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就在这里吗?”
他对她的开发又到头了,后面的还得自己来。于曼颐真是一个彻底的顽固分子,被他放到身子下面的时候还在顽固地抵抗,好像这一步是某个故事的最后一步,只要不到这一步,后面的故事就不会继续了。
“你不喜欢我吗?”
“我喜欢你,我最喜欢你。”
“不行,你要只喜欢我。”
她用手背去擦眼泪,掌心还有那道年岁久远的戒尺打出的疤痕。宋麒低下头吻她的手心,又把她眼角的眼泪吻干净。
在那个最后的瞬间,宋麒确信,自己已经把已知的一切都教给她了,也把自己能给她的最好的都给了她。
她是父母早逝后被当做一件物件养大的于曼颐,在于家宅子里按部就班地长大,又被当做旧时代的遗物弃若敝履。但是这个小遗物在放风筝的那天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她把一个本来活不成的人救活了。宋麒从不觉得他是什么于曼颐的恩人与贵人,他连这偷来的一程性命都是于曼颐给他的。如此对比起来,他给她的这些帮助,就显得非常微不足道了。
是他要感谢于曼颐,而不该是于曼颐感谢他。她让他多做了许多真正改变了什么的事,而不只是为了一时的冲动在田埂下静默的死去。她让他能再陪伴养大自己的亲人一段日子,虽然多出来的日子也总在斗嘴和吵架。她还给了他好多笑容和快乐,让没有被见证成长的他,见证了别人的成长,又见识到这片宋家三代人试图捍卫的泥土之下,能生长出的最为坚韧的人性——
宋麒一直觉得,于曼颐要比他勇敢多了。他从始至终也只是在出生的阶级里摸爬滚打,而于曼颐一路走过来,九九八十一难,他从旁观到被打动,介入又抽身而出。时至今日,她已经成人了,而他也可以放心了。
她开始一直在哭,就像他对她做了什么不可饶恕的坏事。而后疼痛缓解,她才意识到这件事是好的,是让人开心的。宋麒很照顾她,发现她耳后的反应很大后,便一直亲吻和触碰那个地方。实在哄不住了,就又露出平日藏而不漏的恶劣,拽着她脚腕将她扯回怀里。他力气这样大,就像把她拖下田埂时一样,将她的脚腕与手腕全都攥青了。
“你太讨厌了!”于曼颐熟悉了流程后一边挣扎一边骂他。
骂也没用,他反倒说起更讨厌的话:“不是你和我要枪吗?”
这一夜未免太漫长了,他反反复复地作弄她,就像是太阳永远不会升起来了。后半夜的时候于曼颐实在熬不住,抱着他肩膀哀求:“宋麒,算了吧,还有以后呢,还有下次呢。”
她这半年成长得娇纵跋扈,要么和他发脾气,要么和他耍赖,还没这么低声下气过。宋麒笑起来,终于略作停顿,抵在她耳畔提要求:“那你求好听一些,说些我爱听的话,今天就结束。”
她哪里知道什么算好听,而宋麒又爱听什么话?两个人拧着劲儿对视,于曼颐身子底下的床单早就湿透了。
“其实你说过的。”宋麒又靠近她,用指腹在她嘴角和脸颊处摩擦。练枪练的茧子把她皮肤擦得干涩疼痛,他捏着于曼颐下巴,把她脸捏到侧过去,轻声提醒:“那你叫我哥哥吧。”
于曼颐给他气得挣了一下。她叫他哥哥的时候都在伪装,都是去做要紧事的,结果他自己心里暗暗享受起来了?
“很难为情吗?”
宋麒不捏她脸了,笑了一会儿,自己平躺,又把她抱到身上。于曼颐自己闭着眼睛生闷气,听到他说:“哥哥,我哥,哥……这不都是你自己叫的吗?我可没让你喊过。怎么现在就不行了?”
他学她说话,“哥”字尤其拖得长,于曼颐哪里那么发音了?她执着地闭紧双唇,咬紧牙关,耳朵枕在他胸口上,听见男人缓慢而深的心跳声,一声声震耳膜,震得她胸口跟着一起,像在共鸣。
他没再折磨她,她一直不说话,那有节奏的心跳声又很催眠,累极了的于曼颐没一会儿就睡着了。他身子平展宽阔,的确是可以趴着睡的。宋麒抓过被子盖到她身上,吻了一下她头顶,又抬手把灯关了。
两个人的呼吸声都微弱了,他攥住她放在自己胸口的手,拿到唇边亲吻。肢体的牵动声里,是一声从喉咙里逸出来的、细微到不可闻的“哥哥”。
于曼颐后来反复回想这一夜,感到冥冥之中,命运还是给了他们诸多馈赠。比如她和宋麒之间,本质上,是没有留下任何遗憾的。
第76章 不要回头(六)
◎于曼颐,不要回头◎
于曼颐第二天醒得比平日都晚。她挣扎着从床上醒过来,裹着被子往起一坐,被子外面只露一个脑袋。
坐在沙发上的宋麒也在这时候抬眼看她。
两个人一对视,昨晚的记忆全都浮现。于曼颐没好气地看着宋麒,发现他都洗漱好了,衣服的每个扣子都扣得妥帖,整个人看上去衣冠楚楚。
再看看自己,还好有被子裹着,被子底下……
她又瞪了宋麒一眼,裹着被子站起身,又从夹缝里伸出一只手,“嗖”的一下将衣服抽到怀里,继而去洗漱了。
而宋麒从头到尾只是饶有兴趣又体面地看着她,样子真是让人火冒三丈的优雅。
于曼颐闷不做声地在浴室将自己打理了一番,也终于一扫身上的狼狈,并生出一股与宋麒秋后算账的底气来。她叉着腰走出去,站在端坐沙发读报纸的宋麒面前,气势汹汹地问:
“你枪什么时候给我?”
“吃早饭。”宋麒抬下巴指了下沙发前那张小桌上放的食物,倒是还热着,看起来是他从外面拿进来的,连咖啡也是他自己煮的。于曼颐也确实饿了,坐下刚吃了一口,又听到他一本正经地说:“昨晚给过你了啊。”
“……宋麒!”于曼颐咬着半口煎蛋,脸“腾”的一红,简直是火冒三丈。他们男人怎么那事前后像变了个人,变得如此不知羞耻??
“好好好,”宋麒见她当真生气,举手投降道,“你欠条都用上了,我还能赖了你的?上次给你做护照那朋友就能弄,我回家里就给他打电话。”
“要等多久?”
“他这几日不在上海,”宋麒说,“不过两周后那剧场有公演,很多学生和工人都会来,他也会。我到时候让他顺路带过来,我拿到手就给你,绝不耽搁……行吗,领导?”
于曼颐略略消气。
两个人这才踏实将早饭吃完,宋麒间或又说了些不该说的话,挨了于曼颐许多打。两人一同走出别墅,正准备离开时,马夫却跑过来了。
“宋先生,宋先生,”他弯了下腰,和他说,“你们最近还过来吗,不用马吧?”
“最近?怎么了?”
“哎,宋女士说……”马夫很难为情,“她想把马接去她在上海那庄园,在院子里养几天。”
“她有病啊?”宋麒脱口而出。
“宋麒!”于曼颐叫停他口出狂言。
“她今早打电话来要的,”马夫道,“她说这马送你骑,没说她不能欣赏。而且她已经答应带给几位朋友看了,就接过去几天……”
宋麒没话好说,摆手道:“这是于小姐的马了,你问她吧。”
于曼颐当然不会拒绝。反正马都是她的了,送到宋华章那里养几天,又不会不认她。况且……
她抬起头,朝被马夫带出来,正在草坪上放风的这匹黑马走过去。
真漂亮啊,也很高大,最重要的是,它昨天和于曼颐相处了一会儿,便开始认她了。于曼颐之前也骑过几匹,都没有与这匹马的契合感,她将手放到它的后背上,轻轻地抚摸它的鬃毛,果然看到它抬起头与自己对视。
她又用额头触碰了一下马的侧脸,黑马也顺从地低下头,与她额头相触。它的蹄子踩在地面上,发出“哒哒”的声音,于曼颐第一次感到了人与绝对忠诚的动物之间的联结。
“我真的好喜欢它。”她喃喃自语。
不出意料,宋麒又开始说一些不合时宜的话,但碍于马夫在身边,说的十分隐晦。他说:“你昨天可答应了,你要只喜欢……”
最后一个字没说出来,于曼颐踩了他一脚,就跑走了。
两个人就这么拌着嘴开车回了上海,于曼颐知道,那匹马下午也就被送去上海了。她太喜欢它了,准备借着拜访宋华章的名义这几日多去看看它,她也确实这么做了。
只是才去了几回,宋华章就看出了名堂。她这才知道宋麒将这匹马送给了于曼颐,带她去探望在后院闲逛的黑马时笑道:
“竟是送给你了吗?那我便不心疼了。不过他竟舍得送给你……他从小就最喜欢好马,还曾为了我父亲将一匹退役的赛马送给我而不送他赌气不吃饭呢。”
“他自小就这样倔吗?”
“的确,倔极了,”宋华章感慨,“只要是他认准了的人和事,那便当真是认下了。后来那匹马生病去世,他自己去将它埋了,终日闷闷不乐。父亲说再送一匹同品种的给他,他也不愿要了。”
于曼颐头一次听宋麒少时的事,她对他的了解终究还是太少了。两个女人站在后院里看着黑马低头漫步,于曼颐走过去捋了捋马鬃,忽然问:
“那匹马叫什么呢?”
“哪一匹?”
“宋麒认下的那一匹。”
“我只是随口起了一个名字,我的马很多,”宋华章回忆片刻,“但宋麒也给它起了一个名字,而且他提起它也只用这个名字……叫麒麟。”
“麒麟?宋麒的那个麒麟么?”
“的确。”
“他现在那一匹,我记得不叫这个。”
“他只认那一匹叫麒麟的。”
“这样啊,我还想,将这匹叫做麒麟,他或许会高兴……”
宋华章想了想,开口道:
“不一样,若是你叫,他或许就认下了……曼颐,你总是不清楚你在他那里的分量。他都将这匹马送给你……我了解他,他若是愿意把这样一匹马送给你,那你做什么,他都是愿意的。”
于曼颐回头看着宋华章,看了一会儿,又转回目光,将嘴唇贴近黑马的耳朵,轻声说:“那我就叫你麒麟了。”
黑马抬头看她,又将头贴到她脸侧了。
宋麒只休了那一日靠于曼颐的背景画换来的假,而后便没再来找过她,唯一的动静也只是某日给她公寓大楼下的电话机去电,和她说定时间,让她去剧场门外拿东西。
“啊,莫非是……”于曼颐的声音在看到附近有人路过时迅速停下。
“对,到了,”宋麒嗓音有些哑,听起来最近是累极了,“我实在没时间取了再给你送去,还得烦劳你亲自过来拿一趟。”
这有什么烦劳的,他在电话里说话这么客气,倒不是那天那副不知廉耻的样子。或许是他旁边也有人,但于曼颐还是被他的生分弄得有些不开心。
她没有回应,沉默片刻后,宋麒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曼颐通过话筒里的声音猜测他或许转了个身,背过了附近的其他人。
他声音低,有点哑,很疲惫。
“你没有话与我说吗?我来得及听一件。”
于曼颐想了想,说:“有,我……我给那匹黑马起了个名字,叫麒麟。”
宋华章说他不会生气,但于曼颐也不确定,说也只是试探着,若是宋麒不愿意她就改一个。不过宋麒显然是愿意的,他在电话机里笑了笑,说:“好啊,好名字,会取。”
“我还能再说一件吗?”
“说吧。”
“我想你了。”
于曼颐听到话筒那边沉重的呼吸声,他似乎在叹气。短暂的沉默后,宋麒说:“那你演话剧那天来找我,我出去给你送东西时,多和你待一会……那破机器,总不会演的时候又坏掉。”
于曼颐开心了一点点,宋麒明显也开心了一点点。他那边的噪音又嘈杂起来,有人过来和他讲话,他匆匆应下几句,便把话筒挂掉了。
演话剧的日子很快就到了。
于曼颐已经知道他们这工作的隐蔽性了,因此她去之前便将自己打扮得十分低调,没有穿旗袍洋装,而是换了长裤与带口袋的上衣。只是她的鞋子都是配裙子的,于曼颐翻了很久,最后干脆将马靴穿上了。
她在镜子前照了一番,感到自己这身衣服倒真像一个外地来沪的马夫。
她来过剧场两次,都是宋麒带着的,自己走还是头一回。但于曼颐越靠近剧场就觉得不对劲,她总觉得背后有一双、不对,是许多双眼睛在盯着自己。可当她回头时,那些眼睛又都消失了。
她在繁华的街上走着,走着走着,就想起宋麒那句“若是你和于家的下人们说他们本该拿更多工钱,于家人会给你好脸色吗?这上海滩,也不过是一个没有宅子和房顶的于家大院罢了。”
于曼颐顿住了脚步,不再走了。
会是工部局的人吗?会是刀疤鱼他们吗?于曼颐感到后脊慢慢蹿升起一股寒意,不行……她不能去找宋麒!
他没有和于曼颐直说那话剧是演什么的,但那话剧的性质恐怕与“和于家的下人们说他们本该拿更多工钱”很相似。今天剧场里去了那么多进步的学生和工人,宋麒当初只是发了一篇文章,就险些丢了性命,若是今天他们发现了这个会场,那些学生工人会如何?那些曾经用温热的手握住于曼颐的演员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大街上人来人往,背后那些眼睛只是盯着于曼颐,并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她不能再走了,再走会给他们带路。她也不能去小路,去小路他们一定会动手的。于曼颐在马路上站着,手脚冰凉,眼前发黑——她该怎么办?她到底该去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