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就是这样,一旦有开心或者不开心,就能立马看出来。
Lisa从后视镜里看见肉肉的笑脸,也发自内心的微笑起来。
肉肉每说一句话都要加上一句姥爷,姥姥,从某方面来看,这是孩子没有安全感。
盛宛萍拉着他的小手,那种隔辈亲显露无疑。
也是奇怪,和慕以瞳最多相敬如宾,可是肉肉有一种天生的魔力,让人不自觉的亲近,再亲近。
他们相处很好。
慕毅放了心,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
以后,把肉肉接回去,他和盛宛萍都能适应、喜欢彼此,这才是一家人。
晚饭没让Lisa下厨,盛宛萍早已经忘记白天的疲惫。
问了肉肉的口味,她亲自做了一桌子中餐。
肉肉本来就喜欢吃中餐,姥姥做的比妈妈做的还要好吃,他立刻从喜欢姥爷变成更喜欢姥姥。
这样的倒戈,非常迅速,印证他是小吃货一枚无疑。
尖尖的一碗米发,泡了点糖醋排骨的肉汁,红红的,小家伙吃的特别好,一点声音没有。
勉强维持着绅士风度又速度很快的往嘴里填饭。
大人光是看他吃就饱了,再说旅途劳累,慕毅和盛宛萍本来也没太大的食欲,更是筷子都不碰,就是看他吃。
肉肉也知道大人喜欢吃饭好的宝宝,而他不用刻意的表演,他吃饭一直很好。
眼看着米饭见了底,他抬起脸,对盛宛萍说,“姥姥,盛饭。”
盛宛萍接过他的碗,没给他盛很多,就浅浅一勺,“肉肉,慢点吃,不要撑着了。”
她怕小孩子吃得快,吃的急,饱腹感不强烈,一会儿要是积食就糟了。
肉肉觉得,姥姥实在太好了。
笑眯眯的应声,接着吃。
吃完饭,肉肉很乖的拿出家庭作业,趴在客厅的茶几上写。
这些对他来说太简单了,别的孩子要做一个小时甚至在家长的陪同下也要40多分钟的作业,他轻松的15分钟搞定,而且保证正确。
聪明这一点,真是天生,因为父母都是人精啊。
慕毅想着,摸着外孙小脑瓜。
盛宛萍洗了水果出来给祖孙两个。
肉肉收拾好书包,一开始还板板正正的坐在两人中间吃,没多久就歪在盛宛萍膝盖上去了。
盛宛萍揉捏着他的耳朵,声音温柔的和他聊天。
肉肉的中文特别好,交流起来完全没障碍,看来,慕以瞳平时也是没少用心。
慕毅看了他们一阵,拿着手机起身到一边打电话。
“喂,爸,到了吗?”
“嗯,早就到了,才顾上给你打电话。”
“呵呵,见到小家伙就忘了我了。”
听她这样说,应该是身边没人。
慕毅又说了几句,就换成肉肉接。
他最亲爱的妈妈的电话,肉肉激动的从沙发上蹦下来就朝慕毅跑。
慕毅弯身把手机给他,他急忙贴在耳朵上,“瞳瞳!妈妈!”
“dear,宝宝,妈妈好想你。”
“我也想你,瞳瞳,姥爷说,要带肉肉回家!”
这件事情,小家伙从听了就开始惦记,心里觉得,还是要亲爱的妈妈说了,才能完全相信。
没办法,小家伙太缺少安全感了。
慕毅低头看着他,温热的手掌在他颈后摩擦着安抚。
慕以瞳笑起来,柔声说:“嗯,姥爷说的没错,肉肉跟姥爷一起回家。”
“那……”本来还想问一个人,可是话到嘴边,肉肉还是咽了回去,转而说:“妈妈,姥爷带了姥姥来!姥姥做饭好吃,比妈妈做的还要好吃。”
肉肉不知道盛宛萍不是妈妈的妈妈,只以为她是。
慕以瞳也当然不会去纠正什么,“是吗?肉肉喜欢姥姥吗?”
“喜欢,姥姥可好了。”
听到这句,盛宛萍别提心里多美了,脸上的笑容都要溢出来似的。
挂断和肉肉的电话,慕以瞳好久都没能回神,直到腰间缠上一双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