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要面对更多不堪之前,先主动逃离了。
这样,那些所有美好的回忆,就都还存在她的脑海里。
他以后可能就忘了,可她会一直记得。
“妈,我求你最后一件事,行吗?”
穆锦云用餐巾擦了擦嘴,神色也郑重起来:“你说。”
“唐劲风毕业以后想做检察官,请你们帮帮他,这是他最大的梦想,也是我的。”
就当是现实对他的补偿吧,他并没有做错什么,人生不应该受到这样的惩罚。
她是早晨最早的一班飞机飞的北京,就是不想让任何人来送机,徒增伤感。
到了北京,她也并没有住在姥姥家里,而是住到了穆皖南结婚的新居,因为俞乐言总说房子太大了,有点空荡荡的,穆皖南不在的时候,她有时一个人还会有点害怕。
高月去跟她作伴,顺便悄悄看一眼,她这位大表哥有没有欺负人家。
还好,两人似乎比结婚那会儿要融洽一些了。
原来倔强如穆皖南也会向现实妥协?
还是说,这就是婚姻和爱情最后的真相?
…
唐劲风发现找不到高月的时候,离她的生日也只过去了一个礼拜。
父母身体都已经度过了手术后最艰难、最让人提心吊胆的时期,如今就算监狱方面改变羁押地点也已经没有什么危险性。
唐正杰上车的时候拉住他的手:“这两年,要照顾好你妈……辛苦你了。”
等他服完最后的两年刑期,出来再好好补偿他们。
他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他们母子。尤其这个儿子,曾经是他们全家人的骄傲,人生却已经因为他的一时糊涂而偏离了原本的轨道。
唐劲风面上仍然是那样淡漠的神色,可心里其实有焦躁在不断扩大。
高月到底去了哪里,为什么不接他电话?就算是交流生计划,她也不可能这样一声不吭地就走了。
她应该撒娇的,或者干脆耍赖,在他骑着车从校园中经过的时候突然窜出来,往他车轮面前一坐,娇俏生动的脸一扬:我不管啊,你要去机场送我!
可他不管多么忙碌,骑着那辆快要散架的自行车来回多少趟,这样的场景也再没发生过。
A大的校园里已经没有她的存在了。
他到她宿舍楼下去找她,第一次,那样张扬地叫她的名字,就像她当年在男生五号宿舍楼楼下叫他那样。
路过的人们指指点点,议论纷纷,说,看哪,杀人犯的儿子肖想人家生物系的白富美,人家都去做交换生了,他还纠缠不休。
他好像也无所谓了。
本来就存在的事实,他再怎么不想面对,也还是事实。
高月没有下来,他等来的是她的室友林舒眉。她拿出个信封给他:“这是高月托我交给你的,她说这车她开腻了,就送给你。你有个车,不管去哪里都方便一点。”
信封里是车钥匙和一份车辆保养的协议,她把她那辆特斯拉转赠给了他,连车辆未来的保养修理都已经提前打理好了,让他没有一点后顾之忧。
他不动声色地把东西装回信封里,手都在发抖,硬声问:“她人在哪里?”
林舒眉摊手:“可能已经到阿姆斯特丹了吧,怎么,你要现在追过去吗?”
明知是一句不可能的调侃,但他在那一刻竟然真的生出不管不顾的冲动来,就像歌里唱的那样“我愿意,天涯海角都随你去”的决心。
他们以前没少嘲弄对方,是不是梁静茹给的“勇气”;现在才发现,即使是有了勇气也要不起。
林舒眉到首都机场送机的时候,说:“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你没有看到唐劲风的眼神,他对你不是没有感情的。”
她都恨不得把自己来北京这张机票让给他。
高月笑笑:“不管怎么说,大家都相处这么多年了,当然不可能一点感情都没有。你看,就连你这样的铁公鸡都还专程到北京来送我。”
“我可不是白来,说好了,留学归国,飞黄腾达了,记得帮衬我的酒庄。我把首席酿酒师的位置留给你。”
“你先留着给想想吧,肥水不流外人田,她能帮到你的。”停了一下,又问,“她这几天还好吗?”
“她那个性子你知道的,失恋至少哭一礼拜,虽说戴鹰也没真正跟她在一起吧,但这么突然……她是挺难接受的。何况这回情况特殊,她还总觉得是自己连累了戴鹰。”
“我那天要没让他们去夜店就好了。”
那天他们在夜店里发生的事儿,她也是后来才听说的,虽然算是有惊无险,但无形中似乎又改变了两个人的人生方向。
林舒眉说:“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谁还管得住谁啊,等出了国,爸妈都管不着你们了。天高任鸟飞,飞远了也别忘了飞回来。”
高月鼻酸,倾身抱住她:“谢谢你舒眉,你们也要好好的。”
“放心吧,一路顺风。”
两人互道珍重,挥手作别。
高月进了安全通道,明知林舒眉还在身后没走,但一次也没敢回头。
她把自己的青春就此抛下,怕看到这一路踉跄的来路,又生出不甘与不舍。
头等舱的位置宽敞舒适,她正打算换上拖鞋,身旁的人已经把拖鞋摆好放在她面前:“呐,换吧!”
她抬起头,看到戴鹰一脸桀骜地看着她,刚脱下墨镜,脸颊好大一块淤青,遮也遮不住。
“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她一边换拖鞋,一边揶揄,“不是要去把那几个人打趴下吗?看来还是没逃脱你爸关的禁闭啊!”
她生日那晚,他带顾想想去夜店玩,出了点岔子,跟人打了一架,回家被爸妈给好一顿收拾,被趁机打包送出国。
正好她也要出去,家长们就委托她看住这家伙,就仿佛半个监护人一样,
“你懂什么,我这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看我学成归来,不揍死他们几个孙子!”
高月收起了笑,目光落在飞机舷窗外,仿佛自言自语:“可惜有的人等不了十年的……”
戴鹰没听懂,还在喋喋不休:“我爸是个不讲道理的人,我那不是挑事儿打架,我那是英雄救美,见义勇为!顾想想是我带到夜店里去的,那几个纨绔子弟算什么玩意儿,也敢往她杯子里丢东西!我不护着她我成什么了?结果到头来反而给了我爸妈借题发挥的借口,你知道他们说话说得有多难听吗?”
他又指着脸上的淤青给她看:“你以为这是那几个家伙揍的吗?这是我爸的手笔!我都多大了,他还动不动就往我脸上招呼……”他声音哽了一下,“我怕我再不走,他们都要去找想想的麻烦了。”
偶像剧里的那些情节,他相信他们做的出来的。
“你就没想过抗争一下吗?”高月问。
“抗争有用吗?”他不答反问,有几分心灰,“你也试过了,假如抗争有用,你就不会跟我坐在这飞机上了。”
高月又抬眼看他脸上的淤青,没想到最后是他们俩彼此感同身受。
她在随身的包包里摸索了一下,然后把两只手握拳放他面前,像小时候那样,问:“猜猜我哪只手里有糖?”
“左手。”
她张开左手的拳头,小小一粒薄荷糖躺在手心里。
“切,就知道你!你总是喜欢把糖放左手。”戴鹰边说边剥开糖纸把糖喂进嘴里。
高月张开右手,里面躺着另一颗葡萄味的软糖,放进嘴里慢慢嚼,是她喜欢的酸酸甜甜的味道。
他们都开始学着长大了,总要学会给自己一点甜头的,但愿从今往后的每一次选择,都不再落空。
航班在夜空中起飞,仿佛依靠星星和风在航行。
既然他们都不喜欢自己的命运,那就先去看一看远方的风景。
第54章
容颜飞电, 时景飘风。
高月再次见到Mr.Dubois时, 也只能算是偶遇。
多年不见,他居然一眼就认出她来, 热情的贴面礼之后, 邀请她到他新开的西餐厅试菜。
他正值壮年,却不再担任家族集团的副总裁,只在董事会挂个虚名, 跟太太一起到中国来开餐厅, 一偿夙愿。
高月也终于见到他的小娇妻,年纪大约只有他一半,显然不是当初他提过的那位很美的发妻。
她也见怪不怪,浅浅尝一点鹅肝,又抿一口高脚杯里的葡萄酒。
她在荷兰两年, 法兰西三年,外加一年在著名吉佳乐世家酒庄的实习经历,法语已经流利得可以跟英语自由切换, 也尝得出这鹅肝的确是非常欧洲的味道。
只是这配餐的酒不太合口味,她请侍酒师过来, 请他把酒在冰水中镇一会儿再拿过来。
侍酒师露出惊讶的表情:“小姐, 这是霞多丽,不适宜冰镇饮用。”
她笑笑:“霞多丽不宜冰镇只是以偏概全的看法,我觉得应该冰镇到八到十摄氏度, 再等它慢慢回温后入口才是最佳的饮用口感。”
侍酒师只好照做。
Dubois很高兴, 感慨说:“我们在中国国内一时之间都找不到好的侍酒师, 幸好遇见你。我请chef出来,你看看菜式上还有什么建议,也可以帮我们提一提。”
于是这顿饭一直从下午吃到入夜,高月跟法国请来的总厨也相谈甚欢。
只是她感觉到那酒始终不够地道,侍酒师再端来冰镇过的,她也只是闻了闻香气就推给Dubois夫妇品鉴。
或许是出于成本考虑,他们引进的葡萄酒有点不上不下,口感香气都一般,在酒单上对外销售的价格却不便宜。
她把自己的意见讲给Dubois听,并说:“我有朋友的酒庄自产非常棒的霞多丽,如果你们有兴趣的话,我可以请她提供一些样品给你们试试看。品质非常不错,性价比也很高。”
Dubois当然高兴:“太好了,听你妈妈说,这几年你都在欧洲学习酿酒,那么你肯定就是行家了。我们很乐意听取行家的意见。”
小娇妻就坐在他身边,涂满妖娆指甲油的手就覆在他毛茸茸的手背上,亲昵地来回轻抚。
不知道当年他跟第一任太太结婚的时候,是否也有过这样的如胶似漆?
助手肖雨过来在她耳边耳语了几句,高月就起身道:“抱歉,今晚还有些事要处理,我要先走一步。谢谢您的款待,下回到法华丽嘉酒店,请让我做东。”
“那是当然的,我们还要仰赖你朋友酒庄提供的好酒呢,希望今后能够合作。”Dubois笑道,“听说你快要结婚了,婚礼也丽嘉旗下的酒店举行吗?”
“是啊。”她从容地披上外套,将长长的卷发拢到一侧,“正是因为要结婚,所以事情才特别多。”
“那么先生呢?”他忽然想起来,“啊,是之前带你来为我们一起做翻译的那个小伙子吧?他似乎是学法律的,现在从事什么工作呢?”
高月拉着肩上外套的手微微一顿。
你们是男女朋友吗?
Yes。
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