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亲王只有宁慧郡主这一个女儿,外孙也只有一个丁琅,平日里颇为偏爱。在几年前,还做主让孙女朱晴嫁给了丁琅。
丁琅软弱平庸贪花好色,除了一张脸能看,几乎一无是处。这都二十多岁的人了,文不成武不就。福亲王厚着一张老脸张口,想让外孙跟着太子殿下去一趟边关,好歹露个脸,顺便沾沾光捞些军功就更好了。
这算不得大事,朱昀没有犹豫,很快就应下了。
再然后,赵王父子来了。
赵王世子先亲热地喊一声堂兄,腆着脸说道:“我长这么大,还没出过京城。堂兄这回去边关,也带上我吧!我跟着堂兄长长见识。”
朱昀连福亲王的外孙都应了,堂弟张口,不好不应,心里却暗暗想着,得提防着赵王世子一二。
一年多前,就是赵王世子设宴,还令人在酒水中做了手脚。说起来是一桩风流韵事,实则令他吃了暗亏,有苦难言。
朱昀对赵王世子也冷淡了许多。
奈何赵王世子和赵王一样,没脸没皮,时常厚着脸主动凑过来。朱昀也不能将堂弟撵走。想想庆安帝当年做太子的时候,和秦王汉王背地里互相捅刀子,当面还一口一个兄弟情深哪!
反正要带人去边关,朱昀索性又带了王家两个表兄弟,还点了几个宗室子弟随行。加起来十余个,皆是出身显赫的“少年俊杰”。
庆安帝知道后,没有出声,算是默许。
身为太子,组建东宫势力拉拢些臣子,算不得什么。朱昀也该好生磨练了。
……
两日后,太子殿下带着一千太子亲卫和十余个勋贵宗亲子弟,随大军一同出发。
何将军治军严格,性情刚硬。当年沈祐做副将随军出征的时候,吃过不少苦头,很快就调整适应。
这些以赵王世子为首的宗亲勋贵子弟们,哪里吃的了行军之苦。前几天还一同骑马随行,新鲜劲一过,一个个愁眉苦脸地去太子殿
“堂兄,这一天天的骑马赶路,大家伙都快累得不行了。”赵王世子苦着脸,肥硕的脸孔上都是汗:“我的两条腿都被磨破了,血淋淋的,一上马鞍就疼得钻心。要不,还是歇一歇吧!”
朱旸和丁琅也在一旁附和:“就是,这何将军也是,每天只顾行军,不顾我们死活啊!”
“殿下立刻下令修整,何将军总不能不听。”
袁家两个儿郎和王家儿郎都是自小习武,一声没吭忍下了。那些宗室子弟吃不了苦头,个个唉声叹气地。
朱昀目光一掠,淡淡道:“何将军是军中主将,如何行军都得听何将军的。我也不例外。你们几个吃不了行军之苦,现在就调转马头回京城吧!”
众人:“……”
众人碰了个硬钉子,各自灰头土脸。再看太子殿下难得板着脸孔,一个个哪里还敢多嘴。
何将军知道此事后,心里颇有些安慰。
太子殿下颇有明君之风。
何将军在写给庆安帝的奏折里,将此事写入其中,赞了太子殿下一通。
庆安帝看了奏折后,目中闪过一丝满意之色。
朱昀和他年少时性情截然不同。他杀伐果断性情坚忍,偶尔不免嫌弃儿子手段有些温软。现在看来,还是应该多历练历练。
杨公公迈步过来,恭声禀报:“启禀皇上,几位尚书大人和两位阁老在殿外求见。”
庆安帝放下奏折,沉声道:“宣他们进来。”
庆安帝召臣子们商议朝政大事,到了傍晚才结束。然后去了椒房殿。
袁皇后急急迎过来,一脸期盼地问道:“昀儿走了几日,可有什么消息?”
儿行千里母担忧,这话半点不假。袁皇后这几天吃不下也睡不好,心心念念惦记着儿子。
庆安帝笑着安抚袁皇后:“大军出征,一路行军,一切顺利。你就别操心了。”
袁皇后叹口气:“我哪能不忧心。他长这么大了,还是第一次立刻京城,去那么远的地方。也不知道在军中能不能适应,吃的好不好,睡得怎么样。”
庆安帝哭笑不得,将何将军奏折上写的事细细说给袁皇后听:“……所以,你就放心吧!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他此去边关,定然大有进步。”
袁皇后这才稍稍放了心。
隔日一早,太子妃袁敏带着三个儿女来请安,袁皇后便将庆安帝说的那番话拿了出来,安慰儿媳。
袁敏倒是比袁皇后沉稳多了,微笑着说道:“母后说的是。殿下随着五万大军启程,又有一千亲卫随行,总不会有事的。此去边军督战,也能好生历练。”
“行军打仗的辛苦,殿下一定能撑得住。”
言语间,流露出对朱昀的信任和期待。
袁皇后笑着叹道:“我倒是不如你,整日里牵肠挂肚忧心忡忡的。怕他吃不好睡不着,怕他太辛苦劳累。”
“也罢,以后就放宽心吧!”
第四百四十六章 花灯
因为边关战事,这一个年,宫中众人都没过好。
到了上元节,宫中连花灯都省了。就是京城百姓们,赏花灯的时候也不免要往北方望一望。
如潮的看灯人群中,不乏穿着鲜亮衣衫的公子小姐。还有不少小夫妻抱着孩子出来赏花灯。
有一对夫妻格外引人注目。
青年男子高大英武,面容俊美,身畔女子身形窈窕,柔婉美丽。站在一起,如一双璧人。
青年男子手中还抱着一个俊俏白胖的男童,男童八九个月的模样,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咧着小嘴,格外可爱。这一家三口,相貌气质十分出众,在来往如织的人群中,如鹤立鸡群,十分耀眼。
不知是哪一家的纨绔公子,见了美人连连瞩目,甚至上前意欲调笑几句。青年男子冷冷瞥了一眼过去。
纨绔公子被刀锋般锐利冰冷的目光吓了一跳,立刻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走远了。
女子抿唇轻笑,声音柔婉悦耳:“你这么凶,别吓到旭哥儿。”
男子低头看一眼怀中兴奋挥手的儿子:“他一点都不怕,兴奋的很。”
正是冯少君沈祐一家三口。
在宫中当差数日,上元节夫妻两个一同休沐。带着儿子一同出来赏灯。
旭哥儿养的白白胖胖,穿着红丝袄戴着虎头帽,抱在怀里沉甸甸的。不过,冯少君半点不用操心。从下了马车开始,就是沈祐抱着。这都转小半个时辰了,沈祐还是气定神闲,半点不累。
“喜欢什么花灯?我去买来送给你。”
在宫中威风凛凛人人敬让的沈统领,唯有在冯少君面前才有这般柔情。
冯少君笑靥如花:“那边有猜灯谜的,猜中了灯谜可以赢一盏花灯。不用花银子买。”
沈祐默然片刻道:“还是买一盏吧!”
冯少君被逗得轻笑连连。
沈祐自小习武,书也读过几年,不过,显然没多少读书天分。猜灯谜这种事就算了。
旭哥儿不知道娘在笑什么,也跟着咯咯咯地笑。
逛了半个时辰,冯少君意犹未尽。沈祐低声笑道:“三哥定好了酒楼,我们现在就去,免得他们等急了。”
沈嘉负责定酒楼,沈祐负责结账,兄弟两个分工明确。
冯少君私房丰厚,出手阔绰,从来不在意这一点小事。有时还主动问沈祐银子够不够花。当然,沈祐坚决不肯拿就是了,每个月还坚持交一半的俸禄养家。
事关男人尊严,冯少君也就随他了。
夫妻两个说说笑笑,随着人潮缓缓向前,走了一段路,终于到了酒楼。二楼的雅间窗户被推开,探出一张熟悉的脸:“四弟,四弟妹。”
一边叫嚷一边挥手。
不用看也知道,非沈嘉莫属。
冯少君和沈祐相识一笑,抱着孩子一同上楼。
宽敞雅洁的包间里,有沈墨童氏一家三口,沈嘉和雷小雪带着妙姐儿,昱哥儿刚过百日,实在太小,今日便没带出来。
众人相见,自有一番热闹欢喜。
旭哥儿最喜欢热闹,努力将头钻出来,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转来转去,也不知听懂了多少。
沈嘉咧嘴笑着,冲旭哥儿伸手:“旭哥儿来,让三伯父抱一抱。”
旭哥儿奋力往沈嘉那边扭动。
沈祐哭笑不得,只好将儿子送进沈嘉手里。沈嘉熟稔地抱在怀里,略一用力,将旭哥儿高高举起转一圈。旭哥儿乐得咯咯直笑。比在亲爹怀里还开心。
沈祐也跟着笑了,心里不免有一丝淡淡的酸意。
冯少君看在眼里,暗暗好笑,低声笑道:“旭哥儿肯定最喜欢你。”
这可不好说。
自小到大,他都没什么孩子缘。倒是沈嘉,不管到哪儿,人缘都极好。男女老少大人孩子,都爱和沈嘉亲近。
沈祐心里默默酸一回,很快也就拋在一旁了。
冯少君坐在雷小雪身侧,随口笑道:“几日没见,三嫂气色更红润了。”
雷小雪伸手捏了捏胖了一圈的脸颊,颇有些苦恼:“别提了,生了昱哥儿之后,我胖了许多。以前的衣裙都穿不下了。”
沈嘉立刻接过话茬:“穿不下就做新的。做个七八十来身新衣,天天换着穿。”
是新衣服的事吗?
雷小雪瞪了夫婿一眼。
沈嘉立刻领会,很麻溜地改口:“你以前什么都好,就是瘦了些。现在这样才正好。”
雷小雪这才转嗔为喜。
众人各自扭头偷笑。
冯少君一本正经地说道:“上菜的时候少上两道吧!”
沈祐很配合地问:“这又是为何?”
冯少君抿唇一笑:“我听三哥三嫂说话,就已经饱了。”
众人一同哈哈大笑。其中,就属沈嘉的笑声最大。雷小雪先悄悄拧了沈嘉一把,然后也跟着笑作了一团。
……
众人兴致极高,吃完了晚饭,又一同带着孩子去转灯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