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集体宿舍。”
“那我们去拿东西,你跟我回宾馆,好好的把伤养好。”
“我不习惯住宾馆……”
“也行,我跟你去住宿舍。你喜欢哪儿,我都跟你一起。”傅书瑶眸光清亮,语气不容置疑。因为她知道,慕天佑肯定不会好好的待在宿舍里休息,除非有人在旁边时时刻刻的盯着他。
慕天佑沉默了下来。
傅书瑶像是猜透了他心底里的想法,再次启声道:“你若是担心别人传闲话,让沈兰芷误会,我可以到你们家属院睡。小舅舅,我没别的意思,只是想好好照顾你。”
“我没这么说。”
“那就让我跟你住一起。”傅书瑶说着,拉他站起来往外走,“先跟我一起去宾馆收拾东西。”
……
回到宾馆,童凌雨和几个同事都回来了,看到慕天佑胳膊上包扎着白色的绷带,童凌雨哭的梨花带雨,“对不起,慕先生,我真的不知道会连累到你,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我宁可自己受伤,也不愿意你受伤。”
慕天佑凉薄的望着她,岑薄的唇里吐出冷淡的话语,“童小姐,我进去救你,是因为我肩上扛着国徽。至于你本人做出的愚蠢行为,我并不赞同。”
童凌雨一怔。
她还以为,他愿意冒死救她,起码有那么一点点的喜欢自己。
慕天佑没再理会童凌雨,转身去帮傅书瑶收拾东西。
等所有的东西都装进了行李箱,傅书瑶对吴卓三人说:“咱们实地采访进行的差不多了,手里的资料应该可以做出报道,你们先回去,把资料交给王主编,我在这边住几天再回去。”
三人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慕天佑,眼里带了几分笑意。
“你放心,小傅,我们一定完成你交代的任务。”
吴卓爽快的回答。
傅书瑶点了点头,对慕天佑说,“我们走吧。”
慕天佑转身跟着她离开。
童凌雨站在走廊口,看着慕天佑离开的背影,颀长的身子挺拔,俊雅雍容,气度不凡。
这样的男人凭什么就属于傅书瑶了呢?
想到自己在火灾中醒来时,看到他将自己紧紧搂在怀里的那一幕,童凌雨暗暗地握紧了拳头。
她不甘心。
活了二十多年,自己要什么男人抓不到手,这个男人也会是自己的……
第100章 爱滋生,情转浓
集体宿舍安排在Z市的西城区,东、西城区以天沙河为界限,西城区在河的西岸,东城区在河的东岸。发生爆炸的地点,在老城区的西南方向,距离不到5公里的地方。安排在这边住,也是为了方便,伤病的人员在恢复后,能尽快赶回扑火现场。
西城区是上个世纪遗留下来的,道路规划不怎么完善,街道两旁到处是随便占用地方的小摊贩,看着挺热闹的。等到了住的地方,傅书瑶打量了下环境,很简单的三层旧楼,稀落落的住着大概五六个伤员。伤情较重的消防员已经被送到了医院进行疗伤,住在这边的都是伤情相对较轻的,比如慕天佑这类。
看他带着一个女孩子回来,其他人都格外的好奇,不过碍于慕天佑的身份,没人敢开口询问她的身份。
“到了。”
慕天佑声音淡然的说句,然后单手拿出钥匙,把门打开。房间很简单,和上学时的宿舍差不多,慕天佑还是受了一点优待,整个房间只有一张床。床上和大多数士兵一样,被子叠成工整的豆腐块,床单一尘不染。至于其他的地方,也差不多,傅书瑶想帮他简单的整理下,也没什么可做的。
注意到时间差不多了,傅书瑶说:“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去买。”
“不用,我还不怎么饿,你先去隔壁看看,房间能不能住吧。”
“哦。”
傅书瑶愣愣的转身,去隔壁房间检查。
这房子和他的差不多,不过狭小的房间,放了两个单人床,床板上因为长时间没人住,积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傅书瑶想打水过来打扫一下,可没有水盆,于是折身回去想跟慕天佑借一个。
推开门,映入眼帘的场景,让她不由自主的屏住了呼吸,慕天佑弯着腰,单手把鞋子和袜子脱了下来……不,不应该说是脱,准确的形容应该是扯下来,因为他进入火场工作时间太久,袜子已经粘在了皮肤上,往下拉时,整个脚部都被弄得血肉模糊,他拧着眉头,咬紧了牙关,任由大滴的冷汗,顺着自己鬓角往下流。
心脏一阵阵的抽疼,傅书瑶几乎没办法呼吸。
慕天佑忍痛把两只鞋袜脱下来,想立刻换上新的,免得让傅书瑶回来看到。
可转身去拿自己东西时,眸光里注意到门口那道单薄的身影,动作不由得一顿,缓缓地拉过去视线,恰好和她泪眼朦胧的眼睛对上,慕天佑紧绷了下颌,尽量用温柔的与语气,说:“阿瑶,我不疼的,你别哭……”
话未说完,傅书瑶冲进房间里,紧紧地抱住了他劲瘦的腰肢,脸颊贴在他胸口,眼泪大滴大滴的滚落下来,“慕天佑,你怎么那么傻……”
明明可以留在A市,舒舒服服的做慕家的少爷。
为什么要到Z市来受这个苦?
她真的很心疼,疼得快要死了……
犹豫了几秒,慕天佑抬手,揉了揉她的发丝,将她单手搂在怀中,“阿瑶,你不也一样吗?”
这不是他第一次叫她阿瑶,但同样的称呼,这次的格外的扯动人的心弦。
傅书瑶听着他沉稳有力的心跳,泪如雨下。
是呀,他和她都是一类人。
只要认定的事情,哪怕再辛苦,都会一路走到黑,譬如职业的选择,譬如他们的感情……
抱着他好一会儿,渐渐的止住了眼泪,傅书瑶意识到两人的姿势有些暧昧,有些不好意思的放开了他,红肿着眼睛,说:“我去拿一些药,给你处理下脚上的伤口吧?刚好医生那边开的有消炎止血的药。”
“好。”
傅书瑶拿到自己的包裹,取出药,让他坐在床边,自己拿了个小板凳,坐在床边,一点点的细心的帮他处理伤口。
午后的阳光淡淡地散落入房间,晕染了她像是墨云一样交织落在胸前的头发,以及白皙透红的脸颊,小巧的鼻子和如樱花般的红唇。处理的过程中,有一缕头发俏皮的散落下来,她轻轻的抬起手,想要捋回去,然而还没动手,一双修长的手指,忽然闯入了眼帘,动作轻缓的将她的发丝捋至耳后。
傅书瑶抬眸,不期然撞入一双幽邃暗沉的眼睛,视线不由得滞了滞。
他还没来得及起身,此刻两人的脸颊离得很近,近到能看清楚彼此脸上浅短的细小的绒毛,以及感觉到彼此纠缠交错的浅浅的呼吸。
大概有那么几秒钟时间,慕天佑没有移开视线,只是定定的望着她。
让傅书瑶有种,他会吻自己的错觉。
然而,下一刻——
他眸光微微闪烁了下,迅速的将头扭向了窗外。
傅书瑶心头闪过一丝失落,抿紧了唇角,安静的坐在那里,继续处理伤口。
房间外面蝉鸣声此起彼伏,整个院子瞬间变得吵闹了起来,慕天佑手扶着床沿,脊背挺得笔直,沉稳锐利的眸子望着窗外某处长出新芽的枝头,久久不敢再看向身旁的人。
……
晚上七点多,街道上的灯开始亮了起来,小贩和行人呼喊叫喝的声音络绎不绝,傅书瑶正在犹豫,要不要叫慕天佑一起出去吃饭。没想到他主动找上门了,“要不要尝一下Z市的小吃?西城区这边,有他们当地传统的小食街,现在是最热闹的时候。”
“当然要了。”傅书瑶顿了下,又说:“不过街上人那么多,会不会挤到你?”
“不会,你当我是泥人做的?别人一挤就会散掉?”慕天佑轻笑。
傅书瑶哼了声说,“哪怕铁打的人,也有生锈报废的一天,更何况你是血肉之躯。”
他不心疼自己,她心疼!
傅书瑶说着,转身拿出自己的包,说:“你等我五分钟,我很快就好。”
慕天佑淡淡地应了一声,退出了房间,并礼貌的关上了门。
几分钟后——
傅书瑶从房间里出来,头发梳成了略微蓬松的丸子头,精致秀丽的脸上未施半点粉黛。身上换了条白色的百褶裙,裙子挺合适,紧紧地贴着她的曲线,展现出曼妙的身姿,这样的装扮,简单、利落,充满着青春灵动的气息。
她像一阵风似的,跑到他跟前,笑语盈盈的说:“我们走吧。”
鼻尖萦绕着独属于她的淡淡地体香,慕天佑目光有些沉郁的低低的应了声,虽然假装专注的望着前方,但那张万年不变的脸上,出现了一丝的松动。
此时此刻,他忽然有种,和小女友约会的错觉。
第101章 吻,乱了心跳
街道上灯光全亮,人和车川流不息,这般热闹的场景,让人丝毫看不出发生特大爆炸的地点,距离在这不到5公里的地方。
慕天佑带着她在巷子里左拐右拐,最终停在了一条古老的小食街前。街道两旁的建筑,还保留着上个世纪的特色,青砖石瓦,让人有种穿越时空的错觉。比邻的店铺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当地特色小吃,不同的食物香味混杂在一起,充斥着空气,仅仅闻着,都让人肚子发出叽里咕噜的叫声。
傅书瑶早就饿的不行,有种冲动,想赶紧把这里好吃的都试一遍,可又担心这里人那么多,会有人冲撞到他受伤的胳膊,所以只好硬生生的忍着。
只是那双眼睛,滴溜滴溜打转,闪烁着对吃渴望的亮光,是怎么也遮掩不住的。
慕天佑嘴角噙着笑意道,“你不用顾及我,我不会有事的,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吧。”
傅书瑶偷偷地咽了咽口水,坚定的摇了摇头,“还是你重要一些,我和你一起慢慢走着吃,也一样。”
慕天佑听到她这话,心底一软,握住她的手,加快了脚下的步伐,“走吧。”
带着她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从街头逛到街尾,慕天佑俊美的脸庞上,渐渐的蒙了一层汗水。其实,连续劳碌了那么多天,身体早已疲惫到了极点,此刻,给他一张床,他倒下去,就能睡上一天一夜。
可看着她如花的笑靥,他就是不忍心停下来。有多久,她没有这般开心的笑过了?
他已经不记得了。
慕天佑握着她手腕的手,收的更紧了一些。
处在兴奋中傅书瑶丝毫没察觉,视野里出现柳树下的一个老爷爷,正在卖花灯,拉着慕天佑兴冲冲的跑过去,“老爷爷,这花灯多少钱一个?”
“五块钱两个,十块钱三个。”
“给,十块钱,我要三个!”傅书瑶递过去了十块钱,从老人家那里拿来的纸扎的花灯,兴高采烈的往河边走。
到了河畔,成千上万的花灯,在水面上漂浮,层层叠叠的和水中荷花相映,宛若天上浩瀚无垠的星辰,美不胜收。傅书瑶把其中一个花灯,递给了慕天佑,自己抱着两个花灯,开始写愿望。
慕天佑写完了,有一丝好奇的问:“为什么要两个花灯?”
傅书瑶托着下巴,捂住了自己的花灯,说:“因为我有点小贪心,有太多的事情,想向老天许愿。”将脑袋探到他跟前,问:“小舅舅,你写的什么愿望呀?”
“你告诉我你写的什么,我就告诉你我写了什么。”
“切~我才不告诉你呢,我也不想知道你的。”傅书瑶起身,走到离他远一些的地方,人人真正的将两个纸条写完,然后将花灯缓缓地放入河里,撩拨了水面两下,看着花灯平安的随波追流,渐渐的漂向远方,心头缓缓地松了口气。
老天,一定要保佑慕天佑健健康康的活到一百岁,保佑我妈在另一个世界,开开心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