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低眼看了看自己手里的浅蓝色风衣。
……他特意给她带的?
“我去接莫小姐吧。”徐潇赶紧找机会溜。
尽管现场人多,他也不要干杵在这里当电灯泡。
最近犯的小错误有点多,怪不好意思的。
然而,徐潇再从后台出来的时候,面色变得有些凝重。
“夫人,莫小姐并不在后台。后台工作人员说,蒋先生把她带走了。”
沈一一蓦然垮脸,“哪个蒋先生?”
顾弘越几乎是没有犹豫地打开了自己的通讯录,避开闲人,去打了通电话。
沈一一面色煞白。
她猛然记起自己过去听过的多桩海城轶事。
那些富商名流,向来都把娱乐圈的这些花朵,当成他们后院笼中的金丝雀。
无论多漂亮,不过是一只鸟儿。
心血来潮为了逗弄,舍得付出代价。
“顾弘越,这次请你——”
“跟我走。”顾弘越粗暴地打断了沈一一的恳求,他抓住她的手腕,不由分说地带她往外走。
沈一一虽然指尖发抖,却还是在匆忙离开的过程中,给艾希打去了电话。
“艾希,你在海城的人有没有能压住蒋先生的,他把潇芸带走了,而且是在根本没有和我打过招呼的前提下……”
沈一一听见自己的声音微微发颤。
她自己也觉得这话可笑。
从纪雯君的态度就不难看出,海城这些自诩生活在金字塔尖的人,压根就没有把她这位所谓的经纪人当成个人看待。
既然在他们眼里连人都不算,那他带走莫潇芸,何须和“狗”打招呼?
顾弘越把沈一一带上车的时候,她整个人如同刚从冰窟里被捞出来似的。
连手腕子都凉得惊人。
顾弘越从她手里拿回风衣,为她盖上。
凑近时,她荡失血色的嘴唇在他眼前被无限放大。
他想吻下去,却又克制地收回了目光。
这个时候,她根本觉察不到爱意的。
就像躲起来的小兽,拒绝外部世界的一切信号。
第149章 危险只是瞬间的事
“我找沈小姐。”谭玲钰对着徐潇没好气的说道:“我的人都看见了,是你们家顾总把人带走的。我今天不找他,只和沈小姐说几句话。”
徐潇没敢松懈防范,他通过手机紧急向顾弘越报备,随后,沈一一独自走下了车。
谭玲钰一见到沈一一就朗声说道:“我没想到蒋志明那个老狗越老越嚣张,居然敢把他的狗爪子伸到我朋友头上!你别怕啊,这边虽然不是我的地盘,但墨海一家亲!我的人手也肯定比姓顾的多,你不用委屈自己去求他。”
委屈自己?
沈一一眼底闪过一抹心虚之色。
刚刚那瞬间她突然慌了神,确实是想找顾弘越出手帮忙。
不过事出紧急,她甚至都没来得及想自己可能要受什么委屈……
谭玲钰这话,无疑是对她的当头棒喝。
谭玲钰把沈一一的表情尽收于眼底,一副“我就知道姓顾的会干狗事”的神情。
“他们这些有权有势的男人,要的东西无非就是那些。”说着,谭玲钰拉住了沈一一的手臂,“只要有我在,你还用不着走那一步。”
“嗯……”
坐在车里的顾弘越,还在等沈一一回来。
然而,谭玲钰就这么当着他们的面把沈一一带走了。
徐潇大为震惊,准备追上去,却见后座突然车窗打开了一条窄缝。
“让她去吧。”顾弘越掐着眉心说道:“谭玲钰的人手截住了姓蒋的,小莫在她那儿。”
徐潇迅速明白了他的意思,赶紧上车,跟上了谭玲钰的法拉利。
半小时后,沈一一在一栋半山别墅内见到了昏迷的莫潇芸。
确认她身上的礼服和珠宝装饰都在,未见明显的异常痕迹,沈一一眼底潮热,紧接着又暗流涌动。
谭玲钰有一句话说的没错。
男人的脑子里永远都装着黄色废料!
劫走莫潇芸的这个蒋志明,年轻时曾红遍两岸三地,成家之后就转型做了导演,其中有两部收获了不错的票房。
近十年来,他很少在荧幕上活动,所以沈一一不大熟悉他。
但谭玲钰却没少听他那些风流韵事。
来的路上,谭玲钰就口无遮拦地给沈一一抖了几件,比如他曾经把一个他亲手捧出来的新人女演员逼到跳海自杀。
然而,却没有见过任何一家知名媒体报道过这件事。
“你别看他一把年纪,他背后有比他还老的老狗!我爸跟我说他认的那个干爹很厉害……”
沈一一当时听了就有种感觉:今天这件事不会轻易解决。
果然,她们进入半山别墅,看见了完好无恙的莫潇芸,却被告知不能将人带走。
“莫小姐是我家老爷的客人,我家老爷不发话,谁都没法走出这道门。”蒋府管家笑得老谋深算。
谭玲钰悠然自得,就在蒋府坐下了。
“好啊,我打个电话跟我爸说一声,就说蒋志明叔叔今天非要留我在他家吃饭。”
沈一一没有她这种底气,但她也没有多慌张,淡淡道:“我有个叔叔在羊城刑警大队,我刚刚已经给他打过电话了。”
蒋家管家的笑容有了一丝崩裂的迹象。
但他没说话,只是眼神变得涣散。
沈一一瞟他一眼,便知道,管家在等蒋志明的决策。
这意味着,尽管蒋志明本人没有亲自出面,这个屋子每个角落里发生的一切,他都看得见,听得到。
她正被人控制在股掌之中。
第150章 不是舔狗就是草包
另外一栋半山别墅内。
蒋志明享受着身边两名性感女郎的按摩服务,手里捏着雪茄,有些腻味地咂了咂嘴,“不好玩哦,硬骨头。”
女郎们笑着给他捏肩按腿,“也不是很漂亮啊,明哥现在喜欢这种的?”
“觉得唱歌好听而已。”蒋志明意兴阑珊地靠着躺椅,闭起眼睛。
他不是一个喜欢随便打猎的人。
今天之前,他就在网上刷到过莫潇芸。
当时他就派人查过她的背景。
干干净净,清清白白,很对他的胃口。
他本来还在聊一出新戏,打算等项目下来了,再去找莫潇芸玩玩。
到时候他带着诚意出现,像她这样含苞待放的小花,必定迫不及待地盛开。
这样一来,他们就是情投意合的。
一切都顺理成章。
却没想到,他的小猎物竟然擅自闯入了他的地盘。
一下勾起了他的兴趣。
蒋志明喜欢好听的声音,向来都愿意为了滋养耳朵,而惹上麻烦。
就好像有次他出国旅游,遇见了一架音色很美的竖琴,哪怕过程曲折点,琴主家的儿子寻死觅活地不肯,最后还不是为了他妹妹不被卖去当奴隶,把竖琴让了出来?
他蒋志明想得到的,总会得到。
“我这个人,其实很好说话,听话点,配合点,我玩过几次就不喜欢的了,就要换口味的,到时候她不是又和以前一样?哦,我还舍得给钱,她拿着那些钱,去干什么不好?好多人一辈子都赚不到我开的数。”
蒋志明吐出一口烟雾,深深觉得新人不知好歹。
“哦,不过,也不能怪她。”他透过监控看见还昏睡着的莫潇芸,感觉更喜欢了,“是她这个经纪人跟疯狗似的。”
蒋志明明明听说,谭玲钰因为熟悉的车位被占,就亲自指挥司机,故意撞了莫潇芸他们的车子。
按说这个经纪人该记仇才是啊。
结果却像舔狗似的,上赶着去讨好谭玲钰?
还花了一百多万的冤枉钱买谭玲钰的画?
一百多万在蒋志明看来当然不算多,他无非是不理解沈一一的做法。
“我用脚画出来的东西都比她的作品好看,OK?”蒋志明料定,沈一一这个人,不是舔狗就是草包。
不过,被她这个草包歪打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