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老鼠又叼来三枚银元,胡国华乐得简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想起以前念私塾时学的一个典故,就对老鼠说:“知管仲者,鲍叔牙是也。君知我贫寒而厚施于我,真是我的知己啊,如不嫌弃,咱们就结为金兰兄弟。”从此与这只老鼠称兄道弟,呼其为“鼠兄”,饮食与共,一起抽大烟,还在床上给它用棉絮摆了个窝,让老鼠也睡在床上。
人鼠相安,不亚于莫逆之交,老鼠每天都出去叼回来银元,少则一二枚,多则三五枚,从此胡国华衣食无忧。多年以后我的祖父回忆起来,总说这段日子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就这么过了多半年,胡国华渐渐富裕了起来,但不是有这么句话吗,发财遇好友,倒霉碰小人,也该着胡国华是穷命,他就被一个小人给盯上了。
村里有个无赖叫王二杠子,他和胡国华不一样,胡国华至少曾经富裕过,怎么说也当过二十多年的“胡大少爷”,王二杠子就没那么好的命了,从他家祖上八辈算起,都没穿过一条不露腚的裤子。他看胡国华家业败了,幸灾乐祸,有事没事地就对胡国华打骂侮辱,欺负欺负当年的胡大少爷,给自己心里找点平衡。
最近王二杠子觉得很奇怪,胡国华这穷小子也没做什么营生,家里能典当的都典当了,他家亲戚也死得差不多了,怎么天天在家抽大烟?他这买烟土的钱都是从哪来的?说不定这小子做了贼。我不如悄悄地盯着他,等他偷东西的时候抓了他扭送到官府,换几块大洋的赏钱也好。
可是盯了一段时间,发现胡国华除了偶尔进城买些粮食和烟土之外,基本上是足不出户,也从不跟任何人来往。越是不知道他的钱是怎么来的,王二杠子就越是心痒。
有天胡国华出去买吃的东西,王二杠子趁机翻墙头进了他家,翻箱倒柜地想找找胡国华究竟有什么秘密。突然发现床上有只大老鼠正在睡觉,王二杠子顺手把老鼠抓起来扔到炉子上正在烧的一壶水里,然后把壶盖压上,心想等胡国华回家喝水,我在旁边看个乐子。
还没等王二杠子出去,胡国华就回来了,正好把他堵到屋里。胡国华一看壶里的大老鼠已经给活活烫死了,顿时红了眼睛,抄起菜刀就砍,王二杠子被砍了十几刀。好在胡国华是个大烟鬼,手上无力,王二杠子虽然中了不少刀,却没受致命伤,他全身是血地逃到保安队求救,保安队的队长是当地一个军阀的亲戚,当时正在请这个军阀喝酒,队长一看这还了得,光天化日之下就持刀行凶,没有王法了吗?赶紧命几个手下把胡国华五花大绑地捆了来。
胡国华被押到堂前,保安队长厉声喝问,为何持刀行凶要杀王二杠子?
胡国华泪流满面,抽泣着述说了事情的始末,最后哀叹着说:“想我当初困苦欲死,没有这只老鼠我就活不到今日,不料我一时疏忽竟令鼠兄丧命,它虽非我所杀,却因我而死。九泉之下负此良友,情何以堪?我一人做事一人当,既然砍伤了王二杠子,该杀该罚都听凭发落,只求长官容我回家安葬了我的鼠兄,就是死也瞑目了。”
还没等保安队长发话,旁边那个军阀就感叹不已地对胡国华说道:“他奶奶的,不忘恩是仁,不负心是义,对老鼠尚且如此,何况对人呢?我念你仁义,又看你无依无靠,日后就随我从军做个副官吧。”
枪杆子就是政权,乱世之中,带兵的人说的话就是王法。军阀头子吩咐手下,把那个王二杠子用鞭子抽一顿给胡国华出气,又放了胡国华回家安葬老鼠。胡国华用木盒盛殓了老鼠的尸体,挖个坑埋了,哭了半日,就去投奔了那个军阀头子。
常言说得好:饿时吃糠甜如蜜,饱时吃蜜都不甜。人到了穷苦潦倒之时,别人就是给他一碗粥、一块饼也会感恩戴德,何况老鼠送给胡国华那么多的钱财。当然老鼠的钱也都是偷来的,圣人说渴死不饮盗泉之水,不过那是至圣至贤之人的品德标准,古人尚且难以做到,何况胡国华这样的庸人呢?以前听说在房中吸烟,时间久了屋内的苍蝇老鼠也会上瘾,此言非虚。
第二章 《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
从那以后胡国华就当了兵,甚得重用,然而在那个时代,天下大乱,军阀混战,拉上百十人的队伍就能割据一方,今天你灭了我,明天他又收拾了你,没有几个势力是能长久生存下去的。胡国华所追随的这个军阀势力本来就不大,不出一年就在抢地盘的战斗中被另一路军阀打得七零八落,死的死、逃的逃,提拔胡国华的那位军阀头领也在混战中饮弹身亡。
兵败之后,胡国华跑回了老家,这时他家里的破房子早就塌了,又逃得匆忙,身上没有钱粮,连续两天没吃过饭了,烟瘾又发作起来,无法可想,只好把手枪卖给了土匪,换了一些烟土粮食,以解燃眉之急。
他一寻思,这么下去不是事啊,这点粮食和大烟顶多够支撑三五天的,吃光抽净了之后该怎么办?这时他想起了离家一百多里远的地方有处十三里铺,那里埋了不少达官显贵的墓葬,里面有很多值钱的陪葬品。
此时的胡国华当过兵打过仗,胆子比以前大多了。胡国华在军队里曾经听个老兵油子说过很多盗墓的事,盗墓在民间又叫“倒斗”,能发横财,但是抓着了也是要掉脑袋的,所以他没敢在白天行动,把心一横,在一个毛月亮的晚上点了盏风灯,扛了把铁锹,就去了十三里铺的坟地。
什么是毛月亮?就是天上没云,但是月光却不明亮,很朦胧。当然现代人都知道,这是一种气象现象,学名叫作月晕,表示要变天刮大风了,可是那个年代的农村里谁懂这些科学。有些地方的乡下人就管这种月亮叫长毛毛的月亮,还有人说这种月色昏暗的夜晚,是孤魂野鬼最爱出来转悠的时刻。
等到了地方,他先喝了身上带的半斤烧酒,以壮胆色。这天夜里,月冷星寒,阴风嗖嗖地刮着,坟堆里飘荡着一片片磷火,不时有几声叽叽吱吱的怪鸟叫声响起,手中的风灯忽明忽暗,似乎随时都可能熄灭。
胡国华这时候虽然刚喝了酒,还是被这鬼地方吓得出了一身冷汗,这回可好,那半斤烧刀子算是白喝了,全顺着汗毛孔出去了。
好在这是一片野坟,附近完全没有人烟,大喊大叫也不怕被人听见。胡国华唱了几段山歌给自己壮胆,但是会的歌不多,没唱几句就没词了,干脆唱开了平日里最熟悉的“五更相思调”和“十八摸”。
胡国华硬着头皮战战兢兢地到了这一大片坟地中央。那里竟然有一座无碑的孤坟,在这一片荒坟野地之中,这座坟显得那么与众不同。
这座坟除了没有墓碑之外,更奇怪的是这坟的棺材没在封土堆下面,而是立着插在坟丘上,露出多半截子。棺材很新,锃明瓦亮地走了十八道朱漆,在残月的辉映下,泛着诡异的光芒。
胡国华心中有些嘀咕,这棺材怎么这样摆着?真他娘的怪了,怕是有什么名堂。不过来都来了,不打开看看岂不是白走这一遭?没钱买吃的饿死是一死,没钱抽大烟犯了瘾憋死也是一死,那还不如让鬼掐死来得痛快,老子这辈子净受窝囊气了,他奶奶的,今天就豁出去了,一条道走到黑。
打定了主意,抡起铁锨把埋着棺材下半截的封土挖开,整个棺材就呈现在了眼前。胡国华是个大烟鬼,体力差,挖了点土已经累得喘作一团。他没急着开棺,坐在地上掏出身上带的福寿膏往鼻子里吸了一点。
大脑受到鸦片的刺激,神经也亢奋了,一咬牙站起身,用铁锨撬开了棺材盖子。里面的尸体赫然是个美女,面目栩栩如生,只是脸上的粉擦得很厚,两边脸蛋子上用红胭脂抹了两大块,在白粉底子的衬托下显得像是贴了两帖红膏药,她身上凤冠霞帔,大红丝绸的吉祥袍,竟然是一身新娘子的装扮。
这具女尸是刚埋进去的,还是埋了一段时间了?这片坟地早就荒废了,最近这些年哪里还有人来?难不成她变成了僵尸?
但此时,胡国华早就顾不上那么多了,他的眼睛里只剩下那棺中女尸身上的首饰,这些金银宝石在风灯的光线下诱人地闪烁着,还有放在她身旁陪葬的那些用红纸包成一筒一筒的银元,并有许多的金条,简直数都数不清。
这回可发了大财了,胡国华伸手就去撸女尸手上配戴的祖母绿宝石戒指,刚把手伸出去,忽然手腕被人抓住了,胡国华吓了一跳,定睛一看,抓住他手腕的人,原来是一位风度不凡的长者。
原来胡国华匆匆赶往十三里铺,在途中曾遇到一位姓孙的风水先生,这位孙先生是省里有名的法师,不仅能看风水算命,而且还能掐会算,懂遁甲五行的奇术。
孙先生一见胡国华,就发现他面上隐隐约约笼罩着一层黑气,掐指一算,勃然大怒,这小子是想去挖坟掘墓做那些有损阴德的勾当,如今叫我撞上,便不可不管上一管。于是一路尾随而来。
此时孙先生抓住胡国华的手臂,突然厉声喝道:“我只问你这贼人一句话,你这般作为,便不怕遭天谴吗?”
此言一出,胡国华如遭当头棒喝,急忙跪倒在地,拜求孙先生饶命。
孙先生把他搀扶起来:“你虽然德行败坏,但是并无大过,你须晓得回头是岸,让我救你不难,不过你要先拜我为师,并且戒了烟瘾。”
胡国华听他说要让自己戒掉大烟,那还不如要了自己的小命呢,不过仔细衡量,还是遭报应来得重些,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先求他暂且放我一马,日后趁他不备,我接着吸我的福寿膏去,还怕他发现不成?心中盘算已定,就当场给孙先生磕了八个头,行了拜师之礼。
孙先生见胡国华知错能改,满意地点了点头,再一看被胡国华打开的棺木,里面的女尸栩栩如生,也是大吃了一惊,看来这是片养尸地,这女尸日久定会酿成大祸,须尽早铲除才是。于是吩咐胡国华如此这般,这般如此……
两人合力抬起棺材盖子,用力一推把那棺板合上,取出长钉钉得死死的,又用墨斗在棺材上纵横交错地弹满了墨线,墨线如同围棋棋盘的格子一样形成一张黑色大网,把棺材封得严严实实。
接着让胡国华堆些枯柴,把那口朱漆大棺焚毁。胡国华遵命而行,点了把火将棺材付之一炬,火焰熊熊升腾,一股股的黑烟冒了出来,臭不可闻,最后终于都烧成了一堆灰烬。
胡国华这才想起,那棺中还有许多金银珠宝,跺脚叹息,悔之晚矣,只好搀扶着师傅孙先生,一同到了孙先生家中居住。
此后孙先生用秘方治好了胡国华的烟瘾,传授他一些看风水测字的本领。胡国华在县城中摆个小摊,替人测个字看看相,赚些小钱,娶了个乡下女子为妻。他感念师傅的救命之恩,从此安分守己,好好过起日子来。
然而孙先生有一次偶感风寒,一病不起,没少请郎中,吃了很多药,但是就一直没能痊愈,过了几年就一命归西了。
临终前,孙先生把胡国华招至身前,说道:“你我师徒一场,只是为师并未来得及传授你什么真实本领。我这里有本古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此书是残本,只有半卷,是些看风水寻墓穴的小术,你就留在身边做个纪念吧。”说完之后一口气没喘上来,就此于世长辞。
胡国华安葬了师傅,无事之时就研习孙先生留给他的这本残书,日积月累,也窥得些许奥妙,在县里到处给有钱人选墓地佳穴,逐渐有了些名气,家道也慢慢地富裕了起来。
媳妇给胡国华生了个儿子,取名胡云宣,胡云宣在十七岁的时候,到省城的英国教会学校读书,年轻人性格活跃不受拘束,又接触了一些革命思潮的冲击,全身热血沸腾,天天晚上做梦都在参加革命暴动,于是离家出走,投奔了革命圣地延安。
此后胡云宣参了军,一直到建国前,淮海战役之时,已经当上三野六纵的某团团长,渡江战役之后随部队南下,把家也安在了南方。
再后来就有了我,我生的时间很巧,正赶上八一建军节,父亲就给我起名叫胡建军,结果上幼儿园的时候一看,一个班里有七八个叫建军的,重名的太多了,于是就给我改了个名“胡八一”。
我祖父胡国华说:“这名改得好,单和(胡)八万一筒。”
在我十八岁的时候,家里受到了冲击,我父母出身不太好,他们两口子都被隔离审查了,祖父也被拉出去当牛鬼蛇神批斗游街。他年岁大了,老胳膊老腿的经不住折腾,没斗两回就去世了。他给别人看了一辈子的风水,为人选墓地,自己临终还是给火葬的。世事就是这么的无常。
我家里一共被抄了三遍,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抄走了,祖父生前喜欢收藏古董,这些古玩不是被砸就是被抄,一件也没保全。最后唯一剩下的就是一本我祖父留下的残书,他让我把书用油布包了藏在公共厕所的房顶上才得以幸免。
文革时的年轻人有三个选择,一是参军,这是最好的去处,一是锻炼人,二是将来转业了能分配工作。其次是留在城里当工人,这也不错,可以赚工资。最倒霉的就是那些没门路,没关系,或者家里受到冲击的,这些年轻人只能上山下乡去插队。
你要说我选第四条路,哪都不去,我就在家待着行不行啊?那也不行,当时没有闲人这么一说,人人都是社会主义的螺丝钉,都有用处。你要在家待着,居委会的、学校的、知青办的就天天走马灯似的来动员你。不过有些人坚持到了最后,就不去插队,你能把我怎么着?最后这样的人也都留在城里还给安排工作了。有的事就是这样,说不清楚,越活越糊涂,永远也不知道规则是什么,而潜规则又不是每个人都明白的。
当时我太年轻,也不知道上山下乡具体是怎么回事,反正我这种家庭出身的想参军是肯定没指望了,留在城里也没人管安排工作,不插队也没别的地方可去。我一想插队就插队吧,我就当是广阔天地炼红心了,反正是离开家,要插就插得越远越好。
我们这里的大部分人都选择去云南新疆插队,我选择了去内蒙,跟我一起的还有我一哥们儿王凯旋,他比平常人白一些,胖一些,所以外号叫胖子。
我们插队去的地方叫岗岗营子,这地名我以前连听都没听过。坐火车离开家的时候,没人来送我们,比起那些去部队参军的热烈欢送场面,我们这些知青离家的情景有些凄惨悲壮。我随身只带了那本藏在公共厕所房顶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我不知道这是本什么书,只不过这是我家里唯一一样保留下来的东西,我想带在身上,等到想家的时候拿出来看看也好。
第三章 大山里的古墓
虽说是内蒙,其实离黑龙江不远,都快到外蒙边境了。居民也以汉族为主,只有少数的满蒙两族。我们这一拨知青总共有六个人,四男两女,一到地方就傻眼了,周围全是绵延起伏的山脉和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出了屯子走上百十里地也看不见半个人影。
这里根本不通公路,更别说通电了,在这地方点个油灯都属于干部待遇了,使手电筒相当于现在住总统套房,在城里完全想象不到。我们当时还以为祖国各地全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呢。
不过那时候也觉得新鲜,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山,好多山里产的东西也是头一次吃到。这附近的山比较富,山货很多,河里还可以捞鱼,倒不愁吃不饱饭。后来回城后听他们去陕西插队的说他们那才真叫苦呢,几年里压根没见过一粒像样的粮食。
知青的活不太重,因为这地方靠山吃山,农作物种得不多。夏天的晚上我们轮流去田里看庄稼,因为怕被野兽啃了,所以每天晚上得有一两个人在庄稼地里过夜。
山里的庄稼地不像华北平原那样的千里青纱帐,而是东边一块,西边一块,哪地平就在哪开一块田,所以晚上要经常出去走动。这天夜里正赶上我和胖子搭伴,胖子在草棚里睡觉,我出去转了一圈,一看也没什么事,回去睡觉得了。
快到草棚的时候,我看见不远的地方有一大团圆乎乎的白影,我揉了揉眼睛再仔细看,确实不是看花眼了,但是天太黑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也看不清楚。我那时候不信有鬼,以为是什么动物,于是就捡了条木棍想把它赶跑。
一片漆黑之中一团白花花的事物,而且还在微微晃动,这究竟是什么东西?也不像是动物,可是如果不是动物它又为什么会动?
我虽然不怕鬼怪,但是面对未知的事物时,始终还是存在一些畏惧的心理,不敢抡棍子直接去打。我手中的这根棍子,其实就是从地里随手捡来的粗树枝。我用树枝轻轻捅了捅那堆白生生的东西,很软……突然,在黑暗中听见胖子大叫:“啊……干什么?胡八一!你用树枝捅我屁股干什么?”
一场虚惊,原来是胖子白天吃了不干净的果子,晚上闹肚子,蹲在那里放茅,黑夜里就他的大白屁股显眼。
第二天早上,胖子不依不饶地要我对他进行补偿,自称昨晚被吓得死了一百多万脑细胞。我说:“就你那大脑,能有那么多脑细胞吗?我跟你都是穷光棍,接受了最高指示来农村接受很有必要的贫下中农再教育,你想让我拿什么补偿你?我可跟你提前说,作为你亲密的革命战友,我的全部家当就只剩下现在身上穿的这最后一条裤子了,你总不会要我拿这条裤子补偿你吧?”
胖子满脸坏笑着说:“那倒不用,我昨天在团山子那片老林里见到一个非常大的蜂窝,你跟我去把蜂窝捅了,咱们弄点蜂蜜冲水喝,还可以用蜂蜜跟燕子她爹换兔子肉吃。”
燕子是个姑娘的名字,她爹是村里有名的老猎人,我和胖子都住在她家里的知青点。他们父女两个经常进山打猎,时不时地请我们吃野味,我们一直觉得总吃人家的好东西有点过意不去,但是我们实在太穷,没什么东西可以用来还请燕子父女。
于是我们就决定弄些蜂蜜回来送给燕子。俩人都是急脾气,说干就干。以前在城里我和胖子都是全军区出了名的淘气大王,捅个蜂窝不算什么,比这厉害十倍的勾当也是经常耍的。
我怕迷路就找燕子借了她的猎犬,这是条半大的小狗,它是燕子自己养起来的。燕子给小狗起了个名字叫栗子黄,还一直没舍得带它出去打猎,见我们要去团山子玩,就把狗借给了我们。
团山子离我们村的直线距离不算远,但是由于没有路,翻山越岭走了半日才到。这片林子极大,村里的人曾警告过我们不要进去,说里面有人熊出没。我们见过村中有个只有半边脸的男人,小时候就在这里遇到了人熊,好在燕子她爹及时赶到,开枪惊走了人熊,把他救了下来。但是脸还是被人熊舔了一口,人熊的舌头上全是倒生的肉刺,一舔就舔掉了一大片肉。他的左脸没有眼睛耳朵,鼻子和嘴也是歪的,都四十多岁了,还讨不到老婆,村里的老人们说起他的事,都要流眼泪的。
我们虽然胆大,也不敢贸然进入原始森林,胖子所说的那个蜂巢是他跟村里人去采松籽油时,在森林边缘发现的,就在林子外边靠近一条小溪的大树上。
不过出乎意料的是,这蜂窝太大了,比我们以前捅过的那些加起来还要大,从远处看,就像是树上挂了一头没有四肢的小牛犊子,里面黑压压的巨大蜇蜂飞来飞去,嗡嗡声震耳欲聋。
我说小胖你他妈的就坑我吧,这是蜂窝吗?这简直就是一大颗马蜂原子弹啊,这要捅炸了还得了?胖子说没错,要是普通的蜂窝还用得着找你吗?我自己就顺手解决了,怎么样,你还敢不敢干?
我说这算什么,我们的队伍是不可战胜的,连美帝国主义的飞机坦克咱都不怕,能怕几只小蜜蜂?全是他奶奶的纸老虎,干他娘的,今天咱们吃定蜂蜜了。
话虽如此说,却不能蛮干,稍有失误就会被马蜂活活蜇死,这种蜂如此巨大,肯定是有毒的,不用多,挨这么一两下就完了。刚好旁边有条小河,这就叫天助我也。我先拿出一块饼子掰了两块,喂栗子黄吃了,让它远远地跑开。然后各自把带来的军大衣穿上,戴了狗皮帽子扎了围脖,戴上手套,帽子前面遮了一块找女知青借的透明纱巾,检查全身都没有半点露出皮肉的地方之后,让胖子找了两棵空心的苇子,一人一棵,准备等会儿跳到河里躲避蜂群攻击时用来呼吸。
准备停当之后,我们像两只臃肿的狗熊一样,一步三晃地来到树下,我手拿一团冬籽草和火柴蓄势待发,胖子拿个长长的杆子数着:“一,二,三。”数到三就用长杆猛捅蜂巢和树干连接的部分,没捅到四五下,巨大的蜂窝叭嗒一下落到树下,里面的无数大马蜂立刻就炸了营一样飞出来,在天空中形成一大片黑雾,嗡嗡嗡地笼罩在我们头顶。
我事先准备得比较充分,不管蜂群的攻击,用火柴点着了冬籽草,放在蜂窝的上风口,从里面飞出来的巨蜂被烟一熏就丧失了方向感,到处乱飞,我和胖子又用泥土在燃烧的枯草周围堆了一道防火墙,以防形成烧山大火。
此时那些没被烟熏到的马蜂已经认清了目标,纷纷扑向我们。我感觉头上就像下冰雹一样啪啪啪地乱响,不敢再作停留,急忙和胖子奔向旁边的小溪。那溪水不深,不到一米的样子,我们一个猛子扎到了底,身上的马蜂都被溪水冲走,我一手按住头上的狗皮帽子防止被水流冲走,另一只手取出苇子呼吸。
过了许久才露出头来,发现蜂群不是被水淹死,就是被烟熏晕了过去,已经没有危险了。此时虽是盛夏,山中的溪流却冷,我已经冻得全身发抖,好不容易才爬上岸,躺在石头上大口喘气,头上的阳光晒得身上发暖,说不出的舒服。
不一会儿胖子也撑不住了,晃晃悠悠地爬上岸来,刚爬一半,他忽然哎哟一声,猛地抬起手臂,手上不知被什么扎了个大口子,鲜血直流。
我赶忙又下到溪中去扶他,胖子一边紧握住伤口一边说:“你小心点,这河里好像有只破碗,他妈的扎死我了。”
这附近根本没有人居住,怎么会有破碗,我好奇心起,脱个精光,赤着膀子潜进溪中摸索,在胖子被扎的地方,摸出半个破瓷碗,看那碗的款式和青蓝色的花纹,倒有几分像以前我祖父所收藏的北宋青花瓷。
祖父的那些古玩字画在破四旧的时候都被红卫兵给砸了,想不到在这深山老林里也能见到这类古玩的残片,还真有点亲切感。不过这东西对我来讲根本没什么用,我一抬手把这半个破碗远远地扔进了树林里。
胖子也把湿透了的衣服扒个精光,胡乱包了包手上的口子,又跳进溪中。我们俩洗了个澡,然后把衣服鞋袜一件件地晾在溪边的鹅卵石上,我打声呼哨,招呼栗子黄回来。
只见栗子黄从远处跑了回来,嘴里还叼了只肥大的灰色野兔。不知这只倒霉的兔子是怎么搞的,竟然会撞到栗子黄这只还在实习期的猎犬口中。我一见有野兔,大喜之下抱着栗子黄在地上滚了几圈,真是条好狗,我从蜂巢上掰了一大块沾满蜂蜜的蜂房奖励它。
胖子说:“回去咱们也找人要几只小狗养着,以后天天都有兔子肉吃了。”
我说:“你想得倒美,山里有多少兔子也架不住你这大槽儿狠吃。先别说废话了,我还真有点饿了,你赶紧把兔子收拾收拾,我去捡柴生火。”
胖子在溪边把兔子洗剥干净,我抱了捆干松枝点起了一堆篝火,把剥了皮的野兔抹上厚厚的一层蜂蜜,架在火堆上烧烤。不一会儿,蜜制烤兔肉的香味就在空气中飘散开了,我把兔头切下来喂狗,剩下的兔肉一劈两半和胖子吃了个痛快。我长这么大从来没吃过这么香的东西,差点连自己的手指也一起吞下去,虽然没有油盐调味,但是抹了野生蜂蜜再用松枝烤出来的野兔肉,别有一番天然风味,在城市里一辈子也想象不到世上会有这种好吃的东西。
吃饱之后,眼见天色不早,衣服也干得差不多了,就用粗树枝穿起了巨大的蜂窝,两人一前一后地抬了,高唱着革命歌曲回村:“天大地大,不如我们大家决心大;爹亲娘亲,不如共产党的恩情亲。”这才真是鞭敲金镫响,齐唱凯歌还。唯一不太协调的就是在我们嘹亮的革命歌声中还夹杂着栗子黄兴奋的叫声,这使我觉得有点像电影里面鬼子进村的气氛。
回到屯子里一看,人少了一大半,我就问燕子:“燕子,你爹他们都到哪去了?”
燕子一边帮我们抬蜂巢一边回答:“查干哈河发大水,林场的木头都被泡了,中午村里的人都去那边帮忙搬木头了。支书让俺转告你们,好好看庄稼,别闯祸,他们要七八天才能回来。”
我最不喜欢听别人不让我闯祸的话,就好像我天生是到处闯祸的人似的,于是对燕子说:“支书喝酒喝糊涂了吧?我们能闯什么祸?我们可都是毛主席的好孩子。”
燕子笑着说你们还不惹祸呀,打你们城里这几个知青来了之后,村里的母鸡都让你们闹腾得不下蛋了。
我们一起的另外两个男知青也去了林场,只剩下我和胖子还有另外两个女知青,我们因为出去玩没被派去林场干活,觉得很幸运。把蜂蜜控进罐子里,足足装了十多个大瓦罐,燕子说剩下的蜂房还可以整菜吃,晚上整狍子肉炒蜂房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