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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宗罪(前传+1、2、3、4)_分节阅读_第297节
小说作者:蜘蛛   小说类别:惊悚悬疑   内容大小:811 KB   上传时间:2013-11-27 18:45:45

  就在他往书里贴第三张不干胶贴纸的时候,工作人员上前阻止了他,翻开书,那些不干胶贴纸上都有一首手写的小诗。

  此人自称诗人,名叫刘明,他指着衣服上的“大诗人刘明”字样给工作人员看。

  刘明边走边说:三年后,我会获得诺奖,我的诗集会摆在这个书架上。

  工作人员说:对不起,先生,请您等一下。

  刘明继续往门口走,说:怎么,要找我签名,改天吧。

  工作人员说:先生,这几本书,我们怎么卖?

  刘明说:即使我获得诺奖,我也拒绝领奖,我谢绝一切来自官方的荣誉。

  工作人员在门口拦住刘明,说:这几本书被你损毁了,你贴的胶纸,都撕不下来,按照规定,你得买下。

  刘明说:我没钱。

  书店领导走过来询问怎么回事,工作人员说这个人——乱丢垃圾。

  “乱丢垃圾”四个字使得刘明火冒三丈,他无法接受这个说法,那些贴在文学名著上的小诗都是他的作品,居然被人当成垃圾。大诗人刘明愤怒了,争吵过后,大打出手,最终被扭送进公安机关。

  两名店员拧着他的胳膊,他脖子里青筋毕露,对街上的围观群众喊道:我是大诗人刘明,我腐烂成大便的时候,我的文字还栩栩如生呢!

  当时,处理这起治安案件的警察把这件事当做奇闻发布到了公安内网上面,详细记录了整个过程。

  第十二章 冰封之夏(2)

  特案组没想到,犯罪嫌疑人就这么不经意间进入警方视线,然而找到他却不是那么容易。当时处理此事的警察回忆,刘明交了罚款,写了份保证书后就释放了。案卷存档中的地址是个出租屋,刘明没钱交房租,被赶走后,现在早已换了好几个住户。

  梁教授说:刘明曾经说过童尸身上的字,这不是一种巧合。

  苏眉说:他到底是诗人还是行为艺术家,还真有创意,把自己写的烂诗贴到书里,那样买书的人就会读到他的诗。

  包斩说:刘明有嫌疑,但这还不能证明他就是杀死男童制造琥珀的人。

  画龙说:这个人确实很怪异,性格偏执,还有点暴戾,肯定被公安机关打击过不止一次。

  黄副书记说:梁教授,请您下达指示吧!

  梁教授部署工作,首先要扩大排查范围,对全市树脂工艺品生产厂家和小作坊进行摸底走访,寻找与此案相关的人员;同州警方再次向各公安机关单位发布协查通报,一是要核实尸源,二是获取刘明的各种信息,此人很可能有犯罪前科,尽快找到嫌疑人刘明是刑侦工作的重点。刘明当年被警方处理时,写下过一份保证书,应尽快与童尸身上的字做笔迹鉴定。

  笔迹鉴定结果很快出来了,童尸身上的字是刘明所写,此人有重大杀人嫌疑。

  地铁公安分局接到协查通报后,汇报了一条线索,两名执勤民警曾经抓到过刘明。

  几个月前的一天夜里,三元桥地铁站D出口附近地下通道有一名女孩被人劫持。女孩是一名大学生,乘坐最后一班地铁回学校,走到地下通道的时候,一个邋遢青年与她擦肩而过,随即转身跟随着她。女孩有些慌乱,加快脚步,地下通道只有他们两个人,她不时的回头看,那人跟在后面,自言自语,嘴里念叨着什么。

  女孩想跑,那人追上来,用手拍了一下女孩的肩膀。

  女孩吓得大声尖叫,问道:你这个人想干嘛,抢劫啦。

  邋遢青年拿出一把美工刀,把女孩推到墙边,说:别误会,我不抢钱。

  女孩双手抱胸,求饶道:不要非礼我,好不好。

  邋遢青年说:我不是流氓,我是诗人,我刚写了一首诗,念给你听一下。

  三元桥地铁站D出口附近的地下通道曾经有一名女孩被人劫持,那人在深夜尾随女孩,既不抢劫,也不非礼,而是胁迫女孩听他念自己写的一首诗:

  我要对你说,春风对小草说过的话。

  我要对你写,夏雨对百花写过的诗。

  我要对你唱,秋月对红叶唱过的歌。

  我要对你做,冬雪对大地做过的事。

  邋遢青年要女孩点评一下自己的诗作,女孩吓得瑟瑟发抖,两名执勤民警正好路过地下通道,将其抓获,带到治安站审问。这名青年就是大诗人刘明,他声称自己并没恶意,但警方还是以“寻衅肇事”为由把他拘留了几天。

  根据地铁分局提供的案卷资料,画龙、包斩、苏眉带着一队武警赶到刘明租住的屋子。

  那是一间阴暗潮湿的地下室,房间被清理过,空空荡荡,只有一张上下铺的铁架床,床上铺着木板,没有被褥,地面有血迹。

  第十三章 分尸现场(1)

  尽管没有尸体,但是经过仔细的勘察,确认这里是一个分尸现场。

  事后证明,地面的血液来自于犯罪嫌疑人刘明。

  铁架床上铺长期没人住,落了灰尘,上铺的铁栏杆上提取到了三个指纹,铁栏杆上还有悬吊痕迹。包斩指着吊痕让苏眉拍照,他说:是一根帆布腰带,悬吊的重物可能是人。

  下铺的床栏被鲜血染红了,还有清晰的刀痕,包斩说:这是利器切割东西造成的痕迹,而不是刀砍剁形成的。

  已经凝固成胶冻状的血液中有骨头渣,包斩用镊子分别夹起来,拿放大镜观察,他说道:切下来的是人头,这是人体喉结处的甲状软骨……还有毛,像是腋毛,死者的大腿或者胳膊也被切割下来了。

  屋内水泥地上有一道拖痕,这是鞋底边缘摩擦地面时形成的。

  房间里空空荡荡,角落里有变质的饭菜,还有三个空的二锅头酒瓶。

  包斩认为,死者当时应该喝醉了,被人勒死后分尸。

  一个刑警问道:两瓶二锅头就醉的不省人事了,你怎么觉得是死后分尸,为什么不是活着时被砍下了头?

  包斩说:如果活着时切割人头,血液会形成喷溅,而这个房间里没有喷溅型血迹。

  根据现场的各种痕迹,加上走访周围住户得到的线索,包斩还原了当时的情景。

  地下室上面是一个老式的砖楼,地下室就是住户用来出租的储藏室,在燕京有很多这样简陋的住所,刘明在这里住了三个多月了。前些天,有人看到他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变卖给了一个收废品的老头。当天晚上,刘明和一个陌生男人在房间里喝酒,还有一个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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