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潇按照老爸说的静心感应着金光,只是眼前虽然一片金芒,却无从下手。
张承道想了想,补充道:“如若无法调动,可观想一青气从肝部游出,汇于额前。
按五行之属,肝属木,目属肝,观想木之生气,可助你调动金光!”
果然,这么一想,张潇真觉得自己的肝部传来酥酥麻麻的感觉,观想之中,有一道莹莹青气从肝部汇集,聚成一团,调皮的朝着脑部而来。
张潇的双眼皮上顿时氤氲着星星点点的金光,他只觉得眼睛一片清凉,随后又胀又痒,这两种感觉来回交替,难受至极。
最后他闷哼一声忍不住睁开了眼睛,只见双眸之中金光一闪而逝,陡然射出一道光芒,神光湛湛。
只是很快这神光便隐隐褪去,眼睛又恢复成原本的样子,只是看起来亮了许多,像是婴儿的眼睛,仿佛有光。
张承道抚掌大笑:
“好,神光外显,灵韵内现,这法眼算是入门了,以后开眼就不会有这么的大的动静了,怎么样?感觉如何?”
张潇颇有些新奇的感受着完全不一样的视野,小屋已经完全变了个样,那些原本具体的东西已经变成了一道道五颜六色的洪流。
甚至老爸也变得虚幻起来,更像是一道影子之类的东西。
这就是法眼?
告别了老爸,张潇迫不及待的从金书玉册里退了出来,在书里法眼的效果并不能完全的显示。
那就是一件另类的思维殿堂,有啥好看的,还是得看看现实世界!
用有些生疏的观想法慢慢的催动着金光入眼,酝酿了一会儿,张潇睁开了眼睛。
一切都不一样了。
眼中的世界就像是从流畅240p直接来到了1080p的高清蓝光,清晰度猛然上升了几个台阶。
甚至连桌面的纹理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房间内的水晶灯泡呈现出一股暖暖的白色光团,墙上年迈的油画则色彩斑斓且驳杂,并且很多颜色的边沿已经显示出了灰白之色。
床头会自己摇起来的小铃铛同样覆盖着蓝色的光辉。
这就是魔法的痕迹?
张潇如同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好奇的尝试着一切东西。
没过一会儿双眼之中便传来了酸涩麻痒的感觉,这是法眼的持续时间到了。
也是刚入门的原因,按老爸说的,爷爷甚至能一直维持着法眼的状态!
退出法眼后,世界再次回到了原本那个240p的清晰度,倒是让张潇有些难受。
见过了超清,谁还能回得去流畅啊。
熟练的调配了一天的弱化版生死水,喝完之后仰头便睡。
第二天一大早,张潇才刚刚处理完卫生问题,便迫不及待的再次开启了法眼。
这一次,他掏出了四象玉盒,让我来康康!
这个日记本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将四象玉盒解封后,只看了一眼,张潇便愣住了,他皱着眉头,仔细的打量着日记本,越看越觉得看到的东西有些眼熟。
掏出老妈寄来的杂书,按图索骥,翻找了一会儿后。
张潇‘啪’的一声合上了古朴的书本,直接卧槽了出来。
天底下居然有这种大傻子吗?
伏地魔——分裂了自己的七魄????
第101章 七魂器——七魄!
法眼内,日记本污秽不堪,浓郁的黑气从日记本上吞吐着,在日记本的中央站着一个虚幻的身影。
模模糊糊看不清具体的样子,但依稀能辨认出应该是个年轻人,也散发着阴森的鬼气。
按照老妈给的杂书上来看,无论是长相,形状还是表现,都跟七魄差不多。
七魄者,阴邪之气为鬼也。
所以……伏地魔分裂了自己的七魄?
按道门的思想,人有三魂七魄,魂为主,魄为辅,魂飞则人死如灯灭,比起俗世那些教派的传承和民间传说。
道门对魂魄这一块算是专业对口,甚至在这一方面远远超出了西方的同行们。
即使是这样,魂魄这种神秘的东西依然只是显露了冰山一角,还有许多的奥秘等着探索。
但有一点是确认的,那就是想要走的更远,大家恨不得能保持着‘无漏’的状态,连老婆都不想要。
何曾见过分裂七魄的这种操作?
人,分为肉体和魂魄两种,三魂的说法有很多,但无论是哪种说法,都认为三魂才是主要的。
比如《云笈七签》中把三魂称作是胎光、爽灵、幽精。
胎光主命,爽灵主识,幽精主欲。
另有一说法,认为其魂有三,一为天魂,二为地魂,三为命魂。
其魄有七,一魄天冲,二魄灵慧,三魄为气,四魄为力,五魄中枢,六魄为精,七魄为英。
三魂失一魂,则失去很多记忆,失两魂则或痴或傻。
三魂尽失则如行尸走肉,不言不语不吃不喝不醒,即使肉身还活着,却与死人无异。
华夏的成语,失魂落魄,魂飞魄散就很生动的说明了失去魂魄的样子。
张潇看着笔记本,原本有些迷惑不解的地方终于散去了迷雾,很多解释不通的问题在此刻也有了答案。
怪不得,怪不得。
前世看完之后他最不能理解的问题便是这个。
伏地魔知道自己的魂器全部被摧毁之后为什么不赶紧再分裂一个出来,或者干脆分个几十上百个。
相关的解释有很多,比如崇拜‘7’这个数字,伏地魔讲究仪式感,伏地魔太过‘自负’都有些站不住脚。
从原著里看的话,伏地魔这种人把自己的命看的比什么都重要。
只要可以分裂,他肯定会继续分裂。
所以正确的答案是……他只能分裂七个!
再分的话就得离魂,离魂跟分魄的代价可完全不一样。
如果7个魂器是七魄的话还顺带解释了另外一个问题。
伏地魔的前后反差为何如此之大?
张潇还记得伏地魔在上学时是个非常受教授们喜爱,魅力十足的英俊小伙子。
甚至海莲娜这种千年‘幽灵’都没有逃过他的魅力,将拉文克劳的冠冕位置透露给了他。
总而言之,汤姆从一个极具魅力,极具领导力,极具天赋和智慧的斯莱特林。
最早的食死徒都是被他折服而真心崇拜的。
到后面宛若智障,如同精神病一样,除了力量一无是处的没鼻子伏地魔到底经历了什么?
答案就是这个大傻蛋分裂了自己的七魄!!!!
失去了七魄的平衡,汤姆虽然改造自己的身体抑制了肉体上的副作用。
但精神上的副作用却没法避免。
说实话,又是黑魔法又是分裂七魄,张潇觉得伏地魔还能活下来就已经算是非常厉害了。
只能说不愧是天赋绝顶的人物。
张潇略带兴奋的看着日记本,这是他从未设想过的一种情况,伏地魔的七魄在手!
虽然说七魄的损伤对他并不能造成实际的伤害。
但道门能做的事情就比较多了,比如查一下伏地魔其他魂器的位置,或者打他小人?
嘿嘿嘿的笑了了一会儿,张潇心满意足的把日记本收了起来。
还有什么比发现大boss已经变成了一个傻子更加值得高兴的事?
甚至梅莲姆来检查他情况的时候都被张潇的笑容感染,忍不住笑着问道:
“非常好,保持心情的愉悦才是最好的治疗,孩子,你的朋友们一直在给你写信。
需要拿来给你看看嘛?”
我就说嘛,怎么到现在一封信都没收到,自己才在全校面前当了一回龙骑士,一剑斩蛇怪。
那帮小巫师还不得疯?
“那可太好了,我正觉得无聊呢,所以请全拿给我吧!”
张潇笑着说道。
“全部拿给你?”梅莲姆收起那套检查工具,脸色有些古怪。
“孩子,你知道有多少吗?或者你知道自己现在有多出名吗?因为你,圣芒戈收发信件的办公室已经被迫增加了一倍的人手。
寄来的信还有礼物甚至堆满了两个用无痕伸展咒扩展过的库房。
我都怀疑是不是整个欧洲的巫师都在给你写信。”
啊?这么离谱?
张潇立马换了一套说辞:
“请把德拉克·马尔福,哈利·波特,赫敏·格兰杰……纳威·隆巴顿这些人的信件给我,对了,如果可以的话能给我几份预言家日报吗?
从我进医院的那天开始的报纸。”
梅莲姆收起漂浮在旁边的自动记录羽毛笔,笑着说道:
“好的,很快就给你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