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的速度可以说是最快的,而瑞文虽然没有他的速度快,但是一目十行也还是有的,两个人一人负责一部分,再最后再整合,这可比瑞德一个人做这份工作要快得多了。
菲斯伯恩当然知道瑞德的特殊技能,现在看有人跟他差不多,也觉得这个顾问真是不白找,要小探员端咖啡过来的时候,还调侃罗西:“嘿,你们从哪儿找到了这小家伙,我还以为瑞德一个这样的就挺不好找的了,现在又多一个,我说你们不会分给我一个?”
“其实他是瑞德的有丝分裂。”罗西呵呵一声,伸出手去端走了小探员手里的咖啡。
阅读的时候需要精神高度集中,瑞德也许还能分出点儿注意力来,但是瑞文根本一丁点儿注意力都不能分散——瑞文不算是个天才,他靠的就是努力跟多训练,对他来说,人只要努力了,就一定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尽管有可能不是“成功人士”,但是众人眼里的成功跟自己心里的成功总归是不同的。
所以他根本就没听到两个人说了什么。
倒是瑞德,差点儿没笑喷了。
不过也只是那么一瞬间,转而,瑞德就又投入到了阅读之中。
这些都是食人魔的案子——有些案子单纯就是人口失踪,而回头就有人做出了可怕的杀人案还留下尸体……是的,好几具尸体并不正常,而瑞德肯定,那绝对是这起案子里的食人魔的做法。
手法太相似。
切口平滑,手术刀顺着肌理而动,在皮肤上划出优雅的弧度……这些,绝对是一个专业人士的做法,而这个人也许有医学背景,也许……是经常做练习?
想到经常做练习,瑞德就觉得喉咙发紧。
经常做练习就代表……是用人做练习。
人跟其他动物不一样,如果说屠夫杀人的话,大多数会发觉骨骼的断口处很平滑,切断的力度很大,而真正说到皮肤的时候,还是有些不同的。
与人相比,猪牛的皮肤韧性都比较大,它们被切割的时候需要更大的力气,而力气更大就代表切口更深。
所以……根据这个切口来看的话,这个食人魔一定是一直……用人做练习?!
瑞德干咽了咽,转头去看瑞文。
瑞文这时候也直撇嘴。
“不是我想的那种吧?”瑞文首先开了口。
“大概就是……”瑞德慌乱地伸手摸到了一次性纸杯,“我去喝杯咖啡。”
“我……也需要来点儿牛奶。”瑞文解开了一直背着的背包,从里面抓了一盒牛奶出来开始咬吸管。
菲斯伯恩看两个人的表情动作有些同步,也觉得大概是遇到了什么问题,连忙走过去问瑞文:“怎么回事?”
“等一下。”瑞文翻出几个资料夹,又翻到他选定了的页数拿给菲斯伯恩看。
这时候,瑞德也回来了,端着咖啡。
瑞文把手里的牛奶递给瑞德,瑞德往咖啡里加了些牛奶——两个人的互动太和谐了,也好在菲斯伯恩没注意到,如果注意到了……他大概会真的相信罗西的话——瑞文是瑞德的有丝分裂什么的。
“还有这些。”瑞德也把自己看过的那些文件拿给菲斯伯恩看。“这些记录都很重要……几乎是一样的,每个案子几乎都一样,几个拙劣的仿造品,其余的都是……专业手法。”
“不是一般的专业,菲斯伯恩。”罗西站在一旁看了这些记录,“真不是一般的专业……嫌疑犯绝对是有医学背景,不然的话,他就是从生下来就开始切割人类了。”
想到一个婴儿手里拿着一把手术刀,面露阴沉笑容,然后切割一个人类……菲斯伯恩打了个冷颤,对于医学背景这个问题,他在脑子里罗列的单子上打了个勾。
☆、第97章 唇诺
九十七
有医学背景,对FBI的办案流程很明白,准确把握所有案件走向,而且,有害威尔的条件……这些都罗列在了菲斯伯恩脑子里的单子上,他一一在后面打钩,然后一个让他觉得可怕的假设就这样蹦到了他的面前——这个人,这个嫌疑犯,很有可能是他认识的……威尔也认识的一个熟人。
至于那个仿冒者……
菲斯伯恩觉得呼吸困难了起来。
仿冒者的手法他们其实并没有研究多少,甚至每次他们都能抓住那个仿冒者,但是……这次不一样,完全不一样。
在威尔被抓之后,那个善于吸引仿冒者的食人魔理所当然地不该再继续作案,但是他继续了,而且……明晃晃的在对FBI挑衅。
菲斯伯恩坐在那里盯着照片发呆,而此刻,去现场的摩根与艾米丽已经站在了最后一个案发现场的位置上。
摩根的脑子里开始还原案件的情景。
女人被绑缚起来,身上盖着玉米叶子,嘴唇被割下……割得不是很整齐,切口并不顺滑。
“这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摩根伸出手在圈定整个作案的心里范围,这个位置与另外几个人被发现的位置并不一样,实际上,六个受害人被发现的地方都不同,只是都在玉米地里而已。
“我在其他地方杀死了人,拖到这里来的时候,没有血迹,没有拖拽的痕迹,所以……我能证明什么?”摩根问艾米丽。
“要么她们没有死,要么,她们死了,但是你的力气足以把她们带到这里来,或者,你有一个非常完美的交通工具,最后还能掩盖痕迹。”艾米丽转身去拨弄那些一人多高的玉米,“这些农作物,它们也能遮挡痕迹。”
外面都被戒严了。
黄色的警戒线围了一大圈,围观群众跟记者们站在外面对着这些探员就开始拍。
“你!”摩根指着一个穿着FBI衣服的女人大喊,“走开!谁把她放进来的?!”
旁边的警员还在发楞,而艾米丽已经走过去,对那个女人严肃地开口:“请你有点儿职业道德,作为记者,你现在穿着的是FBI的制服,而靠欺诈得来的新闻,能给你带来的除了无耻,就只有过度的关注了,过度的关注会让你脱节于社会的,亲爱的。”
“你怎么知道我是记者?”女人往后退了一步,但她马上就让自己看起来很强悍,至少脸上她是那么表现的,“但是我现在就是在遵守我的职业道德,完全的职业道德!作为记者,我的职业道德就是把一切都曝光出去——没有我,那个威尔-格雷厄姆还不会被抓呢,他可是个可怕的食人魔!还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天啊,你们不知道他被抓的时候有多可怕!而我现在,就是在履行我的职责!”
“这可不是你的职责!”艾米丽皱了皱眉,对于眼前这个女人,她唯一能理解的就是,这种人的存在就是为了博关注,刷存在感,然后……因为她,死一堆的人,她还觉得自己救了所有人,天生的自以为自己是救世主类型的过度自我高估人格。
这种人很古怪,他们都觉得自己特别的厉害特别的流弊,他们就是为了让其他人知道真相的,不管这个真相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真相”。
如果他们在脸书上发现了一个美女,那么就算是天然美女,他们也会拼死去拍到美女如厕的照片然后放到自己的脸书上再死命的敲那个美女,让所有人看到,美女竟然会去上厕所啊,这哪里是美女,难道美女不是都不吃不喝不拉不尿不放屁的吗?!
然后,他们再把美女的一切都翻出来,以此来证明他们到底有多睿智,让愚蠢的人类们终于看到了一个假装成美女的无知村妇现行了。
实际上之前在欧洲,艾米丽也见过这样的人,这种记者。
也就因为他们,国际刑警组织有过几次失手,甚至因此而失去了好几个优秀探员。
因为那些记者觉得拍个照,让国际刑警们出现在人前并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而且那些国际刑警多帅气啊,还穿着防弹衣呢!
然后,有人被派去做卧底,没多久就被发现了是卧底……然后,就死了。
无声无息。
所以,可以说艾米丽跟这种记者有着深刻的阶级仇恨。
不说仇深似海……但也差不多快“仇深似湖”了。
“所以?你是不打算让我继续拍吗?还是说你们有什么需要隐藏的?”女记者举着相机,而艾米
丽很显然看到了她手里捏着的手机,“是不是你们跟那个食人魔一样,都是用罪犯的思维去行动的?”
“如果你不知道什么叫做犯罪心理侧写师,那么你最好先去补课,而不是在这里假装自己是个专家的乱发东西,除非你觉得因为你而死几个人并不算什么……哎呀,我怎么可能忘了呢,也许你就是为了要多死人,多几具尸体,然后你就会获得更多的关注了,对吧?关注,还有那些称赞,那才是你的生活重心,而别人的死后跟你无关,是不是,女士?”艾米丽把这些话说得太刻薄了,而她确定女记者正在录音。
“不!我只是要全世界都知道真相!”
“真相就是,我们在办案而你在捣乱!”艾米丽虽然不能强制地把她押走,但是她可以让她知道知道,到底什么才叫媒体。
很快,JJ收到了艾米丽的电话。
而没多久,发布会就在案发现场附近举行了,那个叫做弗莱迪-朗兹的女记者,也被直接挂了出来。
JJ说话很圆滑,也很少直接将谁的名字点出来,就算是现在,她也没有点弗莱迪-朗兹的名字,她只是用FL来代替了这个名字。
“FBI在办这个割唇案子,而一名简称FL的女记者,总是在犯罪现场出现,她的出现严重的影像了办案进度,实际上,作为记者,她如果暴露了探员们的相貌,这就代表对犯罪嫌疑人直接告密了,而更不用说,她对犯罪心里侧写完全不懂。
“如果案情有进展,我们会第一时间开发布会,请各位记者,各位担心的民众,不要把你们的好奇心压低在案情破获的底线上,至于其他,我们无可奉告。”
“现在有媒体为犯罪嫌疑人取名字叫做‘吻狂’,请问你们FBI是否知道这一点?”一个记者提问。
“我们并不会为犯罪嫌疑人取任何名字来称呼,也请各位媒体不要这样做,任何一个代表性的名字所起到的作用都是让犯罪嫌疑人更加嚣张,包括他们的模仿者,这是十分危险的事情,也会给我们的调查工作带来困难。”
“那么你们认为这跟之前的案子是否有联系?被抓走的威尔-格雷厄姆到底是不是案子的凶手?”又一个记者提问。
“格雷厄姆已经在监狱里了,这代表他不可能作案,也没有作案时间,而是否与之前的案子有联系,我们保留意见。”JJ再次回答。
“刚刚那个女记者发了脸书,她说你们都跟那个威尔一样,是用罪犯的思维去思考的,所以你们也会被抓进去吗?变成精神分裂症?”这是第三个记者的提问了。
JJ笑了笑,回答:“这是心理侧写的专业内容,我想,我们需要专业人士来回答。”说着,她往旁边挪了挪,让一个高个子的男孩站到了公众媒体的面前,而男孩身边还站着另一个混血男孩,看起来他们俩就像是大学生在读。
“这位是斯宾瑟-瑞德博士,而另一位是我们的顾问怀特沃夫,他们会给各位讲解关于犯罪心理侧写的具体内容。”
这就代表,高智商碾压开始了。
瑞德开始将侧写师的职责还有侧写师的素质做出了一大段一大段的讲解,中间他还喝了两次水。
而瑞文则在旁边补充,顺便还给媒体科普了一些讲了关于实际案例的内容。
当他们说完了心理侧写师的职责跟他们的工作性质之后,话锋一转,就变成了针对媒体的良心呼吁。
“最负盛名的案子就是‘山姆之子’,1977年在纽约的戒严很多人记忆犹新,犯罪嫌疑人大卫-伯克维茨专门狙杀约会情侣中的女性,从车窗外射击。而伯克维茨到最后作案的时候却是按照媒体提示——或者说是暗示,来寻找下一个受害人。”瑞德把最典型的案例摆了出来。但是他知道,如果再继续说,他就没法说服所有人了。
好在,瑞文接了下去。
“当时的专家们对他的心理状态进行了描述,但是很快就被媒体公开了出来,这也就使得他可以根据媒体的信息寻找新的受害人,而受害人的死亡,至少有一部分责任是当时的媒体造成的。我们相信各位的职业道德,但是你们中间……或者说是还没能加入记者队伍的人,真有的人为了获得记者资格而肆无忌惮——有野心有能力有状态,但是,让犯罪嫌疑人有机可乘的人,已经没有资格做一名媒体人的,各位都是媒体人中的精英,你们应该很理解这个。”
这次发布会,显然针对的就是之前的把威尔曝光的那个女记者了。
而且,由于两个年轻的FBI并不是在单纯的照本宣科,他们在摆事实讲道理,还科普了知识,这就代表,很多记者都会去分析这些东西——虽然电视上播出的是两个男孩的讲话,但是,在报纸上呢?
第二天,朗兹就在网上被人骂得狗血淋头。
☆、第98章 唇诺
九十八
然而弗莱迪-朗兹的噩梦却仅仅只是个开始。
作为一个立志成为真正的伟大的记者的女人,她之前给自己经营了一个不错的人脉圈,很多时候,她虽然没有某个门户媒体的具体工作,可是仍旧能发出通稿就说明了这个,但是最近,她的通稿一篇都没发出去,这让她陷入了恐慌之中。
由于自己对自己的文笔,包括对自己的人际关系还是很有信心的,朗兹还是拨通了本地主流媒体主编的电话。
电话接通,那头的主编倒是很高兴,并且还安抚她:“弗莱迪,我觉得你作为一个网络有名的揭秘犯罪的优秀记者,我想……我们可以做一期专栏节目,下午我会让人去采访你的,弗莱迪。”
被采访,这简直是弗莱迪的梦想。她一直想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名人,被人认同,让人关注,给她足够的也是应得的赞誉——而现在,她几乎就是看到成功被摆在了自己的眼前。
下午要接受采访,还是电视台的采访,弗莱迪-朗兹急匆匆抓住钱包离开房间,她先去做了个脸,把脸上弄得湿润而又容光焕发,紧接着去做了头发,倒膜营养护理,还有新发型……还有指甲跟新衣服,这些她几乎用掉了一整个上午,甚至为了下午的采访,她中午饭都没怎么吃,就怕上镜的时候不那么好看。
采访很快就到了,地点在一家咖啡厅,一个摄像师跟一个记者,面对着朗兹,他们并没有让对方张嘴就说,而是给出了几个简单的问题——她是否认真学习过犯罪心理学,她是否知道什么叫做犯罪学,她是否知道侧写师的职责,她是否会在案情破获前期就把案子过程完全通报给媒体或者是群众,她在意案子破获还是案情调查的绝对公开忄生。
朗兹当然侃侃而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