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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姐不嫁人_分节阅读_第39节
小说作者:北风三百里   小说类别:历史架空   内容大小:374 KB   上传时间:2024-09-14 17:04:27

  的确好看,宋麒也觉得很漂亮。

  “我和同事还有场会,”方千最后说,“不能陪你再说了,这样好不好?晚上咱们去吃顿饭,我叫卢相沧也来,还在上次那家店,还叫宋麒请客!”

  “怎么又是我。”宋麒和方千说笑道,眼睛并没有离开于曼颐。都能听出他只是在调侃,他也是很想请客的。

  “那我上去了,晚上见。”

  “晚上见。”

  方千回去工作,于曼颐在回程的路上平静了不少。她抱着一大捧芍药,又像以前似的安安静静坐在一侧,偶尔抬头看看上海的街道。夏天真的来了,一来一回间日头升高,她额上慢慢渗出一层细密的汗。

  于曼颐没有管那些汗,她将手伸到花束底部,掐出一根单独的芍药来,说:“这朵给齐叔吧。”

  “给吧,”宋麒也靠在座位上,“方千有,齐叔都有,我没有。晚上是不是卢相沧也有?”

  于曼颐如梦初醒,又要去掐断一支。宋麒摇摇头,想起刚才还被掐了一把,不做指望道:“回去放进水杯好好照看吧,放在桌子上就当送我了,家里比平日香很多。”

  说话间,黄包车就到了。

  齐叔又在门口站着,他近来都十分尽忠职守,与绍兴版本的齐叔大不相同。于曼颐和宋麒跳下车,他一见着二人,便立刻迎上来。

  “齐叔,给你花,”于曼颐立刻递了一支过去,“我考上商务印书馆了。”

  齐叔本是一脸忧虑地迎上来,忽然听着这样大的喜讯,叫他显得欲言又止。于曼颐送了花就一蹦一跳地进公寓了,然而宋麒很敏感地察觉到了齐叔的焦灼,停步问道:“怎么了?”

  “警察来过。”齐叔立刻回答,手里仍是很珍贵地拿着于曼颐送他的那朵花。

  于曼颐没坐电梯,她自己走的时候都不爱坐电梯。宋麒听见她脚步轻盈地上楼,眼神再投向齐叔时,便不大像他平日了。

  ……

  于曼颐走楼梯上去,在门口等了一会儿,才听见电梯叮咚响。宋麒走出来的时候神色里带了些焦灼,她想和他说话,却发现他的目光落在门锁上。

  门锁已经被砸开了。

  于曼颐抱着花,一时慌乱起来。

  “遭贼了吗?”她靠自己的经验推测道,“齐叔不是就在门口吗?”

  “不是贼。”

  宋麒伸手推门,门轴“嘎吱”一声,便是被翻得触目惊心的客厅。于曼颐不由自主地将抱着花的双臂收紧,看见那个她本来要用来装花的高玻璃杯,也被撞翻在地,砸出一地碎片。

  她脑海里骤然闪过重逢第一次的对话。不是贼,大张旗鼓地撬门,又把家里翻成这样,是……

  “是警察?”

  宋麒没有回答她。

  他走到书架旁,摸索到一处暗格。他之前让于曼颐每次出门前都把自己的东西收进这个暗格,还好他今早再次提醒,家里没有别人的东西,他们应当也并没有发现家里多了一个人。

  然而……

  齐叔说他们走时拿了宋麒一本书,一本很厚的、绿色封皮的、英文版的书。他们让齐叔转达宋麒,明天去警局拿书,再一五一十地把这书的来历和用处都交代清楚了,才能再拿回去。

  于曼颐也发现了,书架上那本宋麒这几日最常翻看的写着“RADIO”的书不见了。

  “他们为什么拿走那本书?”于曼颐又忍不住问,她已经很多次不问了,然而这次她实在忍不住了,“我查了词典,Radio只是无线电,又不是什么违法的……”

  宋麒看了她一眼,于曼颐意识到自己这行为很越界,立刻不再说话。通过考试的快乐被一扫而空,她垂下眼睛,说:“我帮你打扫一下。”

  “不用了,我自己来吧,”宋麒说,“你把东西收好,我送你去平姨那住几日。下个月印书馆入职,你可以搬去职工宿舍。”

  平姨是于曼颐第一次来上海时住的地方,是宋麒的上一个房东。她不喜欢那个阿姨,太凶了,她也不喜欢宋麒又要把她送走。她不是不能搬出去住,她也知道在宋麒家只是过渡,但是他又像重逢那天一样赶她……

  “不用,”于曼颐说,“我会收拾好,我再找一个旅社就是了。”

  “旅社还是……”

  “住旅社,”于曼颐说,“我不住平姨那。”

  她住平姨那,就是宋麒的上一间房子。他都要赶走她了,干吗还要吧她安排到他住过的地方?她住在那就会想起那天他教她用手电。

  她已经很努力地去认识这个城市,认识这个新世界。可他们又总是比于曼颐快一步,他们总是在做她理解不了的事。他办报纸的时候,她就看不懂后面讲主义的版面。现在她能看懂一点了,她还知道自己是“封建残余”,脱离了于家她就是“无产阶级”,可他又在看她看不懂的英文书了。

  她第一次和他吵架就是因为他们商量事情不带她,现在他还是不带她。她于曼颐终归是外人,是城市的外乡人,是这些进步的学生里的异类。

  宋麒这次没来找她道歉。于曼颐在卧室里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出门的时候,看见一片狼藉的房间里,只有一个新洗的杯子放到桌上,里面倒了清水。宋麒把她买的花替她插了进去,但他已经出门了。

  …

  家仍然是于曼颐收拾的,宋麒说别人都有花,他没有,于曼颐就很赌气地在离开前把家收拾干净了。她也不知道怎么才算欠他少一点,他替她做了好多事,可她为什么还是这么委屈呢?

  快到晚上的时候宋麒从公司回来,拿了一个纸袋。于曼颐打定主意不再问他,她特别讨厌宋麒那些沉默着看向她的时刻。走的时候宋麒让她把收好的行李也带上,于曼颐觉得他是今晚就要把自己赶走,心里更是生出恼火。

  两个人谁也不说话的坐上黄包车,去赴和方千的那顿晚餐。

  真是一顿寡淡无味的晚饭,看来人的味蕾是受心情操控的。真正发自内心高兴的人只有卢相沧,他抱着酒杯和于曼颐挥斥方遒:

  “大公司,第一份工作就是大公司,真是好平台,真是高起点。不过相比这些虚名,那三年培训课程才是最叫我羡慕的!听说如今沪上名声正旺的那位姜玉校长也是商务印书馆的练习生出身,于二小姐啊……”

  “我不是于二小姐。”于曼颐心情不好,脸色和语气都冷。

  宋麒正低头吃饭,闻言抬眼看向她。于曼颐并没有注意到他的眼神,只是固执纠正卢相沧:“我是于曼颐。”

  “是的,是的,”卢相沧醉中也残存清醒,立刻改口,“你自然是你自己,我只是二小姐叫得顺口……总之!”

  “于小姐,苟富贵,勿相忘!商务印书馆里,自有一番天地!”

  卢相沧这话一说完,便“扑通”一声倒回桌面,将酒也撞得滚落。方千眼疾手快扶住酒瓶,苦笑着对另两人道:

  “真是没出息,不然你们两个先回家,我等他朋友来接他?实在不想叫他吐在我家车上啊。”

  先回家?哪里是于曼颐的家呢?她已经把她的家烧了,宋麒的家也不是她的家。她忽然仰起头,将酒杯里剩下的酒水一饮而尽,而后便起身抱起了自己的行李。

  学校附近便有很多旅社,于曼颐准备在旁边找一家过夜,明日再找更合适的。她不想和宋麒说话,他也不主动叫她,只是拎着那个纸袋,在她身后一言不发地跟着。

  夜深人静,巷弄人稀。于曼颐听着他的脚步声和呼吸声一直没有远离,忽然停住步伐,回头质问:“你总跟着我做什么?你不是要我今晚就搬走吗?”

  “我没有要你今晚搬走。”

  “你让我把行李都带出来,你不就是这个意思……”

  “思”字话音未落,于曼颐忽然看到宋麒从衣兜里拿出一个铁瓶灌装的酒。他们所在之处是一个无人的十字路口,路边聚拢着一团扫起来的梧桐叶。原来天气太热的时候梧桐叶子也会往下掉,是一种与秋日枯叶有所不同的衰黄。

  宋麒将那酒瓶拧开,倒到落叶上,烈酒一瞬间浸透了干枯的叶子。于曼颐不明所以,她提高声音,质问道:“宋麒,你到底要——啊!”

  他指间忽然窜出一簇火焰,于曼颐都不知道他是何时拿出的打火机。他用打火机点燃了一片落叶,然后将那落叶直接扔进落叶堆里。

  “轰”的闷响,一团火从枯叶里窜起来,在寂静的夜色里窜到半人高,吓得于曼颐倒退两步。然而那爆燃只是一瞬间,很快,火焰的高度就下降到脚踝,是一团亮在夜色里的旺盛、稳定的火。

  他站在火的一侧,而她站在火的另一侧。于曼颐在这个瞬间忽然醒悟过来,宋麒已经知道了她对于家的所作所为。

  他帮她事无巨细的打听刘丰盐,他在租界的巡捕房也有人脉,他不可能对那些人搜于曼颐时的话术一无所知。他只是一直没和她说明白,他知道的时间或许比她猜想的更早,于曼颐忽然想起了他看到她用酒精锅时那句玩笑般的“竟然没把我家烧了”,那甚至只是她去宋麒家的第三天。

  她抬头看向宋麒,眼睛里又一次映出燃烧的火。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他到底要做什么?

  “你没有杀人,”这竟然是宋麒的第一句话,“火被扑灭了,只烧塌了于家吃饭的前厅。四个人被房梁砸晕,或痴或残,倒是未必比死好过。但你不必再做噩梦了。”

  枯叶被点燃,在火里“噼啪”一声。火星翻滚,仿若于家那场大火萦绕在她心头的余烬。她闭了会儿眼睛,再睁开的时候,看到宋麒将纸袋里一包东西隔着火扔给了她。

  东西有些大,于曼颐匆忙接住,被撞得怀中闷响。她将外面的包装撕开,看到一个上班用的手提包,设计上没什么性别意味,只是上班用的。

  “把你在上海买的东西放进去,别的都烧了。”宋麒说。

  那团枯叶怎么这样禁烧,都燃起来有一会儿了,却越烧越旺。于曼颐将背上的包袱解下来,和行李一起塞进宋麒刚扔过来的手提包。

  她并没有那么多东西可烧,她本就从绍兴带了不多的东西。但那团跳动的火焰蛊惑人心,让于曼颐无法自控地先拿出了那身袄裙。

  那身紫色的,被宋麒称作补服成精的鸳鸯袄裙,她十五岁后最体面的一身衣服。于曼颐攥紧了被洗薄的布料,将衣服一点点从手提包里扯出来。

  火焰在她眼睛里一闪即逝,火舌暴涨,在瞬间将袄裙吞噬。红色的火染上一缕紫,而后迅速升起一股黑烟,伴随着刺鼻的气息。

  “料子倒是不怎么好。”宋麒道。

  而后是那身学生装,那是一件从旧裙子改过来的、不那么彻底的学生装,就像于曼颐,有一点先进,但先进得又不大彻底。她没有太多犹豫,把这件半先不先的衣服也扔进火里。

  还好她今天穿了那件新买的洋装,于曼颐知道自己必须再新买一件衣服穿了。她一点都不心疼这两件从于家带来的衣服被烧毁,他们本来该和别的东西一起葬身火海。

  第三次抬手,她连那块压箱底的包袱皮也一起烧了。

  手提包里轻了好多。她攥着那个绣花钱袋思考了一会儿,觉得这是布店老板娘送给她的,不是于家的,她不想烧。

  别的应当没有了。

  少了这些累赘,手提包一下就可以扣上了。于曼颐摸索着那两枚金属扣子,按合时发出两声叫人身心舒畅的“咔哒”声。她穿着一身白色的洋装,单手提包,隔着那团火看向宋麒。

  东西都烧没了,浓烟变淡,但火还没有熄灭,它在不死心的与夜色纠缠。而宋麒的声音从纠缠的另一端传过来,刺破夜色与烟,传进她的耳朵里。

  他说:“欢迎来到新世界,于曼颐。”



第57章 曼挽狂澜(一)

  ◎一个很完整的夏天◎

  于曼颐并没有在火烧衣服的那晚就离开宋麒家,至于宋麒那本写了“Radio”的书第二天是如何被拿回来的,她也没有了解得太细致,但是她注意到里面有好几页都被撕走了。

  “再买一本新的吗?”于曼颐问他。

  “有价无市。”宋麒这样说。

  她点点头,又想了想,突发奇想:

  “那我去商务印书馆里给你找找呢?我那天考试只去了发行所,都见着好多书。等去了总社培训,肯定资料更多。你想要什么样的,我去帮你问?”

  于曼颐发自内心地想帮宋麒什么,就像她第一次来上海就告诉他的:你不要总是那么独,碰到事情我们可以一起面对。

  然而宋麒将那本被撕过的书放回抽屉,难得和她说话严肃:“不要和别人提这些事,也不要自己去找无线电的东西。知道了吗?”

  能让宋麒严肃的事不过这几件,于曼颐来上海后已经都体验过一遍。一回生二回熟,他已经不会因为宋麒这样对她说话心生委屈了。

  “你和我发誓,”宋麒说,还是不大放心,“不许去找,现在查得很严。”

  “为什么查得严?无线电不就是齐叔爱听的收音机吗?莫非听收音机还犯法吗?”

  “对,就是收音机,”宋麒立刻顺着她的理解说下去,“有些黄色频道,听了就要被抓,所以警察严查。”

  于曼颐表情变幻:“啊——宋麒,你人不可貌相!”

  她说完了就忙不迭跑回卧室收拾东西,留下宋麒百口莫辩,澄清也不是,不澄清也不好。他偶尔真是会被于曼颐气到。

  关于搬家的问题,于曼颐最后还是要去平姨那里过渡几日,因为只有平姨答应赊她的房租,而旅社不行。原来阿姨们心都很好,对以前的租客也讲人情,凶蛮只是她们在长期的市井生活中锻炼出的必备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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