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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姐不嫁人_分节阅读_第2节
小说作者:北风三百里   小说类别:历史架空   内容大小:374 KB   上传时间:2024-09-14 17:04:27

  于家的女儿,是不能自己出门的,要人带着才方便。三叔是不会带她的,三妈也不会。二叔身体好的时候,带着她和老幺去过几次集市,可二叔也病了很久了。于曼颐有些羡慕哥哥们,他们出门怎么就不用人带呢?她不走远,她只是想在门前放纸鸢。

  她蹲在地上用手指划着青石板的地面,余光看见门房在窗户后面焦虑地走,一边走一边发出“啊呦”的声音。喊了没一会儿,他就捂着肚子匆匆离开,朝着茅房的方向跑过去。

  好了,这一下,于家宅子里没人了,于家门口也没人了。

  于曼颐将风筝往身后一背,拎着袄裙一角,像小鸟一样,从门槛上跳过去了。

  大概是她比上次出来长得更高了,记忆里宽阔的路面变得很窄,宽度只容于老爷的轿子起落。右手是宅门,左手是河面,中间一条光亮的青石板路。

  于曼颐觉得这条路也不适合放纸鸢,便沿着墙根一直走,过了桥,往集市的方向走。她记得这条路会路过一片田埂,二叔说那是于家收租的麦地,他说南边这一片的土地,全都姓于。

  于曼颐好奇怪,于家有这样大的地,为什么她每天只能生活在宅子里呢?当然,于家的宅子也很大,可和这广阔的麦田比起来,它连一只纸鸢都放不起。

  于曼颐起初走得很小心,低着头,怕被路过的人认出她的身份。但她很快意识到,根本没人认识她。虽然这里的人都对于老爷的名字如雷贯耳,但她于曼颐只是于家一个微不足道的女儿。她走在田埂上,就如同这片土地上千千万万的绍兴女儿一样。

  秋收的日子刚过去几天,田埂上堆满了还没来得及被拉走的稻草,农民们则回家吃饭午休了。于曼颐背着纸鸢走在稻草间,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走了。再走就会到集市,那里说不定有人认识她。而且田埂是很适合奔跑的地方,她的小鸟可以在这里飞起来。

  于曼颐这样想着,又深一脚浅一脚地在田埂上行走。刚准备把纸鸢拿下来,她脚腕忽然一紧——于曼颐心里也跟着一紧。

  那股力气这样大,她根本抽不开脚踝。于曼颐的尖叫声憋在嗓子眼里出不来,膝盖一软,被人拖跪下去,又抱着头滚下田埂。纸鸢脆弱的骨架在翻滚中一根根折断,纸面也都被撕裂。她拼命地挣扎,直到看到一双眼睛。

  她愣住了,她见过那双眼睛,隔着于家二楼的窗。

  土被翻过,很松,沾了她一身的泥。纸鸢已经被压得不像样子,她用尽力气坐直,看到那双死盯着她的眼睛慢慢黯下去,闭上,只剩一张苍白的染了血污的脸。

  他的嘴唇已经干裂,不知道多久没有喝水,微微翕动着,发出极低的声音。于曼颐听不清他说什么,只能把耳朵凑过去,凑到他嘴唇旁边,听到他用气音说:“救我。”

  然后他的眼睛和嘴唇就都彻底闭上了。

  是正午,日头挂在天当中,田埂宽阔而寂静,堆起金色的麦垛和谷堆。于曼颐的心跳慢慢恢复平日的振速,她发现对方的手不再攥着她的脚踝,而是手腕。他都晕过去了,还是紧紧钳着她的手腕,让她的指尖感到血流不畅的麻痹。

  她把他的手指一根根掰开,终于摆脱了他的钳制。

  于曼颐用手背抹了抹自己的脸,发现她脸上都是泥,她能根据他的脸想象出自己的狼狈。她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被奄奄一息地扔在这里,她猜测他被扔来的时间不久,否则收庄稼的农民早就发现了他。

  于曼颐并不是一个擅长拒绝别人的人,于家对女人的规训是无条件的服从,可对外人呢?没有人教过于曼颐,因为她从生下来就不必面对外人。

  于曼颐觉得事情有一些失控,或许她不应该偷偷溜出家门。倘若她将这个人带回去,那所有人都会知道她趁着家中长辈祭祖溜出家门,她必然再一次面对责罚。于曼颐畏疼,只是她善于伪装疼痛。表哥的出现使她不必生活在对疼痛的恐惧中,她不想自找麻烦。

  于是她从宋麒的禁锢中彻底脱离开,拍打干净衣服,头也不回地从田埂上逃走了。



第3章 绍兴初见(二)

  ◎刺激◎

  于曼颐回了宅子,假装自己也是去祭祖的一员,只是比旁人提前回来,路上又摔了一跤。门房不会和三妈事无巨细的核对,再加上吃坏肚子,便恹恹放她进门。

  她回房间换了身干净衣服,又重梳了头发。没等一会儿,家里的大人们也陆续回到各自住处。

  于曼颐很怕门房将自己出门的事说漏,也怕自己身上留下什么痕迹,被瞧出端倪。她对着铜镜反复擦拭头发和皮肤上的泥沙,继而发现手腕上有四道青紫色的指痕。她对着那指痕看了许久,惊觉这是方才被那男人攥出来的。

  他求生的意志太过强烈,在她身上留下了印记。于曼颐慌慌张张地用一根丝带将手腕缠起来,准备三妈问起,就答是过门槛时被绊了一跤,扭伤了手腕。旧式衣服的袖子那么宽大,只要她不举起手,就能将腕上的手印遮得一干二净。

  缠完手腕,于曼颐又后知后觉地感受到脚腕上的酸疼。她俯身,将腕上宽松的布袜向下挽,一张形状和大小完全属于男人的手印也出现在细的脚腕上,虎口的形状尤其殷红。

  那片殷红将她的目光牢牢吸附住,让她眼睛里慢慢显出惊恐。这到底是个什么人?她只见过他两面,只听他说过两个字,他就在她身上留下了这么多大逆不道的印记。屋外传来走动声,下人来叫住在二楼的小姐们吃饭。于曼颐慌里慌张地将布袜提得比以往都高,又用袄裙盖住脚背,挪着小碎步移出了房门。

  于家吃饭的人多,桌旁按照长幼尊卑摆椅子,坐下十多个。于曼颐坐在离于老爷最远的椅子,比她更小的只有二叔家的老幺,但她被爸妈带着,有时候还要坐在二叔腿上。

  所以于曼颐只能是最远的椅子。

  她头脑乱哄哄的,死盯着吃掉半碗米饭,才发觉饭桌上比往日要吵闹。几个哥哥姐姐出去祭祖时见了乡里别的人,正当着于老爷的面讨论。

  先是二叔家的大儿子说,乔老爷的独子在法国念书,相中一个同级的法国女人,乔老爷大发雷霆。三妈闻言看了于曼颐一眼,不愿听这话题,强行打断。

  过了一会儿,大姐也开口,聊起城南做木材生意的房掌柜病了,把家业传给了儿媳。三妈闻言大惊失色,说这怎么成?哪有女人当家的道理?大姐早就和三妈不和,便语带讥讽道,怎么不成?现下政府里都有女人担要职,政府都使得,家里使不得?我看你就很想当一当呢。

  话说到这份上,三妈慌张地望向于老爷,否认道,她只想做好儿媳和妻子,若是有机会,也做好别人的娘,并没有想当家的意思。

  老幺坐在二叔腿上大喊起来:“三妈已经做了二姐的娘,还要什么机会!”

  于是三妈的脸色变得很差了。

  于家这代人丁不旺,这是于老爷的一块心病。他也不懂,自己明明有四个儿子,怎么偏偏一个出家,一个病重,一个无子,一个身死呢?

  大姐看三妈脸色不好,更故意气她,说曹家那位二爷也没孩子,便纳了二房,第二年便有了。三妈脸色煞白,言辞严厉道,如今已经换了天地,新政不提倡纳妾。大姐笑得前俯后仰,问她:“你怎的只能记住对你有利的新政?”

  饭桌上的菜摆得整整齐齐,可于曼颐却觉得一切都很凌乱。于老爷一言不发地听他们说话,忽的长叹一声,说自己吃好了,便离席了。

  过了一会儿,哥姐和二叔也走了。

  于曼颐也想走,便努力地吃饭,不过她从小吃饭就很慢。此时,刚才一直没开口的二妈难得起了话题。

  “游家那个被关在阁楼上的疯女人,你们还记得么?”她问。

  “当然记得,”三妈巴不得赶紧转移话题,刚才那些没一个她爱听的,“游四爷从勾栏里赎回来的,被正房欺负得疯了。上次我去游家送礼正赶上她发疯,整个宅子都能听见她在二楼哭……”

  “游家人就像听不见似的。”三妈随身的下人忍不住插嘴。看来这个话题很有噱头,在场的即便没开口,也竖起耳朵,连急着走的于曼颐也放慢了咽米的速度。

  “她跑了。”二妈说。她说话很温柔,声音也很细。

  “跑了?怎么跑的?阁楼可是上锁。”

  “自然是别人帮她跑的,”二妈说,“前几日那两个来和老爷筹款的学生,你们还记得么?”

  于曼颐猛地把头抬起来。

  二妈还是用她那把嗓子不紧不慢道:

  “他们去游家筹款,听见那女人在叫,游家大爷让他们不要在意。他家祖上是秀才,很把读书人当回事,就把这两个孩子好酒好菜的招待,还留他们住下。结果第二天游家人一醒,他们不见了,那女人也不见了。”

  “追回来了么?”三妈听得眼睛都睁大。

  “没追上,”二妈说,“他们连夜走的,去镇上坐火车。游家人追过去的时候火车还没发,有个男孩留下挡着他们,另一个带着人跑了。火车么,发了车谁能拦?”

  “听说他们折回去把没跑成那个捆起来,要让他发电报来换人。结果回去的路上,他又跑了。”

  “这不是人啊,是天上的鸟啊。”三妈捂住嘴。

  “谁说不是呢?也不知道怎么跑的,从哪跑的,跑去了哪里,”二妈摇摇头,也吃完了,“可能当真是天上的飞鸟吧。”

  二妈起身的瞬间,于曼颐也一下立起来。三妈斜她一眼,问:“不吃了?”

  “不吃了。”她说。

  “别听你哥那些话,”三妈嘱咐,“你表哥在欧洲学习忙,才不给我们写信。再等两年,他就回来了。”

  于曼颐也不知为什么,她好像一点也不在乎了。她胡乱点点头,说:“我想拿块点心去楼上。”

  三妈撇了下嘴,但并没有阻止她。

  于曼颐用油纸把点心包起来,揣着跑上了楼。她不知道自己在激动什么,慌张什么。她血脉偾张,连手腕上指印的颜色都变得更为殷红。她哆哆嗦嗦地用丝带把宽松的袖口绑起来,拆了头发,换成更牢固的髻。

  于家人恪守日落而息的古老规律,吃过饭后不会再有什么活动。她坐在窗边一直等,等到天彻底黑下来,大宅的灯一盏盏地熄灭,她无声地走下楼梯。

  没有灯的宅院这样黑,这黑暗帮助她隐匿了自己的身形。于曼颐蹑手蹑脚跑到门前,发现门房在呼呼大睡。她忽然发现这栋宅院并不如她所想象的滴水不漏和坚固,它到处都是漏洞,它也是如此地脆弱,仿佛轻轻一推就会坍塌成一堆瓦砾。

  于曼颐拉开门栓,逃出去了。

  她沿着田埂奔跑,泥土再次弄脏了她的鞋底。于曼颐摔倒了,又爬起来,回忆着白天走过的路线。田里也没有灯,可月亮很亮,照在田埂上,照出一条光明的路来。泥土是松软的,她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白天留下的脚印,甚至于那一道被人拖下田埂的陷坑。

  她沿着陷坑跑下去,看到凌乱的稻草里,藏着那只奄奄一息的飞鸟。

  *

  带宋麒回去比她自己出去麻烦了很多。他太高太沉,拖到门前就耗光了于曼颐的力气,遑论将他无声地拖过门槛,带去她为他选定的藏身之地。

  于曼颐站在于家宅院的高墙下思考了很久,最终决定自己先悄悄溜进去,找一个打掩护的帮手。

  由此可见,于曼颐同志有勇有谋,善于布局,为日后可堪大任埋下伏笔。

  那个被她抓起来帮忙的是上个月刚和二妈分床睡的老幺。她快天亮时被二姐敲窗喊醒,裹着被子去找门房,大哭自己起夜时看见了脸盆大的虫。

  门房半梦半醒地冲去杀虫,于曼颐把大门一推,趁着天光尚浅,将昏迷不醒的宋麒拖去了家里那口废弃的地窖。

  她替他在里面存了一壶水,还有自己用油纸包的点心。于曼颐没找到药,决定明日天亮了当着三妈和二妈各摔一跤,再和她们讨些治伤的。她在漆黑的地窖里给他喂了两口水,然后便匆忙出去,要赶在天亮起换回干净的衣服。她在短短一天之内弄脏了两身衣服。

  出地窖时,老幺裹着被子站在房檐下,看她的眼神有属于七岁孩童的狐疑。她问于曼颐地窖里是什么,于曼颐说是捡了野狗。老幺当即振奋,说她也要看狗。于曼颐说,这狗只认我,不认你,你打开地窖的门,它一定会冲过来咬你。

  老幺立刻裹着被子逃走了,于曼颐为自己欺骗稚童感到惭愧。

  她一夜未眠,回房倒头便睡,再醒来时的第一反应是昨夜做了场惊心动魄的梦。她拖着疲惫的身子去和于家长辈用了早点,回房看见洗衣的阿嬷在拿她的脏衣服。

  那两套沾了泥的袄裙出现在眼前的瞬间,于曼颐头皮猛然炸开,昨夜的一幕幕清晰地浮现到眼前。

  她冲过去搪塞阿嬷,说衣服是在花园里弄脏的,她自己会洗,这才把人弄走。她坐在空了的房间里心跳加速,想着地窖里那个不知道名字的男人,知道自己惹下了大麻烦。

  她期望家中的长辈今天也有什么要事外出,可偏偏这天所有人都在家里,叫她一步也不敢离开自己的房间,生怕被长辈看出端倪。她一天里最大的动作就是吃过午饭后问三妈自己没饱,能否去厨房再拿饭。二妈看着她笑笑,说曼颐最近胃口真好,快快吃快快长大,快快地嫁人,为于家开枝散叶。

  她这话竟似启发了三妈,三妈觉得除了自己努力,也可鞭策这过继的女儿努力。到时候让她侄儿入赘于家,她家三爷继承家业又有了更多筹码。于是她多拿了一个碗给到于曼颐,让她去厨房尽情地拿,尽情地吃,该胖的地方要胖。

  有三妈发话,于曼颐这次放心地拿了好多吃的,仓鼠似的藏进了自己卧室。她比以往的任何一天都期待天黑下来,她甚至担心她一天不管那个男人,对方死在他家的地窖里。万一被游家听说找上门来,那就麻烦大了。

  于曼颐紧张的时候就会和自己说话,这是这座宅子的人从来不听她说话所造成的。她也因此比旁人更理解那位被游家关在阁楼上的女人,她知道她尖叫,她哭泣,都是因为没人听她说话。她甚至理解她的三妈,因为三叔和于老爷也不会听她说话,所以她的倾诉欲和力气就只能花在于曼颐身上。

  于曼颐时常痛恨自己能理解所有人的悲哀,却没有人来怜悯她。

  她在屋子里自言自语了一下午,终于等到天黑下来,等到于宅的灯火尽数熄灭。她的眼睛在黑暗里亮得惊人,像是入夜后的狸猫。

  她吃晚餐时又听到更多的消息,例如他们找不到人,便决定去报官。可游老爷细思之下认为此事太过丢人,毕竟是他们先将人关进阁楼,而游家以仁义文明乡里。此外,纳妾也是新政府不鼓励的,三妈听到此处赞同地点起头。二叔难得发表了意见,他说这件事大概率和乡里的大部分事一样不了了之。

  于曼颐还听到他们提起了那个男人的名字,她直到这时才知道他叫宋麒。二叔特意强调,是麒麟的麒,好字。

  于老爷只给家里的女孩请一年的私塾,于曼颐拼命地学,也学了些简单的字,“麒麟”是断不会写的。她问二叔,那个字会很难写么?比她的“颐”还难么?

  三妈怪不高兴地打断了她,她说:“问这些做什么。”

  于曼颐习惯性地没有反驳,但她并不着急。她头一次感知到一种隐秘的底气——大不了她等宋麒醒了问他自己。

  然而这个人在地窖里悄无声息地躺了一天,这让于曼颐对他的苏醒与否毫无主意。打开地窖的门时,潮湿的土腥味扑面而来,她的心脏在寂静中再次狂跳起来。

  这一年她十六岁,已经在这座宅院按部就班的生活了十六年。他是她此生面临过的最大未知,当她彻底接受了这件事后,她发现自己身体的所有反应并非来自恐惧,而是因为刺激。



第4章 绍兴初见(三)

  ◎阁楼里的女人们◎

  于曼颐八十岁那年故地重游,给游客讲解的小姑娘并没有带他们去看地窖。的确,于家大宅移步换景,连房檐瑞兽都是当地数一数二的精巧,谁会去看地窖呢?于是于曼颐只能在人流散开后自己拄着拐杖摸索,沿着记忆中的道路走到宅院深处的角落,将那扇已经发霉朽烂的门自下而上地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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