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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灯判官_分节阅读_第200节
小说作者:沙拉古斯   小说类别:玄幻小说   内容大小:3.15 MB   上传时间:2023-08-16 12:37:14

  徐志穹把下卷和上卷各翻了一遍,发现具备类似性质的蛊虫一共有四十多种。

  找到了四十多种,等于一种都没找到。

  徐志穹收起《化蛊卷》,把常德才揪了出来,厉声问道:“你且告诉我,刘旭行的外宅里到底出了什么事?”

  常德才低着头道:“主子,能说的咱家都说了。”

  “不能说也得跟我说,你也曾是大宣的儿郎,这事关系着大宣的存亡。”

  常德才咬咬嘴唇道:“几个虫子,不至于的……”

  “什么叫不至于?刘旭行是兵部的人,有人给兵部的人下蛊了,兵部就要落到蛊门手上了,你还说不至于?”

  “果真是蛊术,”常德才长叹一声道,“主子,这事您是怎么知道的?”

  “我是判官,我是提灯郎,事关万千之人生死,我岂能不查?”

  “好,我说。”

  常德才一咬牙,把事情经过讲述给了徐志穹。

  五年前,常德才看上了脂粉商人兰五七的宅院,这座宅院不算大,地方也不算好,但非常适合常德才的魂魄,趁着兰五七出门做生意,常德才把这座宅院霸占了。

  且如常德才所说,被长生魂占了宅院未必是坏事,兰五七一家根本察觉不到常德才的存在,而常德才当了一百多年的长生魂,见识自然比普通人强得多。

  他在暗中替兰五七拿了些主意,让兰五七在城西选了块好地方,开了个新铺子,生意日渐红火,家境也越发殷实。

  可没想到,家境好了,罗乱也来了。

  兵部郎中刘旭行的夫人经常叫人来铺子里买胭脂,一来二去,刘旭行看上了这座铺子,也看上了刘旭行的闺女兰燕,要强占了这份家业。

  兰五七不从,刘旭行派人把他打了个半死,铺子也给封了,一家人没了活路,常德才在暗中替他们拿了主意。

  “咱家在宫里待过,这样的事情听说的多了,从也得从,不从也得从,否则留给他们家只有死路一条!”

  常德才这次的选择其实没错,虽说家业被霸占了,但兰五七一家起码还能安生度日,刘旭行住进宅子之后,也受到了常德才的影响,没有刮削的太狠,让兰家藏了些家底,兰五七还有两个儿子,日后各自成家,靠着这点家底,也能另谋生路。

  本以为日子就这么将就着过下去,有一天刘旭行回来,身后跟着一群苍蝇。

  苍蝇这东西到处都是,谁会在意?

  没想到,仅仅过了一夜,兰五七一家的性命,全被这群苍蝇夺走了。

  “那苍蝇真是吓人,凡是身上有孔的地方都能钻,钻进去就吸人魂魄,一家老小,无一幸免,咱家想和它们斗一场,可他们成群结队,根本杀不尽,

  咱家的魂魄也被伤了,无奈之下,只能扔下他们一家,另寻别的宅子,咱家对不住他们,哪还有脸在背后说他们的坏话!”

  常德才的性情还真不好评判,貌似他还挺重情义。

  徐志穹从他的话里得到了一条关键信息,这蛊虫,是苍蝇。

  他重新打开《化蛊卷》,从头到尾翻了一遍,没有找到苍蝇蛊。

  草丝蛆虽然叫蛆,但不是真的蛆,只是和蛆虫相似的一类蠕虫。

  难道这种蛊虫高级到了连太卜都不知道的地步?

  次日天明,徐志穹找到武栩,把事情说了。

  如果连是不是蛊术都不能确定,这事就不能轻易和梁玉明扯上干系。

  武栩反复斟酌,决定去找太卜查证。

  徐志穹劝阻道:“千户,这事我去就行,你不能去,你若是去了,太卜肯定知道出了大事,我去的话,只当是跟太卜请教化解蛊术的手段,只要把话说的小心些,他未必会生疑。”

  武栩同意,徐志穹当天便去了阴阳司。

  等见到了太卜,徐志穹直接请教:“晚辈近日研习破解蛊术之法,在屈灯守那里得知,说有一类像苍蝇的蛊虫,能吸人魂魄,我却在化蛊卷里没有见过,太卜可知道这类蛊虫的来历?”

  “像苍蝇一样的蛊虫?”太卜一笑,“老朽一生见过蛊虫不下千百,却从未见过苍蝇一类,想必屈金山是听人误传了。”

  太卜都没见过?

  徐志穹还想再问,太卜推说事忙,端茶送客。

  这老家伙是真没见过,还是有意隐瞒什么?

  难道这真的不是蛊术?

  又或者是太卜知道此事内情,不愿透露给我?

  徐志穹悻悻而去,走出阴阳司,没多远,遇到了童青秋。

  童青秋身边跟着一名男子,穿一身长袍,面白无须,看着有三十上下的年纪。

  见了徐志穹,童青秋赶紧引荐:“志穹,这是我师兄,韩宸,韩裕之,前几日刚到京城。”

  师兄?

  据徐志穹所知,童大哥四十多岁了。

  而且童青秋入门不晚,不到十岁便入门修行,如果这人是他师兄,就算按入门先后算起,这人年纪也不小了。

  可他看着年轻,证明修为颇高,应该在童大哥之上。

  韩宸抱拳施礼道:“徐兄弟,总听童师弟提起你,今日终有幸得见。”

  这人好谦逊,徐志穹赶紧还礼,童青秋笑道:“别在街上说话,咱们找个地方喝上两杯。”

  徐志穹本来没心思喝酒,可转念一想,苍蝇的事情,或许可以问问童大哥。

  “初次相逢,小弟也没备下什么礼物,且请韩兄吃杯酒,聊表一番心意。”

  韩宸笑道:“徐兄弟不必破费,我们且一并到童师弟家中喝杯茶吧。”

  童青秋摆手道:“师兄,你听我们的,阴阳司那地方闷人,咱们找个酒肆喝个畅快!”

  徐志穹肯定不想去阴阳司,太卜可能不想说实话,万一被童大哥说了实话,被他听到了,反倒会招来麻烦。

  三人去了一家酒楼,徐志穹叫了雅间,点了桌酒菜,三人喝了几杯,徐志穹问起了正事:“童大哥,我今日在研习化蛊之法,有没有像苍蝇一样的蛊虫,能吸人魂魄?”

  童青秋挠挠头道:“兄弟,你问住我了,我真不擅长化蛊,知道的蛊虫也不多,只不过苍蝇这种寻常之物,也能用来炼蛊么?”

  韩宸思索片刻,在旁问道:“被苍蝇吸取魂魄后,那人可还能活动?”

  徐志穹点头道:“能活动,和常人没什么分别,就是爱吃生肉。”

  韩宸又问:“除了爱吃生肉外,那人爱喝血么?”

  徐志穹回忆起昨晚的经过,那四只肥羊的刀口上都没血,难道是被他们一家给喝了?

  “应该是爱喝吧。”

  韩宸又问:“那些活死人气色如何?像尸体么?”

  徐志穹摇头道:“不像,气色不错,脸色都很红润。”

  韩宸点点头道:“如此说来,便是血囊蝇。”

  徐志穹一脸惊喜:“血囊蝇是不是一类非常稀奇的蛊虫?”

  韩宸摇摇头道:“不算稀奇,而且也只能算半个蛊虫。”

  “半个蛊虫?此话怎讲?”

  韩宸解释道:“蛊虫难得,培育一只,要耗去不少人力和财力,血囊蝇战力不济,蛊门中人,一般不将其算在蛊虫之列。”

  徐志穹诧道;“能吸走人魂魄,还说战力不济?”

  韩宸摇头:“一只真金蚕,最高可让宿主得到二品修为,一株万足草,最高能让宿主得到三品战力,这样的战力,到了疆场上,可匹敌千军万马,

  一只血囊蝇却不能给宿主带来战力提升,花去大把心血,炼成一只蛊虫,若只是为杀一个人,实在太不值得。”

  徐志穹道:“若是能用一群蝇子,覆灭一支军队,不也值得?”

  韩宸还是摇头:“这却难了,血囊蝇没有御敌之术,挡不住刀枪,更挡不住水火,只要军中有会用火的修者,一把火过后,万千蝇子只剩一片灰烬,何来覆灭之说?”

  听韩宸这一解释,血囊蝇确实不适合战斗。

  那养这种东西有什么用呢?

  “这东西莫非不是蛊门养的?难不成是野生的?”

  韩宸摇头道:“此物绝非野生,的确是蛊门培育出来的,它的用处是养血囊,

  有些蛊虫须吸食大量人血,培育这类蛊虫,也不能天天杀人,便要用到血囊,

  血囊蝇吸净宿主魂魄之后,会带着宿主生吃血肉,每日产生大量鲜血,用以饲喂其他嗜血的蛊虫。”

  童青秋慨叹一声:“蛊门邪道,真是残狠至极。”

  徐志穹正在思量这嗜血的蛊虫。

  第一次来阴阳司时,太卜曾推测出适合四月饲育的两种蛊虫。

  一种是玄嚣,用女子脂膏来炼,梁玉明没炼成,被武栩破坏了。

  另一种叫什么来着?

第144章 最强外道蛊虫

  是血颚。

  太卜推算出适合在四月培育的蛊虫,一个是嚣绒,另一个是血颚。

  “韩兄可曾听说过血颚?”

  韩宸点头道:“血颚蚰蜒,一类极其罕见的蛊虫,在各类蛊虫之中,属于上上之品。”

  “血颚嗜血吗?”

  “极度嗜血,培育血颚蚰蜒, 必须要大量人血,蛊门曾有一句俗语,五品血颚灭一寨,三品血颚灭一乡,培育血颚,一般要用血囊蝇养血囊,否则代价太大。”

  童青秋对蛊术知之甚少,此前从未听过血颚的名字:“一只蛊虫当真能修炼到三品?”

  韩宸道:“这就是血颚的珍贵之处, 但此物虽是外道蛊虫之最强,相比于内道之蛊,还是差了一些。”

  童青秋挠挠头皮:“师父在世时,也说过内道和外道,可却说的不太明白,内道蛊虫和外道蛊虫的区别到底在哪?”

  韩宸道:“区别在于蛊虫的灵性,文蛛是上乘的内道蛊虫,但其毫无灵性,只能寄生在主人身上,靠主人血气为食,帮主人提升修为,外道蛊虫有灵性,其心智与人几乎无二。”

  童青秋更觉费解:“有灵性的却还不如这没灵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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