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明朗你出去,我有事要和赵师傅聊。”
赵明朗看了我一眼,小声哔哔的走出包厢。
当包厢里只剩下我和马德祥时,他说出了自己的事情。
“上天对我不公,25岁那年,我身患癌症,那个年代,医疗技术不发达,即便是现在,患了癌症那就等死。我花光所有钱,各种求医,都没有结果。”
“我不甘愿就这样死去,我才25岁,我还有大好时光去发展。后来我偶遇一位道士,他给我一个续命的方法,可以让我活到一百岁,没有任何的代价,仅仅续命而已。”
“也许你能看出我现在的样子,能猜测到我的年龄。再过半个月,就是我百岁生日,我的阳寿即将消逝,等待我的便是无尽的死亡。”
“前段时间,我经常梦见黑白无常上来索命,它们说我在25岁那年就应该下地府投胎。后来被改命,多活了几十年,要在我百岁圆寂的那天,把我带下地府关押750年才可以投胎。”
“我在人世间做人做事问心无愧,我只想活着我有罪吗?道士给我改命,他一分钱都没有收我的,就这样让我活到一百岁。我平时做尽善事,为的就是死后积阴德,却没想到要被抓去十八层地狱受苦受难。”
“我打听到赵师傅您是个有本事的人,这十里八乡,谁人不知你赵岚?”
“赵师傅,我马德祥对天发誓,从来没有做过缺德的事情,沦落到被黑白无常亲自勾魂索命,你看看能不能想什么办法,我不想死后受苦。”
“你要多少钱,我无所谓,十几万?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我就算倾尽所有身家都行,只要不被打入十八层地狱,做什么都行!”
马德祥把他的事情说了一遍,总觉得有点蹊跷。
癌症这种东西是自身带来的,当然也得看早中晚三期,不过在他那个年代,患癌症基本上是等死的了,就算是化疗,也没用这么先进的技术。
一个道士帮马德祥改命,还不收取分文。
说是没有任何的弊端,但改命始终是逆天事情,不可能说改就能改的。
我们这个行业改命的话,能活到一百岁,也是有理有据的。
但普通人改命活到一百岁,还是欠妥些事情。
我把疑惑告诉给马德祥听。
马德祥若有所思,他摇了摇头,说道:“其实我也不知道那个道士为什么愿意替我改命,我也没什么值得让他惦记的东西。”
我摸了摸鼻头,思考了一会儿。
“这样吧马老先生,这里说话始终不方便,我去您家坐坐,毕竟您是做梦梦见黑白无常的,并没有亲眼见到它们,或许是您家的风水有什么问题,我也好琢磨后面的事情。”
我提出去马德祥他家,毕竟这事情,还得上门看一眼。
“行,我也是最近才搬回来住的。”马德祥说道。
“您不是一直住我们镇上的吗?”我皱眉问道。
“先前一直在国外待着,把家里的事情都托付给我那些儿子啊、孙子的,让他们去管理。好歹我也是生在这个镇的人,就算死,我也得是这个镇上的鬼。”马德祥说道。
“大吉大利,没必要说这话。”我掐灭烟头笑道:“走吧,去您家坐坐。”
九十九岁的马德祥,再过半个月就一百岁。
虽然马德祥拄着拐杖,但行走并不需要他人扶。
走出包厢,外面那群被我电晕的人已经恢复神志,他们见我扶着马德祥出来,一个两个都惊慌的看着我。
“明朗,开车,送我回家。”马德祥对赵明朗说道。
赵明朗看了我一眼,接手扶着马德祥走下二楼。
马德祥住在北边的龙眼树村,距离我们村也就三四公里而已。
我记得这个村子挺穷的,靠近镇上的市场,但却没发展起来,马德祥的村里老家在这儿,怎么说也得带动全村经济吧。
本以为马德祥会住在一个特别豪华的房子里,结果到他家看了一眼,简单的农村二层楼,并没有多复杂。
家里装修布局简单,顶多能看出他家是一个小康。
打量着家里的一切,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复杂,没有风水局。
家里的神位都是普通神灵,也不至于会做噩梦出现黑白无常勾魂夺命的现象。
“马老先生,您先别着急后面的事情,以你现在的情况来看,神清气爽,没有半点的不妥。这样吧,把您家的剪刀给我,我去市场要点猪血,泡一天后再给你,其余的事情我会帮你查清楚。”
其实我只是认为马德祥只是单纯的做噩梦而已。
如果真如他所说的那样,该走的就得走,天王老子下凡都留不住。
第254章 遇到初恋
马德祥的问题不是很大,就算黑白无常不来索命,他从25岁改命,活多了75年,死是迟早的事情。
至于他所说的下十八层地狱受难750年,这个我不是很清楚了。
毕竟我只是一个抬棺匠,不是一个过阴人。
脏东西见过多了,但地府阴司很少见。
先用猪血泡着剪刀,然后再放在枕头下,这样能辟邪。
“就先这样吧,马老先生,您先休息,今晚如果还梦见那两个勾魂的叼毛,你不妨说出我的名字,看看它们有什么名字。”我对马德祥说道。
“说你的名字?”马德祥一脸疑惑。
“对,你就说,赵氏抬棺匠,赵岚在帮你做事,有什么问题让它们来找我,我倒是看看黑白无常两个叼毛到底是真还是假。”我说道。
走出马德祥家门口,我推着牛八单车准备离开。
身后传来赵明朗嘲讽的声音:“呦?环保呢?你的超跑呢?怎么骑个破烂牛八单车,是不是怕被马老先生知道你的钱,都是这样骗回来的?”
“赵明朗,我发现你个叼毛是不是欠打啊?”我不耐烦的说道。
赵明朗一副得逞的样子,他双手抱胸笑道:“怎么?被我看穿了?生气了?你们家就是靠吃死人饭发财的,能混到今天这个地步,你吃了多少死人饭?不怕折寿吗?”
赵明朗典型的仇富心态,惦记我前两天不借他钱,还把他给打了一顿,以为我有把柄在他手上,现在十分得瑟。
“对,没错,我吃死人饭,有本事你也可以做这行啊。哪像你,无所事事,你只不过是马德祥手下的一条狗而已,真以为自己有靠山了不起?我跟你将,迟早有天,我把你爸给抬了,你就知道什么叫做社会!”
我说的每句话,都能让赵明朗气得发抖。
但他又不敢动手,只能一直用嘲讽的话来怼我。
我懒得跟他一般见识,这种人没啥前途,始终还是别人的马仔。
离开龙眼树村,经过市场的时候,我才想起老头今晚不回家,那我岂不是要自己煮?
反正在家里也是闲着,好久没逛过家乡的市场,去走两圈也无妨。
赶上早市,且今天还是圩日,摆摊的也出来干活。
“老板,猪脚多少钱一斤?”我捻起一块猪脚问我。
老板抬头看着我,惊喜道:“呀!是阿岚啊?什么多少钱一斤,你要就送给你,拿回去煲汤,放点枸杞煲四个小时特别的香,我给你装起来吧。”
我尴尬的笑了笑:“这样不太好吧?”
“哪来的不太好?算我送你的!”
老板说着说着,已经装好猪脚递给我。
我正准备扫码给钱来着,结果挡住二维码:“别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送你就是送你的,别给钱!”
“你做生意也很难的,这点钱还是得给你。”我不好意思的说道。
“你要说给我钱的话,那我就不高兴了。”老板装作生气的样子。
“好吧……”
我拿出一支烟递给老板。
“来支芙蓉王。”
“好好好!”老板双手接过我的烟,脸上满是笑容。
这老板的心思我会不知道?
跟我要个人情,哪天有什么事情跑来找我。
一个猪脚换一个人情,不值。
买菜买肉,多多少少也用了两百多,结果到头来却只花了一支烟,所有老板都认识我,一个两个都免费送我,一提到要给钱,就装作生气的样子。
没得办法,我只能拿着。
提着大袋小袋,这都够我好几天的菜了。
我寻思着找几个村里的朋友吃火锅,于是往卖菜的摊位那边走去。
“老板娘,拿三个包菜,别给我烂的啊。”
“怎么可能会给你烂的呢,来!”老板娘装好菜递给我:“十五块。”
我掏出手机正准备给钱时,旁边有个女的叫了我的名字。
“赵岚?”
我抬头看着说话的女人,她穿着朴素,一头短发。
“你是……”我皱眉看着她。
这个女的声音和她的穿着打扮不成正比。
她的声音倒像是二十几,但这幅模样却像是生了小孩的三十多岁的少妇。
“我是李彩霞,没认出吗?”她笑道。
当我见到她这个有酒窝的笑容时,我恍然大悟。
“李彩霞!”
李彩霞是谁?
那是我高中时候暗恋的对象,那时候的我情窦初开,早恋是正常的事情。
班里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李彩霞,可我就是没胆量开口跟她表白,毕业后就一直没见过面。
没想到今天竟然能在自己镇上遇到。
可是想想不对啊,李彩霞不是我们镇的人,她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太多年没见,把我给忘了吗?”李彩霞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