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细的刺痛感让我有些犯困。
医生时不时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我,觉得我是一个地痞流氓,但以我的气场,至少也应该是个黑社会头子,她似乎不太明白为何我混成这样,要亲自去行凶。
我靠在椅子上,任由医生给我做消毒和包扎。其实她的动作比较粗鲁,弄得伤口有些疼,但此刻我整个人都处在一种梦游的状态,完全没有在意。
闷油瓶靠在社区医院的门边看着我,我也看向他,用眼神问他: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
他没有回应,只是偶而看一眼趴在他脚下呼呼大睡的饼。
最后,医生又给我打了一针破伤风,表示我们可以回去了。
我们回到之前我停车的地方,重新开车踏上归途,途中路过一座地方上的小庙,我又停下来替朋友圈里的那几位烧了香,希望他们那边一切顺利。
做完这些,已经是第二天晚上快10点了,我毫无疲倦感,只觉得自己像是在梦游。第三天天快亮的时候,我们终于回到村里。胖子留了一桌子菜,早饭、中饭、晚饭都有,我坐下来,就着油条吃了点儿油焖土豆和两块红烧肉,还喝了杯豆浆。
饼累得吃了几块白肉就直接趴下睡了。
我没有吃得太撑,因为我知道接下来要睡很久。
洗完脸后,我拿起一本书躺到床上看,这本书是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的,书名叫做《蚂蚁养殖技术》,刘明山著。这个叫刘明山的哥们儿还养蜗牛,之前我特意了解过,知道他专门搞特殊养殖。
但只看了一秒,我就失去了知觉,沉沉地睡了过去。
这场睡眠犹如深坠一样,梦境好几次想要开始,都被无边的疲倦淹没了。
我一觉睡到下午,醒来后发现他们都不在,饼也被带走了,桌上的菜还剩在那里,胖子给我留了张条子:自己热热。
我挑了几盘,在灶台上随便热了一下,一个人默默对付了一顿。
等我吃完饭溜达到店里时,已经是黄昏了,感情这几天我就没见过多少太阳。
店里的生意还不错,我一走进去,就有很多人跟我打招呼,应该是老客带着朋友来,我开了瓶酒敬了敬他们,就去后厨接替胖子开始炒菜,闷油瓶也走进来帮忙备菜。
一切忽然就恢复了正常。
忙完之后已经是晚上8点了,我下了一大锅面条,和几个伙计坐在店外吃,三只狗在外面绕来绕去,把草堆里的蚱蜢扑出来,然后又咔咔地吃下去。
然后我就看到那个东北哥们儿走进院子,有点儿疑惑地看着我。
我对他笑笑,他也笑了笑,走过来坐下。胖子虽然不知道他是谁,但还是起身给他盛了一碗面。
他也不客气,端起碗就开吃,我们都习惯了有人忽然过来——因为也不知道老板平时在干什么,所以都在自顾自聊天,他坐在旁边默默地吃面,我也没主动招呼他。
吃完后,他让我跟他一起出去,路边停着一辆破旧的老卡车,车斗被改装成了一个铁皮箱子。
“蚂蚁。”他说。
“我带你去田里。”我说道,他点点头。
我坐进车的副驾,指挥着他把车开到田边,田里都是灭虫的灯,看上去很漂亮,也很高科技。
“你是铁了心不打农药吗?”他看着田里,点上一根烟问我。
“骑虎难下了。”我说道。
他走到车子后面,打开车斗,里面放着一箱一箱的蚂蚁,他说道:“我带来的都是小窝,这样它们的掠食性强,增长得快,效果会比较好,我现在教你怎么放。”
我们没聊其他任何事情,只是在单纯兑现一个约定。
第166章 雨村笔记 田园篇(57)
我们俩把蚂蚁一箱一箱搬下来,放到田梗上。他说也不知道我是从哪里听说一亩地要六巢蚂蚁的,在他看来,一亩地放一巢就够了。
东北哥们儿告诉我,古时候就有用蚂蚁治虫的记录,他甚至还能背诵那篇古文:广南可耕之地少,民多种柑橘以图利,常患小虫,损失其实。惟树多蚁,则虫不能生,故园户之家,买蚁于人。遂有收蚁而贩者,用猪羊脬脂其中,张口置蚁穴旁,俟蚁入中,则持之而去,谓之养柑蚁。
我用手机查了一下,是宋代庄绰写的《养柑蚁》,于是就问他:“所以我这算是宋代的古法?”
“不止。”他说道,“早在《南方草木状》里就有详细的记载,所以这种方式不是你原创的,别老觉得自己是天马行空。”
“《南方草木状》不是晋代的农书吗?这岂不是更悠久了?”
“嗯,只不过古时候的农民,都是用‘繁竹索引’或‘藤竹引度’。我建议你把竹子劈成长条,搭配藤条去做引渡的架子,而不是用鱼线做连接网,毕竟蚂蚁看到那么细的东西,也会心生恐惧。”
我看着他,不禁对这个抠脚大仙产生了一丝崇拜。
“这个古法在岭南非常流行,那时候有专门卖蚂蚁的交趾人,他们用草席把蚂蚁窝包裹起来,再一包一包地卖给汉人。”
我摸着下巴,心说,这么说你不是交趾人喽,传说交趾人全身上下只有一个孔,呼吸、吃饭、拉粑粑都用这一个洞。
“你不要走神啊,唐代刘恂的《岭表录异》、宋代庄绰的《鸡肋编》、清初屈大均的《广东新语》里,都有用蚂蚁除虫的记录。既然你要用古法,那就好好研究研究。”他继续说道:“古时候的人们用的是柑蚁,但这种蚂蚁如果放在田里,什么虫子都不会剩下,所以还是得用黑蚂蚁,至少能和蜜蜂共存。”
我点点头,他又指了指水渠——这道水渠犹如一条楚河汉界,把我的田分成了两边。
“水渠的这边叫做槐安国,放黑蚂蚁;水渠的另一边叫做檀萝国,放尾巴比较长的那种蚂蚁。这样的话,两种蚂蚁就不会打架。”
“有什么典故吗?”
“你自己去查吧,既然要用古法,那就风雅一点。”他说道。
于是我们按照一亩田一窝蚂蚁的标准,就这样一点一点地把蚂蚁放置好了。回到店里后,他带着我去后山砍竹子,当场给我表演了一番怎么分解竹子,再把它们连接成所谓的“繁竹索引”。
用竹子给蚂蚁做桥竟然还挺有学问,还有一些诸如“二十四桥”这样好听的别称。
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就准备离开了,我给他拿了一点鸡蛋表示感谢,他摆摆手说不用客气,我才是解决他大问题的恩人。
看他坐进卡车的驾驶位里,胖子就道:“如此高手,为何会沦落到抠脚?”
“可能,这只是他对俗世的最后一点倔强。”我说道。
我们目送卡车离开后,三个人蹲在砍好的竹子边上,开始学做“二十四桥”。胖子说道:“我本来以为你瞎几把玩呢,现在倒好,真成古法种田了,对吧?”
“对,而且非常风雅。”
“有多风雅?”
“反正是不打农药的风雅。”我说道。
胖子就笑,觉得我说这些烂话,纯粹就是闲的。
“那这个抠脚才子,还有没有什么别的金玉良言呢?”胖子继续问我:“我觉得他平时对农业应该是有思考的。”
“他问我是不是一直找不到和这块土地的连接。”我说道:“或者说,我一直搞不清楚,对于现代人来说,一块土地带来的究竟是什么。最早拿下这块地的时候,我可能只想在稻田成熟时,看到那幅前田后山、白鹭掠云的风景,只想和朋友在这里泡茶,看稻浪青风。然而没想到,种田和盖房子并不一样,盖房子的话,每天都能看到变化,能看到自己心目中的家一点一点在变好。但种田不一样,田里每天的变化非常小,我期望看到的美景,只有在最后的收获来临时才会出现。所以这一天天的,我简直焦虑得不知道自己究竟要干什么。”
“那他怎么说呢?要怎么解决?”
“他说,土地是雄厚的,是善于馈赠的,农民对土地最深的依恋,从来都是从土地上获得的馈赠,也就是地里长出来的那些美妙的食物和资源。这些馈赠不是用钱买来的,是人这种生物最早的生活方式。因为我已经习惯用钱来换取东西,已经不理解土地对人的意义了,所以我得重新试着去寻找这种喜悦。”
胖子沉默了一会儿,也没做评论,只是说道:“那我等你从地里拿馈赠回来。”
我看了看闷油瓶,他很认真地在处理竹篦,他应该已经非常熟悉从土地中寻找直接的馈赠,于是我悠悠地说道:“行,从今天开始,我们活得接地气一点。”
第167章 雨村笔记 田园篇(58)
那天晚上,我查阅了很多有关“繁竹索引”的资料,这些资料非常晦涩难找,直接搜索根本查不到,只能在老书的电子扫描件里看到。
我也由此知道了“繁竹索引”中的“二十四桥”比较适合旱季,“烟雨竹廊”则比较适合雨季。如果在旱季使用“烟雨竹廊”,就会导致蚂蚁因高温而窒息。还有一种叫“探骊获珠”,是用弯曲的竹子在水下的泥土里给蚂蚁搭桥,可以躲避台风——不愧是岭南人的方法——不过这种方法只在汞橘林中才会用到,需要非常仔细地进行搭建。
在那堆资料里,我还惊讶地看到了关于那个东北抠脚大师的一些信息——当然并不是在老书里,而是在一些相关联的新闻里。
那是一篇只有豆腐干大小的新闻,说他家从祖上一直到他这一代都是研究蚁戏的。蚁戏属于玩虫的一种,先在沙地中搭建出各种地形,让两窝不同品种的蚂蚁各执一方,分别给它们插上将帅旗,引两方进行交战。围观的人则纷纷下注,还会如刘邦大战项羽般日日播放战报,直到一方剿灭另外一方才会兑现赌资。
还有让双方大将通过一个竹片1V1单挑的,相比之下,这种单挑模式更为热闹和激烈。
想想也很有意思,小时候我也做过统率蚂蚁大战的梦,如今,蚁戏的传人变成了一个抠脚大师,也是让人唏嘘。
虽然查了很多资料,但我发现除了“二十四桥”之外,还是什么也不会。最终,我决定先好好练习大师教的基本功。于是第二天,我们三个先去后山砍了些竹子,开始在田间一点一点地搭建“二十四桥”。
做完第一亩田的“二十四桥”后,我直接把它命名为“地震之后”,因为所有的桥都是歪七扭八的,看上去似乎在给蚂蚁制造难题。但大师教过我们,在蚂蚁巢的四周挖几条小水沟,只留出桥口,蚂蚁就会自然而然地顺着桥行动。
等全部弄好了之后,蚂蚁果然开始顺着我们造的地狱之桥往稻田里爬了,我和胖子两个人犹如上帝一样,如痴如醉地看着自己建设的世界,喃喃自语道:“真的有用欸,真的爬上去了。”
小蚂蚁们顺着“二十四破桥”,慢慢进入稻田之中,这些竹篱丝穿过一茬一茬的稻苗,让蚂蚁们得以在稻田中纵横捭阖。
去吧,我的勇士,我在心里中二地喊道,去狩猎吧,去拿取你们的荣耀,你会进入英灵殿的。
后来,桥建得越来越好,第一天结束时,我们大概完成了五分之一的面积。回去前,闷油瓶看着我,似乎想知道,在土地里劳动一天后,我会找到什么奖励。
我说:“刚开始,就用小时候干过的事情,来取悦自己吧。”
所谓小时候干过的事情,就是在田间挖野菜。这里的野菜指的是一种特定的植物,我并不知道它的名字到底叫什么,从小到大,母亲一直称它为野菜,我们基本上都是用这个菜来包馄饨。
把野菜和鲜肉一起切碎后,包成薄皮馄饨,吃起来非常鲜美。
我无法形容这种野菜馄饨的味道,我向来对鲜肉大馄饨中的肉味持保留态度,认为只有被野菜中和了肉味的肉,才是真正的香。
早在我第一次来到这块田地的时候,就发现田埂上长着很多野菜,小时候家里的长辈只要看到这个菜就会挖走,我之所以没有遵循这个传统,是因为在记忆中,这种野菜挖回去之后,基本上只够吃一顿。
我那时还没有接受自己已经拥有了一块地这个事实,总觉得挖野菜这种行为,就像是窃取了什么东西一样。
如今我终于可以非常坦然地带着他们两人去挖野菜,闷油瓶自然是会的,我觉得几乎没有他不知道的野味,胖子对此就比较新奇了。我们顺着田埂,挖了大概够吃一顿馄饨的量,带着回了村屋。
回去之后,我们在水龙头边上一边闲聊一边洗菜,胖子去取了臊子,剁碎后和野菜混在一起,包成一个一个薄皮馄饨,然后到灶台开始生火烧水。
和记忆中的一样,出锅的馄饨只够我们吃一碗。
野菜混在肉里,透过馄饨皮呈现出一种像葱花一样的墨绿色,我咬了一口,和小时候的味道一模一样。
三个人互相看了一眼,我忽然觉得无比幸福,这就是土地的馈赠吗?
似肉非肉的口感冲击着我的味蕾,我还没反应过来,一碗馄饨就吃完了,就连那种遗憾和怅然若失感,都和小时候一模一样。
我把馄饨汤也喝得一干二净,汤里带着一股野菜的味道,仿佛是一种余韵。
胖子一边仔细品尝,一边频频点头,说道:“不错,不过我们弄那么多野菜,基本上一半的田都被扫荡过了,也就吃这一顿,看样子所有的野菜只够我们吃两顿的。”
而且只在秋天有,我心说。这种味道,弥足珍贵,作为我第一次从土地中取得的馈赠,甚至可以加入我们私房小厨的菜单了。
可惜,这道菜永远不可能上喜来眠的菜单,我之前吃过人工种植的野菜,完全不是这个味道。
所以,我们一年只能吃两顿吧,想想又觉得有些难过。
不过,每天都是不一样的,我安慰着自己,明天继续探索这块土地,争取试一试365天不重样。
第168章 雨村笔记 田园篇(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