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故地
帘影摇动, 疑是玉人来。
烛火照出一道斜斜的光,沈今鸾呆呆地看着自己的身上,渐渐覆了一件月白色的盘扣窄袖胡裙。
雪色皮毛滚边, 镶绣金丝团花纹,虽不如京都锦绣罗缎华丽,但在边远的朔州已是十分精致的服制。
“这个颜色……”
她看得出神,有几分犹豫地道。
“你从前, 穿浅色。”垂帘后男人无言良久, 忽然道。
沈今鸾微微一怔, 垂下了眼。
是啊,可惜做了皇后, 从来只着正红遍地金的衣料,翟衣上六宫之主的颜色。
这后宫之中,唯有她有资格穿大红, 她便习惯穿大红, 忘记了自己从前喜欢的,从来不是红色。
她生怕自己不穿红,就好像压不住宫里的其他女人。
可入宫后, 她却偶尔摸着箱柜里浅色的料子出神。
不知已是多少年没穿过月白的衣服了, 她有几分不自在, 对着烛火, 左顾右盼, 拢了拢发丝,敛了敛袖口,喃喃道:
“好不好看啊?”
声音很细小, 他却听到了。
还是像是那个初入京都时,极为在意体面的北疆小娘子。
“很好看。”
顾昔潮抑住喉间的涩意, 释然一般地回道。
仿佛是一个长久无望的心愿终于得了偿。
说起来,顾家九郎从前的心愿很简单。
就是把青梅竹马的心上人娶回家,日日给她裁新衣,不让任何人欺负她。
哪怕生母是舞姬的庶子,父兄皆在,只要好好念书,习得孔孟之道,考上了功名,在朝中得一份闲职可以立身。
便可以娶妻生子,笑看新妇穿新衣,红的白的,明艳的清秀的,白日端庄的,夜里娇媚的……
小娘子花容月貌,自是穿什么都好看。
可是心上人是皇家看中的人,入京之后,便成了太子妃的人选,听闻太子殿下也甚是属意于她。
如此,他简单的心愿就注定无法容易实现,注定,是一条艰难万险的路。
自小甚少烦恼的富贵公子数夜未眠。他从未想过,与他在一道的小娘子终有一日要嫁给别的人。
本朝的恩科本是三年一度,考取功名再求娶已是来不及,留不住她的。
于是,从来只读圣贤书的富贵公子一咬牙,扔了纸笔,从了军。只等得了军功,便能以军功求娶心上人。
还好,大哥是行伍出身,待他如兄如父,亲自手把手耐心地教他。
还好,他天赋极高,运气也不赖,初生牛犊不怕虎,首战便大败了敌军,回京还封了将军,终于得了他心心念念的那一道赐婚圣旨。
那圣旨镶着金边,白日里他也要偷偷拿出来看好几遍,入夜在榻上投着烛火也翻来覆去地看。
少年心性,满怀希冀,日日夜夜手捧着圣旨,连给她裁的新衣花色都想好了。
不曾想,一场突如其来的败仗,将所有的希冀被砸个粉碎。
从今以后,他见她之时,她身上只有一件猩红的皇后翟衣,像是将她整个人吞没在里面。
而今,十五年后,再看她穿新衣,一个生了白发,一个成了鬼魂。
幸好,还有犀角烛火微光,可见鬼魂一袭月白长裙袅袅如烟,勾勒出小娘子态浓意远,清艳绝尘,似幻似真。
她正好奇地在烛火前飘来飘去,指了指白壁上自己的影子,惊喜地道:
“这个蜡烛,竟照见我的魂魄。”
她似是注意到身后男人的目光,一回身望过来。
顾昔潮的视线已移开,蜻蜓点水,一刻也不再停留,唯有心跳如擂鼓不息。
让邑都刺杀自己,设下陷阱之时,他仍是担心她不会就此现身。
他既有一份没由来的坚信,又不敢真的相信,她会在意自己的生死。
就算她真的来了,他怕她还会有什么古怪的办法让他看不见她。
鬼使神差地一般,他在蜡烛上洒了犀角粉,随之烛火燃烧,照亮一室阴暗。
从来不信之人,愿意为之迷信。
此时此刻,满堂烛火如霞,烟霏云敛,果真照出了魂魄的姿态。
原本苍白的魂魄在一袭裙中如同生出了血肉,姿容盈盈,无限端庄之中犹生一丝妩媚。
顾昔潮面无表情,挪开了目光。
仿佛只是看着,亦会不受控制,亦是一种逾矩。
烛火摇曳里,沈今鸾绞着鬓边一缕长长的发丝,叹了一口气道:
“刚才,邑都好像看到我了。”
“他明日醒来,便不会记得了。”顾昔潮淡淡地道,“就算他记得什么,我也会让他全部忘掉。”
沈今鸾不由转过头,看着他道:
“我觉得奇怪,你为什么就一直都能看见我呢?”
顾昔潮摩挲着的金刀柄,良久不语。
五岁之时,顾家就为他请了朝中大儒开蒙,直至成年,他不语怪神,不信鬼魂。
此生所作最迷信之事,不过是十年如一日,给故人灵前上三炷清香。
自从在喜丧之中再见到她,他曾无数次怀疑过,自己是在做梦。因他心中的意念太强,经年无法泯灭,才从梦中生了这般虚妄的幻象。
他太贪,以致于一向深思熟虑的人不敢去细想,为何她的魂魄唯有他可见。
只因这样世间独一无二的“看见”,是一种隐秘的私有,近乎卑劣,违背了他自小以来的教养。
然而,她这一句问,惊破了这个梦境里他刻意克制平复的湖面。
微妙的涟漪正一圈一圈地荡开去。
他垂下双目,手指握紧,道:
“你不想被我看见?”
沈今鸾摇了摇头,却开始诉道:
“我刚死的时候,满心都是怨愤。我恨自己还没找到父兄的尸骨,怎么就死了,我恨自己不能轮回转世,就算死了还要困在这个我所厌恶的人世。”
十岁身负家族使命入京,所有人都明里暗里规训她,立要端庄,坐要得体,像那些世家贵女一般行止,才有体面。
她在京都没有根基,体面就是她安身立命的根基。她身负沈氏兴衰荣辱于一身,万不可让家族蒙羞。
只可惜,她苦苦攒下的名声毁在了父兄死后,家族分崩离析之时。
她少时在意的体面,抵不过埋在北疆凄风苦雨里的累累白骨。
于是,她为了复仇坐稳后位,不择手段,杀人如麻。甚至不惜求托巫女,行厌胜之术。
千夫所指,万人唾骂。
元泓最后看着她面目全非的模样都失望透顶,收走了她的凤印,后悔予她那身翟衣。
她可以想到,在她死后,定会有人嘲笑她这个妖后到底是个不入流的军户出身,比不得百代世家出来的女子贤良淑德,堪为天下女子表率。
史书工笔会寥寥一笔带过她仓皇的一生:
“妖后沈氏,素有凶名,不堪为后。”
到头来,这一生她心力交瘁,所求皆非,甚至连喜欢的颜色都不能穿在身上。
沈今鸾低垂着头,轻声道:
“后来,我的魂魄回到了北疆,还能继续和你一道寻找尸骨。我有时觉得,我没有真正地死去。”
她难得不见一丝嘲讽,亦无调笑,而是认真地道:
“即便你我素有仇怨,今时今日,只有你能见我,我觉得也不赖。”
“若无人再能见我,我才是真的死了。”
他是她与人世唯一的联结了。
顾昔潮静静听着,黯淡的眸光里露出几分讶异,还有几分痛意。
她却倏然笑了一声:
“这一路虽然历经艰险,我却觉得是比活着在宫里的时候更自在。”
她爱惜地轻抚月白长裙上精巧的团花纹,唇角微微翘起,低声道:
“今日有了新衣,我好像也格外的开心。”
满是小娘子的情态。而从前,小娘子的心愿,也总是格外简单,裁一件新衣,打一支钗环。要赶上京都最时兴的式样,不要再被那些高门子弟嘲笑了。
她才不是北疆的土包子。
而今,死了十年,她终于有了一件新衣。
顾昔潮目光微动,终是回头望向她。
今夜,是他第一次完完全全地注视她的魂魄。她的样貌,清晰得好像从前。
从前,只能在梦里看见。
今夜,好像又回到了少时。
烛火的光晕里,她就倚在案前,近在他的眼前。
她不是那个端庄华贵的皇后娘娘,还是那个坐没坐相的北疆小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