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他们去了美国阿拉斯加州的费尔班,宁时修说:“我带我家林二去看最浪漫的北极光。”
到达费尔班的时间已经是三月末,而北极光出现的时间大多数都是出现在8月份和次年的4月份之间,所以是否能真正的看到北极光的出现两个人谁也不敢保证,但林一一也不是很在乎,虽然说和爱的人一起看着世间最美的景色很是浪漫,可是只要宁时修陪着,哪怕他们之间什么都不做,哪儿都不去,她也觉得很知足,很幸福。
他们的运气不太好,在费尔班停留了一个星期的时间也未曾看到传说中的北极光,而宁时修身后还有整个宁氏集团,注定不能在外停留太久的时间,所以在宁时修的手机越来越频繁响起的时候,林一一决定回国了。
宁时修没有坚持,他只是看着林一一:
“今晚我们去试最后一晚,说不定就能看到了。”
“好。”
晚上的时候,宁时修驾车带林一一出门,去了当地人介绍的一处绝佳观赏地,两人离开车里,坐在了车顶上,宁时修静静的抱着林一一,安静等待北极光的到来。
这些日子各个国家跑来跑去,林一一虽然激情满满,身体却是着实吃不消,此时靠在宁时修的怀里,又看着这漫天的星辰,困意却渐渐笼罩了她,感觉到她渐渐均匀的呼吸,宁时修虽然不忍心,却还是叫醒了她:
“不要在这里睡,免得感冒,你若困,我们现在就回去。”
林一一摇摇头,往他怀抱里缩了缩:
“宁时修,你跟我说说话吧,说话我就不会困了。”
他垂眸看着林一一困意弥漫的小脸,不由笑了:“林二想聊什么?”
林一一因为困意整个的思维都有些缓慢,一时之间也想不出别的话题,既然他们会出现在这里是为了看北极光的,那么就说说北极光吧。
“你知道北极光的传说吗?”
宁时修眺望着前方,微微笑了:
“知道。”
“我要听。”
宁时修把玩着她的头发,声音很轻:
“aurora,古罗马神话里的织架女神,掌管北极光,代表旭日东升前的黎明,他们认为北极光是大自然赐给人类的美好礼物,欧若拉则是令人充满希望与期盼的女神,因为欧若拉的希腊文就是黑夜转为白天的那第一道曙光,所以也有人称她为曙光女神,传闻看到北极光的人,都会得到幸福。”
林一一在他的声音停止之后,睁开眼睛看他:
“那欧若拉呢,看到她的人都得到了幸福,她自己呢?幸福了吗?”
“传说欧若拉爱上了凡人,明知道不能爱他,却又无法割舍爱情,於是她向天父宙斯祈求,请求宙斯赐予她的丈夫魔法,让他永远都不会死,这样他们就可以长相厮守!宙斯准许了欧若拉的不情之请,但是他再三告诫她,愿望许了就不可收回。欧若拉应许了。然而欧若拉忘记向宙斯要求她的丈夫同时也不会老去,因此她的丈夫越来越老,但是又不会死。欧若拉发现自己错了,又奔去找宙斯,希望宙斯收回愿望。宙斯无法做到,因为欧若拉已经答应了咒语永远不能反转!欧若拉伤心不已,她的丈夫痛苦不已,每日呻吟,却不能死去,於是欧若拉将他变成了蚱蜢,离他而去。据说这也是为什么蚱蜢每天叫个不停的原因,因为他一直想死去却又不能,因此终日呻吟不停。”
听闻这个故事之后,林一一久久的没有说话,宁时修还以为她睡着了,可是垂眸看她的时候却发现她是睁着眼睛的,随即笑了:
“怎么了?”
“为什么要离他而去呢?彼此相守,不也很好吗?”
宁时修缓缓笑了:
“他的丈夫老了,身体的各个机能已经没有办法维持他的生命,可是却偏偏凭借着那该死的魔法痛苦的活着,欧若拉的确可以守着他,可是这样的相守还是当初他们想要的吗?他的丈夫或许在最开始并不会埋怨欧若拉,可是一天两天不会,长久被痛苦折磨,消耗的只会是当初的爱,不如放手。”
林一一静默片刻,离开宁时修的怀抱,坐直了身体:“说的也有道理,我若是欧若拉的丈夫,也是希望欧若拉离开的。”
“为什么?”
“她给了我期望的爱,可是也让我永远都沉浸在了痛苦之中,我终究是没有再面对他的,忘不了她的爱,却也忽略不了对她的恨。”
宁时修有片刻的沉默,许久之后才出声道:
“一一,若有一天,我伤害了你呢?你会原谅我吗?”
林一一看着他,目光深深:
“不会。”
宁时修看着她,没有说话。
“宁时修,你要知道,我把这一辈子最炙热的爱都给了你,我没强迫你接受它,你完全可以拒绝,可你若接受了,就不能辜负它,否则,我绝不原谅。”
第93章 宁温柔回国
这座赢得‘北极光首都’,传闻一年有200多天能看到北极光的城市终究是没有眷顾宁时修和林一一,可就是这样的一段旅途,让林一一走完了她今后几年所有的快乐时光,她所有的幸福也随着这一段旅程的结束而戛然而止。
后来,她总是忍不住的在想,当时北极光不曾出现,或许就是因为知道她和宁时修之间,注定不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当然,这是后话。
这次旅程,只有林一一和宁时修两个人,宋毅未曾随行,如今得知两个人的行程便早早的来到机场接他们,两人离开深城的时候孑然一身未带任何行装,回来的时候却是满载而归,宋毅将几个行李箱搬上车,面色有些犹豫的为宁时修和林一一打开了后车座的门。
宁时修瞧见他的脸色:
“有话就说。”
“小柔今天早起回到了深城,此时正在静园。”
因为早有预料,所以也不会觉得意外,只是心里还是有了一丝类似想要逃避的情绪,但那终究不是宁时修会做的事情,他看着宋毅几秒,终于开口:
“知道了。”
宁时修和宋毅的对话林一一听到了,但宁时修上车之后并没有主动提及的意思,林一一基于上次的电话事件,原本也不想过问,可是如今宁温柔都到了静园,他们马上就要见到,有些事情还是先问清楚的好。
“你妹妹回来了?”
宁时修宛若如梦初醒般的回头看她,愣神了片刻之后才缓缓笑了:
“嗯,不怎么听话,偷跑回来了。”
“你看起来好像很有心事的样子,如果你觉得我和她没有见面的必要,我可以暂时住到城南别墅去。”
宁时修微微蹙眉:
“不必,静园是你的家,哪有客人来主人出去住的道理?”
这话林一一虽然不知真假,但听在耳里终究是舒服的,微微笑了笑:“你妹妹喜欢什么?我将在加拿大买的那条项链送给她做见面礼物好不好?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喜欢我,不过你性格这么好,她应该也不会太难搞吧?”
林一一这话有隐隐讨好的意思,若不是因为太过于在乎宁时修,她何必去委身讨好一个和自己无关紧要的人。这话就连开车的宋毅都听出来了,不由的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后座的宁时修。
连宋毅都知道的事情,他又何尝不知道,紧了紧林一一的手:
“不必,那项链是你喜欢的,自己留着,不必送给她人,况且小柔性情自闭,接受一个陌生人对她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你不要介意就好。”
宁时修这话让林一一听起来更担心了,但他既然这样说了,自己就也没什么好说的,只希望能够顺利吧,毕竟这是他带自己见的第二个他的家人。
林一一这辈子很少有紧张的时候,就连嫁给宁时修的时候都不曾,那时候她并未真正的在乎什么人,即便是宁时修对于她来说也只是一个见过几面的陌生人,可一旦在乎了,喜欢上了,紧张的情绪自然而然的也就出来了,这很正常,她并不排斥。
回到静园,主楼前停着一辆并不属于宁时修的车子,虽然宁时修的车子众多,但车牌号大多相同,眼前的这辆车,车牌号排列并不规律,林一一看一眼宁时修,他回头对她笑笑:
“走吧。”
回来的路上,林一一至少做了十几种见面打招呼的方式,但没有人告诉她,她会看到眼前的这个一副画面。
客厅的沙发处有一个轮椅,一个短发女孩正坐在上面,腿部的位置是空荡荡的。
宁时修唯一的妹妹居然是个残疾人,这是林一一所不曾想到的,有些震惊,但考虑到宁温柔会随时看过来,她即刻便收起了所有的情绪,和宁时修一起走了过去。
宁温柔正在和一位男士说话,听到熟悉的脚步声,她回过头来,林一一清楚的看到她率先将视线放置在了自己的脸上,探究,恐惧,惊讶,甚至怨恨的情绪都有,林一一不懂,对于一个初次见面的人,宁温柔为何会有这么强烈的敌意?
而林一一明明很确定这是和林一一的第一次见面,却隐隐有种熟悉的感觉,只是她想不起来。
林一一看着宁温柔,发现她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漂亮,原本以为凭借宁时修的外貌,他的妹妹也应该是倾城之资,却不想相貌平平,甚至整个五官都没有任何和宁时修相像的地方,若是不知道的人,肯定不会将他们认作是兄妹关系。
宁温柔身旁的那个男人率先同宁时修打了招呼:
“宁先生。”
宁时修淡淡应了一声:“文衡,是不是久不在我身边,就越发可以不把我放在眼里了?”
文衡一愣,随即低下了头:
“对不起,宁先生。”
宁温柔终于收回了看向林一一的视线,转而看向宁时修:
“哥,你凶文衡做什么?是我让他带我回来的,我自从6年前去了美国这还是第一次回来呢?你难道不欢迎?”
宁时修走过去,宠溺的捏了捏她的脸:
“不是不欢迎,只是小柔若是想我了,我随时可以飞过去看你,实在没有必要折腾你。”
“哥是觉得我没有双腿,做什么事情都不方便吗?”
宁时修的眼眸中有抹沉痛,看来宁温柔的腿是他心里解不开的结,他笑笑:“怎么可能?我只是不想你累到。”
宁温柔笑笑,随即有看向了林一一,刚想开口说什么,宁时修便打断了她的话:
“小柔,我来和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妻子,林一一。”
说完又看向林一一,面色平静:
“我妹妹,宁温柔。”
林一一看着宁温柔微微一笑:
“小柔你好,初次见面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不过你可以告诉我,我一定满足你,抱歉这么久都没去看你,如今你回来了,就好好在静园住下,不要着急回美国去。”
林一一自认为自己的这些话并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就是在自己的这句话说完之后,宁温柔看着自己的目光就变了,那样的眼神,似是震惊,好像由自己的嘴中说出这样的话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
宁温柔缓和了好几秒才看向宁时修:
“哥,她……”
“你应该也累了,我送你回房休息。”宁时修打断她的话,唤来杨楠:“小柔的房间准备好了吗?”
“已经收拾出来了,小姐要休息吗?我送您回房。”
宁时修阻止了她:
“不用,我自己就可以。”
说罢便推着宁温柔的轮椅回房间了,并未回头看林一一,林一一有些失落,但想到他们兄妹二人久未见面也觉得正常,让佣人将身后的行李送到房间,自己也准备上楼了,只是脚步还未迈开,一直安静在旁的文衡却开口说话了:
“太太可还记得我?”
林一一看着他:“我们认识?”
文衡一愣,随即摇摇头:
“是文衡认错人了,太太不要见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