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镯子也不是不喜欢,但是你要让我心甘情愿戴上。”
裴戍半跪在地上,哑声:“怎么心甘情愿?”
如今他们说话的姿势,宋初姀比裴戍高了许多。
她伸手勾住男人脖颈,俯身在他唇边落在一吻:“改改你的臭脾气。”
裴戍一顿,攥在她腰间的手微微用力。
“以及......”
她顿了顿,学着他的样子在他耳后轻轻吮吻:“让我高兴。”
第67章
哄人高兴容易, 难得的是让人一直高兴。
三月底,春意盎然,营寨以北的青山更加葱郁, 在厚土之中躲了一个冬日, 各种植物纷纷破土而出,一片生机勃勃。
——除了宋初姀种下的那片蘑菇地。
半个月过去, 她开辟的那块空地周遭生菜长得茂盛,唯独蘑菇没有冒头。
为此她特地去问冯娇是不是菌种有问题,但是得到的答案却是没有。
“是从小镇上农夫手中买回来的,应当是不会有问题,前几次去集市采买,见那农夫正在卖这批菌种长出来的蘑菇。”
冯娇将草药放进纸包里, 越说声音越小,末了安慰她:“咱们这里挨着山近, 土壤不太好, 长不出来也很正常, 娘子不要灰心,并非是娘子的问题。”
宋初姀低落:“厨娘在那里种了许多种类的菜,每个长得都很好, 唯独我种下的蘑菇长不出。”
“这.......”
冯娇也不知该如何安慰,提议:“不如娘子带我去看看, 说不定真是菌种的问题, 到时候我们可以去找农夫换些新的。
确实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宋初姀点点头, 拉着冯娇就往菜园走。
两人一边走一边闲聊, 路过营寨门口时,正巧看到谢琼骑着一匹马往外走。
宋初姀隔着很远就看到她腰侧晃荡的酒葫芦, 她惯用的长剑搭在马鬃上,正悠闲地往营寨外走。
冯娇抻着脖子看了看,低声问:“谢小将军这段时间一直神出鬼没的,是做什么去了?”
去做什么了?
宋初姀一怔,她还从未问过这段时间她去做了什么。
“她应当是去喝酒了。”
自从来了这里,谢琼身上总是带着一股酒气,很淡,但是却一直存在。
“她向来有自己的主意,并非是寻常小娘子。”
宋初姀收回目光,拉着冯娇去了菜园。
她开辟的那块地在外侧,很好找,两人头对着头,伸手将土壤往外翻了翻,很快就露出之前播下的菌种。
顾不得脏,宋初姀将菌种捡出来摊在手中,好看的眉头皱在一起。
“有问题吗?”
她拿给冯娇看,神情格外委屈:“上一次长得那么快,是因为我是整株种下的。如今换成种子之后,就不行了。”
冯娇精通医学,但是对这种东西却一窍不通。
“应当是菌种的问题吧。”她拿起来,在阳光下看了看,没看出什么名堂来。
话音刚落,冯娇手中的菌种就被一只黝黑又粗糙的手接过。
宋初姀与冯娇同时抬头,却见是个身材十分丰腴的老妇人。
她是这里的厨娘,宋初姀隐约记得,这人名字里有个兰字,大家都叫她兰妪。
“娘子是在种蘑菇?”
兰妪将菌种还给她:“前几日总是见娘子往这里跑,原以为娘子是来这里散心,原来是在这里种菜。”
她低头看了一眼脚下的土壤,拿起铁锹在上面翻了翻,将深埋在地下的菌包挖出来,笑道:“蘑菇这种东西,不能埋这么深。”
兰妪伸出手,指着小拇指道:“最深不能超过小拇指的距离。”
说完,她又捏了捏干燥的土壤,眉眼一弯:“蘑菇这种东西,最喜欢阴暗潮湿的环境,娘子许久不浇一次水,此处又一直被阳光直晒,自然是长不出来的。”
宋初姀:“还有这些讲究?”
“娘子不知,这些东西就如同人一样,有自己的喜好,遇到不喜欢的环境,就不愿意冒头了。不只是娘子种的蘑菇,还有后面的荠菜,远处的春笋,以及麦子与稻谷,都是这个理。比如麦子,他们喜欢雪,冬日若是能下场大雪,别的植被兴许会被冻死,但是麦子却喜欢,落一场大雪,来年长得一定好。”
宋初姀听得呆住了,讷讷道:“这么多学问啊?”
——
宋初姀心不在焉地回了寝帐,帐内没有点灯,落日的余晖透进来,在她裙子上照出一道霞光。
她看着裙摆上那道格外亮眼的阳光,微微伸手,露出一截皓腕。
略显陈旧的木镯十分契合地贴在她手腕上,仿佛从这里生长出一般。
周围突然想起熟悉的脚步声,宋初姀抬头,赶着落日最后一点余晖看向来人。
裴戍走到她身前,将她脸上沾染的尘土擦干净。
“怎么没有去吃饭,今日厨房做了你喜欢的芙蓉糕。”
“裴戍...”
她抬头,语气带着几分撒娇的意味,失落道:“我今日发现,种蘑菇都是一件很讲究的事情。”
裴戍扯了扯嘴角,将人置在自己身前,捏着她下巴左看右看,良久道:“确实讲究,家猫都要变成流浪猫了。”
宋初姀瞪他一眼,不高兴道:“我没和你开玩笑。”
她眼波流转,微微起身,素手攀在男人肩膀上,柔软的腰肢抵在他胳膊上做支撑,低声道:“你知道我之前,为什么救下你,还要选你做我的情郎吗?”
搂着她的人动作一顿,灼热的目光落在她脸上,静静等她的答案。
仿佛故意一样,宋初姀却不说了,指尖顺着他的肩膀缓缓上移,最终落在他的喉结上。
她指尖温度有些低,碰到喉结的时候带着明显的凉意。
裴戍呼吸急促,攥着她的腰道:“因为......什么?”
他太在乎这个答案了,他也想知道,当年的裴戍凭什么一眼就能获得宋翘翘的青睐。
一个十几年在乡野里摸爬滚打,没有上过一日正经学堂的莽夫,怎么就能够上九华巷里最漂亮的女郎。
受伤的指甲早就已经痊愈,宋初姀指尖划过裴戍喉结,最终落在他脖颈的青筋上。
那里跳动着强劲有力的脉搏,比她第一次碰到时更有力了。
“宋翘翘!”裴戍攥住她的手,目光定定落在她脸上,哑声问:“为什么?为什么是我?”
那时候的宋小菩萨,只需要勾一勾手,天下没有哪个男人能拒绝她,为什么非是他?
“你很在乎这个答案吗?”她问。
好明知故问的话。
下一秒,宋初姀就被人捏着后脖颈含住了唇。
这个时辰,大家都在用膳,外面格外热闹,他们格外急促的呼吸声被外面的说笑声掩埋了。
外面大概是说到了兴起,众人的声音都提高了些许。萧子骋与冯奔在划拳,声音洪亮,传了很远。
过于聒噪的环境会分散人的注意力,宋初姀心思一半放在裴戍身上,却又忍不住支起耳朵去听外面动静。
这个吻她显得格外心不在焉,裴戍目光一沉,固着她的乌发,将人更加紧密地贴向自己。
本来就烦,如今身子被人固定在怀里,宋初姀有些不爽,当即用牙齿在男人下唇咬了一口。
尖利的虎牙稍一用力就能将唇咬破,但是宋初姀刻意收着力道,没伤到人,但却是真疼。
裴戍双眸微眯,更加得寸进尺了。
总不能真将人咬伤,宋初姀长睫微颤,心想此人真是将得寸进尺刻进了骨子里。
知道宋初姀觉得呼吸有些困难,她伸手锤了锤男人肩膀,裴戍果然听话的松开了她。
宋初姀胸口上下起伏,心想真是咬人的狗不会叫。
一开始她推他,他当作不知道,等好处捞够了,倒是对她唯命是从了。
“为什么?”他嗓音比之前更加沙哑,抓着她的指尖一点一点亲:“翘翘行行好,告诉我吧。”
他模样太可怜,宋初姀有些心软了,轻哼一声,依旧不说话。
裴戍失落低头,紧紧抱着她的腰,埋首在她肩窝。
“姓裴的,这天底下,再也没有比你更贪心的了。”
裴戍不否认:“嗯,确实贪心,天下和宋翘翘,我都要。”
他运气好,得到了天下最好的女郎。
宋初姀冷哼一声,在他怀里寻了个舒服的姿势,大方道:“那就告诉你好了。”
裴戍掌心落在她乌发,轻轻揉了揉。
宋初姀凑近他耳边,道:“因为,我喜欢有生命力的东西。”
“生命力?”
“对,生命力。”宋初姀想到什么,低声道:“九华巷很死板,那条长长的巷子,怎么走都走不完。那天我看到你的时候,我看到你脖颈上泛起的青筋,那时候我就知道,我就算是不救你,你也不会死。”
她偏头,讷讷道:“我喜欢池塘里跳动的鱼,春日里破土而出的笋,还有能在石缝里生长的菌。”
她蹭了蹭他下颌,低声道:“我以前不知道自己喜欢做什么,如今才发现,我喜欢看种子出芽,喜欢种菌子。等之后回了建康,我还想要种葡萄。”
“裴戍,你觉得这些,有意义吗?”
“有。”
裴戍抱着她开口:“宋翘翘,你知道我为什么造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