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两个挨得这样近,似乎就连心也贴在一起,一同感受田间碧绿,一同奔跑在碧蓝天空之下。
杨中元没有说话,程维哲也并不心急,他们似乎忘了刚才那句话,只顾着一路策马奔驰,领略风光。
等到丹洛高大的城门隐约出现在他们面前,杨中元才仿若终于能出声一般,坚定有力的,说了一个“好”字。
程维哲笑笑,把他搂得更紧,仿佛想要融他进骨血里。
两个人进了城以后就没再讲话,也放慢了速度让点星踱步而行,程维哲先把杨中元送到雪塔巷口,扶着他下了马,然后才摸了摸他的头:“我送点星去车马驿,一会儿就回来。”
杨中元迅速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虽然看起来仍有些不太好意思,不过却还是落落大方地拍了拍点星的脊背,说:“慢点骑,去吧。”
就在这个时候,程维哲突然弯下腰,在杨中元的脸上亲了一口,然后他迅速调转马头,笑着喊了一声“驾”,一溜烟跑走了。
留下杨中元站在原地,一张脸白了又红,红了又白,简直精彩极了。
晚上的生意依旧忙碌,杨中元一边上菜煮面,一边竟不由自主哼起了小曲。周泉旭抬头看了他一眼,脸上也跟着露出笑容。
有那么几个熟客见他这样,便也打趣道:“小老板,今个有什么好事?难得见你这么高兴。”
杨中元笑笑,道:“确实是好事,可是佛曰,不可说。”
说完,也不管那几个食客如何起哄,他是再也不肯多讲什么了,脸上的笑容却一直都在。
太阳落山之后的巷子里安静极了,百姓们在外奔波一天,也不愿意浪费灯油钱,于是便早早歇下,好第二日精神抖擞去上工。
小面铺里,一家人喝了一大锅八宝粥,配着小炒黄牛肉与醋溜小白菜,一顿饭吃得高高兴兴,有滋有味。
饭后,周泉旭照例出去溜达一圈,扔厨余垃圾,剩下杨中元洗碗,程维哲擦桌子。
虽说现在客人多,生意好,但他这铺子里却总是干干净净,宁可多擦几遍,也不能叫食客看着心里不舒服。
等到周泉旭回来,洗漱休息之后,杨中元和程维哲才刚刚忙完铺子里的活计。
杨中元洗干净手,深吸口气,对程维哲道:“阿哲,我们出去走走吧。”
☆、052誓言
程维哲先是一愣,然后便爽快道:“好,今日也并不算太热,一起走走吧。”
于是两个人一同锁好铺子的前门,从雪塔巷往城郊三凡河走去。他们一路都很沉默,但却一直并肩而行,无论是谁,都能感受到身旁那人的存在。
杨中元想到他刚回丹洛时,第一天也是在三凡河一个人说了好多话。
那时候的他,满心愤恨,疑惑不解,他十几年未归家,对于已经逝去的父亲,有着最复杂的心情。
这个人是他的至亲,是他的父亲,这个人小时候对他也一直很好,从来都是要什么有什么,不会多说一个字。
可也就是这个人,会眼睛都不眨一下地,把年幼的他直接送进宫里,根本不想他到底能不能活下来,根本不考虑他的未来在何方。
杨中元在宫中忍耐那么多年,煎熬那么多年,他想要回家陪伴爹爹,却也想从父亲那里要一个答案。
他想抓着他质问,那遥不可及的荣华富贵,到底是不是比亲生骨肉更珍贵?
可是这一切,却并没有人能告诉他。
人死如灯灭,他父亲已经死了,那个答案他这辈子也追寻不到。那个时候,说句大不孝的话,他很想追去地府,抓着他的父亲问那么一句,哪怕答案会让他更加痛苦。
但,他到底还活在这世上,他寻到了爹爹,也碰到了程维哲。
缘分是个很奇妙的东西,在这个丹洛北边的小巷子里,他们两个奇妙地偶遇在一起,然后也奇妙地,只一眼就认出了对方。
漫漫人海中,有那么多人擦肩而过,只他们两个,那么轻轻慢慢的一眼,就认定对方是自己熟悉的那一个。
十四年的隔阂,杨中元曾经以为那会成为一道坚固的墙,可随着他们日日朝夕相处,他却意外发现,他们二人之间的唯一障碍,似乎只有没说出的那些话。
原本他还有些犹豫,可当他们在马背上奔驰,程维哲却说出“一辈子都不松手”这样的话,从那一刻起,杨中元心里最后的一道防线便被他彻底击碎。
他终于下定决心,想要把一切都同他说清楚。
无论结果如何,他总归不能再继续期满下去了。
两个人一路沉默走到河边,这时候天色已经全暗下来,他们只能借着莹莹月光,缓慢而行。
等到了河滩边,杨中元和程维哲并肩看着滔滔流水,心也跟着慢慢静下来。
因为天黑,也因为这里寂寥空旷,所以杨中元才能鼓起勇气,开头说道:“阿哲,有一件事,我骗了你。”
程维哲没讲话,他只是握住扬中远的手,默默给了他诉说的力量。
杨中元深吸口气,继续道:“我不是说,我失踪那些年,是去清潭书院休养吗?”
“恩。”
杨中元觉得如果不是程维哲握着自己的手,他肯定会临阵脱逃,无法继续说下去。但是程维哲的手太稳,太热,太让他无法挣脱。
“我并没有去。”杨中元低下头,十分仓惶地说出这样一句话来。
从小到大,程维哲一直是杨中元的榜样,他聪明好学,无论做什么都很优秀,每一天夫子在课堂上,夸的最多的也是程维哲。
年幼的时候,杨中元并不懂得憧憬这个词的真实含义,他只知道,程维哲做的事情总是对的,写的课业也从来都不会错。
他们一起玩,一起疯,一起吃饭睡觉,一起磕磕绊绊长大。
这是多么难得的情分。
也是如今不停阻止杨中元前进的枷锁,因为太熟悉,所以实在张不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