这垃圾作者说话,难道这文是你写的?”
白明月注意到他那咬牙切齿的表情,她丝毫不怀疑黄石竹要是知道她就是这篇文章作者后,暴起掐死她。
emmm。白明月伸手擦了擦额头不存在的虚汗开口说道:“怎么可能,我就是有感而发。哎呀,我就表达自己的看法,你不要上纲上线好不好?”
黄石竹冷哼一声开口道:“最好不是,不然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血溅当场。”
好吧,甜甜甜成功获得了一个想弄死他的可爱小读者。
哎,这些小读者怎么一个个这么暴躁呢?白明月摇了摇脑袋想道。
随后的时间偶尔有一篇比较亮眼的文章也引起众人小小的讨论声,却没有像《我与先生杂记》那本激烈的情绪,大家讨论讨论也就完事。
直到一篇文章的出现让观众席再一次激烈起来。
白明月看着这篇文章也忍不住连连点头,用精彩绝伦来形容这篇小说也不未过。
小说以江边的一具死尸开头,男主醒来后后脑勺受到严重撞击导致失忆,而他醒来发现自己手里握着凶器,旁边还躺着一具血淋淋的尸体。
男主害怕极了,他惊慌失措的逃离现场,回到自己家中,发现家里面原本应该热闹的家中空无一人。他的家人们神秘失踪。整个故事环环相扣,一个反转接着一个反战让人紧张刺激。
当所有人都以为男主是凶手时,后续就要出现事情推翻男主是凶手的结论,故事剧情也在男主探寻自己是不是凶手的路途中逐渐明了。
毫无疑问作为一篇悬疑类小说,它相当的成功,作者的写作水平非常深厚,对每一个情节把握得当,反转悬疑也不生硬。
“这篇你打多少分?”黄石竹侧头对着白明月说道。
白明月沉思片刻开口道:“9.8,接近满分的神作。”
“还有零点二扣在哪里?”黄石竹疑惑问道,以他目前的水平来看这篇小说已经称得上是完美,为什么还是扣掉0.2呢?
白明月解释:“大概是因为时间的原因,他这篇其实逻辑上有一个小bug,给人一种强行融在一起的感觉。
江边的小女孩看见了整个行凶现场,我感觉是不太可能的,这一个角色添加有点刻意的味道,强行出现目击者指认真凶。
这个处理有点小bug,应该可以写的更精彩的。我想应该是时间的问题,结尾有点违和。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创造出这么复杂的剧情太不容易了,瑕不掩瑜。”
“虽然我看完的感觉也有点奇怪,但是总说不上为什么,经过你这么一说,我明白了。原来是这个原因。”黄石竹喃喃道。
说完,他忍不住侧头看着身旁的蜘蛛,小蜘蛛已经是那么毛茸茸的外表,穿着人类的衣服,看上去像是未成年女孩,但它真实的灵魂实力远在他之上。
这一刻,黄石竹深切的体会到了他与甜甜甜的差距,但黄石竹并没有气馁,反倒是燃起了熊熊斗志。
强者并不畏惧对手的强大,而是跃跃越试。
甜甜甜粉丝群。
甜甜甜家的蓝玉:“家人们我终于下班了,哈哈哈哈!!!我在回家的路上,一边看直播一边坐地铁。家人们有个问题,你们说咱们看了这么多篇了。
你们感觉哪一篇会是大大的写的啊?我感觉风格都不太像大大。难道大大的的文还没有出场吗?第一轮比赛马上就要完了,还有最后十篇。大大不会在这最后十份里面吧?”
群里有人听了蓝玉的猜想回道:“我也感觉这里面和大大风格相似的文章没有几篇,感觉都不太像。难道大大真的在最后十篇吗?”
甜甜甜家的前末世人:“我倒不会这么觉得,我个人感觉哈。《我与先生杂记》很像大大的风格。”
杨小华的话音未落就有回道:“不会吧,这篇文章和大大之前两篇感觉内容这些都差很多,也没有什么重生和萌宝什么的。不会是大大写的吧。《萌宝三岁半》感觉和《我与先生杂记》完全搭不上边。
《萌宝》我也很喜欢这文,没有任何贬义,就单纯评书而论的话。
它的节奏很快,基本上几章就有个反派跳出来作妖,有女二、男二、女主她不靠谱的父母还是什么双胞胎姐姐,反正就是男女主刚和好没有几天就会有反派出现,然后两人开始各种误会。
这种剧情虽然看着很爽,但不需要脑子。这也是外面有人说,这本书无脑就是为了虐而虐,为了揪心而揪心。
而《我与先生杂记》不同。
别出心裁的日记体裁,我看这篇文章仿佛就是在看别人的日记本,文章上那具体的时间让我更加的代入进这个故事中,我好像坐在书桌前在翻看先祖的日记。
我甚至觉得这一切都是真实发生的,而我有幸窥见百年前先辈的人生。那种真实性无与伦比。
而最后的人物生平事迹说明,更增强了角色的真实感。这也是大家陷入这个故事久久无法自拔的原因。
作者用各种技巧,或时间或平常琐事或人物生平,让我们是认为这就是一个真实的故事,里面的人物也是切切实实存在的。
这两篇文各有千秋,但真要论起来,我甚至感觉《我与先生杂记》更胜一筹,当然这是我的个人主观意见,大家看看就行。我真的很喜欢这篇短文。”
甜甜甜家的老苗:“大家都很喜欢。不过我认为《萌宝》不比《我与先生杂记》差。《萌宝》因为是长篇的缘故,剧情更加的复杂。若是和《我与先生杂记》一样是短篇,肯定更出彩。”
那人回道:“你都说了缩短成短篇更出彩,那意思就是现在没有《我与先生杂记》出彩呗。”
甜甜甜家的老苗:“我不是这个意思哈,我是觉得短篇会更精彩,是在《萌宝》自身的基础上,而不是和《我与先生杂记》对比。不过网文吗?总归还是大长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