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想的很简单,就算柏追有很多的钱,她能得到的部分其实很少。
所以,即使他没有柏追那么有钱,他愿意付出的多,那么她得到的并不会少。
只要她愿意。
荣耀说了那么多,就只差说一句“我养你”。
可是有些事情,说来说去,最终没有办成,差的可能也就是那么一句。
江小柒被荣耀绕晕了,什么年薪,什么奖金,他到底要干什么?
她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你既然有那个心思重回NBA,那么这个CBA的赛季,就得让很多人看见你的表现,对否?”
这个是自然的,荣耀点了点头。
“那你就先做好了眼前的。”话一脱口,江小柒如释重负。
不管他想表达什么吧,联赛即将开始。
至于她什么时候正式接管俱乐部,大概会在CBA的联赛结束,有一场就职发布会。
CBA联赛就和NBA差不多,分常规赛和季后赛两个阶段进行,采用主客场赛制,两周五赛和一周三赛相结合。
常规赛是双循环赛制,此次联赛一共有十七支球队参加,如此一来,共有三十四场比赛,每队打三十二场比赛,轮空两场。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
十七支球队常规赛排名前八的进入季后赛,季后赛采用交叉淘汰赛制。四分之一决赛和半决赛则采用五战三胜制,总冠军决赛采用七战四胜制。常规赛名次列前的队多一个主场。
没有进入季后赛的球队,按照常规赛成绩决定排名。参加季后赛阶段总决赛的胜队为本次联赛的第一名,负队为第二名;参加半决赛的负队、就是本次联赛的第三、第四名,和四分之一决赛的负队、本次联赛的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名,按照常规赛成绩来决定排名。
上一届,辉星排名第八,是辉星球队成立以来最好的成绩。
这显然不是江小柒想要的。
她想要辉星打败昌海,成为国内最好的球队,没有之一。
这是她的心结,七年前,第一次看见荣耀,就种下的心结。
14.十四章
不知道是不是白天想的太多,还是因为愿望始终没有达成,辉星已经踏上CBA征程的这天,荣耀随球队到达了主场云达所在的城市后,在宾馆的大床上做了一个梦。
梦很简单,基本上没有什么剧情,就是梦见江小柒和一个男人接吻。
而男人并不是柏追,是一个他根本就不认识的人。
然后,他气醒了。
要说他想拆散了江小柒和柏追,还能站在道德的高度上说话。
要说他想把江小柒带到美国,还能说是因为私心。
那么江小柒和别的男人接吻,他到底在气什么?
迟钝如荣耀,也彻底明白了自己的心思。
荣耀有点儿恐慌,他主观意识里认为自己爱上了一个不该爱上的女人。
首先是性格,江小柒的性格看起来蛮好,不矫情不做作,还很大方,关键就是她在他的面前,太像药。而他就是病,被制的死死的。
其次是人品,其实江小柒的人品也没什么诟病,所有的不好大概就是因为她爱上了一个不该爱上的男人。
然后就没有什么好然后的了,腿长肤白胸大还有一双勾死人不偿命的眼睛,江小柒的长相,他没有一处不喜欢呢。
忽然发现自己沦陷的是这么彻底,荣耀也是醉醉哒。
不过,能怎么样呢?总不能三更半夜咣咣砸门,表白或者是硬|上。
荣耀像挺|尸一样挺在床上,也不知道混沌到几点,终于又睡着了。
睡着前的最后一个意识是这样的:槽,要是再梦见亲她的那个男人,一定要手撕了他,撕成八瓣!
在这样的一个夜晚,第二天的晚上七点,CBA的第一轮赛程中,辉星对云达,辉星是客场。
辉星的很多球员大概都无法踏实入睡,但别人想的多半是比赛,荣耀一直到第二天早上睡醒,想都没有想过一下比赛的事情。
这大概是因为有一个过硬的心理素质。
早上八点,郜青云集合了所有球员去吃早饭。
吃过早饭之后,所有的人聚集到了他的房间。
郜青云按着排好的阵型,以及云达惯有的打法,又做了一次说明。
云达和辉星一样,并不是CBA中的强队,在上一届CBA联赛中排名第九,三十二场比赛中,胜十七,负十五。和辉星的两场比赛,主场负给了辉星,却又在他们的主场赢了回去,算是平手。
而辉星的总成绩也只不过比云达多赢了一场,算不上优势。
虽说现在是常规赛,就是输了,也不会因此而止步。但中国人,都讲究个开门红。是以,这第一场比赛,郜青云还是很重视的。
他反复强调的是云达的外援斯莫克,这是个三十一岁的黑人球员,身高两米一三,比荣耀高出三厘米,是云达的核心,一个在赛场上移动速度极快的防守型门板中锋。
篮球不像是足球,篮球运动重在力量、技巧和经验,耐力要求没有足球那么苛刻,足球需要非常好的体能,而且一场篮球赛的时间几乎只有足球的一半,所以篮球运动员的黄金年龄一般在三十岁左右,三十二岁是个分水岭,三十二岁之后开始走下坡路。
三十一岁的斯莫克还是正当打的年纪,对付这样的一个赛场经验十足的老将,按理说只有也处在黄金年龄段的、却比斯莫克年轻的荣耀才行。
但是荣耀还是没有出现在辉星的首发阵容名单里,依旧是个替补,这是江小柒给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