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顿了顿,说:“你收拾一下行囊,今日随我去岭南吧。”
李楹一怔:“你不是说让我留在长安吗?”
“改变主意了。””
李楹问:“为何突然改变主意?”
崔珣并未回答,只是走到紫檀案几前,端坐之后,便抓了把青铜臼中尚未捣碎的桂枝,低头闻了闻,然后抬眸,看向他身旁疑惑不解的李楹,他轻声说了句:“明月珠。”
“嗯?”
“陪在我身边吧。”
李楹完全愣住,片刻后,她才羞红了脸,低头呢喃道:“你让我去岭南,不会就是想我陪在你身边吧?”
崔珣却真的点了点头。
李楹脸颊泛红,如朝霞朵朵,她小声说道:“其实,我也很希望陪在你身边的。”
她说罢,便幽幽叹了口气:“我一想到要和你分离二十日,我就连做安神香都做不好了,方才连桂枝的克数都称错了。”
她说这话时,蹙着眉头,一副很苦恼的样子,崔珣不由嘴角扬起,笑了笑,见他笑她,李楹又恼了,她问:“你是不是又要说,我就那么喜欢你么?”
崔珣倒没想说这句话,还没等他回答,李楹就怏怏拿起白玉杵,闷闷捣着青铜臼中尚未捣碎的桂枝,说道:“对,就是那么喜欢你。”
她其实并不期待崔珣对她的这句话有所回应,自从梅林那次拥抱,他看起来是回应了她心意,他们像普通爱侣一样互相爱慕,他唤她“明月珠”,她唤他“十七郎”,实际他连握她的手都要下很大决心,更别提如普通爱侣那般亲昵了,她知道,他还是在自我厌弃,他在嫌弃自己肮脏,觉得自己配不上她,这一切,她虽看在眼中,却不知如何改变。
或许,只有等时间慢慢流逝,让她再靠近一些,他才会渐渐淡忘过往,那时候,他才会有勇气爱她吧。
这个过程,也许是一年,也许是十年,但没关系,她可以等。
李楹正低头捣着碎桂枝时,崔珣却定定看着她,她垂着首,从鬓发中露出的一点耳垂小巧如玉,崔珣思及方才得知消息的惊骇,那股余悸至今难平,如果失去了她……他不敢想,他只知道,他一定会重新变为修罗道的恶鬼。
他虽不配摘下天上的明月,但是在经历差点失去她的后怕时,此时此刻,他却迫切的,想让她知晓他的心意。
他也不知道哪里的勇气,艰涩开口:“我,也很喜欢明月珠。”
李楹根本没有预料到他会说这句话,她怔愣抬头,手中白玉杵也停了下来,崔珣语气渐渐变的郑重:“我很喜欢明玉珠,不想明月珠受到伤害,明月珠,我用自己的性命发誓,我会尽所有的力量,保护好你的。”
若有人能够伤害她,那除非是,他死了。
李楹眼眶微热,她定定看着崔珣,眼神柔和如月光:“我不需要你用自己的性命发誓,我希望你活着,活得久一点,和我在一起久一点。”
活得……久一些吗?
崔珣并没有正面应承她这句话,他反而神情有些恍惚,他垂首,转换话题,说道:“我这次去岭南,途中一定会遇到阻拦,我本欲兵分两路,一路是察事厅队伍,走官道,住驿站,由唐威假扮我,我则与刘九乔装打扮,快马加鞭行至岭南,但若你随我同行,就不方便带刘九了,所以,明月珠,你和我单独去岭南吧。”
李楹听到不带刘九,单独去岭南,倒也高兴:“刘九固然武艺高强,但我的念力也足以应付普通贼寇,你放心,你我单独去岭南,不会有差池的。”
崔珣微微笑了笑,他点头道:“不要做安神香了,收拾行囊吧,我们马上要启程了。”
崔珣和李楹谈完后,便出了书房,他径直走到府外,数个察事厅武侯已经等候良久,崔珣环顾四周,一片寂静,还是如同往常一般门可罗雀,乍一看根本看不出什么异常,
崔珣问:“查清楚了?”
武侯低声道:“查清楚了,共有十个道士于府外窥探。”
崔珣脸上划过一丝戾色:“全杀了,尸首扔裴观岳门口去。”
武侯愣了愣:“这样会不会太过张扬了?”
崔珣淡淡瞧了他一眼,武侯噤若寒蝉:“某马上去办。”
第103章
当天下午, 一辆华贵驷马马车从察事厅出发,马车后面跟着数百武侯护送,马车悠悠, 驶出了长安城。
而晚间,宵禁时分, 长安各街坊都空无一人之时, 一匹康居马, 却从崔府, 飞驰而出, 往漆黑夜幕之中而去。
崔珣与李楹共骑一马, 两人披星戴月,一直到翌日清晨, 才停下歇息。
崔珣将马栓在树边,自己则去清溪取水,只是他显然有些心事重重,将革囊放入溪中取水的时候,当一朵山樱顺着溪流轻轻碰上他手腕时,他才赫然发觉, 于是将装满水的革囊从溪水中取了出来。
到底……还是带她出来了……
可……她若发现,会生气吧……
她不会原谅他的……
他满腹心事, 提着革囊, 往坐在山樱树的李楹方向走去,他已改作布衣打扮, 布衣以白,他披着厚重雪白狐裘, 内里穿着一身白色襕袍,相比绯色常服, 白衣倒冲淡了他容貌中的昳丽潋滟,让他多了几分清冷神采。
所以当崔珣将打好水的革囊递给坐在山樱树下的李楹时,李楹仰头,望着衣洁胜雪的崔珣时,脸莫名微微红了一红。
就如她和鱼扶危说的一样,她喜欢崔珣的皮囊,无论看多久,都喜欢。
她心如鹿撞,于是赶忙打开革囊,低头饮水,掩饰住自己的旖旎心思。
但偏偏她的心思,全数落在了崔珣眼中,崔珣微叹,她喜欢的皮囊,他却厌恶的很,若非这具皮囊,也不会有突厥两年暗无天日的生活,可此时此刻,他又不得不生出一点卑劣念头,想利用这具厌恶的皮囊,去换得一个承诺。
崔珣席地坐在李楹身边,他看着低头饮水的李楹,忽然“咦”了声,李楹立刻抬头:“怎么了?”
崔珣略微皱起眉头,他看向李楹,慢慢靠近她,然后伸手,朝她鬓边抚去。
他气息越来越近,潋滟眉眼越发清晰,微微上挑的漆黑双眸更是如碧潭中盛开的千万桃花,勾魂摄魄,李楹心中顿时砰砰乱跳,他想做什么?是想摸她的头发?还是……亲吻她?
但,崔珣怎么可能主动亲吻她?
她紧张到一动不动,恰在此时,一朵粉樱自树上掉落,缓缓飘到她的面前。
李楹这才恍然大悟,她坐在山樱树下,想必是山樱花瓣掉到了她的鬓上,所以崔珣去拂。
想到这,她也没那么紧张了,而是等着崔珣从她鬓边拈起花瓣。
崔珣却是从她肩膀衣物上拈起一片花瓣,但同时又用花瓣轻轻触了触她发热的耳根:“耳朵怎么红了?”
李楹一愣。
然后她立刻反应过来,羞愤交加。
原来他在戏弄她。
她马上背过身去,捡起地上落樱,泄愤似地扯着落樱花瓣,身后传来崔珣低低笑声,她更觉羞愤,于是一边扯着花瓣,一边说道:“我不跟你去岭南了,你自己去吧,途中被人……”
她本来想说“被人杀了”,但话到喉咙,立刻住了口,想改成“被人抓了”,也不太舍得,于是没什么底气的悻悻改成“被人拦了,我也不管。”
崔珣倒是没笑了,但过了半晌,他也没哄李楹,李楹还狐疑,难道自己这话,还是说重了?
也不至于吧?
她正怀疑时,忽然一只草蚂蚱,从背后递到她的面前。
草蚂蚱编的栩栩如生,尤其是翅膀,就像振翅欲飞一般,比她当初教崔珣编的还要好。
李楹呆了下,然后马上着恼道:“你就算编一百只,我也不跟你去岭南了。”
崔珣低声道:“那编一千只呢?”
李楹不由转过身子,不可置信道:“你能编一千只?”
崔珣莞尔一笑:“若我编一千只,你可会不生我气了?”
李楹哼了声:“等你编到一千只再说吧!”
崔珣叹气:“好,那我就编到一千只。”
他说罢,还真拔了草,准备再编草蚂蚱,李楹马上道:“欸,我随口说说的。”
崔珣却有些认真的说道:“但
我当真了,明月珠,若我下次惹你生气了,编一千只草蚂蚱,你就原谅我,可好?”
他一认真,李楹又不自在了:“我就随口说说的,而且,你也没有惹我生气。”
崔珣一本正经:“你是公主,金口玉言,不能随口说说,反正,我当真了。”
李楹简直哭笑不得:“那你要当真,就当真吧。”
她实在不明白,崔珣怎么在这件事上如此较真。
她这句话一说,崔珣嘴角扬起,他瞥了眼拴在树下卧着休息的康居马,道:“赶了一夜路,马都累了,我们也先休息一会,等会再赶路吧。”
李楹点了点头,她确实很是疲累,身上念力也有些衰竭,于是她躺在山樱树下,沉沉睡了过去。
微风吹过,落樱如雨般纷纷扬扬飘落,落在树下闭目沉睡的少女发上、身上,一片淡粉五瓣樱花在空中盘旋,慢慢落到她的额上,崔珣下意识就想去拂掉花瓣,但手伸到她光洁如玉般的额头时,却又自惭形秽般迅速缩了回去。
方才目的达到,他已再无借口去触碰她。
不能再弄脏她了……
少女肤白胜雪,淡樱柔美如云,落在额上,就如点上美丽额妆一般,如梦似幻,如画如仙,让人几近屏息。
崔珣目不转睛的看着,此时此刻,他心中似乎戾气全消,剩下的只有静谧与柔和,他甚至恍惚想着,若能一直这样下去,能有多好……
他定定看着李樱,身子都不敢动一下,生怕吵醒了她,但喉咙忽一阵发痒,他捂着心口,将涌上的咳意压下,而后才去取袖中东西。
那是一个玉白瓷瓶。
他看了眼沉睡的李楹,然后垂眸,打开瓷瓶瓶塞,倒出一丸红色丹药,塞入口中。
丹药一入口,心口堵着的寒气似乎都缓解了不少,披着的白色狐裘也觉得炎热,他神情平静的将玉白瓷瓶塞入袖中,接着解下雪白狐裘,轻轻盖在李楹身上,他凝视着李楹,自己则靠着山樱树,片刻后,才缓缓闭上眼睛,并不安稳的睡了过去。
两人歇息之后醒来,又快马加鞭赶了段路,到傍晚时,才寻了个客舍歇息。
客舍主人眼睁睁看着一个美如珠玉的青年进了店,道:“我要住店。”
这般容貌,客舍主人不由多瞧了几眼,但看到他身穿的白色襕衫时,便知他是布衣,于是道:“地方二号房还空着,可否?”
青年摇了摇头:“我不是要一间,我要一层。”
客舍主人惊讶了下,他上下打量着青年,只见他气度不凡,举手投足间,颇有些世家公子的贵气,不过客舍主人转念一想,太昌血案后,多少世家沦落成了布衣,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些世家公子一出手还是阔绰无比,而且还总有些贵公子的高傲毛病,住店时不愿和寒族同住,包一层都不算什么,还有包下整间客舍的,这种人,他这些年都见多了,于是主人也不再多问,而是道:“天字整一层都空着,客官可否?”
青年颔了颔首:“可以。”
到了天字一号房时,崔珣让领路的仆从下去,又令他夜间不需前来打扰,便将房门关上。
天字房一整层都被他包下,因此十分安静,他掩上木门时,李楹已经站在房中,环顾整个客房了,她道:“这个地方还算整洁。”
崔珣道:“天字房是他们最好的客房,自然整洁。”
李楹点头,她看向只穿着一身白色襕衫的崔珣,于是担忧道:“你今日赶路时,偏不穿狐裘,可别又病倒了。”
崔珣道:“这种天气,穿狐裘定会惹人生疑,还是不穿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