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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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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蘸汁里加这样形状比较完整的蒜,蒜味儿自然相对不足。
但黎锦真不在乎这点小事。她就喜欢偷懒,为此,有时可以牺牲食物的一部分滋味。所以就这样吧。
包子的蘸汁,在京城的主要流派,应该就是“三合油”吧。
三合油者,醋、酱油、芝麻香油之混合也。这种蘸汁的配料相当平凡,但用途却极为广泛。
不仅可以用来做包子、饺子、馅饼、锅贴之类的蘸汁,还能用来拌面、拌粉和拌凉菜。
这种混合的蘸汁,由于材料常见,味道清淡,不会掩盖食材本身的风味,因此颇受民间欢迎。
黎锦将蘸汁调好之后,就把锅盖拿了起来。
因为这不是小笼包的关系,倒也不必特意把包子的笼屉端出来,拿到桌上吃。
只掀开锅盖,夹上一盘子包子,在桌子上吃盘中的包子,再把锅盖盖回去就可以了。
黎锦便夹出了一盘包子,摆放在自己与阿诚之间,两人同吃这一盘包子。
这中间掺杂着黎锦包出来的“麦穗饺”的包子,卖相还真不错。
在黎锦看来,掺着摆放两种形状不同的包子,倒比只摆放一种包子更为美观,不过这可能只是她想象出来的错觉。
因为是烫面而非发面的,包子皮非常薄,似春饼一般、却比春饼更薄。
而且,可能由于吸收了不少馅料中的油水的关系,包子的外皮颜色变成了半透明状态,从外面居然直接可以看得见是什么馅料。
这包子里面,如果包裹的是韭菜鸡蛋之类的、颜色鲜明的馅料的话,从外面一定能看得清清楚楚。
但羊肉萝卜馅的颜色,实在有些暗淡不起眼,所以看起来不怎么明显,倒是有些遗憾了。
但这无所谓,只要不耽误美味程度,就不是大事。
这些包子,形状非常小巧,与水饺相比,也不过是略大上一圈而已。
虽然不是小笼包,但大小体积其实也差不多。
论大小与形状,阿诚包的包子,倒是与京城的著名小吃“羊眼包子”十分相似。
如果说与羊眼包子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大概是,小吃界的羊眼包子是发面的,而阿诚包的十八个褶儿的包子、以及黎锦包的“麦穗饺”形状的“包子”,包子皮都是烫面的吧。
黎锦夹起了一个阿诚包的包子,再度在心中感叹他真是心灵手巧、技艺精湛。
近距离一看,这小包子的皮,显得格外单薄而透明。其薄如纸,而且颜色也细腻莹洁,呈现出玉色的光泽。
刚蒸好的包子,就算从取出来、放在盘子里到开吃,已经晾了一小会儿,肉馅也依然是滚烫的。
黎锦不敢像吃其他食物一般,直接咬下去,更不敢豪爽地整个放进嘴里咀嚼。
思前想后,黎锦只好在包子上先咬开小口,让肉馅中的热气,随着小口冒出去。
但是,事情的发展却并不如黎锦所愿。
包子上咬开这个小口之后,原本蕴含在肉馅中的汤汁,突然顺着这个小口流淌了出来。
好在,包子本来就不是悬在空中,而是悬在装了三合油与刀拍蒜的混合物的碗上方。
这样一来,些许汤汁,便滴落在了调好的蘸汁上。
因为黎锦拌馅的时候,并没有放进皮冻之类的配料,所以汤汁的主要成分,应该是羊油吧?
顺着咬开的小口滴落的汤汁,流淌出来的速度虽然很快,但羊油相比别的油脂,似乎格外容易凝固。
仅仅是滴落在蘸汁上这种程度的降温,就已经让羊油在蘸汁的表面凝固出了小小的圆片。
这种凝固的羊油,颜色是半透明的白色,令人联想起蜡烛油滴落在器物表面上的状态。
不过,比起眼看汤汁莫名流淌出来的不快,黎锦却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了用筷子夹住的那个包子上。
从咬开的小口中跑出来的,不仅有滴落的汤汁、散发的热度,还有更重要的东西,便是诱人的香气了。
那是一种由羊肉的鲜美、萝卜的清甜以及香辛料独有的浓香,混合出来的香气,闻一闻,就知道这包子的馅料会有多么美味了。
为了让热气尽快散发,黎锦将夹在筷子上面的包子,轻轻地摇晃着。
一缕缕不太鲜明的热气,也顺着包子的开口,散发出来。
应该……差不多能下口了吧?黎锦犹豫地思索着。
该不该再等等呢?可是这包子真的好诱人啊。
况且,羊肉馅的包子,若是拖到冷了,一定会很难吃的……
最后,黎锦还是决定相信自己的判断,将包子整个放进了嘴里。
说起来……这么吃东西,是不是不太像大家闺秀?
黎锦想起这个问题,突然感觉有些混乱,并且想起了很久以前的记忆。
她十来岁的时候,曾经去参加过未成年贵女们的一个聚会。
聚会的主题是什么,黎锦当时就没有搞清楚过,现在更是一点都记不得了。
因此,吸引黎锦的东西,当然不可能是那个她根本不明白是什么的聚会主题,而是摆放在好多个桌子上的美食。
因为是贵女圈的活动,主办者与参加者自然非富即贵,所以水果、点心以及凉菜之类,都是用纯银的盆子装着的。
每个盆里,都配着两三把公用银制汤匙或是夹子。
想吃东西的女孩子,可以到统一的地点,领取银制的专属餐具。先用公用的汤匙或夹子,把食物盛到自己用的餐具里,再到布置好的桌椅上就餐。
若是不喜欢在桌椅上就餐,端着餐具到角落里吃、或是边走边吃,应当也都是可以的。
黎锦当时看到了一种点心,它的名字可能叫“栗子酥”或“板栗酥”,也可能根本不是按黎锦猜测的方向命名。不过,对这个回忆而言,它叫什么,也并不重要。
这种点心,可能是烘烤出来的吧。它的大小,像个大李子,形状圆溜溜的,只底部是平的。
外皮是金黄色,非常漂亮诱人,应该是在外部刷了一层蛋黄液的关系。
可能由于刷了蛋黄液的关系,表皮比较光滑、非常薄而松散,酥得夹起来时不小心些都会掉渣。
黎锦当时就发现,这种点心非常好吃。
它的内馅体积,几乎与点心本身一样大小。像纸一般单薄的外皮,裹着这样一块巨大的馅料,真是令人满足。
而馅料的主料,大概是栗子泥、花生碎、肉松的混合。
明明是以栗子作为主要原料,调味却加糖不多,甚至那甜味,可能也只是栗子本身的淡淡甜味而已。
肉松倒是咸的。这款点心调味的主要来源,居然就是肉松的那点咸味。
黎锦觉得这点心味道相当不错。她先试吃了一块,之后便夹了七八块,到附近的桌子上坐下,慢慢地吃起来。
但是,刚吃了两三个,黎锦就觉得桌边其他人看她的眼光,好像有些怪异。
现在想想,就连黎锦这么迟钝、很受娇宠,又不通人情世故的孩子,都感觉到了周围气氛的不对劲。当时她的行为,与周围格格不入的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但是因为黎锦当时的年纪很轻、比在场很多人都要幼小的关系,她倒还不觉得有多难受。这是因为她自恃年幼,觉得自己便是一时失仪,也应当可以被谅解包容才对。
参加这个聚会的贵女,多是彼此不熟的。
黎锦推测,她们应该多半彼此并不相识,而自己向来深居简出,多半不会有人认得出来自己是谁吧?所以这异样的眼光,不太可能是黎锦因为某些自己也不知道的理由,坏了名声,被人指指点点。
那么,她们的异样眼光到底源于什么呢?
黎锦就先停下来不吃了,她面色平静,现出一时走神、东张西望的小孩子气质。但黎锦其实是在观察周围的人的举动,推测之前其他贵女看自己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看了有一会儿,黎锦恍然大悟。
原来,即使是未成年的贵女,像黎锦这样一口吞下食物的行为,好像也是有失端庄的举动。
虽然黎锦实在觉得,这点心直径不过一寸多,分成一口口咬着吃才是离谱的,但其他人显然不这样认为。
她们倒也不是一口口咬着吃,而是用一种长约三四寸的小银刀,将点心切成两块,甚至三四块,再用汤匙舀着吃。
黎锦只觉得十分离谱,又看得替点心心疼。
这点心如此酥软松散,切开来吃,会粉碎成什么样子,可想而知。
其结果就是,被切开的点心,筷子根本夹不起来,自然只能用汤匙舀着吃。但就算这样,碗底也落得全是碎屑。
黎锦也不认为,她们最后会想法设法把碎屑弄进自己嘴里。
而且,黎锦无论怎么想,都觉得,这种点心如果不是一口放进嘴里,就肯定会碎在嘴之外的地方。
所以,总而言之、一言以蔽之,便是,食物等于被这些“淑女”们糟蹋了。
黎锦倒不会鄙视她们装模作样,她也从来都不擅长和其他人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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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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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性格上有些不太明显的男子气,但黎锦的本性,其实又是很温柔随和的。
既然大多数人都这么做,那么自有这么做的道理,黎锦对此其实是可以理解的。人家觉得开心就好吧,黎锦本来也没打算指出来,更不太可能去理直气壮地做其他跟她们对着干的事情。
黎锦只是认为,珍惜食物以及其他的东西,比所谓的礼仪风范重要而已。所以她理解但不同意一些其他女孩子的做法,也完全不想向她们学习。
说来也怪,明明黎锦生来就养在富贵人家,没有匮乏缺少过什么的记忆,她唯一贫穷过的日子,也就是前几天了。
但黎锦好像,从小就很有吝啬心态、以及排斥糟蹋东西的倾向了,真不知道为什么。
黎锦的家教也是很宽松自由的,只要不犯下大错,没有人会刻意去教导她怎样做、或是不要怎样做。所以,也不是源于家教的影响。
黎锦怎么推想回忆,都想不出、记不起来会生出这种性格的原因,大概是天性使然吧。
珍爱食物的天性不能改变。因此,为了避免被贵女们异样的眼光注视,所以,之后黎锦便端着装点心的盘子,到无人的角落里吃了。
从这件事情上,年纪不大的黎锦学会了一个道理:出门吃东西,应该自带银制餐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