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小伙伴们猜测的那样,银星的确以他不听工作安排为由,一直扣着他的大部分报酬,好在清绚口香糖的广告结了款,那二十万元总算到了账。
算上马上要付明年的房租,再算上录音室腰花的钱,别说二十万,私下接活挣到的,也是左手进,右手就出去了。
不过幸好,刘老师帮着找的那家录音棚,给了一个相当不错的折扣,算是非常的意外之喜了。
潘羽望着他若无其事的脸,心猛地一疼,像是被什么狠狠揪住了。
他停下脚步,掏出手机打开微信,不由分说,转了一笔五万元过去:“你收一下,单日单笔只能转这些,明天我再转你五万。”
成焰没有打开手机,静静地看了他一眼,晶莹眸子里有转瞬即逝的柔和:“先不用,真的。放心,需要的时候我会开口的。”
餐饮一条街再往外,就是一个小小的街心广场,不远处,气球飘扬,悠扬的乐声传来,不知道是什么现场乐队在表演。
潘羽停下脚步,高大的身影在街灯照耀下,少了些平时的嘻哈风格,却稳重而沉默。
他看着面前神色温和的少年,心跳加快,手掌心微微有点出汗,鼓足了勇气,脱口而出:“小成,收下吧。我不想仅仅做你的朋友……”
他刚刚说出这一句,不远处,爆裂的摇滚乐队演奏的前奏忽然响了起来,和刚刚悠扬缓慢的情歌完全不同,瞬间炸响了人的耳膜。
潘羽的那句话被掩盖在乐声里,成焰没有听见,他抬起头,不由自主地望向了乐声传来的方向。
凝神听着,他忽然迈开长腿,向着音乐声响起的地方,跑了起来。
“来啊,去听歌!”他一边跑,一边向身后的潘羽笑着招手,柔亮乌黑的半长头发在冬季的风里飘扬。
潘羽一愣,望着前方的成焰,终于笑了笑,也飞身奔跑,跟了上去。
热闹的街心小公园里,有片空地,平时会有晨起的老人打拳练舞,晚上也会有一些摆摊的艺人歌唱,而今晚,这个跨年夜,则早早地被一个地下摇滚乐队占了,正在热情洋溢地演唱。
不知名的原创歌曲,有点稚嫩,有点粗糙,可是却带着原始的生命力,在年轻摇滚乐手的演绎下,嘶哑又热情,穿透冷夜和初雪。
成焰和潘羽站在人群中,安静地听着那歌声,一曲既终,旁边的听众们发出了热烈的尖叫,两个少年也一起跺着脚,随着众人一起欢呼起来。
年轻的长发主唱酷劲十足,并不多和听众互动交流,只冲着四周的听众摇晃了一下手臂,然后一鞠躬:“下面一首,是我很喜欢的一位歌手的一首歌,不是原创,希望大家喜欢——改编版的《漩涡之境》。”
……
旁边隔了半条街的宽敞马路上,金寻和林烈凯并排坐在轿车后座,车窗关着,外面的冷意传不到车内,车里一片温暖。
“晚上回哪儿?”金寻随口问。
林烈凯淡淡道:“回自己那儿,明天一早再回家看看。”
金寻瞥了他一眼:“你啊,怎么还和你爸那么别扭,又不是小孩子了。”
“真的是我幼稚吗?”林烈凯冷笑一声。
“对对,你爸是老糊涂。”金寻毫不含糊,立刻站在发小一边,“你看我家老爷子,还不是拿我这个长房长孙当繁育机器,说我三年内不结婚生子,就考虑改遗嘱呢。”
林烈凯斜着眼看他:“哎哟,那你怎么办?”
金寻一双桃花眼透着冷意:“谁稀罕他们那点家底,我自己干。”
林烈凯咧嘴一笑,眼中邪气闪现:“你在海外搞的那个基金,家里没人知道吧?是不是快把你们金家最牛逼的几个基金经理全挖走了?”
金寻脸上露出了点笑意:“不早点做打算,难道还等我堂弟那一家上位吗?”
林烈凯眯着眼睛,忽然道:“你那个娱乐公司,开着小打小闹的,不如转手给我吧。”
金寻猛地扭过头,细细地打量着他:“干什么?你不是一直说我玩这个无聊吗?我都答应你帮着搞死银星了,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非要自己亲手操盘?”
林烈凯若无其事地扬眉:“我给你个高价。”
金寻似笑非笑:“不用了,我不卖。想捧谁的话,直接跟我说,我帮你捧,不是一样吗?”
林烈凯狠狠瞪了他一眼,金寻可不发怵,笑嘻嘻地:“说起来,成焰那个孩子真心不错,直接挖过来就算了,撑死了直接跳槽、支付违约金,哪里需要那么麻烦,要劳心劳力折腾银星呢?”
林烈凯冷冷瞪了他一眼:“你别乱动,我这边有大计划呢,你可别坏了我的精心布置!”
金寻啧啧一声:“又是我家公关部的王灵帮你策划的?我瞧她也别来我这上班了,干脆去你那打卡吧。”
林烈凯轻哼一声:“我挖过,那姑娘念旧呢,说不愿意离开你的公司。”
金寻心情大好:“真的吗?那我再给她涨点年薪吧。”
红灯有点久,他们刚参加完一个跨年酒会,穿得正式,这会儿就有点儿热,林烈凯随手降下点车窗,让外面凉冽的空气透了点进来。
随着冷空气扑面而来的,是不远处人群中传来的熟悉歌声。
林烈凯忽然一怔,将脸转向了声音的来处。
……
摇滚乐手的改编很有新意,把原本高亢悠扬的歌曲降了几个Key,大量的地方都做了变化,可是原曲中的忧伤和低沉却保留了,用嘶哑的嗓音唱出来,别有一番沉郁的风韵。
主歌过去,副歌响起,吉他手和贝斯的加入让悲伤淡了一点,变得更加高亢和撕裂,可就算降了几个音,乐队主唱的嗓子显然有点跟不上,唱到最后几句,就有点嘶哑的力不从心。
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黑影猫着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穿过,走到了乐队后面,拿起了放在支架上的另一只麦克风。
再一次的副歌,同样的高潮,忽然地,在激烈杂错的乐队伴奏中,一个声音蓦然加入,猝不及防,和那个主唱的声音交织在了一处。
“泡沫成海,化为粉末,
“爱你不得,全是过错!
“在风暴来临后,我看你转身离去,
“独留我一个人,在这孤独漩涡!……”
激昂、纯净、又高又亮,却同样带着摇滚味,嘶吼着,狂放着,完全摒弃了原版的清澈透明,直直穿透所有人的耳膜!
……不远处,遥遥在车窗中看向这边的青年,猛然坐直了身体。
金寻察觉了他的异状,也跟着凝神听了一下,不由笑了出来:“哎呀,那个成焰的歌还真厉害,传唱度这么广?我还以为难度大,不便于传播呢。”
绿灯亮了,前方的司机开始启动,可是就在这时,林烈凯却忽然地打开了车门锁,从刚刚缓步启动的车上跳了下来!
他迈开长腿,风一样地急速躲开身后的车辆,飞奔着,向声音来处跑去!
“我靠,大过年的,找死啊去投胎?”他身后,紧接着驶来的汽车司机差点没撞上他,破口大骂,“开个豪车,素质这么低!”
金寻也吓了一跳,从车里慌忙伸出头:“阿林,你去哪儿?”
林烈凯却像完全没听见,高大矫健的身影瞬间消失在人流中,只剩下身后的金寻目瞪口呆:这是疯魔了吗?听到一首相同的歌,也能这么激动?
街心小公园里,那个乐队主唱一开始吓了一跳,斜着眼看了看身边忽然冒出来的少年,差点唱漏了几句。
卧槽这哪里来的,唱得这么牛逼,叫他都没脸一起唱了!
可是街头乐队一般都氛围好,在公众场所唱到兴起,遇到同行路过加入的也不少,几句一过,主唱就被带得也high了,声嘶力竭地跟着,竟然也合着那声音飙完了高潮。
周围的听众早就激动万分了,不少刚刚路过的行人也都凑了过来,情不自禁地打开了手机开始录像。
歌曲一完,下面就一片口哨和欢呼,鼓掌的、跺脚的,热烈无比,响彻街头。
“好!唱得好,再来一个!”起哄的一大堆,跟着叫的越来越多。
那个穿着鹅黄色羽绒服的身影半藏在后方,瞧不清面貌,乐队主唱好奇地凑过去打量:“小哥,唱得牛逼啊,不比原唱差,我喜欢!哎?!”
暧昧不清的阴影下,那个少年抬起头,笑着向他挥挥手,只一眼,乐队主唱就认出了他,激动得声音都劈了:“哎呀呀,是、是原唱啊!我老喜欢你了……”
他忽然冲着身后的乐队成员一声大吼:“给灯光啊!”
那哥们还兼着鼓手呢,闻言一愣,赶紧把手边的简易灯控一按,一束探照灯般高强度的光,就“唰”地当头照了下来,把舞台一侧拿着麦的少年照了个清清楚楚。
人群的最后,高大英武的青年疾跑而来,然后一个急刹车停住了脚步。
看着前面小小的舞台,看着那上面神采飞扬的少年,他的呼吸忽然急促起来。
眉目俊美如画,眼神灿如晨星。一张脸漂亮得如同天使,唇间的温暖笑意驱散了头顶洋洋洒洒的雪花。
明亮光束下,简陋的舞台上,因为这个少年而忽然冰雪消融,初春降临。
在台下某人热切的眼神中,在他心中,台上那方寸之地,似乎开出了繁盛的一片春花。
……
第69章
“啊啊啊啊啊,是成焰,是焰焰啊!”下面,忽然有几个手挽手的姑娘首先认出了他,激动地尖叫起来。
“哎,真的是!那不是《声色偶像》总冠军吗?好久不见露面了啊!”越来越多的路人开始驻足。
舞台上,乐队的主音吉他手兴奋地跑过去:“成小哥,你好你好!再唱一首呗?”
在电视上看过成焰弹古典吉他的,谁不惊艳万分啊,他不由分说地把电吉他往成焰手里一塞:“能弹这个不?”
成焰笑着接过电吉他,手指一划,清冽的音符瞬间划破周围的空气,神采飞扬:“能!来首什么?”
乐队的几个哥们兴奋极了:“《霸王别姬》吧,这首我们也排练过,唱过!”
长头发主唱更加激动:“我我我,我能唱霸王,我配合你!”
台下的人群中,有姑娘忽然发现了身边的人,尖叫着喊了一嗓子:“潘羽,啊啊啊你是潘羽啊!!”
下面黑压压的人群中,高大的少年一摘口寨,一头耀眼金发,箭步飞身,跳上了舞台。
明亮灯光下,他冲着主唱咧嘴一笑,雪白牙齿光芒逼人:“霸王来啦!”
主唱:“……”
卧槽,好气!
现场乐队奏起了熟悉的音乐声,潘羽的霸王开场几句后,那段惊艳无数耳朵的京剧改编唱词从成焰口中响起。
“劝君王饮酒听虞歌,
“解君愁舞婆娑。
“嬴秦无道把江山破,
“英雄四路起干戈……”
虽然没有那次精美的花旦扮相,可是身段和步法依旧一模一样,几句唱完,台下已经尖叫骤起。
“啊啊啊啊——成焰!成焰!成焰!!”
潘羽的嘶吼接上,成焰的副歌接上,虽然隔了小半年,可是两个人却全都牢牢记着歌词;虽然没有多次排练磨合,可是在这重唱的一刻,依旧热血沸腾,依旧默契十足。
台下的观众早已经激动得炸了,高高举着手机的手一只只伸着,现场有好些真正的成焰歌迷,看着久未露面的偶像忽然神奇出现在面前,一个个差点泣不成声。
一曲结束,潘羽笑嘻嘻地伸手指向身边的成焰:“虞姬是过去,《漩涡之境》更是过去,大家想不想听成焰唱点没听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