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这种人结婚,死了也别想跑。”
男人:“……”
服务员:“……”
男人的脸色更不好看了,服务员立刻夹着餐盘遁走。
安各吸了口汽水:“跑得口渴……早知道只是你这个东西在附近乱晃……”
男人:“安各——”
“生气了啊?学长?因为我说你是个东西?”
安各笑着摆摆手:“不好意思,第一次见到有人效仿别人的丈夫整了鼻子下巴和耳朵,跑到我附近乱晃吸引眼球的……你不是个东西,东西也比你好看。”
男人霍地站起——
安各脸上的笑容没变,眼神却猛然冷了下去,抬手在桌上轻轻一敲。
她心情真的很不好,没耐心跟这东西耗。
……男人慢慢坐回原位。
没谁能在这样凶冷的眼神面前站直吧。
她……是真的……
“嗯,这才像样。所以你想求我什么?”安各抓回汽水,“想要的东西不少吧,否则也不至于整出这么一张脸来。”
男人咬咬牙。
他那张脸其实底子很好,动刀的痕迹并不明显,整容医师的技术想必也很高超。整出来的效果不算违和。
男人和她一起走进店里时,几乎所有人都在看他。
因为这张微整过的脸是仿照某个人的脸——原型太优越,哪怕是三分相似,也足够美丽了。
与洛安三分相似的脸,尤其,是侧脸。
……所以,看在安各眼里,这样恶心、劣质。
三分相似的低劣仿品,结合刚刚那个一闪而过的真实侧脸——
难道我真的能把这东西看错成他?
难道我真的有那么冲动愚蠢?
……这猜想让她的心情极度、极度不爽。
恨不得动手把这张脸砸得稀巴烂。
“我行程很满,学长。这场谈话按分钟计算,消耗的是你的机会。”
“……你知道我家里是什么情况的,安各,你明明最清楚……我、我母亲她,她骗我说生病了……我不得不从国外回来,回来后才知道,家里的财政情况……所以她要强迫我去联姻……她竟然要逼我娶一个离过婚带小孩的女人……”
哈。
安各把手往桌上一放——对面的男人轻微抖动了一下——安各笑了一声,因为这次她只是随便放个手而已。
“王伦学长。你真无耻。需要我提醒你,我是个已婚带小孩的女人吗?”
“……”
“哦。因为我看上去比她更年轻更漂亮,还有钱的多得多,是不是?”
王伦动动嘴唇,最终,还是憋出了自己也觉得耻辱的请求。
“你曾经那样帮过我,安各……能不能,再,帮我一下……我家里真的……我不想和她结婚……我知道你当年曾经喜欢过……”
安各说:“我当年没有帮你。”
“你明明——”
桌对面的女人,是真的年轻又漂亮。
不知为何,数年未见,她仿佛停在了高中时代,依旧那么耀眼、鲜活、刺目。
然而,没谁会在看见安各时,联想到“美貌”……只是刺目……刺目而已。
高中时的安各,染着杀马特头发,校服外套系在腰间,常年一件运动背心搭红色秋裤,给出的说法是“血溅在红秋裤上看不出来”。
常常有人目睹她约架、喝酒、飚摩托,传言说她和一堆社会人士交从甚密,还频繁出没地下拳馆……十足的混混做派。
是,她同时也出手大方、性格爽朗、没逃过一节课缺过一次勤,作业本哪怕沾着不明血迹也照样写满上交——成绩年级第一,打球碾压校篮球队,田径比赛跑得像豹子,打游戏时操作拉满带飞同学——
这位当之无愧的大佬,再怎么混混做派,同学们对她,也是羡慕喜欢。
谁不喜欢呢,脑袋又聪明,性格又开朗,看到大家做卷子做累了,挥挥手就请全班吃冰激凌。
高中时的安各收女生情书收得手软,比学校里正经的校草收得还多。
虽然她本人经常直白嚷嚷“我是异性恋”“我要大帅哥”“我要酸酸甜甜的羞涩早恋”,但高中男生,很少有人敢挑战她这个类型。
就像白衬衫的帅气男生是高中女生追捧的主流类型,白裙子的美丽女生也是高中男生追捧的主流类型。
……当时男生们对安各其实抱着敬佩感和嫉妒感,前者因为她真的牛,后者因为……
那个白裙子的美丽校花,天天就围着安各打转。
穿着美丽的白色长裙,用那把娇滴滴的嗓子在看台上喊她“安哥加油”,喊得围观的男生又酸又羡慕。
——啊对,“安哥”这个绰号,就是从那个女生开始的。
杨兰兰,从高中开始黏着安各打转,从高中开始就“安哥”“安哥”黏黏糊糊地喊她,最终喊得安各朋友圈里的同龄人都会打趣几句,叫她“哥”了。
……安各本人并不喜欢这个谐音梗,倒不是因为别的,她是真觉得“安哥”听上去不够可爱,想要一个可爱的昵称。
热爱逛动物园看豹子吃棉花糖的追星少女,想要个可爱点的绰号怎么啦。
……然而,其他人就算不叫“安哥”,也不可能把安各划进可爱区域。
但毕竟无伤大雅,她也不至于为了这点小事和朋友翻脸,就算了。
更何况,除了杨兰兰,其他人也不常叫这个绰号,顶多见面时打趣几下。
正式的场合也不可能出现这种称呼,员工就更不可能……
所以无所谓了,杨兰兰小公主爱叫就叫吧。
……所以凭什么她能被大家叫“小公主”这么可爱的昵称,她就不行啊??
唉。
归根结底,杨兰兰的家族很有分量,哪怕是碍于生意场上的关系,安各也不可能因为一个私底下的小昵称和杨家的小公主计较。
性格使然,从高中时代时应对杨小公主的黏糊纠缠,安各一直宠着纵着,睁只眼闭只眼。
面对杨兰兰那种娇滴滴的、漂亮可爱的女孩,她太习惯把自己放在“保护者”“主导者”的位置了——
拜托,杨小公主被太阳晒一下就头晕了,她一个能在烈日下进行一千米赛跑还拿到第一的大佬,还能和杨小公主计较吗?
安家的野孩子是钢筋铁骨随便摔打,杨家的小姑娘是水做的花捏的要好好呵护——
碍于两家相仿的分量,这话安各从小听到大,潜移默化的,她也觉得没什么毛病。
她就是身体健康不娇弱嘛,皮实又抗造,挺好。
……虽然,有时候,会稍微有点不爽……
譬如跑完马拉松比赛拿着奖杯气喘吁吁回班,一边精疲力尽地扒拉着防晒霜想擦擦晒伤的皮肤,一边口干舌燥地找水喝……
结果发现班里空无一人,大家都跑去呵护医务室的杨小公主,而书包里的防晒霜和水都被拿走了,杨小公主眼睛红红地瘫在医务室的病床上,说我刚刚在看台上给安哥加油都犯头晕了,你一点也不关心我。
“水呢?”
“我倒光了,哼。”
“防晒霜呢?”
“扔掉了,反正你不心疼我。”
“你有病吧?”
杨兰兰眼泪立刻就下来了。
然后安各不得不追在后面哄她哄了一星期。
……有时,和这位娇滴滴的闺蜜相处,哪怕是爽朗大方的安各,也会产生一点不爽……
但她对朋友大方惯了,也粗神经惯了,真要高中的安各说具体哪里不爽,也说不出来。
反正她皮肤晒伤了也能好,没水喝去外面的水池喝直饮水也行,算了。
……这样的杨兰兰,作为安各众多朋友的一员,却是高中时黏她最近的一个,所以和安各在各方面都是鲜明对比……
高中时代,大家提起杨兰兰的温柔娇弱,就要感叹一下安各的钢筋铁骨。
说一声杨兰兰作为校花受男生追捧,就要感叹一声安各作为无冕校草受女生欢迎。
事实也的确如此,当事人好像都没意见。
——直到安各意外遇见了那时候的高年级学长,正经的学校校草,王伦。
安各自认和王伦没什么关系的,顶多是看着那张还不错的脸吹过几声口哨,听说他家里的困难后,顺手帮了一把送王伦出国学习。
对她而言,不过是年少时随便看过的一张脸。
要问为什么能把这个名字记到今天,即便他整了容也能认出那张脸……和什么青涩的高中感情还真没关系……
纯粹是因为,当年,王伦出现的时机,正好。
安各最叛逆、最躁动、最不成熟最想撂挑子离开一切破坏一切的青春期。
她当时蹲在马路边缘,脚边躺了一地破碎的酒瓶,手里攥着一根点燃的香烟。
破烂家族,破烂爸妈,那些破烂东西的影子在她脑子里来回搅,搅得安各异常烦躁。
安各醉醺醺地盯着手里的香烟想,要不,吸一口吧,然后去打一身洞,耳钉刺青舌钉全安排上,让那帮人成为圈子里的大笑话,反正她已经是他们口里的大烂人了。
再烂点也无所谓吧。
虽然那时她依旧认真上课认真学习,再叛逆也没真的吸过烟,真的在身上打过洞。
不过……真的做了,那帮人又能怎么样?
她偏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