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痛了,很快就不痛了。”
“焚我元魂,散我真魄……”
李景珑身周金甲逐一消失,颤声道:“鸿俊?!”
鸿俊睁着无神的双眼,口中不断溢血,断断续续道:“景……珑……”
李景珑的意识终于回来了,他奋力大喝,一剑将獬狱震飞出去,獬狱发出哀鸣,洒出绿色的蛟血,撞翻了大明宫墙,坠落深谷。
李景珑转身冲向鸿俊,一把搂住了他,祭起心灯之力,往他的左胸膛上,按了下去。
心灯注入鸿俊全身经脉,鸿俊在这剧痛之中感觉到温暖之意,心脏处的封印再次被加固,那白光源源不绝地涌入,令他失去了意识,进入了一个美好的梦境。
第121章 大战之后
仿佛睡了整整一辈子般漫长,鸿俊在几声鸟叫里睁开了双眼。
“醒了!醒了!”裘永思的声音说, “快叫长史。”
鸿俊稍一动弹, 全身便痛得难受,紧接着脚步声接连响起,驱魔司几乎所有的人都一窝蜂地涌了进来。
“感觉怎么样?”李景珑睁着通红的双眼, 关切地问道。
鸿俊呻吟道:“好痛……”
“药效过了。”莫日根调了草药, 过来说, “再吃一点。”
鸿俊闻见那味道, 乃是镇痛嗜睡的延胡索,便道:“不能吃多了……”
莫日根便减了剂量, 李景珑接过, 极小心地喂鸿俊服下, 众人便都道醒了就好醒了就好,各自纷纷散去, 剩陆许还担心地看着。
“大伙儿都没事吧?”
“没事。”李景珑笑着说, “大明宫也没让赔,不必再担心了。”
鸿俊说:“只有赵子龙不在了, 对吧?”
李景珑没想到鸿俊醒来的第一件事, 是问赵子龙,只得“嗯”了声, 说:“没人怪它。”
“景珑,你早就知道赵子龙是獬狱的人,是不是?”鸿俊又问。
“獬狱的鱼。”阿史那琼更正道。
鸿俊:“……”
李景珑不作声,陆许恐怕鸿俊生气, 在旁说:“长史守了你三天三夜没合眼。”
鸿俊艰难地转过头,朝李景珑勉强笑了笑。李景珑两眼睁着,因疲倦而发红,他轻轻地握起鸿俊的手,低头小心地吻了吻。
“对不起,鸿俊。”李景珑说。
“这不是谁的错。”鸿俊说道,“要怪只能怪我……太笨了。”
陆许说:“好好休息,一切都……算是解决了,待你好起来再说。”
鸿俊“嗯”了声,李景珑便在旁趴着,问:“还痛不?哪里痛?”
鸿俊五脏六腑全在痉挛般地痛,他知道这是经脉被破坏后重筑的过程,以前重明以凤凰真力为他打通过一次经脉,便遭遇了这般苦楚。但也幸亏体内仍残余了重明的力量,在李景珑的心灯守护之下,才得以重筑。
现在想来,杨国忠那一记竟是使足了所有修为,要让他成为废人,再将他带回去。
而当时唯一可能活下来的,就只有鸿俊,想也不用想,余下的驱魔司人等,在杨国忠吸食魔气、召回蛇魂后,都将遭到他的屠杀。
“我猜他唯一想留的,只有你性命。”李景珑趴在榻畔,像个小孩般端详鸿俊,又道,“为什么不起手杀我们,是因为他想在吸回魔气后,再慢慢地将剩下人折磨到死。”
鸿俊心中不由得打了个寒战,又问:“那……獬狱呢?”
“逃了。”李景珑说,“想必是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躲了起来养伤。”
大明宫一场激战,安禄山受到极大的惊吓,就此逃亡,而獬狱则一身魔气被李景珑尽驱,蛇魂未曾召回,反而遭到重创,当夜便不知所踪。鸿俊最关心的鲤鱼妖也随之销声匿迹,他受伤之后,被李景珑带了回来,驱魔司所有人倾尽全力救治,留下清查现场的阿泰始终不曾发现鲤鱼妖的下落,料想也是跑了。
“接下来怎么办?”鸿俊说。
“先等你伤好。”李景珑还是很乐观的,说,“獬狱的三魂,已有两魂被咱们击破,余下安禄山身上带着一魂与他的魔气,料想还有一场硬仗要打,但较之最初,已好了太多。”
鸿俊一想也是,在李景珑的计策之下,他们朝着最终的胜利,已越来越近了。虽然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却也成功地重挫了敌人。
李景珑专心地看着鸿俊,两人静静对视片刻,鸿俊又说:“你怎么可以这样?”
李景珑一怔,知道鸿俊所提起的,乃是他燃烧真元,以召唤不动明王抑或燃灯降神,与安禄山决战之事。
李景珑叹了口气,鸿俊又问:“谁教你的?”
“鲲神。”李景珑答道,“就在那天,你躺在他背上,睡着了的时候。”
原来那日袁昆为两人昭启未来之后,于鸿俊入梦时,在飞回长安的路上,袁昆又教授了李景珑一招。乃是焚烧真元,当作献祭,将心灯威力短暂地提升到最高,甚至突破凡人肉躯所能拥有的上限,在短时间内成为半神之身的法术。
这一式一旦开启,李景珑的真元便将飞速耗散,成为连接灯芯的燃料。
“我必须赶在獬狱抵达前,将魔气全部净化掉。”李景珑说,“这样也许就能一击竟全功了。”
“那我怎么办?”鸿俊眼中带着泪水,突然有种万念俱灰的感觉,说,“你这么做,就没有想过我么?”
李景珑没有说话。
鸿俊突然说:“算了。”
李景珑道:“鸿俊。”
鸿俊艰难地转过头去,眼泪淌了下来,落在榻上。
李景珑说:“是,是我错了,我早就料到你会生气,但我也想清楚了,是我自己,发自内心的决定,我不找借口。”
“我想你好好地活着,成功驱魔之后,人间就太平了,我死了,驱魔司也会解散。”
“我知道你一定会生我的气,气我牺牲了自己,驱散了魔气;但只要你活下来了,我不在乎……”
“因为你爱我,只要你爱我,什么都可以原谅,过后的几个月里,你会气得发疯,难受得想死;可大伙儿会照顾好你,劝你,我还给你留了封信。看完以后,过个一两年,你就会慢慢地平静下来,不生气了。”
“再想起咱们在一起时,你会难受,但直到五年以后,你会把我们的爱情,当作一段美好的回忆……十年或者二十年以后,你还会记得,却连我的模样,也记不太清楚了,到了那时,你就会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毕竟,你的人生还有很长……而什么都敌不过时间……”
“别说了。”鸿俊哽咽道,“我恨你。”
李景珑便自言自语道:“我爱你。”
房内只有鸿俊不住喘息的声音,许久以后,待他平静下来,李景珑便道:“我可以上来睡一会儿么?实在是困得不行了。”
鸿俊悲伤之情稍缓,答道:“不可以。”
李景珑却无视了鸿俊的拒绝,爬上榻来,将鸿俊抱进去些许,他的动作始终轻手轻脚,生怕弄疼了鸿俊。
“咱俩完了。”鸿俊平静地说,“我生气了,我要休了你。”
李景珑将手臂小心地放在鸿俊脖颈下面,亲了亲他的侧脸,吻去他的眼泪。
“我给你买吃的。”李景珑说,“我们会在一起很久很久的,你看,现在一切都快结束了,你会当我的媳妇很多年……”说着,李景珑侧身搂住了鸿俊,鸿俊完全动弹不得,只得任由李景珑摆布。
“我带你去扬州,去巴蜀……去每个地方,就像你小时候一样,到了一个地方,咱们就住个几年,直到你住腻了……这次不会再有人来追查你的下落,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李景珑以衣袖擦去鸿俊脸上的泪水,喃喃道,继而伏在鸿俊肩前,竟是轻轻地打起了鼾。
鸿俊转过头,看着李景珑,李景珑额头上还带着不知道什么时候留下的伤,似乎在激战中时被刮了一刀,他的脸色近乎灰白,印堂发黑,就像个快死的人一样,看得鸿俊直忍不住心疼,又哽咽起来。
李景珑只是酣睡,再也不吭声了。
阳光洒下,裘永思伸了个懒腰,阿史那琼的声音从厅堂里传出来,说:“吃吧吃吧,大伙儿也累了好久了。”
獬狱案结束后,众人非但没有轻松半分,反而为了收拾残局忙得焦头烂额,李景珑始终守着昏迷的鸿俊,旁人说什么话他都听不进去,莫日根只得带着所有人安排善后事宜,包括通报大理寺,调查杨国忠下落,寻找鲤鱼妖。
杨贵妃寿诞倒是载歌载舞地结束了,李白则与李龟年进宫一趟,留在了宫中,那夜天象异变,李龟年见黑气远去,便知安禄山战败,随口编了个祥瑞,将李隆基给哄住了。
但杨国忠的失踪,这事可是无人解释,过得一天后杨家便慌了,李隆基也不是笨人,隐隐约约总觉得与大慈恩寺外之事有关联,召李景珑问询时,却等来了莫日根。
驱魔司上下统一了口径,一概不知。
杨贵妃寿辰刚过,一国宰相便失踪,节度使则毫无征兆地跑回了老家,皇帝居然还不知出了什么事!太子特地派人去驱魔司查,却发现那巷子如鬼打墙似的,管你是谁,一律谢客。
于是这场寿诞便乱糟糟地落幕,杨国忠一消失,恰好朝中各部的不满瞬间释放出来,首先是寿诞花用,三天里足足花掉了国库四十万两白银,长安城中更有偷窃、抢劫、作奸犯科等罪犯不计其数,六军怨情又简直沸腾,一时竟至顶峰。
李隆基忙着安抚余下大臣,第三天时,朝中已是谣言四起,都传说杨国忠也是妖,已被李景珑带着手下杀了。于是朝廷的目光便一时集中到了杨贵妃身上,有关杨家兄妹的谣言,已在长安城中传得满天飞。
莫日根一边往大理寺结案,一边带人四处追查獬狱的下落。而在獬狱逃离之后,长安下了两场雨,仿佛焕然一新,就像九尾狐伏诛后的一段时间里,满城恢复了烟火气,不再有一股若有还无的戾气压着。
忙活了三天,鸿俊终于醒来,众人也总算松了一口气。
莫日根进去端了一碗面,与大伙儿一起坐在廊下吃。
阿泰挑了几下面,说:“也太咸了。”
陆许说:“牛肉没拍。”
裘永思说:“我不吃葱的。”便把葱花挑出来,扔到廊下。
只有莫日根没吭声,唏哩呼噜地吃了。
“嫌难吃下次自己做!”阿史那琼瞪着眼说。
众人忙一致夸奖道好吃好吃,这才把阿史那琼安抚下去。平日都是鲤鱼妖做饭,大家吃习惯了不觉得,现在鲤鱼妖不在,才突然觉得吃饭成了个大问题。
“你说老大到底哪儿想不开呢?”阿泰说。
“人家早就当卧底了。”裘永思笑着说,“还没认识咱们之前就是獬狱的人……獬狱的鱼,投了咱们才是想不开。”
陆许道:“空了再把它找回来吧,我还挺喜欢它的。”
大伙儿在廊下坐成一排,想到以后说不定天天要吃阿史那琼做的饭,一时不免心中惆怅,又齐声绝望地叹了口气。
阿史那琼说:“你们汉人不是有句话么,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好歹以后可以吃红烧鲤鱼了。”
众人:“……”
莫日根听到这话,“噗”一声把面全喷了出来,被陆许一记后脑勺直拍。众人吃完后把碗扔着,各自道:“干活去干活去!”
大理寺得结案、四月俸禄得提前去申领、打听獬狱下落、去找郭子仪商谈安禄山之事,看对方有什么动静……麻烦一堆一堆的。
莫日根坐在井边,埋头洗碗,陆许在院子里头晾衣服,人全走光了。
莫日根边洗碗边抬头看着陆许出神,陆许想起什么,刚一转头,莫日根便马上低下头去,假装看花看草,避开他的目光。
“怎么现在都穿黑衣服了?”陆许端详手里莫日根的武服,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