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自己过去的模样,那些对人世充满戒备,谁都不敢相信的日子好像已是很久之前的事,不知从何时开始,只要一看见夜明君,生活中的一切事物都随之明朗起来,再无法滋生负面情绪。
这过去怎么想都不可能的改变,最终却是自然而然地降临,而他所要做的,只是对仙人主动伸出手,如那晚夜明君所期冀的一般,回应他一个发自内心的微笑,“对我而言,你就是希望。”
亲眼见到之前,夜明君从没想到纪陌居然还可以有这样的神情,就像是熬过了漫长冬季终于寻到了生机骤然绽放的一朵腊梅,虽无三月春晖为伴,却蕴含着无尽的温暖和柔情。
满身是刺的小家伙终于卸去了重重防备,还主动对他伸出了手,现在不论他做什么都不会反抗,想到这里仙人便是发自内心地高兴,这就一把将人拥入怀中,只轻笑道:“那我一直陪着你,让你时刻都对未来充满期待。”
唉,你都把自己送给我多少回了,到底是哪来的自信认为这还不算是爱慕之情?
夜明君身上的气味很是安神,只要被其环绕便能忘却一切烦恼,这一刻,因仙人的不解风情而生出的重重困扰忽地就此消散,伸手环住他的腰,纪陌的声音很轻,“夜明君,抱着我,你高兴吗?”
夜明君不知掩饰为何物,一言一行都是自身真意,此时也是毫无顾忌地回以真实想法,“你最近甚少再为过去伤情,也可以发自内心地微笑,这是最令我高兴的事。”
和法宝护主的心情不一样,他很清楚,怀里的这个人就算不是羲皇启明珠的主人,自己也想一直保护他。羲皇启明珠作为上古神器,在羲皇手中护过仙神,也护过天下苍生,可无须神明指引就自发地想要守护某人,如此神奇的想法,还是第一次出现。
以至于情不自禁地去想,这样的感情如果可以永久地持续下去,是不是就能变成人类所说的爱呢?
即便没有任何天道规律证明它能够永世长存,只有一点夜明君可以肯定——拥有这份心情的现在,比过去五千年的岁月都更为快乐。
可是,要用什么方法才能验证永远这样漫长的时间,这个问题他之前好像从没考虑过。
突然发现了自己思路中存在的盲点,夜明君抚摸着青年柔顺的黑发,只在心中暗道,
纪陌说过,爱上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是一件痛苦的事,他的攻略目标既然是让纪陌爱上自己,为防小家伙伤心,果然还是要认真研究一番爱情成立的必要条件。
作者有话要说: 夜明君(严肃):怎么办?我好像不知道要怎么验证天长地久这个结婚必要条件!
纪陌(冷漠):我该怎么让他理解夸张这种修辞手法?
宋乔:给他找个语文老师补课?
纪陌:好,高材生,你上吧。
宋乔:What?
第52章
魔洲善战, 由于叶君侯强者为尊的理念,但凡能力弱一些便会惨遭淘汰沦为奴隶,所以能在暗京混上一官半职之人,本身武力也绝不会弱。
如今迁都已成事实, 青帝手中又有天魔血契,为了让自己将来日子过得好一些, 这群从残酷斗争中磨练出的猛将终于暂时脱离了沉迷酒色的状态, 一路强攻之下,竟是势如破竹夺回数座城池,成功在神魔二洲之间打出了一条运输线。
只可惜, 还未待他们和神殿汇合, 常辉就已将妖洲大军化整为零, 仗着一个普通妖族都比凡人强悍的单兵优势,同时突袭神魔二洲城市, 只用了数日时间又令人类军队忙于救援, 重新占到了上风。
妖族战斗能力强大, 繁殖又快,人类才灭了一个团的豺狼虎豹, 没几天他们就又生了一窝卷土重来。加上常辉根本不在意妖洲损耗, 神殿却要努力保护当地百姓,如此被动情况下,若要进行持久战,神魔二洲兵力终将消耗殆尽。
然而,看似占据优势的妖洲也不是铁板一块, 比如现在,常辉就再次黑着脸走进了狼族营地,“霜狼首领,听说雪兔一脉又有战士失踪?”
妖族野性未驯,很多部落都还维持着作为妖兽的本能,自他们出发时就发生了多起猛兽捕猎其它种族的情况,其中又以只有奔跑这一个逃生能力的兔族损失最为惨重。
弱势种族埋怨常辉将它们集结在一起无法逃跑,习惯捕猎的猛兽也对常辉限制自己饮食颇为不满,若不是有任青崖站在他背后,只怕这些妖兽早已群起攻之。
此时,面对常辉的质问这直立的蓝色巨狼也是以不屑眼神回应,“狼吃兔子有什么可奇怪的,你又不许战士们吃人,我们就只能自己捕猎了。”
常辉很清楚这些被妖王催化出的妖兽根本不是正经妖修,虽然身体得到了力量,头脑却仍停留在野兽阶段,他一开始还会试图去驯服这些蠢物,如今却是全然没了那兴致,只冷冷道:“我这个人并没有多余的耐心饲养宠物。”
“你什么意思?”
许是听出了他的杀意,霜狼首领立刻就亮出了自己锋利的獠牙,然而根本没给他出手的机会,常辉布在营帐外的陷阱已经发动。
巨大箭矢没有一丝错漏径直将霜狼首领钉死在地面,不去理会对方的痛呼和哀嚎,一袭青衫的儒雅文臣抬起照明的火烛,轻轻将明火扔在那对人类而言很是狰狞的野兽身躯,待到火焰将其吞噬,这才平淡地回了一句,“我说过,违反军令者死。”
呵,和人比凶狠残酷,当真是活腻了。
冷笑着掏出绢布擦了擦手,常辉并不喜欢由自己亲自解决对手,作为一个大人物这也太掉价了些。然而他在妖洲并无可用之人,虽然仗着万千化身暂时以一己之力统率所有军队,内心依然是不大爽快,连带着对营帐外士兵的警告也没有一丝笑意,
“各位,人除了同类什么生物都能吃。所以,如果不想上餐桌,请在一日之内选出一个足够听话的新首领。”
如此雷霆手段震慑之下,狼族营地总算稍稍平定,然而回到自己营帐,常辉却是冰冷着一张脸狠狠将手拍上桌子。
他居然沦落到用这样野蛮的手段治理军队,早晚要将这群愚蠢的野兽变成地里肥料,一解心头之恨!
其实对妖洲的情况常辉多少也有心理准备,之所以现在如此暴躁,除了化身太多极度压榨灵魂力量带来的不适感之外,还因苏格这些日子出乎意料的活跃。
苏格的救世方舟乃是战争神器,其上配备的五百炮台每日均可发射三次顶级神咒,加上庞大的运输量和堪比主宰级天人的飞行速度,不论后勤支援还是紧急援护都可完美进行。
这也是神洲能够撑住妖族袭击的根本原因,毕竟,莫说苏格本身还具有强大攻击力,除了任青崖,又有哪位妖族大将能够承受住方舟的一轮炮击?
这些时日,但凡妖族发起进攻,苏格第一时间就会赶赴现场,常辉和他合作了这么多年,就没见这只沉迷养老的鸽子翅膀挥得这么勤快过。苏格如此活跃,可以与之匹敌的任青崖却全然不听常辉指挥,十次有九次都不能让这位妖王抬抬蹄子不说,成功的那次还要被这头白鹿投以白眼,以至于他憋屈之下,这些天烹调鹿肉的技术一直稳定上升。
常辉知道自己和任青崖的矛盾在哪里,这位妖王一点也不喜欢阴谋算计,从一开始就是准备带齐人马先干掉四洲主宰,然后再把神明一个个抓出来,其它与之无关的任务根本没一点兴趣。可是,天人是好抓的吗?你总得先把天下握进手里才能把隐藏起来的天人挨个挖出来吧?
明明按他的计策走早就打下了神洲,这头死鹿居然还给他白眼看,说多了就直接把他顶出营帐,要不要脸了?
叶君侯骂得还真没错,这就是头牵着不走打着还倒退的倔驴,他算是明白纪陌怎么能如此淡漠了,任谁和这妖王合作都得被磨得绝了七情六欲!
想到神明,常辉沏茶想让自己冷静下来的动作忽然停了下来。
救世方舟消耗巨大,他这些日子一直有意拉长进攻路线消磨苏格力量,若在过去,此时苏格应当已是体力不支,可近日化身传来的消息仍是看不出异常,果然,是哪里发生了变化吗?
苏格的力量来自于信仰,他从神身上感悟得越多力量就越强大,从理论上来说,只要时刻保持对神的感情,就没有力量枯竭的时候。对这个设定,作者宋乔只用了四个字作为概括——用爱发电。
过去苏格无法感知到神的存在,虽对旁人没有明说,却曾和常辉坦言,或许神已经放弃了他。
那时大祭司落寞的神情依然历历在目,再对比如今的精神劲,常辉不用调查都知道那阵法唤出的定是苏格的神。
结果,好像除了他,神明们都还挺在意自己的天人?
想明白了这一点,常辉更是意难平,这就没好气地看向了房中的鸽笼,颇为不屑地开口:“瞧你扑腾翅膀的这副德性,他都不要你了,现在随便一哄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能不能有点出息?”
从他进攻神洲的第一天起便不断有鸽子飞进营帐,只是这一次他并没有给它们开口的机会,统统都扔进了笼子里,还以阵法隔绝了和苏格的联系。原以为这人总该要放弃了,谁知鸽子还是每日准时落下,白吃了他不知多少谷米不说,每晚还吵得他根本睡不着。
此时也不例外,一被他鄙视,这群鸽子又开始委屈巴巴地叫了起来。
“咕咕咕。”
“咕咕咕。”
“咕咕咕。”
虽是被它们烦得头疼,可一看那些鸽子对自己亲近得很的眼神,常辉又下不去手直接炖了,最终也只能熟练地掏出鸽粮扔进笼子,不耐烦地开口:“行了,吃饱了就闭嘴。”
是啊,他在神殿待得太久,就连鸽子都被养熟了……
缓缓舒了一口气,常辉抬眼看了看这陌生的营帐,手指不自觉地摩擦着茶杯,
他一开始还以为任青崖的目标是一统五洲,率领全部天人共同对抗神明。可据这些时日的观察,这头白鹿也就只有在捕获天人时上几分心,为了抓住水无痕更是不惜突然从阵前离去打乱攻城计划,他到底想做什么?
他对神洲发动的突袭所选时机很是完美,若按照原定计划行事绝对能在苏格赶回之前占领神殿。可任青崖只是听闻水无痕刺杀过晨星祭司,竟是就这样丢下战局不顾追着那个没有什么价值的杀手给跑了,这算什么?你自己都快把神弄死了,现在还准备端了他的老巢,居然不许别人刺杀他,简直有病!
能臣最恨的就是在大事中拖后腿的自己人,接连制定数次计划都因妖洲这方的意外失败,常辉的忍耐也差不多到了极限,虽是如此,面色却渐渐恢复了平静,只抿了一口茶水,嘴角无声地划过一丝冰凉笑意,
既然如此,让妖洲和神明同归于尽不也挺好的么?
常辉做事从不拖延,细细思索了片刻,伴随指尖血液滑落,几具妖族化身便悄然混入军营之中,只待寻到时机发挥自己作用。
神洲那边对他防得紧,至今也无法令化身成功靠近神明营帐,不过,只要他们还需饮食起居总会寻到机会。他就不信青帝和那个仙人能一直守在两位神明身侧,只要寻到一丝空隙,定能……
眼中闪过一丝寒意,常辉不自觉看向笼中的白鸽,离开魔洲前苏格拖它们带来的话蓦地浮现——“若遇不测,飞鸽传书。”
常辉了解苏格,这位大祭司不是说说而已,若他真以此设下埋伏,只怕那人也会毫不犹豫地闯进妖洲大营。这才是捕获苏格最简单的方法,可他没有做,就像苏格明知常辉是个多么不折手段的人,依然一次次让鸽子落在他的面前。他们是唯一能搭档三十年不产生任何矛盾的天人,就算已因神彼此敌对,到底也保持着属于自己的默契。
如果神死了,苏格会怎么样?
想到这一点,原本要派出的化身又重新溶解,他只是将手中鸽粮递到笼子前,眼看鸽子们马上就欢快地凑了过来,终是轻叹一声:“罢了,就让你再高兴几天。”
作者有话要说: 常辉(摔屏幕):一群青铜队友完全不会清兵,唯一的王者还随时掉线整天BB,根本带不动!
任青崖(泡泉水):下线洗澡中,不接电话,勿扰。
常辉(绝望):那只划水的鹿你敢不敢回来打次团!
苏格:兄弟,叛变了解一下。
常辉:闭嘴,你们这些只会挂机的咸鱼也没好到哪里去!
第53章
常辉不休息的后果就是当晚又有三队妖族突击兵成功占领城池, 默默看着战报里这命鼠妖从邻近城市直接打洞潜入城主府和给蚊蝇蚂蚁下毒传播瘟疫的一连串操作,纪陌只能冷漠地再次掀开某位老父亲的被窝,“你儿子都不需要睡觉的?”
谁也无法统计这世上到底有多少种妖,此时他们面对的兵种可谓千奇百怪, 就连魔洲的几个老将军也猜不到常辉的诡异手段。好在主角的思路和作者基本一致,常辉的想法宋乔多少能琢磨出一些, 于是常辉搞事就找宋先生已经成了全军上下的共同认识。
对于睡梦中被挖出来给儿子收拾烂摊子这种事宋乔已经习惯, 此时也只熟练地要来战报,打着哈欠看了一遍便对纪陌安抚道:“别急,根据我对常辉的了解, 他心情一不好就爆肝, 就这个肝度搁书里都该弄死老皇帝了, 早晚黑化坑死你儿子。”
任青崖和常辉属性不合是他们两个作者钦定的事实,深知那只白鹿怼人多疼的纪陌倒没担心过这个问题, 只是扬了扬眉毛, “那他心情好呢?”
“愉快地爆肝?”
有些心虚地给出回答, 宋乔这才发现自己好像真没给常辉设定什么娱乐活动,甚至连感情戏都给砍了, 可以说他这个主角不是在争权夺利就是在去谋朝篡位的路上, 一时只觉无比心虚。
对此纪陌只有一个感想,“我好像能理解他想弄死你的心情了。”
“好吧,说正题,这三座城是陷阱。”
宋乔虽然肝远远比不上自己的主角,二者头脑和思路倒是一脉相承, 如今对着战报稍加琢磨便已猜出常辉用意。
“此时听雪城和飞星城都陷入瘟疫之中,临光城倒只是被占领,若按苏格的性情得了消息定是抢先前去治疗瘟疫减少百姓损失。
但是别忘了,鼠疫也是传播范围极广的天灾,而且那些还是鼠妖,体内必有妖毒。只要苏格无法及时赶到,城中鼠妖迎江而上直取神殿大本营,只凭鼠疫就足以令我方基层彻底瘫痪。若我没猜错,临光城附近河流必定还埋伏了大量水中精怪,待到确定苏格去了其它城市,就会一攻而上摧毁神殿在江边的防御。”
这就是和妖洲作战的难处,寻常修士就算屏息也就在河里停留个一两日,可妖王随时可以把任何动物变成妖族,任他们防御得再严,又怎么防得了漫天飞鸟和江河鱼虾,这一仗打下来还真有一种人类正在和整个自然世界作对的感觉。
心中默默感叹着此战艰辛,宋乔还是很快将应对之策说出,“所以,苏格必须先夺回临光城保证神殿无忧,至于其余两座城池,陛下的三千后妈团也是时候拿出来练练了。”
关于听雪纪陌一直想不起出自何处,倒是爱看实体书的宋乔寻出了其来历,原来那是一本连载于杂志的奇幻小说《雪国战记》,所描述的就是雪国遗民如何通过漫长斗争推翻殖民统治重新建国的故事。
也是和宋乔对过天人名单之后,纪陌才发现其实出现的天人并不局限于男频,只是经过漫长斗争活了下来的天人大半都是网文角色,毕竟他们的外挂开得最狠,普通一些的天人还没成长起来就在初期被金手指给碾压了,根本没有发育机会。
听雪最擅长的就是发掘己方战斗力,叶君侯死后,他那三千后宫也成了青叶头疼的对象。养着吧开销太大,放出去吧,这些女子的家人朋友大半已在战争中死去,除了小部分仙女妖女毫不犹豫地离开,剩下的皆是不肯离去。她们也知道这乱世之中貌美女子若没个大势力依靠委实难以生存,若是哪天又被某个强大天人掳了去,那还不如留在魔宫,至少还有个母妃的身份。
就在这时,听雪便提出了从后宫之中选拔能人异士组建一支近卫军的建议,更大胆地请求青帝给予她们凭战功封侯封爵的权利。此话一出魔洲上层是极力反对,奈何青叶仔细一想,如此自己就不用为突然多了三千个后娘而烦恼了,毫不犹豫地就一个准字批了下来,果断得让成章差点当场闪了腰。
“你说我们怎么就忘了叶君侯的后宫,妇女可顶半边天啊。”
想起听雪这招奇兵宋乔也是颇为惊叹,旁人不懂,他们两个作者还不明白吗。男频历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可是主角的后宫啊,里面资质非凡身份特殊的女子绝对不在少数,只要听雪好生发展一下,绝对会是一支强到吓人的队伍。
“听雪到底只擅长小规模游击战,论正面战场,我们还是拼不过常辉。”
听雪和青叶忙于组建这支名为青鸾卫的队伍,已从其中挖掘出了不少能人异士,再加上神殿的祭司,纪陌估摸着应付瘟疫还不成问题,只是想想如今大局上的被动仍难免头疼,这就对某位作者抱怨道:“宋先生,恕我直言,一个文臣居然还能带兵,你这金手指未免也开得太不要脸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