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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了_分节阅读_第417节
小说作者:哀蓝   小说类别:武侠仙侠   内容大小:3.42 MB   上传时间:2024-11-15 21:02:30

  夏娃假装没听懂,她们在破山宗干什么了?她们什么也没干,都是破山宗先动的手。

  那个半妖在被带回灵昌山后,还没来得及让了了见上一面,对方一接触到山脉内充裕的灵气,便跟液体一样流淌到地,化作无数菌丝消失不见。之后夏娃找过,完全找不到,不知是还在山里,又或者是已经离开。

  不过这也不重要,灵昌山的妖怪向来来去自如,想走就走,夏娃只是可惜自己的菌菇火锅没能吃成,本来她已经准备好切片涮火锅了。

  “那你想怎么样啊?”她不解地看着了了。

  有很多次,当她以为自己已经足够了解对方,能拿捏住对方时,就会立刻发现对了了依旧一无所知。比如现在,夏娃便不懂她为什么还能躺得如此安稳。

  “现在人间世外都在骂妖族,尤其是你这个妖王,简直就是集罪恶残忍恶毒为一身的害群之马,人人得而诛之。金雁门跟渡世宗一点理都不讲,直接把屎盆子扣你头上,这你能忍?”

  不是夏娃多么信任了了的为人,而是依她对了了的浅薄了解,这人若想要什么东西,去偷的可能性根本是零,去抢还差不多。

  能动手抢,有必要去偷吗?

  了了:“他们也没说错。”

  夏娃:“嘎?”

  了了从躺着改为坐起,她维持了许久的本体开始逐渐转变,头发与眼珠都变成了黑色,充满神秘与恐怖的气息也缓缓淡去,现在她看起来和人类没有什么区别,除非是见过面的金牙,否则决不会有人认出她来。

  “既然说是我偷的,那我总得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偷。”

  冰冷的声音让夏娃打了个寒颤,随即是止不住的兴奋:“我也要去!带我一起,带我一起!”

  她朝了了扑去,却被了了以右手食指抵住额头拒绝靠近,夏娃划拉着胳膊,听见了了说:“这具身体损坏或消失后,还想要新的身体吗?”

  这可算是说到了夏娃的心坎上,她想都不想便答:“当然!”

  “给你个机会。”

  了了垂眸向夏娃看来,“证明怪种之母的称号并非虚名。”

  夏娃:“你想让我做什么?”

  了了:“我给你四个名额,下一次见面时,我要你把她们带来给我,为我所用。”

  说着,她收回手指,不再看夏娃:“若是这四个能令我满意,下一具身体,你便获得了。”

  夏娃闻言,战意盎然,满怀信心的握拳道:“等着瞧吧,一定可以!那你有什么要求吗?”

  了了却没有再回答,一阵风雪过后,她已经消失在了夏娃面前,她只说给四个名额,没说是要人还是妖,也没说是女还是男,什么要求都没有,却得要她满意,夏娃答应下来后才觉得并不简单。

  这跟创造怪种不一样。

  夏娃在创造怪种时,往往只考虑被寄生者是否拥有足够贪婪的欲望,至于性别、年龄、身体素质……这些通通不在参考范围内。

  可了了想要的,很可能跟自己不一样。

  夏娃愁得险些把小熊揉扁。她有心再问两句,了了却已不知所踪。根据她对这家伙的了解,如果了了没有天天睡大觉,那肯定是要搞点事出来的,估摸着是去找茬,谁让那些不知死活的家伙敢污蔑她?

  下一次见面,是指什么时候?了了没说什么时候回来,万一她很快就回来,那自己完不成这个要求,岂不是平白损失一具身体?

  不行!

  夏娃当机立断准备跑路,甭管了了什么时候回来,只要她不回来,见不着面,不就行了?

  等她找到完美人选,有了十拿九稳的把握,再回灵昌山也不迟。

  事不宜迟,以那家伙打架的水平,估计很快就会结束。夏娃揣起小熊拔腿往外奔,刚出主峰就看见了鹰妖。

  与聒噪的麻雀还有阴冷的毒蛇、精明的黄鼠狼不同,鹰妖豪迈锐利,十分忠诚,并率领着有翅膀一族负责灵昌山的空中警备。

  “大王命我随你同行。”

  在灵昌山一众妖怪中,鹰妖的实力绝对排得进前十,蛇妖太攀每每看见她,都很担心会被一个高空飞啄抓走吃掉。

  夏娃问:“她说了让你带我去哪儿吗?”

  鹰妖摇头:“大王只命我随你同行。”

  也就是说,夏娃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没有目的地。

  这可真是个大难题。

  鹰妖的本体足有五丈宽,背部羽毛干净顺滑,夏娃这体型可以直接滚来滚去,直冲九霄后,夏娃也不知该去哪里找合适的目标,便让鹰妖随便飞一飞。

  为了她们俩的妖身安全,暂时还是别留在世外比较好,世外这些修士对妖族恨之入骨,保不齐哪天遇上人多势众的,就得把小命交代在这儿。

  因此在夏娃的要求下,鹰妖带着她穿过世外与人间的结界,再次到达人间。因为无处可去,又没有别的认识的人,夏娃便决定去陈小姐家走一趟,看看破山宗有没有把人送回来,再看看那只小蝉在地底下情况如何。

  人间灵气不如世外,更比不上灵昌山,可能在灵昌山修炼只需要一年,在人间便需十年甚至更久。

  之所以让鹰妖随夏娃同行,除却鹰妖实力强劲、性格沉稳外,最大的原因其实是她已经能够化为人形,而且不是像松鼠妖它们那样时不时露个耳朵藏个尾巴什么的,鹰妖幻化成人时,连一丁点妖气都不会外泄。

  夏娃还是第一次看见鹰妖化形,震惊不已:“这么短的时间,你已经能化形了!”

  鹰妖点头:“灵昌山灵气充足,大王又曾点化于我。”

  夏娃啧啧有声:“你都有人形了,想过取个名字吗?我总不能鹰妖鹰妖的叫你,被人类听见,又要喊除妖师过来了。”

  妖族与人类不同,它们出生甚至成精后都没有名字,只有妖力到了一定境界,能够与其它同族区分开来,才会为自己取名,像蛇妖,她之所以叫太攀,并非是取的名,而是成精前乃是一条太攀蛇。

  哪怕是在人间做过保家仙的黄鼠狼精,也是没有名字的。

  人间繁华,鹰妖甚少见识,不过她有一点好,那便是心如止水,万物难以上心,一门心思只想修行。

第390章 第十五朵雪花(十九)

  根据记忆找到的陈小姐家, 早已人去楼空,夏娃踮着脚从门缝往里头望,愣是啥也没见着。问过两边街坊后才知道, 前不久陈小姐被仙家接走, 好多人都羡慕陈家能有这般造化, 谁知没过几天,某个早晨有人路过陈家家门口, 发现陈家从主子到下人尽数走得干干净净,只余门上那把锃光瓦亮的大铜锁。

  连城里的生意都已转手,没人知道这是为什么。

  夏娃很快便想明白了原因, 以防万一, 还是举家迁走比较好,这样陈小姐若是不能活着回来,至少母父还能生还, 若陈小姐安然无恙回家,那再搬回来也是一样的。

  不过陈小姐想得还是太天真了点,修士要是想灭凡人的门, 跑到天涯海角也没用。

  既然见不到陈小姐,夏娃只好换个地方蹭吃蹭喝。

  卖鲜肉馄饨的杨大娘可没搬家, 她看见夏娃,欢喜的不行,不由分说便投喂了一大碗刚煮好的小馄饨, 连带着鹰妖也沾了光。杨大娘还用着那辆小推车, 她的生意越来越好, 每日包的馄饨都能卖完, 家里日子也渐渐好了,如今她正打算赁个铺子, 这样便不用再每日风里来雨里去。

  夏娃不稀得占她便宜,吃饱喝足后随手丢给岩岩一个金子做的小兔子,这钱别说是赁铺子,就是买个铺子都绰绰有余。

  这座城里夏娃只认得陈小姐跟杨大娘两家,如今一家杳无音讯,一家蒸蒸日上,再留下来也没意思,难道赖在杨大娘家混吃混喝就能预定下个世界的身体?还是得正经干活。

  要说找几个能用的家伙,这不算难,天底下有本事的人多了去了,任凭你喜欢聪明的漂亮的嘴甜的听话的……总之只要有条件,总能筛选出合适的。

  问题在于了了什么要求都没有。

  夏娃敢保证,她要是随便拽几个人回去,了了绝对不会满意,没有要求的才是要求最多的,也最麻烦的!想想就让人烦恼,她甚至不知道了了是想要妖族还是人类。

  因此夏娃不敢贸然决定招募与否,打算先看看,把合适的人拉进她的暂时名单,货比三家后再做最终抉择,这样翻车的几率小一些。

  在人间生活比想象中要轻松一些,可能是因为五大名门里有两家的镇宗之宝失窃,修士们都很担心自家的宝贝保不住,因此在人间行走的修士少了许多。

  除妖师跟修士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后者以法术除妖,目的是积攒功德追求大道,前者则单纯许多,他们仍然是凡人,只是比凡人多了些降妖伏魔的手段。

  除妖师不一定有修行天赋,但对妖气的敏感异于常人,一般情况下,夏娃会避开除妖师,一来是不想惹出动静,二来便是懒得消耗精力,她现在已经很忙了,实在没工夫陪除妖师玩过家家。

  人间之大,远胜灵昌山,在如此广阔的天地间寻找目标,成功的可能性增大的同时,也注定要花费不少时间。

  不过夏娃本身便不是个会因为某件事办不成就犯愁的人,她每到一个地方都会进行数据收集,对当地的突发事件以及名人很有兴趣,因为就她对了了的了解,对方很可能不会想要人类。

  人类的寿命太过短暂,妖族成精后却能活很久很久。

  在排除人类这个选项后,夏娃将雄性从候补名单中剔除出去。

  与了了相遇的那个世界以及上个世界可以证明这一点,夏娃感觉自己要是敢带四个男人回去,别说下个世界下一具身体,这具身体的骨灰都能被扬咯。

  但要找妖怪,为什么不在灵昌山找?黄鼠狼精虽然战力不行,脑子却很灵活,很擅长跟人相处,鹰妖战斗力强又忠诚……难道了了是想要没加入灵昌山的妖?

  这不是舍近求远吗?

  夏娃绞尽脑汁,除了是故意为难她之外,她想不出别的可能性了。

  “哎哎,你听说了吗?”

  在夏娃跟鹰妖等饭时,旁边那桌江湖打扮的客人正热火朝天的说着世外宗门发生的大事。

  最先爆料的这人语气惊奇,卖了关子勾起同伴的好奇心后又故意摆架子,非得同伴们答应请他喝酒才肯往下说:“……原来世外那五大宗门,个个都有镇宗之宝!”

  夏娃心想你这消息也忒落后了吧,别说五大名门,破山宗那种二流门派不也有颗泉心?

  凡人却对这些修仙问道的故事很好奇,纷纷追问是什么珍宝。

  讲故事的这人瞬间成为人群焦点,见附近桌子的客人都竖起耳朵在听,虚荣心一上来,刻意放大了嗓音道:“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别以为名门正派有宝贝是世人皆知的,你们谁家要是有个价值连城的宝贝,你们是想捂着呀,还是想昭告天下?”

  那当然是前者,闷声发大财,蔫驴踢死人,谁会把自家有宝贝的事情宣扬出去?又不是嫌好日子过多了。

  “那不就是了。”爆料人得意洋洋,“这五大名门之所以能在世外独占鳌头,除却他们宗派曾经出过飞升的神仙之外,还有就是门派中的镇宗之宝!据说这五个宝贝,样样都了不得。”

  有人大声问:“你说的那五个宝贝,到底是什么呀?详细说说呗?”

  爆料人也不知是打哪儿听来的,总之能被这么多双眼睛注视着,他感觉格外骄傲,挺起胸膛道:“渡世宗的佛骨舍利,据说是真佛圆寂坐化后所留,一直被供奉在佛塔中,若是妖鬼得了这佛骨舍利,日后就再也不必惧怕修士们跟除妖师,连土地神跟城隍都奈何不了它们,可以直接从妖鬼之身一跃成为妖仙鬼仙!”

  不知是谁好奇问道:“那要是人得到了呢?”

  爆料人左右张望,一副生怕被人听见的神秘模样,摆足姿态后,他才以一种我只告诉你一人的表情大声道:“当然是立即得道!哪怕是咱们这些没有修炼天赋的凡人,也能改天换命!”

  人群之中立刻发出一阵惊呼,人人都恨不得是那得到佛骨舍利之人,试问谁不想长生不老青春永驻?

  这种好东西,要么就别存在,要么就别让人知道,否则一旦现世,必定引起腥风血雨。

  “这佛骨舍利如今何在?”

  有人问到了点子上。

  爆料人更加兴奋,他清清嗓子,“这可就厉害了,不久前,渡世宗的佛骨舍利让人从眼皮子底下给偷走了!那可是一群佛修啊!竟有人能从佛塔将其偷走!”

  于是新的问题来了:“是谁偷的?”

  爆料人深谙讲故事卖关子的技巧,这会儿绝不是揭开谜底的时候,他舔舔干燥的嘴唇,端起茶盏一饮而尽:“接下来咱们说说金雁门……众所周知,金雁门以符咒法器炼丹闻名,可以这么说,无论世外还是凡间,咱们所用的法器,几乎都是金雁门炼制出来的!金雁门有一样镇宗之宝,叫做朝凤印,传说此印能号令百鸟,正是有此宝存在,金雁门才能有如此之多的炼器炼丹之法。”

  “可谁知道这样宝贝,不久前也被偷了!”

  他屡屡避开盗宝之人的身份,听得客人们急不可耐,七嘴八舌的追问到底是什么人偷的。

  那是修道成仙的大宗门,在凡人心中与真正的神仙无异,能腾云驾雾点石成金,不是神仙是什么?然而现在竟有人胆敢从这样厉害的宗门盗取宝物,一盗就是两家,这未免也太厉害了点!

  偷鸡摸狗之事,只要降低道德底线,几乎人人可为,盗宝却不然。

  夏娃也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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