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智慧生物的魂石,需要智慧生物在临死前爆发强烈的感情,但制作非智慧生物的魂石,就没有那么这种要求了。
魂石容器有不同的品质,与各类宝具相同,分为普通、优良、完美、史诗、无双五大品质,优良级又被称为精英级,史诗级又被称为世界级。
黑曜石属于优良级别的道具,用它制作的魂石容器,碰上五阶以下的魔兽,都能百分百制作出魂石,如果是五阶魔兽,则只有三分之一的概率,碰上六阶魔兽,概率就降低到了九分之一,碰上七阶魔兽,概率并非二十七分之一,而是九十分之一。
因为四、五、六阶魔兽属于中阶,而七、八、九则属于高阶魔兽,有着本质上的提升。
黑曜石沾上野猪王的鲜血后,篆刻在表面的灵纹开始闪耀,接着那些鲜血就被吸收到黑曜石的内部,然后灵纹变化成缩小版的野猪王的图案。
一头魔兽只能制作出一枚魂石,即便艾玛同时用三颗黑曜石去蘸取野猪王的鲜血,最后也只能制作出一枚魂石,而且另外两枚会因为受到污染,而失去作用。
所有的魂石容器都属于一次性道具,制作失败后就会作废,除非找牧师或者炼金术师帮忙净化,而且魂石容器的级别越高,净化的难度就越高。
“成功了,真没想到我居然有一天能亲手捕获出一枚三星魂石,以前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自行捕获二星魂石,然后交易攒钱养家,现在一口气跳过了好多步。”
艾玛看着手中的三星魂石撞山野猪王,感慨万分。
这一刻,她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命运真的改变了,她的未来绝不是成为一名二三流的盗贼,加入一个二三流的佣兵团,常年厮混在底层,然后跟那些经常酗酒的抠脚爷们大咧咧的聊天打屁,也绝不是嫁给一个拥有不错手艺的老实人,然后生儿育女,为家计奔波,而是走上了一条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前面会有什么的道路。
可是,面对未知的道路,她不仅没有觉得害怕,反而生出了兴奋和强烈的探索欲,这是过去的她不曾有过的心情。
如果没有碰上他,大概我一辈子都不会意识到这点吧。
艾玛抬头瞧着罗丰,一边心中思忖着,一边交上手中的魂石。
“你自己留着吧,这是你第一次捕获魂石,有纪念的价值,而且也是对你通过考验的奖励。”
罗丰自然是瞧不上这种三星魂石,不管是依凭、化用、融合还是具现,都无法带给他帮助。
“真的给我了?我可不会推却的哦。”
艾玛也非常在意自己第一次捕获的魂石,就像罗丰说的那般,有纪念价值,女孩子对“第一次”总是非常的在意。
一枚三星魂石,至少价值一千金币,这是以前的艾玛不敢想象的巨款。
佣兵们也经常靠捕获魂石来赚钱,这是他们的收入之一,比单纯的猎杀魔兽更有价值,只不过有时候还得赌下人品,比如他们手里有一块黑曜石,碰上的却是一头五阶魔兽,好不容易猎杀后,还需要赌一下那三分之一的概率。
当然,如果是佣兵团的话,为了保证制作魂石的成功率,往往会多准备几块魂石容器,人品好的时候,第一块就能成功,人品差的时候,可能用光了魂石容器,耗光了魔兽的血液,也没能成功。
高品质的魂石容器成功概率更高,同时价格也更高,是冒低风险得到低收益,还是冒高风险得到高收益,一切也是任凭个人喜好决定。
另外,如果捕获的对象是没有血液的不死生物,那就得准备特殊的魂石容器,那种不是用鲜血做媒介,而是用灵魂碎片做媒介的魂石容器。
“我终于也有一枚魂石了!可惜我现在的实力太弱,只能发挥出依凭的效果,连第二步的化用都做不到,也不知道这枚魂石里面的独有魂术会是什么?”
艾玛就像是得到了一件新玩具的孩子,将这枚魂石翻来覆去的把玩着,一点也不觉得厌烦。
其实从外表上,这只是一块刻着野猪图案的石头,也不知道到底哪里好玩了。
罗丰没有阻止她,好歹是从生死线上走了一圈,放松一下也是该然。
马车掉转方向,积蓄沿着原来的路线,朝东边进发。
到了傍晚的时候,恰巧经过一处小镇,众人这几日都是住在马车上,虽然车厢内的空间足够宽敞,可终究不是住宿的房子,罗丰和暗师鬼君倒是不在意,可艾玛却是忍耐不住,哪怕身上再干净,也想要用水洗一回澡,于是众人便决定到镇上旅馆暂住一宿。
这座小镇临近之前野猪王所在的那片魔兽森林,因此来往的佣兵数量不少,即便到了晚上,也没有寻常乡镇的平静清闲,反而充斥着热闹的喧嚣声,底层的佣兵们,永远喜欢大声嚷嚷,扯着嗓门喊话,有说不完的荤段子和喝不完的黑麦酒。
小镇不算大,旅馆也就只有那么几家,考虑到罗丰不在乎钱,艾玛便挑了房子最大,装饰看起来最漂亮的那一间,名为翠色羽衣。
这种小镇的旅馆,通常都是住宿一体,第一层是酒吧和饭馆,第二层才是住宿的房间。
站在门外的时候,听不到大声喧闹的声音,艾玛还以为里面没什么人,可当她推门而入后,却发现大厅中已经坐满了人,几乎找不到空位,而且绝大部分的人都穿着统一的服饰,显然是一个团体。
“是曙光女神教的人,骑士、牧师、弓箭手,连魔法师都有!这样的队伍都可以去屠龙了,他们来这鸟不拉屎的乡下做什么?”
虽然只是青铜阶,可经过洗髓伐骨的艾玛,感应能力异常出色,这点却是同玉洲的武修相同,拥有敏锐的直觉,尽管她瞧不出所以然,但凭直觉就确定坐在这里的人当中有许多高手,高到需要她仰望的程度,完全瞧不出深浅。
不知道他们跟我的雇主谁强谁弱。
虽然心中抱着好奇的想法,但艾玛倒也不会因此去就挑拨对方,她找到了旅馆的老板,询问了是否还有空房,得到还剩下两间的回答后,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她以前看的那些冒险小说中,男主角和女性角色到旅馆住宿时,总是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不得不住在一个房间里。
艾玛虽然不讨厌自家雇主,但也不好意思住在一个房间里。
罗丰和暗师鬼君一同进入时,引来了不少人的目光,毕竟暗师鬼君的那身管家打扮,几乎就等同告诉别人,我服侍的是一名非常有地位有权势的大贵族。
曙光女神教团中的一名司祭,对暗师鬼君多看了几眼,露出疑惑的表情,思量再三,还是摇了摇头,以为是自己产生了错觉。
看到暗师鬼君的第一眼,直觉告诉他对方是死灵生物,可是观察再三,也没有感受到死灵气息,哪怕暗中以神术侦查,得到的也是一切正常的反馈。
“怎么了?”旁边的一名圣殿骑士询问道。
“没什么,在刚才那人身上我感受到了死灵生物的气息,不过后来发现是错觉。”
“错觉?这种时候,第一直觉反而更为准确,如果他真是死灵生物怎么办?要不要我出手试探一下?”
“别,我们另有要务在身,还是不要横生枝节了。就算他真是死灵生物也没关系,反正亡灵主宰已经死去,其他死灵生物根本翻不起浪花。”
“他会不会跟我们的任务对象有关?”
“应该不可能,那些家伙虽然也是冷血生物,但跟死灵走不到一起,不可能成为盟友,眼下以完成任务为最优先事项,别去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尽管这些人交流的时候用了缄默术,但根本逃不过罗丰的耳朵,他可不担心对方真能看出暗师鬼君的真身,哪怕暗师鬼君再没用,到了现在的境界,也早已掌握阴阳和合的本领,足以遮掩根脚,哪怕对方直接用神术进行鉴定,得到也只是“一个正常人”的答案。
东方的修行体系,注重天人合一,阴阳汇流,中庸自然,只要是玄门正宗的功法,最后都会走到这条路上来,哪怕暗师鬼君是阴鬼出身,在阿斯利世界是毫无疑问的死灵生物,可当他掌握阴极生阳的本领后,和常人的差别已经微乎其微。
不过,这群人说的话,倒是引起了他的几分兴趣。
“你们说,特里劳尼大师最后留下的那些遗言,究竟是真是假?我到现在还无法相信,所谓的灭世七灾。”
“我当然是真的,特里劳尼大师可是号称最接近神祗的强者,她做出的预言每一条都应验了,从来没有错过,‘灭世七灾’可是她临终前留下的遗言,我怀疑是她赌上生命,才预言到了这些可怕的灾难。”
“过去的预言都正确,不代表最后的预言也正确,我并非有意在质疑特里劳尼大师的能力,而是这预言实在太难叫人相信了,轻松灭亡掉三个国家,杀死两名传奇强者的亡灵主宰,居然只是‘灭世七灾’中的一灾!如果其他六灾都拥有跟亡灵主宰相当的破坏力,世界毫无疑问要毁灭了!”
“说实话,我也有些无法相信,甚至我怀疑这是其他人篡写的预言,为的就是打散我们的力量,让我们无法去帮助罗兰他们一起对付亡灵主宰,幸好罗兰他们不负众望,消灭了亡灵主宰,要不然就让那名阴谋家得逞了。”
“亡灵天灾、绯红之夜、圣魔之石、憎恶女神、大地之怒、堕落晨星、邪龙吞世,这是特里劳尼大师预言未来即将发生的‘灭世七灾’,第一项‘亡灵天灾’毫无疑问是指亡灵主宰,这一项在特里劳尼大师活着的时候就已经发生,所以算不上证据,可后面的六项从来没有听说过,只要应验了一件,‘灭世七灾’的可信度便能够确认了。”
“我们在这里等了一个月,不正是为了验证这一点吗?耐心点吧,依照特里劳尼大师留下的遗言,第二次灾难发生的时期很快就要到了,是真是假,很快就能知晓答案。”
罗丰不动声色地将这些人的言语尽收耳边,记住了最关键的情报“灭世七灾”,心中不由得唏嘘,最近不仅是玉洲变得不平静,连冥洲也是波谲云诡,暗流涌动,这里面莫非是有什么联系?
通天古书吐槽道:“有毛联系啊,分明是你这人形祸因,走到哪,哪里就注定不平静,为了世界和平着想,你还是赶紧离开吧!”
正说间,外面忽然传来惊恐的叫声,此起彼伏,连绵不绝。
接着就见一人手忙脚乱地推开了旅馆的大门,踉跄地闯了进来,惊慌失措地对众人道:“快、快出来看,月、月亮变成了血红色!”
众人面面相觑,曙光女神教团的那些人最先反应过来,纷纷冲了出去。
他们来到街道上,仰面望去,果然天上的月亮变成了血红色,乍一看,还以为要滴下血雨,而且恰好是满月。
此时血月散发出来的光芒比平时要强烈得多,虽然比不上正午的太阳,却也不逊色即将落山的夕阳,看起来不像是在反射光芒,更像是自身在放光。
黑夜也被它的光芒所驱散,化为通红的一片,触目所见的景色,皆是一片鲜红。
“绯红之夜!预言居然真的出现了!”
第1102章 一剑蔽月
夜空之中,血月之下,无数蝙蝠飞舞着,他们欢快地沐浴在鲜红的月光照耀下,就像是在吸血一般,将这些光芒吸收到体内。
“千年来的梦想终于要实现了!我们已经等待得太久太久。”
“千年的等待,只为这一刻!熬过这一夜,我们就再也不用像耗子一样东躲西藏,可以堂堂正正的行走在光明之中!”
蝙蝠们一群群分散开来,然后凝聚成人形,每一个都有着苍白俊美的面孔,露出尖尖的虎牙,披着黑色的披风,他们体型修长,却又不显瘦弱,并散发出一种异样的魅力,仿佛看上一眼就会沦陷其中,心甘情愿的成为对方的奴隶。
但是,不管这些人有多么出色,当他们聚在一起的时候,最引人注目的依旧只有腾空浮在中央最高处的男子,此人不仅没有其他同族削瘦的体型,反而异常的强壮,他眯着眼睛,仰面望着血月,双手摊开,似乎是要拥抱天上的月亮。
“布兰德大人,感谢您的恩赐,取得了血祖该隐大人的遗物,完成了这场血月礼赞的仪式,让我们得以克服太阳这个最强大的敌人,数千年来血族的愿望,在今夜终于实现了,从今以后,我们将无所畏惧!”
一名身上散发着强烈元素波动的美貌女子单手放在胸前,满怀感激的躬身说道。
其余的血族也不约而同的鞠躬感谢。
“无所畏惧?错了,从生下来的那一刻开始,每一个生灵的心中都会抱有恐惧,我们都是为了克服不安和恐惧,以求心安理得地活下去,不论为争名夺利、支配别人、或是赚取财富,都是为了克服恐惧,为什么每个人都迫切的想要变强,就是因为只有站到最高的位置上,才能算是真正的克服恐惧。”
布兰德收回双手,抱于胸前,上身微微后仰,呈现出一个微妙的弧线,叫人觉得略显怪异的同时,又能感受到这个姿势中似乎存在着异样的美感。
“征服太阳,不过是我们为了克服恐惧,登上最高的山峰而迈出的第一步,血族沉默得太久了,以至于世人都忘记了我们的强大,我们拥有比人类更强大的身体素质,更优越的魔法天赋,更美丽的容貌,以及更漫长的寿命,我们理应比人类更优秀,能将人类转化成血族,这就是我们的血统更高于人族的最佳证明!
可是,这世界的王者依旧是人类,而我们血族却要沦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藏身在暗无天日的洞穴里,连出去散个步也害怕被人发现身份。
够了!这样的日子该到头了!如今,我们已经克服了太阳这个最强大的敌人,伟大的血族再无弱点,我们是这世界上最完美的生物,我们理应取得与身份相符合的地位。
从明天起,我们将君临天下,彻底征服这片大陆,让所有的人类成为替我们服务的奴隶,血族将真正成为这个世界的主人,而你们将和我一起分享这个世界!”
布兰德的眼神中,散发出赤裸裸的欲望,没有半点仁义道德,在他身上看不见一丝美好的品质,从骨子里透出邪恶,仿佛他就是邪恶的化身,恶人的领袖。
尽管血族是冷血生物,但听了这番话后,在场的血族无不是热血沸腾,斗志昂扬,即便是那几位年岁较大,实力更强的血族公爵,也因为征服了太阳,从今以后不用再害怕被阳光照到就变成齑粉,而兴奋不已。
何况,布兰德说的没有错,血族各方面都比人类更优秀,以前之所以会被逼得东躲西藏,就是因为有害怕阳光这个最致命的弱点,而现在经过血月礼赞后,这个弱点也没有了,他们无所畏惧!
“抱歉,你们野心,注定不可能实现!”
突来不速之客的声音,打断了血族们对美好未来的遐想。
众血族还没来得及发怒,便是无数魔法、神术如暴雨般袭来,显然对方并不打算堂堂正正的登场后,再进行骑士般对决。
这些魔法和神术以光属性为主,尽管血族经过了血月礼赞的仪式,已不再惧怕阳光,但这只是意味着他们即便被阳光照到,也不会变成一堆沙子,可光系元素依旧是他们的弱点,打在身上会有成倍的伤害。
只一照面,数百名血族就被去了一半,他们的尸体就像被杀虫剂喷到的苍蝇般从空间跌落下来,基本都是青铜阶和白银阶的低爵位血族。
“该死,是曙光女神教的那帮混蛋!”
“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事先就知道我们要举行血月礼赞?”
“好强大的阵容,英雄阶的圣殿骑士就来了三个,还有一名大司祭,他们绝不是凑巧路过这里!”
遭遇偷袭的血族匆忙展开反击,但他们终究是一帮草莽,单打独斗倒也罢了,进行群战就是一盘散沙,加上血族习惯独来独往,鲜少与同族交流,彼此间更是毫无配合可言。
相比之下,曙光女神教的成员们就懂得如何最大化发挥整体的作用,几名重甲骑士守护在前,各自催动魂石进行依凭,爆发斗气,举起半人高的盾牌,挡下敌人绝大部分的攻击,后方的牧师们将各种强化神术加持在他们的身上。
重甲骑士后面是主战的惩戒骑士,他们身上穿的护甲更薄,也更利于行动,但他们并不着急上前冲杀,而是负责拦截那些穿过重甲骑士防线的敌人。
在惩戒骑士后面,则是魔箭手、牧师、魔法师,他们才是这场战斗的主攻手,要对付会飞行的血族,远程无比要比近战更有优势,队伍的最后还有两名骑士殿后,防止敌人包抄偷袭。
血族的攻势虽然汹涌如潮,但曙光女神教的成员们就像是一块坚硬的礁石,迎面将潮水撞得水花四溅,自身岿然不动。
一名血族公爵忍不住开口大骂:“卑鄙无耻!堂堂女神教的圣殿骑士,居然也用偷袭这种下三滥的手段,你们的行为简直让曙光女神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