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我靠谱?”
“祁凌,你他妈还要脸吗?”
祁凌猛地把脸凑到狄初面前:“看看!好好看看!你就说!帅!不!帅!”
“操!”狄初吓得笑出声儿,“你他妈离远点,老子抽你丫的信不信!”
好不容易到达二号村,期间司机无数次回头看祁凌,差点没把这祸害给扔下去。不过两人的闹腾倒是给车上的旅人带来了一些活力,这个时间段出行的都是些中年叔叔阿姨,一个劲儿地说他俩年轻真好,青春无敌。
两人从大巴车上下来,狄初带着祁凌轻车熟路地找到丁多夏爷爷的青旅。
二号村很小,方圆百米也就十几个旅店。有的旅店装潢特文艺,有的特简朴。而狄初偏爱丁多夏爷爷的旅店,因为老爷子是个严厉又温暖的人。
令人出乎意料的是,狄初和祁凌办理登记入住时,丁多夏爷爷不在,是个义工姐姐坐在前台。
“哎!是你!”义工姐姐大喊一声,“你,你就是那个乐队的!”
狄初有些讶异,还有人认识祁凌?
义工姐姐指着祁凌像是发现新大陆。
祁凌笑着点头:“嗯,Crush乐队。”
“我妹妹好喜欢你们的啊!你们的演出视频她给我看了好多次!真人比视频上更帅!”
祁凌好像见惯了这样的场面,把身份证推过去:“谢谢鼓励,我们会继续加油的。”
“下次N市音乐节你们会去吧?”义工姐姐一边给他们办理入住,一边兴致勃勃地说,“你们要去的话,我把我妹叫上。”
“还不清楚,如果要去的话,大立会发通知的。”
狄初头一回见祁凌这样人五人六,说话有礼有节,态度诚恳端正。
完全没有平时的流氓样。
这次祁凌没有多买床位,二号村的床位太紧张,预定的时候男生间只剩两个床位了。
两人走进房间,发现其他几个床位上已经放了行李。说明人已到,不过现在可能在大厅里玩或者去登山了。
“你们乐队很出名?”狄初把登山服拿出来,刚才站着没插嘴,有些问题忍了一下,还是想问。
祁凌在谈起乐队时,眼里尽是荣光:“还行,都是些草根。现在网络这么发达,稍微宣传一下,有点人气就能混个脸熟。”
“那个音乐节?”
“哦,音乐节不一定去。”祁凌顿了一下,“不过有接到邀请。”
狄初明显感觉到祁凌的犹豫,有些不对劲。按照祁凌这么喜欢玩乐队,这么喜欢音乐的劲头,居然会说不一定,而且还是在接到邀请的情况下。
“音乐节有几天?”狄初把准备的保温杯拿出来,走到饮水机边接好水,给祁凌递过去。
祁凌坐在床边换上登山服,低头检查相机电量:“四五天吧,有前期准备,还有后期聚会,挺麻烦。”
狄初靠在门边,“挺麻烦”这三个字是祁凌顿了一下后加上去的。怎么可能会麻烦,有热爱支撑,去做的又是自己喜欢的事情,说麻烦就太打脸了。
祁凌借由查看电量,实则是怕泄露眼底的情绪。狄初很敏感,心思细腻的人捕风捉影都挺厉害。
祁凌不知道怎么开口解释这个问题,应邀去音乐节的话,要去一周。
时间还是小问题,重点在于如果应邀,那么他们举办了小型演唱会后,就得马不停蹄地准备音乐节要唱的曲目。
本来祁凌打算演唱会后休息一阵子,好好陪着狄初上学,每天在学校和家之间两点一线,过一段时间清闲日子。
祁凌想的也挺多,狄初还有晕血症没治疗,父母的事对他的影响有没有好一点。
祁凌现在能做的就是陪着狄初,不想离开这个人太久。他怕狄初出事,更怕出事的时候,自己不在狄初身边。
所以,即使为了这个人放弃一场音乐节又如何。
虽然王立说过,这是一次在观众面前展示他们实力的好机会。
可机会能有狄初重要?
祁凌根本都不用考虑。
两人莫名地沉默片刻,狄初很贴心地没有再追问下去。
有时候不能太执着于一个答案,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追问方式太伤人。
“休息好没?”狄初把水杯和巧克力放进背包里,“出发去短线。”
“走,带我去看大好河山。”
祁凌抬头扬起笑脸,把狄初的心都给暖化了。
从二号村到草甸还得坐一会儿观光车,这回路上的兴致完全不同。
树林掩映下的溪流在山间奔腾,各种不知名的鸟类呼啦啦地从空中飞过。清冽的空气夹杂土壤的芬芳,光是徜徉在这山林之间,就是一件够令人心神弛荡的事儿了。
从下车再到草甸,还有一段距离。
这段路上旅人明显增多,路边卖纪念品的当地人连成一串,从路口延续到后边去。
“我操!初!初!松鼠!活的!野生的!这么近!”
祁凌忽地大叫一声,惊得狄初差点没拿稳相机。
“能不能别这么一惊一乍,没见过是不是!”
“真没见过,你看好大一坨!”
祁凌指着蹲在树上的松鼠,脸凑地极近。要不是树杈还有点高,狄初觉得祁凌指不定要去跟松鼠来个亲密接触。
好大一坨,这他妈什么形容词,松鼠要能听懂铁定带着祖宗十八代来问候这个傻逼。
狄初满脸“我不认识这个二五缺”的神色,故作淡定地往山上走,祁凌倒是兴奋跟在后边左晃右荡。
“省点体力。”狄初用看智障儿子的眼神将祁凌叫回来,伸手牵着祁凌往山上爬。
祁凌抿着嘴角,想偷笑。
他的初!又!在大庭广众!主动牵他!
“我体力好啊,今晚回去给你实践一下怎么样?”祁凌老老实实走在狄初身边,上山的路很陡,有的路段惊险,往下便是悬崖。
狄初有点想骂人,有点想把祁凌从悬崖边推下去。
算了,杀人犯法。莫生气,这傻逼。
再走一段路,便能看到神山的山尖。白雪皑皑,山体呈铁灰色,巍然耸立。
今天短线的目的地不是神山,是草甸和卓玛拉错。
两人难得没有打闹,高原地区氧气稀薄,登山本是一件费体力的事,谁也不敢乱跑乱跳,打乱呼吸节奏。
期间狄初一直在提醒祁凌:“要有自己的步伐节奏,呼吸要稳,慢慢走,别急。”
祁凌感觉还行,跟着狄初的节奏往上走,虽然气温越来越冷,但不至于感觉到很累。
达到草甸的时候,祁凌承认自己愣了一下,入眼金灿灿的一片,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有成群的精灵在上面飞舞。
一条碧绿见底的小溪将游人与另一边草甸隔开,狄初看着祁凌的反应笑了笑:“往下走,草甸靠近看更漂亮。”
祁凌没等狄初带头,撒着欢地往下冲。溪流边有人工建设的走廊,祁凌双手撑在木质栏杆边,兴奋地吹了几声口哨。
狄初跟上去:“要不要给你拍照?”
“不要,”祁凌说,“拍景吧,太美了!”
狄初正有此意,这两人出来旅行有一个共同点,都不爱拍照,只喜欢拍景。除开昨天为了气祁迟而拍的合照,两人均没出现在照片里。
人每天都能相见,这景色可不是。
除此之外,狄初的相机里还有形形色色的陌生人。不同的神态,不同的年龄段、性别,不同的职业,在狄初的镜头下,盛放着自己的颜色。
狄初也只是随手拍,并不专业。
可就是每一次不经意地按下快门,才会有那些精彩瞬间。
草甸区的看点就是这些黄澄澄泛着金光的草甸,厚厚的宛如上好波斯绒。风吹过的时候,草尖哗地随风飞扬,一片片往风的方向倒去。
波光粼粼的溪面倒映着神山、树林、草甸、游人,一时分不清是人在水中还是水在画中。
狄初靠在栏杆边同一位上了年纪的老摄影师交流经验,举止言谈儒雅得体。祁凌站在不远处,也不看风景了,就静静地看着狄初。
狄初的头发,狄初的眼睛,狄初认真讨教的模样,狄初咬唇的样子,狄初回头对他笑。
笑得青春开怀,胜却人间美景无数。
“凌哥,欣赏完没?”
狄初给老摄影师挥别,回头叫住祁凌。
祁凌一愣,这还是第一次狄初在床上以外的活动范围叫他凌哥。
高兴地有点回不过神,嘿,好爽好受用!
祁凌把烟叼在嘴边,没点燃。有草木的地方一般不抽烟。
“你拍的差不多就走。”
“差不多了,”狄初说,“这个草甸据说还是某部电影里,男主角给女主角求婚的地方。”
祁凌挑眉:“求婚?”
“是啊,文艺电影求浪漫,一般都是在这些人间天堂搞事情。”
狄初把相机关掉,电还有一半,先省着。
狄初刚侧头想说该去卓玛拉错了,没想到祁凌顺势单膝跪地,从脚边扯了朵野花,举到狄初面前,一本正经地说——
“初初,嫁给我吧。”
“我操——?!”
狄初的右手被祁凌牵着,瞬间傻了。
这他妈什么剧情?!
旁边的游客看热闹看得更起劲,也不知是谁起哄闹了句:“嫁给他!嫁给他!”
吹口哨的,拍掌的,跟着应和的声音络绎不绝。
很快他俩吸引了大片注意力。
狄初顺手拿过花,耳朵通红,咬牙切齿:“祁凌,你他妈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