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慕之已经习惯了应付这种场合,但也提了个心眼,随时准备着帮越亦晚救个场。
汉语言里的亲戚关系,真是能复杂的如一团麻线。
既要顾着年龄,又得顾着备份。
到了皇家这里,还要注意爵位,尊称和礼称也要切换自如。
越亦晚逃过了理科,逃过了高数,结果礼训期进了宫,也惨兮兮的恶补了好些逻辑和计算。
表舅母和表伯母不是一种,姨丈公和姑丈公有区别。
看到一张大胡子中年男人的脸,要先确认他是亲王还是王爵,赐过封号没有,具体是皇后还是皇帝那边的亲戚,和自己相比辈分又是个什么情况。
所以说见亲戚什么的真心超麻烦啊啊啊。
这一大群的皇亲国戚围过来,太子妃愣是绷住笑容,八面玲珑的全都问候了一遍,称呼礼数一个不差。
花慕之松了口气,帮他挡了几个难堪的问题,径直带着他去见老寿星。
寒暄用的酒会环节结束,人们各自回休憩之处更换常服,准备参与午宴。
参与聚会的人有二三十个,自然要在长桌上实行分餐制。
于是喜闻乐见的亲戚聊天环节开始了。
越亦晚全程坐在花慕之旁边,眼观鼻鼻观心地专心吃东西,尽量不参与那些八卦。
他听着那些老贵族们从经济形势聊到某位郡主的婚事,再从郡主的婚事跳到谁家孩子放着家庭教师不要非要去公立学校,聊着聊着竟突然绕到太子夫夫身上。
“话说,两位殿下打算什么时候要个孩子?”
越亦晚正低头吃着蟹酿橙,差点直接拿叉子戳穿橙皮。
太子轻咳一声道:“还不急。”
“两个男人生孩子那么方便——干脆多要几个啊,”左边的姑姨母笑着插话道:“最好来对龙凤胎,这样儿女便都有了!”
夫夫两非常职业的假笑着应和着,把这话题飞快地糊弄了过去。
等到了下午,花慕之早早地把越亦晚带去了马场,免得有些亲戚过来找他们定娃娃亲。
“我——我其实不太会骑马。”越亦晚难得有怯场的时候。
“不用怕,我教你。”
马夫牵了纯血的冰岛白马过来,花慕之帮他又检查了一遍骑具,把他扶了上去。
这一坐上去,就好像是腾空了两米,简直不敢动。
越亦晚生怕自己被摔下来,抓紧了缰绳小声道:“要不……就牵着遛两圈吧。”
马夫行了个礼,显然是准备牵绳子了,花慕之却翻身也骑了上去,颇为自然地把他抱在怀里。
“咦——”越亦晚忽然想起他们两晚上睡觉时的那些小动作,心跳都加速起来:“你你你确定要这么教吗?”
身后的皇太子只虚虚用下巴抵着他的银发,双手自然地覆在他的手上。
“驾。”
马儿欢快地扬起蹄子,快步跑了出去。
“哎哎哎慢点慢点我怕摔着——”
越亦晚这回真慌了,下意识地抓紧他的两只手,在马儿腾空跳起来的那一瞬间差点尖叫一声。
可是花慕之是盛装舞步赛事上拿过国际奖的人。
哪怕这匹马并不算熟,在他的控制下也温顺而又妥帖。
长风吹拂而过,夹杂着草叶的气息。
托托欢快地嚎了几声,撒着欢跟着跑了起来。
越亦晚缩在花慕之的怀里,颇有些大气都不敢出。
等两圈溜下来,他才渐渐找到乐子。
“你……好像真的很会啊。”
花慕之笑着低头,却刚好亲了一下他的发梢。
他垂了眸子,任两人十指交握着把住缰绳。
“要不要试试,再快一点?”
第24章
在加速的那一刻,越亦晚只感觉自己像是被挖掘机给扔出去了一样。
腾空带来清晰的失重感,但上下颠簸的幅度越来越少。
急速的风如激流里的漩涡一般在耳边打着转,连视线都顾不上看周围的环境。
他呼吸急促地握紧了花慕之的手,只感觉自己像是坐着阿拉伯人的飞毯一样。
赛级骏马一旦跑起来,速度不亚于一辆小汽车。
短短的几分钟里,他甚至连思绪都被冻住,视觉和听觉被放大到了极致,连带着血液都好像沸腾了起来。
在白马再次腾空越过障碍的时候,仿佛有电流从指尖一路蹿到脑海里,点燃他的所有情绪。
——爽!
越亦晚扬起了笑容,坐直了许多,也高喝了一声道:“驾!”
白马扬蹄再次加快速度,呼啸的风声让人能够忘记一切琐事,连微微的斜坡都好像是在做极限的俯冲。
他笑得颇为快意,连呼吸里都带着烈火燎原般的畅快感。
它不该局限在这马场里,这么好的马,应该在平原上奔驰,应该拥有最恣意的长风。
也不知过了多久,速度才终于放缓,花慕之带着他下来休息。
“很有天赋。”
越亦晚摘了头盔,笑着挑眉:“也是花老师教得好。”
两人在旁边的亭子里用了些茶点,决定再换一匹马骑骑看。
越亦晚毕竟是新手,很多指令都不太熟悉,花慕之还是坐在了他的身后,教他怎么控制进退。
盛装舞步是一项优雅的艺术,亦是体育盛事上的赛事之一。
临开始前,花慕之再次检查了下他的骑装和护具,把缰绳交还到他的手中,双手虚扶旁边。
“那我们,从基本的停止和慢步开始。”
初时似乎有些小儿科,可越往深处学,似乎越有无穷的妙处。
马儿不仅可以变换步伐,蛇形或者八字形前进,连正横步与斜横步这种略复杂的指令都完全可以理解。
花慕之单手虚扶着他的腰,在他的耳侧低声讲解着如何皮尔夫和帕莎其各是什么,这马儿也配合的如同能听得懂人话一般。
脚步或快或慢,跨越障碍时也干净利落,果真是训练有素。
越亦晚甚至有种自己是中世纪骑士的幻觉,握着缰绳有些飘飘然。
“做的很好……我们来试一段完整的舞步。”
低沉而又有磁性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干净清冷地宛如在深秋里溯明廷外的汣水里浸过一般。
越亦晚不知不觉地走了神,听着他解释着具体的要点,竟有心猿意马。
到了晚上,又是各种礼数与流程,祝寿的礼物早已由御侍帮忙挑选好了,他们两说几句吉祥话就行。
老亲王喜欢打猎,庄园后面的山里也有意养了好些野物,如今晚宴上的烤兔肉、炙鹿肉,听说都是他亲手打的。
越亦晚以为晚上要陪老太太们说话,本来都备着了十二分的耐心,准备再听几个小时的宫廷八卦。
没想到在晚宴结束之后,太子把他带去了狩猎室的侧间里,给他挑新的用具。
“我——我也跟着打吗?”越亦晚显然有些兴奋:“这个难不难?”
“不难,先来挑猎衣。”
御侍拎着钥匙开了三个衣柜,里面果真是应有尽有。
越亦晚本来以为这些衣服也跟骑装一样有英伦礼服的既视感,没想到都是绿白、褐绿相间的迷彩。
但也不是军训的那种迷彩服。
职业习惯让他上手就摸面料和裁剪,效果竟跟想象中的截然不同。
“这衣服——怎么会这么轻?”
越亦晚讶异地取了一件下来,手法娴熟地检查夹层和表面涂料。
花慕之浅笑着看他做这些事情,眼神里带着淡淡的欣赏。
“是绝缘材料,防风和保暖性能相当不错。”越亦晚直接上身感受了一下,赞叹道:“这么一件衣服,居然比鸽子蛋还要轻,简直是不可能的事。”
御侍闻言递给他品牌商送来的说明书,果真跟猜的一模一样。
『——本衣采用先进Prima Loft Silver Active绝缘材料,自重仅与三个乒乓球相当。』
Sitka Gear这个牌子的技术真心流弊。
越亦晚随手把挑好的外套裤子递给御侍,又和花慕之去另一个隔间里挑猎靴。
现在的打猎,当然不会像《还珠格格》里头那样,一群人骑着马咋咋呼呼地满林子转悠,全靠下人把动物驱赶到一处用弓箭猎杀。
——虽然有后现代科技感的猎弓,但更多的人选择使用步枪。
使用枪支,就势必要抵抗后坐力。
除了猎装本身需要有减震的性能之外,鞋子本身也要有强大的抓力和支撑性。
越亦晚少年时期潮牌买了不少,对各种鞋子也挺有研究。
他挑了双款式还算喜欢的,上手一摸发觉是尼龙材质中底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