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守川原本要送元墨回去,元墨连忙表示押送犯人要紧。她从拉车的四匹马里解下一匹,笑眯眯保证:“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
叶守川狐疑地看着她。
“真的!都折腾成这样了,我得回去好好歇歇,反正姜家那边自然会送阿九回来的,我回家等她就好。”
叶守川被她亮晶晶的眼睛说服了:“你知道便好。姜家乃是非之地,你能离多远就离多远。”
“嗯!”元墨重重地点头。
等叶守川驾着马车驰离视线,并且再也听不见马蹄声,她翻身上马,一夹马肚,“驾!”
往姜家去。
开玩笑,花魁乃是乐坊最重要的财产,她的阿九在姜家,她怎么能不在?
没有马鞍的马匹骑起来能颤散人的骨头,好在此地离姜家并不算远。在屁股被颤成四瓣前,她在姜家侧门边下马,表明自己是乐坊的丫环,给花魁送琴。
姜家下人一脸狐疑地打量元墨。
元墨猛然反应过来,啊,她现在头发散乱,衣上不是泥痕就是裂口,脖子上还挂着血丝,看上去活像是从江湖仇杀中幸存下来的活口,而不像是乐坊的丫环。
“嘤嘤,”元墨举袖拭着并不存在的泪水,带着哭腔,“街上人多,马受了惊,我跌下来险些受伤,本要去看大夫,可是花魁娘子献艺要紧,于是便带伤前来,还望大哥帮帮忙呀……”
一面说,一面微一趔趄,好像站不住,要往下人身上靠过来。
下人很年轻,是个小伙子。
而她的衣裳很单薄,还有几处露出了肌肤。
小伙子扶住她,很快红了脸,又收回手:“你在这里等着,我去里面问问。”
元墨点点头,笑眯眯看着他进去。
片刻后,小伙子出来请她进去,手里还带了件外袍。
外袍半新不旧,棉布的,跟他身上的衣服一模一样。
“这、这是我的衣裳,姑娘要是不嫌弃,就、就披一披吧,风、风大,夜、夜里冷……”
小伙子低着头,眼睛也不敢抬一下。
元墨接过衣裳,对他嫣然一笑:“谢谢大哥。”
“不、不谢。”
夜色中,小伙子的耳根都红了。
第二十七章
元墨以前来找姜其昀都是在白天,还从来没有见过晚上的姜家。
白天的姜家好像也不过是房子比别人家多些、大些,树也比别人家多些、大些,第一回 来固然要惊叹一下“老天爷盖这么些屋子得多少钱”,可除了“有钱”两个字,并没有其他感受。
但到了晚上,这片巨大的宅院灯火通明,屋宇连绵,笙歌依依,和着说不出的香气随风飘来,元墨恍惚觉得自己行走在天仙宝境之中,终于隐隐约约地明白,这可不是有钱便行的。
好心的小伙子只能将她送到二门,二门内便换了小厮接应,小伙子临去时有点依依不舍,欲言又止。
于是元墨赶紧加快脚步,趁他开口问她名字之前进了二门。
小厮带着元墨七绕八绕,又在一道门口将元墨交给一位老嬷嬷,这位老嬷嬷终于将元墨带到了一间厢房前。
离厢房不远处就是花厅,阵阵乐声正是从花厅传来,看来正是觥斛交错,酒宴正酣,阿九成为花魁之后一战成名之地,便是那花厅了。
老嬷嬷临走时交代:“不可胡乱走动,到时自会有人来唤你们。”
元墨乖乖答应,忙不迭推开房门。
房内点着一盏灯。
她的阿九,坐在灯下,发丝如水,衣上一尘不染,面覆轻纱,一手支颐,仿佛百无聊赖,又仿佛厌倦一切。
听得门响,微微转过眼来,瞳仁里清晰地映出元墨的模样。
家丁外袍底下隐约可见残破的霞衣,手腕上有瘀青,脖子上有血痕。
选中元墨为替身,身量和眼睛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原因是,元墨有身手。
因为一旦坐上那架花车,便很难全身而退。
如今这样狼狈,可见吃了不少苦头。
可是,笑容却如此灿烂,灿烂得,仿佛要压倒灯光。
“我还担心你在路上遇到麻烦,看来很顺当啊。”元墨把阿九上下打量,十分满意。
“搭古清的马车。”阿九也同样打量元墨,“你怎么来了?”
“这可是你第一次上人家门,我身为坊主,当然要陪着你。”元墨把琴搁在桌上,“呐,还有你的琴。”
折腾这半日,她口干舌燥,看见桌上的茶壶,也不用杯子,拎起来就长灌一气。
灯光明晃晃地照出她脖子上的红痕,昭示她方才离死亡有多近。
阿九站了起来。
元墨连忙放下茶壶:“你要喝?”
糟,阿九一向不和人共饮,连吃饭都是独自一人,自己喝过的茶壶,阿九自然是不会再喝了。
还是去问下人再要一壶吧。
“等等啊,我去——”
元墨的话没有说完,阿九伸手起了她的下巴,手指缓缓从那道红痕边抚过,低声问:“疼吗?”
阿九的手指凉凉的,抚得极慢,极轻,好像生怕多用一丝力便会弄疼她似的。
元墨笑:“开始有点疼,现在早不疼了。”
阿九眸深似海,不言不语。
“真的,本来也没多疼,就跟蚂蚁叮了一下似的。”元墨生怕阿九不信,认真地说。
“后悔吗?”阿九问。
“后悔什么?”
“后悔答应我的交易。”
“这有什么好后悔的?”
“你差点送命。”阿九慢慢地道,不带什么感情,灯火微微摇曳,阿九的脸一时晦暗不明,声音却是字字清冷,“若你真的死了,我希望你千万不要后悔,因为这是你自己的选择。既然做了交易,就要担起后果。”
元墨发现,自她进门以来,阿九一次也没有笑过。平时阿九虽然很少笑,但偶尔也有脸色放柔和的时候,可现在,身处姜家,阿九仿佛从里到外都冷成了一块玄块,不带一丝情绪,冷漠,且遥远。
是太紧张了吗?
毕竟今夜在姜家云集着整个平京最高贵的客人,要在这样一群人面前献艺,压力自然是不小。
“哈哈,小看我,我是谁?我是金刀龙王的弟子啊!哪有那么容易死?”元墨笑嘻嘻地,“我鸿运当头,所向无敌,逢凶化吉,长命百岁!”
阿九看了她一眼,吐出两个熟悉的字眼:
“蠢货。”
元墨却感到一丝欣慰,当然不是因为自己挨骂,而是因为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阿九的眼神好像没有方才那么幽深,也没有那么冰冷了。
总算没那么紧张了吧?
元墨拉着阿九坐下,阿九习惯性要把手抽出来,目光落到她手腕瘀青上,便不由顿了一顿,由她拉着去。
她的手很小,却,很暖。
“阿九啊,你知不知道玉菰仙安排了什么等着我?我原以为就她们两个女人,万万没想到,居然还找了位用刀的高手……”元墨有意逗阿九开心,声情并茂,添油加醋把之前的事情说了一遍。
阿九听着,也不笑,也不说话,眼睫低垂,睫毛长长的,在眼窝下投出一片浓重的阴影,很是安静。
这安静是一种和缓的安静,并不冰冷,元墨判断此时阿九心情应该不算太坏,说到平公公的时候,阿九的面纱微微一动,像是笑了一下。
“阿九,别当他是玩笑,太监们原该对女人没什么兴趣,有兴趣的都是变态啊。”元墨一脸严肃,深谋远虑,“麻烦的是,这平公公还是姜家家主跟前的红人,我们也不好明着得罪,以后他要是缠着你可怎么办?”
思量半晌,道:“要不,我让师兄偷偷打断他一条腿?”
这样总没有力气寻花问柳了吧?
阿九:“……还是不要了吧?”
元墨心说我家阿九果然是心地善良,忙安慰道:“不怕不怕,只要他不缠着你,我们也不动手。”
阿九慢吞吞道:“这个,他估计是要缠定我的。”
元墨想想今夜平公公那急迫的模样,八成会如此。
“唉,真是人不可貌相,真看不出来平公公竟是个好色之徒,上回到咱们家,也没见他正眼瞧姑娘们……”
元墨猛然顿住。
他都不看姑娘,为何却心急火燎要找阿九?
墨震惊地盯着阿九,终于发现了真相。
“阿九你……你是姜家家主——”
阿九看着她,半边眉梢微微抬起。
“——的家伎啊!”
阿九定定地看着她。
元墨一拍大腿,“没错没错,我们早就猜你是大户人家的家伎,只有姜家才能养出你这样的女伎!也只因为你是跟他家家主一道进京的,所以京中没有人报案,平公公死命要找你,是因为你和家主一起失踪,找到你,就找到了家主!”
元墨破解了这桩惊世大案,激动不已。
“笃笃笃”,敲门声响起,元墨以为是阿九献艺的时间到了,结果进来的是古清古世子。
古清一脸温柔笑意,手里托着托盘,盘中有酒,有小菜。
“方才同来的时候我便想,阿九姑娘今夜只怕没有好生吃东西,席上还有好一会儿呢,不如先小酌两杯,垫上一垫。”
说完,像是才瞧见屋子里有第二个人似的,讶然,“这位是……”
元墨瞧见托盘里杯筷都是成双的,便知重点显然不是“小酌两杯”,而是“两个人在一起不受外人打搅地小酌两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