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希声只能令李神山与舟良臣一起,再召一百个九品修为的猎户,还有六十个来投效的江湖豪杰,再组建两个坛。
他的西山堂,由此成为铁旗帮辖下十三个分堂中,规模最大的一个。
需知铁旗帮总人数也不过四千五——现在是五千了,而西山堂一家就占了五百。
陆乱离也当了坛主,主掌‘乱字坛’。
她满心兴奋,也满怀新奇,连续几天都精神抖搂,雷厉风行的操持起‘乱字坛’的诸多事务。
不过楚希声已明见千里。
他知道陆乱离的新奇劲维持不了多久,预计她也不会投入太多精力在‘乱字坛’上。
毕竟卧底才是她的主业。
所以他将刘若曦任命为‘乱字坛’的副坛主,又令李神山在他们不在的时候帮忙管控。
还有一个坛没有命名,暂且由李神山负责训演调教,虚位待贤。
至于他直辖的‘声字坛’,与楚芸芸的‘芸字坛’,在他们兄妹不在的时候,同样得交给李神山看管。
楚希声对于自己招纳到李神山一事颇感庆幸。
否则这诺大的西山堂,平时连一个挑大梁的都没有。
返回秀水郡城之后,楚希声本欲直趋藏书楼。
原本十几天前,他就该进去呆几天的,却一直拖到现在。
不过楚希声才刚进入秀水城门,就听到了城门口的‘福满香’包点铺,有小二高声大喊:“卖包子!卖包子!走过路过的客官,都来瞧一瞧尝一尝。今日有本店的特色,今日有牛肉包子,二十文一个;冬瓜炒肉包子,十文一个。”
楚希声就唇角微抽,斜目看了过去。
福满香包点铺做生意一向都很佛系,伙计与掌柜都懒洋洋的,很少见他们卖力的大声叫唤。
不过福满香包点铺用料很扎实,扎实的让人担心他们亏本,馅的口味则又多又奇,所以这包点铺的生意倒是不错。
而牛肉包子与冬瓜炒肉包子合在一起的意思,是千户大人想见你了。
楚希声转头朝着楚芸芸与陆乱离道:“你们先走。”
他说话时朝着楚芸芸使了一个眼色。
楚芸芸当即会意,面色凝然的微一颔首。
她知道楚希声的意思是预定之事,尽早执行。
陆乱离则疑惑的看着楚希声走向福满香包点铺:“他似乎很喜欢这家的包子,口味也够古怪的。”
她想起上次楚希声给她吃的陈皮包子,那滋味简直一言难尽。
一刻时间之后,楚希声与绿眉绿发的千户曹轩,在城内翠云酒楼最好的一间雅室见面。
楚希声进了这座酒楼之后才知道,这座颇有特色,在秀水城有口皆碑的翠云酒楼,居然是锦衣卫的产业。
曹轩已经在雅室内设下宴席。
宴席是翠云楼最上等的金鹿全席,酒是秀水郡最出名的绿蚁酒。
曹轩心情复杂。
就在两个多月前,他还在感慨,这小子的翅膀硬得太快。
结果两个多月后,楚希声就有了让他设宴招待的资格了。
楚希声这个西山堂主,虽然在地位上还远不及他这个锦衣卫千户。
不过西山堂口作为铁旗帮总舵外最大的分堂,帮众五百,楚希声本人也是曾力败西山郡军的青云天骄,已经不容轻视。
这已是整个秀水郡地面,数得着的江湖豪强。
曹轩已经不能将他当成单纯的部下看待。
“曹某在秀水郡担任千户已有十年之久,也见过许多少年英杰。他们有人天赋绝高,有人勇猛果敢,有人智计深沉,却绝无人能似小楚你这般勇毅无双,又智略超人的。”
曹轩主动敬了一杯酒,啧啧感叹不已:“年前听闻小楚以八百壮士拿下西山,诛灭刘定堂,我简直不敢相信,还以为是属下错报了。来走一杯!小楚如此年纪,就已能虎踞一方,执掌西山,前途远大,当浮一大白。”
“千户大人过誉,什么勇毅无双,智略超绝?这次我能成为西山镇的乡正,其实极其侥幸,也是地方上的百姓给面子,推举我做这一乡之首。”
楚希声笑着与曹轩一碰杯,说话滴水不漏:“至于诛灭刘定堂什么的,绝无此事。此事官府详细查过,此人至今下落不明,不知所踪,应是远走他地,逍遥江湖去了,与我有什么干系?”
曹轩哑然失笑。
这小子的嘴皮一直都很紧,不肯在言语中留下半点把柄。
他摇了摇头,不以为然:“在我面前,小楚何需如此小心?刘定堂近年来欺行霸市,逞凶肆虐,无恶不作,郡衙当中仅是与他有关的凶案,就多达一百余宗。你是我们锦衣卫的副百户,以官杀贼,岂非天经地义?有何好顾忌的?”
楚希声忖道我要是信了你的话,那就真是蠢不可及。
他不置可否的反问:“不知千户大人招我前来,是为何事?”
曹轩闻言暗叹,进入正题:“一是为铁旗帮,铁狂人与铁笑生兄弟。记得两个月前,我就有意让你潜伏铁旗帮,为朝廷监察铁旗帮动静。
当时我以为小楚你资历浅薄,修为尚弱,加入铁旗帮后,能在总舵谋得一个坛主之职,就很不错了。没想到小楚你竟一步登天,当上了西山堂主,给了我一个莫大惊喜。”
曹轩注意到楚希声面上的抗拒之色,他毫不在意,笑吟吟的给楚希声倒了一杯酒:“放心,曹某为人开明,也知江湖上义气为先。所以不要求你做什么不利于铁旗帮的事,也不想你坏了兄弟义气。
只求小楚你当上西山堂主后,能对铁旗帮善加引导,不要勾结江湖匪类,做祸害百姓的事情,也不要与那些狼子野心的逆贼牵连,做谋反与私运军械之类的勾当,这些都是犯禁的事情。想必小楚你也不想铁狂人干犯谋逆重罪,走上不归路。”
他语含哂意道:“说实话,铁旗帮现在做的那些生意,垄断水运,偷税漏税,贩卖私盐,药材,铁器,海货等等,虽然也犯了朝廷法度,可与我锦衣卫有什么关系?我也懒得管。没有了铁旗帮,还有黑旗帮,白旗帮做这些买卖,我哪里管得过来?”
楚希声手持酒杯,没有答应,也没推拒。
曹轩话说的堂堂正正,堂皇大气,无可指摘。
自己且姑且听之,静观其行——
如果此人想要他出卖铁旗帮,再掀桌不迟。
“第二桩事,是为逆党神策都的余孽。”
此时曹轩的神色一肃:“日前郡尉沈周沈大人向我锦衣卫举报,你麾下有百余人,都是神策都的余孽,尤其那个叫李神山的堂主,乃是神策都的致果校尉,可有此事?”
楚希声不由莞尔,神色自若的喝着酒:“请问这有何凭据?他哪只眼睛瞧见我部属是神策都余孽?我麾下部属,要么是西山猎户,要么是来自临海郡。
还有,沈周他是堂堂郡尉,如果有真凭实据,为何不直接上门拿人?最近我与沈家有些生意上的冲突,没想到堂堂郡尉的心胸如此狭窄,竟无凭无据的对我栽赃陷害。”
他一点都不慌。
李神山那一百多人,已经在临海郡那边上了户籍,现在都是有身份的人。
这事要在秀水郡办,肯定困难重重,还会被郡衙抓住痛脚。
可换在临海郡,却是轻而易举。
当年泰山郡大水,逃往临海郡避难的人也高达二十余万,这户籍乱得很。
曹轩定定看着他,随后微一颔首:“原来如此!不过我听说你从刘定堂手中救下了一个女子,名叫刘若曦?还对她委以重任,令她担任你的账房?而此女也与神策都余孽有涉,其父是前神策都致果校尉。”
“可这是多少年前的事了?其父刘普在九年前就从神策都退了下来,朝廷连退役之人也要追究?”
楚希声再次失声一笑后,凝神看着曹轩:“说到刘若曦,我也不瞒千户大人。此女是我在正阳武馆的师妹,半年来有过几次接触。我对此女极其看重,认为她的天赋不亚于我。
刘若曦的悟性天资,都足以跻身东州青云榜前五!未来甚至有天榜之望,只因修行不得法,埋没了她的天资。所以楚某不惜一切,也要笼络其心,让她做我的羽翼臂膀!听闻此女的一位叫魏阳的叔父,被咱们锦衣卫给抓了,千户大人能不能卖我一个面子,把他放出来给我?”
曹轩听到这里,只觉荒谬绝伦。
那个刘若曦,也能有东州青云榜前五的天赋?这岂非笑话?
还有此子,非但不隐晦他与霸武王旧部的关系,反倒胆大包天,向他索要朝廷钦犯?
曹轩脾气再好,此时也面色一黑,放下了酒杯:“不可能!魏阳乃朝廷通缉要犯,不日即将押解州城问斩。小楚,我也劝你一句,不妨与这些神策都余孽离得远一些,这对你没好处。”
楚希声却不肯罢休:“这算不上是什么余孽,我听说了,此人四个月前就脱离了神策都,严格来说算是神策都的逃兵。大人你把他给我,我保证他不会参与谋逆犯法之事。”
他看着曹轩的脸,见他面色沉冷,毫无动摇之意。于是也一声冷笑,重重的放下酒杯:“也罢,千户大人如果没有别的交代,那就容属下告辞,这酒喝的好不痛快。”
他起身抱了抱拳,就转身往雅室的门口走去。
不过就在他即将出门之际,却听曹轩道:“且慢!”
楚希声还以为这位是想开了,打算放人,可当他回头,却见曹轩拿出了一枚银牌,一本书册,一枚丹瓶。
银牌是百户令牌,丹瓶里面不知是什么。
那本书册,却写着《九炼极元紫金身》的字样。
楚希声吃了一惊:“九炼极元紫金身?”
这是锦衣卫传承的炼体奇术,至高秘法!
如果与‘金刚不坏’与‘不灭金身’之类的横练霸体比较,九炼紫金身其实不强。
它修到最顶层,肉身强度与金身霸体,也不过是相当于‘金刚不坏’的七成。
问题是这门功法,可与世间任何一门内修元功兼容同修。
未来楚希声在修行混元无相大法的同时,还能炼成一身不弱的金身霸体,横练外罡。
“这是曹某为你请功,从东镇抚司得来的赏赐。诛杀刘定堂,覆灭海清帮西山堂,又混入铁旗帮担任堂主之尊,功劳不小。”
曹轩淡淡的喝着酒:“从今以后你就是百户之身了,有资格将这门《九炼极元紫金身》修至第三重,丹瓶里是三枚专用于修炼横练霸体的‘四转金身丹’,可助你速成。好好努力,你在曹某手下,只要立了功,就不会缺了恩赏。”
楚希声的唇角微扬,脸上再次现出了笑容:“谢过千户大人!”
半个时辰之后,酒足饭饱的楚希声离开了翠云酒楼。
曹轩看着楼下楚希声的背影,面色却黑沉如铁,眸光冰冷。
此时有一位书生打扮的年轻人掀帘而入,走入到雅室。
此人的脸不知何故,一半是青,一半是白,五官却很英俊。
书生在酒桌的对面坐了下来:“千户大人,你的赏赐太重了。正七品百户之职,就已是对他的恩赏,那九炼极元紫金身可是我锦衣卫的顶级秘传,岂能给予此等来历不明之人?
我在隔壁听他言辞,估测此人绝无法为我等所用,且他与神策都遗部的关系不清不楚,也是一个隐患。”
曹轩却一声轻哂:“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楚希声已值得我下重注。只要此子修了这门《九炼极元紫金身》,他迟早会落入我的掌握之中。锦衣卫的好处,是那么好拿的?”
阴阳脸的书生闻言神色一动,想起了《九炼极元紫金身》的一些传闻。
据说《九炼极元紫金身》有内外两个版本。
又据说很多江湖上的大高手,就是因修了《九炼极元紫金身》,被锦衣卫暗中操控。
“还有——”曹轩又饮了一杯酒:“将牢里的魏阳看好了,守卫增加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