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仙人球缓缓摇晃,长出纤细的绿色手臂和双腿。
它弯曲膝盖,圆滚滚的躯体(或者说脑袋)贴在桌面上,很庄重地对陆尧跪拜。
陆尧试着说:“你会打扫卫生吗?”
仙人球随从依旧跪在地上,点点头。
“那就把这里的地面打扫干净。”
仙人球随从得到命令,从桌子上一跃而下,很优雅地稳稳落地,然后迈开腿在地上跑起来。它在地上一阵小跑,所到之处地板上的灰尘、头发和碎屑都被卷走。
这些团状的尘埃和垃圾都吸附在了仙人球体表,被它聚集到一起,压缩成球状。
它就像是一个小型生物吸尘器,很快就将地板打扫得一尘不染,连缝隙里的碎渣和陈年污垢都一并卷了出来。带着裂纹的老式地砖上泛着明净的光亮,像是在4S店打蜡保养过一样。
陆尧翘起二郎腿,开一瓶昨天买的可乐,看着仙人球干活,心里莫名惬意。
原来这就是神明的快乐。
第6章 森林部落的请求
陆尧昨天还能提前溜号,今天公司却变成了集体加班。
老板不知道在外面受了什么气,回来就开了个临时会议。他怒批每一个人,要求所有人写最近的工作总结,今天下班前必须交给他过目。
整个公司都被一股压抑的低气压笼罩着。
老板独自站在窗户边,目光阴沉地背着手。他不走,谁也不敢挪屁股。关系户们这时候都一改懒散常态,一副积极加班的模样。
“垫垫肚子。”同事彭姐塞给陆尧一块威化饼。
“谢谢彭姐。”陆尧也有点饿了。
公司里做正事的三个人之一就是彭姐。
她三十岁左右,单身,虽然不算漂亮,但说话温柔和气,不难相处。
彭姐自称,她最初是怀疑陆尧有背景,所以想要搞好关系。后来她发现陆尧的确没什么靠山,但做事靠谱,是关键时刻能搭把手的人。最重要的是,彭姐觉得陆尧脾气和她表弟很像,所以对陆尧挺照顾。
“知道为什么老板气吗?”彭姐低声说。
陆尧摇头。
“他车给划了。”
陆尧记得,老板开了一辆白色的宝马X5,副驾座位的女人总是变来变去,她们唯一的共同点是年轻。其他方面陆尧倒是一无所知。
“划车的是个小孩儿,是老板一个相好的儿子。”彭姐八卦起来眉飞色舞。
“前两天老板一桩大合同又给整黄了,听说是输给了一个年轻人,老手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这回算是丢了夫人又折兵。”
陆尧应付地点着头,脑子里全在想着模拟器的事。
好不容易熬到老板离开,彭姐拎起手提包:“送你一程?反正顺路。”
“不用不用,我正要出去逛逛,买点东西。”
“那你自己注意安全。”
彭姐说:“最近不是出了一桩事吗?有个变态,喜欢把人打晕,脱光衣服用绳子挂起来……”
陆尧听说过这事。
只能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种癖好,他无法理解。
“受害的两个人,一个女大学生,一个男快递员,听说都在接受心理治疗,简直像变了一个人似的。那变态是男女不忌。”
彭姐忽然想到:“你是不是住九园社区?”
陆尧点头。
“这两个受害者都住你那个社区,你自己小心点。变态还没被警方逮住,你别乱晃悠,男孩子在外也得小心。”
陆尧迟疑了一下。
“那个……今天我能蹭一下车吗?”
彭姐噗嗤一笑:“怕了?”
“有点。”
“成。”
“那就麻烦彭姐了。”
“小意思,保证把你完完整整、安安全全地送回家,上车。”
她开着一辆红色马自达,一路驶入城市的夜色中。
陆尧坐在副驾驶座位上,望向窗外。
其实他和彭姐有一种默契。彭姐说送他一程是客气话,陆尧说不用和感谢也是一种客套。真正上对方的车,今天还是陆尧头一遭。
别看平时两人在公司聊得开,到了车内这种只有两人的私密环境,又是一男一女,两人都沉默了下来,保持着一种刻意的距离。
车里有一股淡淡的空气清新剂的味道,好在有车载音乐,缓解了无言尴尬。
陆尧倒不是怕变态,他反正也是坐公交或地铁回小区,最多走一两百米。只是蹭彭姐的车能更快。他迫不及待地想立即回家,看看模拟器里的进展。
马自达停在小区外,彭姐也仿佛松了口气,恢复了公司里那种自然的笑容:“回吧,明天见。”
“谢谢彭姐。”
陆尧也说:“路上注意安全,慢点开。”
“放心。”
目送车子离开,陆尧一路飞奔向自己的小屋。
大蒜部落,你们的神明回来了!
……
当他打开门,迎面的电脑桌上,仙人球随从对他跪地行礼。
陆尧发现单间小屋已经焕然一新。
被单、被套、枕套、窗帘全部都变得明亮了一个颜色,表面和里面的灰尘和污渍都被仙人球吸了出去。衣柜和床头柜也被擦拭得干净锃亮,屋子里有一股淡淡的草木气味。
仙人球随从唯一没动的地方就是电脑和电脑桌。
这两个东西在它眼里似乎是某种神圣不可冒犯的领域,是神明才能触碰的地方,不能僭越。
24寸液晶显示器的屏幕泛着白光。
自从知道《神明模拟器》会自发运行,陆尧索性不再关机,让模拟器在电脑上一直保持开启状态。
来到电脑前,他发现大蒜部落又有变化。
部落人口来到了38人。新增的13人里既有穿着皮革马甲的森林部落小人,也有赤膊光脚的游荡土著小人,甚至还有一个头发茂密、身披树叶的野人。
信仰值则变成了44点。
陆尧心里一喜,能再来两发闪电了。
【仙人球随从】和【精力手杖】加起来每个小时能提供2点的信仰,这是固定收益。部落新增人口则是浮动收益。
接下来是今天重点。
陆尧打开背包,从里面取出一个快递纸盒。他三两下拆开纸盒,从里面翻出一个透明塑料袋,袋子内装着浅褐色的种子。
这就是他思考之后决定的【恩赐】。
小麦种子。
先让大蒜部落吃饱饭,他们才有余力发展文字、陶器、冶炼甚至是武器。饭都吃不饱,学习,学个屁。
如果送书过去,哪怕是《三字经》这种蒙学读物,大蒜部落目前这人均胎教肄业的文化水平,怕是根本无法理解,看也看不懂文字。
还是给他们提供一个物质基础,小人们拥有较为充足的粮食后,自然就会产生更高的需求和思考动力。
——请问您要将【小麦】赐予您的信徒吗?
陆尧点【是】。
片刻后,神殿外的部落小人们头顶纷纷冒出感叹号,高举双臂欢呼。
“神明恩赐!”
“恩赐万岁,奇迹万岁!”
“伟大的神,感谢您的恩赐!”
“小麦!神奇的小麦!”
“粮食!可口的粮食!”
“吃个痛快,吃个痛快!”
先知这时候说:“神明赐予我们小麦,我们需要好好利用起来,让神明的信仰更好地传向世界。就像大蒜一样。”
陆尧很满意。
到底是部落里唯一的文化人,先知这就很有大局观。
屏幕显示。
【您的恩赐让信徒学会了种植使用小麦,信仰得到了提升。】
信仰值从44跳到了84点。
陆尧记得,大蒜增加了15点信仰,小麦这回是带来了40点信仰。看起来恩赐也是有效果强弱之分的,目前来看,食物对大蒜部落影响更大。
过了一会儿,先知走入神殿,跪在地上,头顶浮现出一个问号。
陆尧点开他的疑惑。
“伟大的神明,森林部落知道一位濒死的旧神使徒,希望将其献祭给您。不过他们需要我们传授小麦,但小麦实在太过于珍贵,我卑微的智慧实在无法做出衡量,只能虔诚地请求,无所不能的尧神,您能赐予一个启示。”
——请问需要和森林部落共享小麦交易【使徒】吗?
【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