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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请睁眼_分节阅读_第27节
小说作者:亡人越刀   小说类别:耽于纯美   内容大小:274 KB   上传时间:2017-10-08 14:34:57

第49章 第四日·11

  “说猫呢,你怼我是几个意思?”方岱川还在气头上,根本没有深想,拧了拧眉毛说道。

  杨颂对猫并不感兴趣。她瞥了一眼,见李斯年并不抬头看她,便知道他们之间谈不拢,方岱川在另一边有些防备地看着她,她感觉里外不是人,索性直接开门出去了。

  “你改主意了,随时来找我。”杨颂耷拉着眼睛,说完便走了,脚下趿拉着的拖鞋在羊绒地毯上走过,落地无声。

  方岱川抱着双手看他逗猫,那猫沾了一身雨水,毛都湿哒哒贴在身上,看上去显得有些可怜。它抖了抖身子,溅出满地水珠。

  “这种海上孤岛,怎么会有猫呢?”方岱川有些纳闷儿。

  李斯年随手从桌边扯了一块桌布,披在那猫身上,手法娴熟地给它擦水,看动作确实是如他所说,自小招猫逗狗惯了。他听见这话,随口说道:“谁上岛的时候带进来的吧,谁知道。”

  “杨颂……跟你说了什么?”方岱川忍了许久,冷不丁地出声问道,他竭力装出随口问话的样子,用一种精心琢磨了很久的“随意”的语调问。

  没成想李斯年倒也爽快,他一边逗猫一边笑道:“说要和咱们结盟,一起杀了杜苇,再帮忙找出当年害死他爸爸的凶手的后人。”

  “杀杜苇?”方岱川眉头紧皱,“杀他干嘛?”

  李斯年有些发愣,抬起头来看着他:“你没想杀他?你不想杀他你差点给人家灌毒,不怕他报复啊?”

  方岱川眨了眨他的狗狗眼:“……啊?我,我没想真灌他的,我当时是演戏,吓唬刘新的!他要是头硬真就翻牌把你带走了,我,我也不会——emmmmm,不一定会杀人的。再说,再说你不是都发了誓的嘛?”方岱川说着说着,觉得自己底气十足,“你对着死人发过誓的,杜苇不能随便杀,举头三尺有神明的,你们洋人不是最忌讳这个嘛。”

  “我们洋人五百年前可能还会忌讳这个。”李斯年玩味地一笑。

  方岱川这会儿反应倒挺迅速:“哦?你难道不是怕杨颂跟我说了以后,我会跟她结盟,弄死杜苇,破了你的誓?”

  李斯年抱着猫站起来,勾起一边唇角微微冷笑:“我他妈是怕你杀不成杜苇,反被杨颂坑死。”

  “是在担心我啊……”方岱川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突然松了一口气一样,心头原本压着的层层叠叠的不愉快像是突然消失了,连李斯年怀里抱着的黑猫,都显得没那么邪气了,甚至湿哒哒可怜兮兮的样子,还有那么一小点可爱。

  他随手逗了逗它,问道:“杨颂为什么要杀杜苇?”

  李斯年便把杨颂讲的故事讲给了他听,并顺着往下推测道:“我怀疑杨颂父亲的死,并没有她说的那么简单。”

  “你怀疑她没说实话?”方岱川问。

  李斯年摇了摇头:“倒不一定是她没说实话,她父亲死的时候她才多大?不一定有印象了,据她说,都是母亲讲给她听的。从她的讲述来看,她爸妈感情似乎还不错。一个青年丧夫的母亲,给女儿讲述爸爸的时候,一定是不自觉美化很多事情的。我不知道你读没读过格非?人的记忆这码事儿,不一定有你想的那么靠谱。”

  李斯年说这话的时候有些凝重,方岱川不由自主地想到,他真是从格非的书里得知记忆的模糊性的吗?还是从他母亲对他讲述父亲的描述里感知到的呢?他口中转述的父母的爱情是那么梦幻璀璨,这其中有多少内容,是一个年轻女人的记忆所美化的呢,这个年轻的女人富于浪漫主义的幻想,并且失去了曾经相爱一时的伴侣。

  “当年的事情,到底是怎样的?”方岱川心里想着,嘴上不由自主地说了出来,“人的记忆都会撒谎,那靠多个人记忆拼凑起来的真相,真的是所谓的真相吗?”

  李斯年沉默了一会儿,将猫放上了窗台,无视黑猫的奋力勾在他的衣领上的爪子和喉咙里不甘的呼噜声,打开了窗子。

  黑猫和李斯年对峙了一会儿,见这个人类没有挽留自己的打算,一边回头张望着,可怜兮兮地试图撒娇,一边缩在了雨水打不到的地方。

  方岱川心软了一下:“你就让它在屋里呆着吧,它能占你多大点儿地方?”

  李斯年没理会一大一小两只蠢货,只看着窗外远处的海面和礁石,说道:“我想再下去看看。”

第50章 第四夜·01

  “下海?”方岱川脸色一变,身体条件反射地抖了一下。他想起昨晚跳下海时候的感受,深刻到毕生难忘。

  李斯年看出来了,安慰他道:“你在岸上等我就行,我要回那个洞里看看,就算别的都没有……我想把他的其余遗骨,带出来。”

  “我陪你。”方岱川呼了一口气,心道,拼了拼了。

  李斯年反倒犹豫了一下:“你的水性……算了,等我们安全下来再去吧,反正这么多年了,也不在乎这一天两天。我们不然,先去墓地看看他?”

  方岱川楞了一下:“啊,好啊。”

  李衡的颅骨被李斯年带了出来,早上他们赶着去打卡,只能暂时把颅骨埋在了海边。方岱川不太敢想,李斯年此刻的心里到底是种什么感受。

  别墅里静悄悄的,他们轻轻带上了门。

  夜幕慢慢降了下来,雨小了一些,穹顶上压顶的黑云稍微散开了些,那股让人透不过气的感觉稍散了一些。更远一点的天边,竟零星能看到几颗星子。

  李斯年烧了一天,到现在还没吃过东西,他手里捏着一只面包,一边走一边吃,步伐有些软。

  方岱川跟在他后面,低头盯着他后脑勺上的卷毛看,看着看着,他突然发现,李斯年这个人身上,仿佛有种很奇怪的特质。

  你分辨不出来这个人的来历背景,他走路很平稳,平稳的意思就是,没有不经意露出来的独特姿势。他一个外国人,普通话说得很标准,吃东西也没什么特别的喜好,生冷不忌,甜辣均沾。在装潢华贵的别墅里执着刀叉吃炖菜,吃得四平八稳,庄园贵公子一样;在冷雨里一个猛子扎进海里捞生蚝,蹲在海边礁石上撬着吃,也没有丝毫的维和感。唯一可以算是喜好的,就是酒,然而他对酒似乎也不挑,碰见什么喝什么,boss藏的酒,他似乎没什么不爱喝的牌子。

  刚遇见的时候,没什么交集,觉得这个人很冷漠。在岛上待了不久,他就自来熟一样,会笑着跟你搭话,还会摸摸你的头,又似乎很好相处。这些天更熟了一些,方岱川其实心底多少有一些别的触动,有些关于一种细思恐极的感觉的小小怀疑,但是李斯年却仿佛突然之间冷却下来了一样,再没有过小动作和小接触。——这他妈也有贤者时间?方岱川在心底吐槽道。

  总之这个人仿佛是一个二维的谜,性格不定,人设飘忽,就像冰冷的符号或者墙上挂的壁画,立在那里,没有触感和温度。

  “你想什么呢?”

  方岱川猛地停住脚步,却见李斯年回过头来狐疑地看着自己。他们已经走到了海边,浪涛长一声短一声。

  方岱川摇了摇头:“想一些别的事。”

  李斯年手上戴着两枚戒指,父亲的婚戒戴在食指,母亲的婚戒戴在尾指,两枚戒指离得很近,但是永远碰触不到。

  李斯年坐在了小沙包一边,方岱川想了想,站在了他身后,揉了揉他卷卷的毛,他想给他一些安慰,不知道对方能不能懂。

  “我小时候其实很恨他,”李斯年摸摸黄沙下的白骨,轻轻说道,“他总是出差,一走好久,把我扔给街坊邻居。我小时候长得更像妈妈一点,发色浅,瞳色也浅,总被胡同里的小孩儿叫小洋鬼子,小妖怪。他以为我还小,不懂这些,可是我记得很清楚。”

  方岱川听了,心里微微发酸:“你那会儿多大?”

  李斯年抬头看了看星星:“三五岁吧,还没上学呢。”

  那会儿也不太流行上幼儿园,孩子们都是在胡同口撒了欢的跑,一直野到年纪足够上一年级。

  “那你记事儿够早的,”方岱川努力轻松着话题,“我最早的一大段一大段的记忆,都已经是小学二年级了。再小的时候,只有零星的片段,别的都记不得了。”

  李斯年回过头来笑了笑,没有接话。

  “那些大孩子都欺负你吗?”方岱川又问道。

  “倒也没有,有一个小孩儿对我挺好的,我不爱吃糖,那会儿胡同口卖那种酸三色,还有橘子糖,大人给了我我转手就送他,他就被我收买了,那群大孩子都叫他‘狗腿子’。”他说着说着笑了出来,也不知是在笑那群大孩子幼稚,还是在笑那个记忆里笨笨的狗腿子。

  方岱川回想起一些关于童年的记忆片段,能想到的,似乎也只有旧院子,窄胡同,堵在胡同口的大孩子,还有推着小车来卖杂物的老大爷。橘黄色的糖像很多橘子瓣,躺在玻璃罐子里,橘子瓣上沾着白色的糖粒;酸三色包着透明的玻璃纸,花花绿绿的,仔细想想,也记不清那种糖果的味道。

  似乎每个孩子的童年都差不多,千篇一律,他的童年比李斯年幸福一些,因此记忆并不深刻。

  他问道:“你现在还恨他吗?”

  李斯年长久地沉默着,凝视着远方模糊的灯塔,说:“无所谓恨或者不恨,我执着的,也不过是一个答案而已。除了找到这个所谓的答案,我也不知道我应该做些什么。”

  “不知道做些什么?”方岱川有些惊讶,似乎是在惊讶于这样的话怎么会从李斯年口中听到,“你大学读完了吗?”

  李斯年笑了笑:“南加州大学的BA学位,电影相关专业。”

  “嚯!同行啊!”方岱川很吃惊,“我以为你学的会是个枪械啊,金融啊,管理之类的,竟然是艺术!”

  李斯年撑着地站了起来,冲父亲的遗骸鞠了一躬,便起身往远处走去,他声音和步伐都有些倦怠,但是并不沉重:“以后没饭吃了求求我,没准儿有一天我回中国发展,到时候请你来当男主角。”

  “那你现在应该很有斗志才对,”方岱川跟在他身后远远地劝道,“预定了我这么大腕的主角,怎么能说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呢?这样吧,等咱们回去了,先去青岛吃海鲜,我顺便把邓哥和火龙果台的负责人引荐给你,我们商量一起做一部电影呗!我看你应该挺有钱的吧,你妈妈不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大小姐嘛,投资一部电影的钱你总是有的吧!我跟你讲国内的电影情况,你投资一部武侠剧一定不会亏的,武侠剧你不了解的话,动作片总可以吧…………”

  方岱川跟上他的脚步,在他耳边不停地说着话,喋喋不休的。李斯年烦躁地掏了掏耳朵,却一句闭嘴都没有说。

第51章 第四夜·02

  方岱川一番插科打诨,李斯年情绪稍稍恢复了一些,他手里还捏着面包的纸袋,在手心里捏得刷拉刷拉响。

  “你喜欢演戏吗?”李斯年坐在礁石上,顺着方岱川的话风问道。

  “喜欢。” 方岱川低头笑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这个年代太功利了,你大大方方回答喜欢钱,喜欢猫,喜欢咸鱼躺,并不需要为此感到任何羞耻。但是假如生活中有人问你,你喜欢你的工作吗?假如元气满满地说喜欢,说这是我的梦想,就会显得幼稚又中二,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尤其在你混的不怎么样的时候。

  公共场合当然也有人问,所有人都是千篇一律地回答:“我喜欢演戏,我不是为了名为了钱,我对演艺事业有野心有梦想。”然而说是这样说,演员自己都不信,大家心照不宣地看着台下的粉丝齐声振臂欢呼,为爱豆的梦想感动流泪,主持人脸上挂着鼓励的微笑,礼貌性地鼓掌,铺着厚厚粉底下的脸上,却全是走过场式的不耐烦。

  方岱川一开始还会很认真地给观众们讲他的梦想,讲他多么希望给观众编织一个真实的世界,带领他们感受拔剑风流,不平则鸣的侠义精神。后来他发现没有人在乎,渐渐也就不说了。

  他还记得刚刚出道的时候,初生牛犊,诚恳地讲述自己的梦想,台上大家都报以掌声,下台却被同组的男主演狠狠冷嘲。“给自己加什么戏呢?一个三流小演员,演替身和打戏的,也配谈梦想?”那个演员如是说。

  方岱川自问不是个玻璃心的人,但是公开场合,被同组前辈按在台面上摩擦嘲讽,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将一切感觉压在心底,任由不甘的情绪翻滚发酵,耻向人说。

  ——今天不知怎么了,或许是孤岛独处,心里觉得李斯年的情商再不屑也不至于嘲,亦或许是偶然的晴空,朦胧一丝星月清辉让他神志不清,他感官有些朦胧,只含笑道,喜欢。

  李斯年一直注视着他,才发现他的右脸颊有个酒窝,不深,但是圆圆的,很可爱。方岱川用这颗小酒窝笑着说“喜欢”。

  他吐字有一种奇异的韵律,北方人口音特有的吞音和儿化现象,让他的语气经常显得有些吊儿郎当,但是当他放低嗓音,很深沉很郑重地说一句喜欢的时候,李斯年听见自己心头砰地一声响。

  ——据说有些人的声音能和另一些人心脏跳动的频率合成共振,用声音就可以掌控对方的心跳,不知道方岱川是不是那一些人。

  李斯年右手食指不受控制地轻轻颤动着,以一种奇怪的频率。他低头有些吃惊地盯着自己的食指,自己也觉得十分奇妙。他一直有种对危险的敏锐直觉,有时候潜意识里察觉到危险,在意识还没有苏醒的时候,身体确实会用这种方式提醒他。这种实用的特异功能,也真的救过他几次,雇佣兵团的几个朋友曾经惊诧过这项特异功能,甚至取了一个促狭的外号,说Lee有一只“上帝右手”。

  然而此刻,李斯年盯着自己颤动不休的右手食指,环顾四周。四周浪涛依旧,小雨窸窸窣窣,他将大脑里的警戒雷达开到百分百,也没有察觉到任何潜藏的危险。——身体的感觉也同以往不太一样,很难形容的一种奇妙感觉,不是紧绷的,而是有些软,仿佛脚下有一滩正在蔓延而上的沼泽,软绵绵的泥浆顺着他的身体攀援而上,而他奇异般地不想挣扎。

  “我喜欢演戏,不知道你有没有过一种感觉,我有时候,莫名会感觉很孤独。有时候在宴会厅里,突然听见主唱的声音沙哑哑的很好听,举着酒杯找了一圈,也不知道该对谁说。有时候凌晨坐在阳台上,看着远处车水马龙,出城的车排着长队,也不知道他们是要去哪儿,有什么故事。——但是演戏的时候,我是不孤独的。戏里有轻生死的兄弟,有一诺千金的朋友,有孤注一掷的反派,还有一往而深的爱情。每次坐在电影院看自己演的戏,就想,我这一生,哪怕能遇见其中一种感情,都足够值得。”方岱川盘腿看着远方的海平面,几只海鸟掠过海面,翅羽震颤,喙中发出一声激越的长鸣。

  他回过神,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李斯年,挠了挠头:“我是不是有点幼稚?”

  李斯年回望着他,浅琥珀色的瞳孔里有种温柔的水光蔓延开来,他声音很轻,唯恐他不信似的:“你很热情。”

  “热情?”方岱川被这个形容词搞得哭笑不得,“算了,你一个外国人,在用词的恰切程度上,也不能给你太高的要求。”

  李斯年笑了一下,没有反驳。

  没和你开玩笑,他心想,这只小狗腿,一直就有种笨拙的热情,对这个世界,对人类的所有正面感情。

  认识到这一点,李斯年仿佛看到了刚才那一片沼泽,最后一截身体也陷入其中,终至没顶。

  两个人傻愣愣地坐了一会儿,海边的风洗尽了白日的湿热,带来些清凉。不知道海风是从哪里涌过来,带来一股微妙的臭味。

  远处海浪的起伏波动更大了些,白泡泡扑哧扑哧翻腾,聚集来更多的海鸟,纷纷争食着被海浪滚上来的海底小鱼。

  李斯年的全幅身心都沉浸在一种莫可名状的柔软情绪里,难得一见的失了智,失去了对潜在危险的警觉。直到浪花扑腾到他们两人脚边,李斯年无意中低头看了一眼,看见了随着海浪翻滚上来的深海小鱼和长满海洋生物的海底板岩和沙土的时候,他才猛地意识到一晚上海浪翻腾海鸟聚集的不对劲。

  “不对!”他猛地回过神来,拉了方岱川一把,两个人迅速后撤。

  一个猛浪击打过来,整个海面仿佛一口被煮沸了的大锅,翻卷着泡沫溢出来,两人刚刚站立的地方瞬间劈裂了一道不窄的缝隙。摩西分海一般的架势,砂石顺着岛屿的破口,扑扑簌簌被卷进海里,填上来的是不知名的动物尸体。整座海岛仿佛一块酥脆的饼干,正被架在火上烧烤,将要从中间受热断裂。方岱川惊讶地看着这场自然伟力的萌芽。

  “海底火山的前兆……”李斯年神色凝重,下颚线绷得死紧,“那个boss可能真的没说谎!”

  方岱川脚踩在一个沙坑里,沙坑本身就不结实,被海水的震动裂开了一半,他的右脚刚好踩在上面,直接陷了进去。刚想拔出右脚,方岱川心中突然一凛。——脚下沙坑的这个位置,正是最初大家一起埋葬啤酒肚的地方,正因为埋过人,沙子后来填得不是那么实在,所以才被海底的这一震震了个口子。

  怀着某种恐怖的设想,方岱川陷在沙子里的右脚淌了淌坑底。

  “李斯年……”李斯年还在观察海面的情况,听见他的声音便应声回头,却见方岱川在夜色中脸色衬得惨白,一粒冷汗清晰地从他侧脸滚落,没入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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