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黎锦看来,这里实在是没有半分“凶宅”的感觉。反而是一处极为清幽雅致之地。
但传闻终究如此,黎锦觉得,还是要提醒阿诚小心一些为好的。
阿诚站起身来,微微向她低头致意,便真的出去了。
阿诚一出门,这屋子里瞬间静了下来。
原来黎锦相比常人,五感甚是机警。
举凡微风、轻响之类细微的变化,黎锦的心神可能注意不到,但她的感官却能觉察。
虽然阿诚性情极为温雅安静,但即使一言不发的时候,他的呼吸、衣物布料摩擦这一类的声音,黎锦都能清楚地听到。
这些声音,听惯了的时候,自然就能够忽略。但发出声响的对象一旦离开,黎锦就会感到少了些什么。
住在这屋子里,不像住在大杂院的时候,外面那么嘈杂。因此他人的声音,便对感觉的影响至关重要。
虽然被阿诚盯着的时候觉得别扭,但阿诚一走,原本久久无人到来的屋子里,便变得更冷清了。
黎锦莫名感到有些难过,觉得心里有些空落落的。
她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矫情,心中无奈,不由得摇了摇头。
于是黎锦便闭上眼睛,枕着这一夜的优美月光睡了。
不知为什么,黎锦从来没有做过噩梦。
黎锦的梦,有时是很平静的梦,有时则是带有喜怒哀乐等情绪的梦。
但她从来没有做过让自己恐惧不安、惊骇不已的梦。
在彻底睡去之前,黎锦还想过,这一次因为自己睡在“凶宅”里,有没有可能会做噩梦?
倒也不是对噩梦有所期待、觉得做噩梦是什么好事,只是她听说凡是“邪气”的地方,人在那里睡着就会做噩梦,有些介意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回事而已。
事实证明,黎锦真的想多了。
不做噩梦本是她的体质,就算睡在所谓的“凶宅”里,也不会有什么变化的。
但是,在这个夜里,黎锦却一直在做奇怪的梦。
她总是梦到自己一睁开眼睛,就看到阿诚在看着自己。
这时她就会抱怨一番,叫阿诚不要这样。
但这时黎锦就会醒来,发现屋子里只有自己一个人,很是寂寥冷清。
怀着这种心情,黎锦又再睡去的时候,还是会做和之前几乎一模一样的梦。
开头、过程、结尾,全都一样。
而且也一定会醒来,醒来时依然会看到屋子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如此反复了不知道几次,睡梦与醒来反复交替,令人浑浑噩噩,昏沉不明,黎锦实在记不清了。
或许她其实也就这样梦到了三四次而已。但对黎锦来说,感觉上就像是整个夜晚都在做同一个梦一样漫长。
她也不知道,这个夜晚,自己是不是真的受了所谓“凶宅”的影响。
总而言之,对黎锦来说,这诡异的持续循环,就已经是一种噩梦了。
待到晨曦终于替去月光的时间,黎锦也终于从颇不宁静的睡眠中醒来。
她一睁开眼睛,发现阿诚很温顺地伏在桌子上。
那种姿势,就和黎锦之前看到的,阿诚在她的命令下伏在桌子上的模样,一模一样。
阿诚的睡姿,真像小狗一样乖巧,非常之老实温顺,让人看了心生怜爱。
黎锦没带木梳,便用手指简单地梳理、拢了拢头发,又整理了一番被自己睡乱的衣服。
她见阿诚还是伏在那里,不好去拍醒他,便朗声道:“阿诚!你还没有醒么?”
黎锦呼唤后,阿诚的身子微微一震,似是有所警觉。而后,他缓缓坐直了身子。
阿诚坐起来的时候,先是用手背揉了揉眼睛,又用手心搓了搓脸,然后才看向黎锦。
虽然是刚刚醒来,但他的眼睛依然清澈黑亮,毫无浑浊之感。
阿诚看向黎锦,道:“将军睡得可好么?”
黎锦摇摇头,道:“不算很好,阿诚呢?”
阿诚道:“阿诚倒是还好。阿诚觉得,只要能留在将军身边,无论是怎样的环境,都能安眠。”
黎锦笑道:“这便是妄言了。若是你同我一起时,只能睡在乱石堆里,难道也能安眠么?”
不料,阿诚居然真的认真想了想黎锦的话。
而后,他神色依然认真诚恳,道:“这倒也可以试试。”
黎锦听了,有些无奈,又是轻声一笑,道:“阿诚尽是说些痴话。先不提这个了,阿诚你昨天夜里在这院子里转悠的时候,可见到了什么诡异、古怪或是有趣的事情么?”
阿诚又想了想,脸上露出了愉快的神情,道:“这个倒还真的有。”
黎锦好奇道:“咦?真的吗?你看到了什么?”
阿诚道:“将军可同我一起去看。有趣得很。”
黎锦听了,更加期待,甚至立刻站了起来,道:“既是如此,阿诚便带路吧,我也想看看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阿诚似是看出黎锦心情变得十分兴奋,反而犹豫了。
他的神情变得有些古怪,道:“其实也不是特别有趣……将军若是以为能看到什么稀奇古怪、妙趣横生的东西,那怕会是失望。”
黎锦听了,又觉得奇怪,道:“咦?所以阿诚你看到的到底是什么?”
阿诚低头道:“阿诚的确是为了卖关子才不说的。那东西,若是亲自去看了,或许会觉得有趣。但如果直接说出来,就太平淡,不值一提了。”
黎锦听了,有些失望,却又禁不住抱有希望,道:“好啦。我明白了。那无论是什么,都无所谓。阿诚你快带我去看吧。”
阿诚温声道:“阿诚知道。”
于是两人便去了阿诚所说的地方,去看阿诚所说的东西。
这可该如何评价呢……
阿诚发现的这个场所,的确不是什么稀奇古怪的地方。
阿诚带黎锦看的东西,也实在是令人司空见惯的物件。
这应该是一座“院中之园”。
昨天两人闲逛的时候,光线不够明亮,便错过了不太明显的这处场所。
而这里,说来本来也平淡之极,没什么值得观赏的优点。
因为,这只是一座“菜园”而已。也许也算是“果园”吧?这里看起来也种了少许的水果。
这菜园的面积并不算大,如果指望贩卖出产来获利的话,应当远远不够。
但仅仅是供给将军府的那些人食用的话,倒也足够了。
若是只吃种类不多的蔬菜的话,春夏秋三季应该都能依靠这里的出产。能够自给自足,不必到市场上买菜。
黎锦想到这一点,心中很是快活。
在这里种着的蔬菜,明明应当已经有很长时间没人侍弄了,但有趣的是,长势却依然很好,该成熟的,都已经成熟了。
黎锦走进菜园。
触目所见,一眼便看到了许多鲜艳绯红的果实。
那些果实,都被架子支撑着挂在上面。
果实有大有小,但多生得约有拳头一般大小,形似小红灯笼,饱满鼓胀,娇美艳丽,诱人非常。
这是西洋传来的罕物。
它的西洋名叫“特曼特”,大名“西红柿”,学名“番茄”,俗名“洋柿子”,别名“狼桃”。
这东西传入大夏,也才二三十年。大夏之人,大多还不识得它。
富人不肯吃,穷人没见过。
因为它生得艳丽,又没几个人吃过,竟然有不少说它有毒的传闻,四处在以讹传讹。
有说它伤肾,伤肝的;有说吃了它会失明,生恶疮的;又有说吃了它会精神错乱、疯疯癫癫的……其实编造这些谣言的人,一百个里恐怕是至少有九十九个碰都没碰过一次,甚至家里连种都没种过的。
这都是三人成虎、穿井得人的鬼话,黎锦根本不相信。
黎锦七八岁的时候,不知是谁曾送到将军府几十个西红柿,她分到了五个。
第一天刚开始吃的时候,她觉得味道又酸又怪,勉强吃了下去。
不料第二天却变了味道,又软又甜,颜色也从青色转成了淡淡的橙红色。
待到第三天时,果实的颜色变得更红了,吃起来也更加柔软清甜,几乎没什么酸味了。
黎锦当时年纪小,不太懂事,她以为这东西越放越会美味,就没急着吃,只等着味道变好。
没想到,再放两天的结果是,那西红柿居然烂得都快拿不起来了。它的汁水沿着腐烂的部位往外流,外皮发黑,还生了些青霉,怎么看都不能吃了,只好丢掉。
当时的黎锦,心疼得都快碎裂了。
更伤心的是,又过了两三年,她才偶然听说,如果把西红柿的种子取出保存,再埋下去就可以用来种新的西红柿了。
当时先吃下去的三个西红柿,自然是连种子一起吃了,没法后悔。
但腐烂的那两个西红柿,本来可以将种子取出,随便种在什么地方,留个念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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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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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黎锦当时却由于对此完全不懂的关系,直接连果实带种子一并丢掉了。
又过了许久,她才终于知道了,像西红柿这种东西,种植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当时黎锦便后知后觉地心疼极了,觉得自己实在损失惨重,难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