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这是苏大人的意愿,荆红追不会强求,还准备如果沈柒固执地非要陪同,他就出手留下这疯狗一样的锦衣卫。
孰不知锦衣卫今日不仅不疯,还特别通情达理,对苏大人说:“送完行早些回来。日后豫王若写信给你,你看完后莫要回以文字,信件也要妥善保存,以免落入他人之手。倘若有事要告知他,我派锦衣卫密探暗中传达。”
苏晏一怔之后,明白了沈柒的用意:
豫王离京就藩,并非他自己与朱槿隚、朱贺霖父子之间的事。所有曾经被削了兵权、圈禁在封地的亲王和郡王,都会把眼睛紧紧地盯着他。
宗室们会揣度、观望、盘算着这是新君释放出的一个什么信号,而他们能不能借着豫王的这股东风,也翻翻身子。
这时谁与豫王有密切往来,都会被卷入这个不知暗藏着何种诡秘走向的旋涡,成为众矢之的。
但沈柒不会叫苏晏与豫王断绝联系。因为他知道豫王是个不定数,可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大铭局势,苏晏若是以首辅为目标、以江山为己任,就必须好好处理与这个前任军神的公、私关系。
苏晏心中感动,握住了沈柒的手:“七郎……”
沈柒道:“别谢我。你用自己的性命引开追兵时,我也没谢你。”
你我两体一心,生死与共,无需言谢。苏晏手指用力一握,微笑起来:“嗯。”
荆红追脸色有点发绿。他认为自己的度量,还有对大人的体贴、尊重和顺从,要比沈柒多十倍。可就是因为不像对方那般会巧言令色,故而在“如何时刻打动大人的心”这方面趋于弱势。
他得加紧修炼了,这可比练武还难。
苏晏坐着马车来到五里驿时,只看到豫王的车队,没见到他本人。
“你们家王爷呢?”苏晏问王府侍卫统领华翎。
华翎答:“王爷说,大人知道他在哪儿。”
苏晏想了想——还真的知道。
他穿过官道,朝五里驿对面的山坡拾步而上。上一次皇爷在这里送别他,遍野春草茸茸、花木招摇;如今他来送别豫王,满地皑皑白雪压着枯萎草根。
远远就看见,豫王果然坐在那块“京畿重地”大石碑的顶上,身穿暗龙纹玄色曳撒,一手执马鞭,搁在曲起的膝盖上,另一手按压着身下冰冷坚硬的岩石,向着北方的天际凝望。
苏晏走近,仰头看他,唤道:“王爷。”
豫王低头,目光与他相接:“叫错了。”
“将军?”
“没错,但不是在这里。”
“……槿城?”
豫王笑了。
苏晏知道他生得雄健而俊美,却第一次发现他眼中毫无阴翳地笑起来时,竟然是这般夺人眼目,像烈火,像战旗,像陨落后又升起的星曜。
豫王抖落马鞭:“抓住,我带你上来。”
苏晏伸手抓紧鞭梢,感觉身子一轻,就被提上了一丈多高的石碑。
碑顶平坦,虽然崩了一处边角,但坐两个人还是宽裕的。豫王宽大的袍裙铺在碑顶,拍了拍身边:“坐。”
苏晏与他并肩而坐,垂着两条腿,一起看北方的群山与天空。
寒风拂过瑟瑟的枯草,拍打在石碑上。谁也没有说话。
我是不是该主动开口,说点什么送别的祝语?苏晏想,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之类……
“昨夜我在东苑徘徊许久,还是进了龙德殿,去见母后。”豫王有一搭没一搭地开了口,语气平常,仿佛只是闲聊,“我想问问她,这十年有我作陪,她开心么?倘若她回答‘开心’,那么这十年囹圄的时光也不算白白耗费,我这么说服自己。
“太后……如何回答?”苏晏问。
豫王沉默了一下,说:“我没问。我在门外看见,她正在小佛堂里,对着佛像与我三哥朱槿轩的牌位许愿。许愿莫氏魂飞魄散、不入轮回;许愿嗣皇帝难继大位,好让她回到慈宁宫;许愿她的轩儿早日回到她身边,昭儿平安长大。
“她没有提到二哥,也没有提到我。二哥刚殁,她不愿触碰伤心事,我能理解……但我呢?我孝顺她这么多年,最后因为帮了朱贺霖,与她立场对立,就从儿子变为政敌了么?
“母后她……到底有没有爱过二哥,有没有爱过我?如果有,她爱的是我们,还是我们的孝顺?”
豫王脸上神情淡淡,苏晏不转睛地看着,心中油然生出一丝隐痛。想告诉他,他二哥还活着,只是昏迷未醒,但又担心事态未明,泄露出去坏了皇爷的大计;也想告诉他,这世上不是所有的父母都会无条件地爱自己的孩子,至少太后不是,但又不忍再往他的伤口上撒盐。
“都说父母生养恩深似海,可我却觉得自己也许会被海淹死。”豫王自嘲地笑了笑,“你是正统儒家出身,从小学的就是天地君亲师、仁智礼义信,听到这种话,也许会觉得我这人离经叛道,并非善类。”
苏晏摇头:“恰恰相反,我觉得你是个很有想法、不拘一格的人。”
“真的?”
“真的,就像你曾经对我说过‘天地山川有玄妙,风雪雷电有威力,但未必有性灵。有性灵的,只有人,所以人才是万物之首’,我深以为然一样。”
豫王朗声大笑:“好!至少我这样的异类,不是天底下的独一个。”
他伸手搭住苏晏的肩膀,往自己身上一带,手里折的马鞭指向北方:“往事已矣,向前看。前方是茫茫北漠、烈烈旌旗、萧萧马鸣,那才是我该去的地方!”
苏晏的一腔热血也被他带动起来:“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可惜我文弱之身,怕是没有上战场的机会,就看你这靖北将军将来的英姿了。”
豫王笑道:“我都年过而立了,哪还有什么英姿?”
苏晏朝他眨了眨眼:“你不是才二十八么?还把自己比作丰艳牡丹。‘孤王才二十八岁,春秋鼎盛,算不得老’,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哈哈哈!”豫王大笑,“那是刚认识你的时候……多快啊,这都过去三年了。这三年中,你我把爱、恨、情、仇统统都尝了一遍,也算是缘分深种。如今算什么,真只是同袍?”
苏晏仔细地想了想,诚实回答:“应该比同袍更交心一点,算半个知己吧。”
“为何是半个?”
“还有半个,等我将来有机会去大同找你喝酒,再算上去。”
豫王收敛笑声,打了个唿哨,只见一匹神俊的黑马,如一朵乌云从雪地山坡上卷下来,身姿矫捷有力,停在了石碑下。
他一把搂住苏晏的腰身,叫道:“我带你感受一下,京城外自由的风。”
“哎——”苏晏话音未落,就被他带着从石碑顶端往下跳,落在了马背上。
豫王一手握缰绳,一手揽住苏晏的腰身,策动马儿。黑骐如蛟龙入海,瞬间提速,向着雪后原野奔驰而去。
劲烈风声在耳畔呼啸,苏晏从未坐过这么快、这么颠簸的马,简直就是一条腾云驾雾的黑龙,总担心要从云端堕落下去。但紧贴在背后的胸膛与紧搂在腰间的手臂,又是那么强壮有力,足以支撑他奔向天的尽头。
这一刻,他感受到了豫王所说的自由——无边无涯、无拘无束、无始无终的自由。
他闭上了眼睛,让自己随风飘去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
然而,风还是停了下来。苏晏的束发冠掉了,长发劈头盖脸地散落着,把五官都遮了。
豫王将他的上身向后掰转,忍着笑,用手指把他的长发梳向脑后。
苏晏吃了风,边咳边抱怨:“这下肯定找不着了,那顶青莲小道冠我很喜欢的……哎,你别那么用力掰,我腰要拧断了!”
“断不了。我知道它有多柔韧……”豫王近在咫尺的眼睛越发幽深,呼吸频率也变了。
他蓦然抬起苏晏的右腿拨到左边,将之整个儿向后旋了半圈,从背向他变成了面对面,然后把苏晏的脊背向后压在了修长的马颈上。
马颈狭窄,苏晏怕自己掉下去,下意识地伸手乱抓,扣住了豫王的肩膀。
豫王向前倾身,狠狠吻住了他的嘴唇。
黑的长发,与黑的马鬃混成一色,在雪地上方静静地流泻。
苏晏的手指扣在豫王的肩膀上,指尖先是垂死挣扎般抓挠,继而动作越来越慢,最后仿佛要刺破布料,戳进对方的血肉中。
黑马有些不适地摇摆脑袋,打了个响鼻,但主人用脚尖轻蹭马腹,这匹烈性的战马便安静且安详了下来,任由颈上重量沉沉地压着它。
苏晏觉得自己大概晕马了,不仅人是飘的,魂也是飘的。
直到豫王在他耳边沉声说:“找不到的话,以后我再给你打顶新的。”
苏晏说不出话,眼角与嘴唇都还是殷红且湿漉漉的。
豫王连黑发带马鬃挽了一把在指间,轻轻揉搓,哂道:“你骂罢,我准备好了。”
苏晏长长地吐了口气,骂道:“滚吧,别回来了!”
豫王笑起来:“承苏大人吉言,我还真不打算回京了。别忘了你答应我的,日后来大同找我喝酒。”
苏晏稀里糊涂地中了招,又觉得其实也不算稀里糊涂,是对方费洛蒙太浓、技术太好,而自己又一时心软。
——真的只是心软吗?
如果干出这事的是不相干的人,譬如华翎、石檐霜、魏良子……他一阵恶寒,觉得自己能起操起马鞍把对方砸进雪坑里去。
而面对改了风流不改风骨的朱槿城,大概还是有点前世的粉丝滤镜存在?
苏晏苦恼地揉着眉心,沮丧道:“打死我也不敢再和你喝酒了。放我下马,我自己走回去。”
豫王说:“离京五十里了,你怎么走回去?不如就随我去大同,当阿骛的后娘。”
苏晏怒道:“那你再把我原路送回去!还有阿骛,跟着你这种没个正经的爹,简直倒了血霉,你不懂言传身教,不如把他留在京城,我给他找奶娘、找老师。”
豫王笑着把他揽在怀里,驱马调头,顺着来路奔驰:“那个傻小子还是随我去边关的好,留在京城做什么,当质子么?你这位从龙的大功臣,还真为新君着想,不过,告诉他,放心罢!”
第310章 我不是我没有
馄饨摊的老板娘——不,或许该叫她“守门人之一”,正在积雪凌乱的道路上策马飞驰。
半截机关套筒藏在她怀中,冷硬地硌着她的皮肉,还隐隐散发出臭味。
因为天寒地冻,一开始臭味还很稀薄,随着赶路时间长了,臭味变得越来越明显,直至难以忍受,简直就像怀揣了一坨屎。
——这该死的锦衣卫沈柒,究竟提交了个什么“证据”,为何会臭成这样!
她一边默默咒骂沈柒,一边捏着鼻子加紧赶路,希望能在熏死自己之前,把套筒转呈给弈者。
当然,以她的身份,是没有资格见到弈者的。
经过二度转手,托盘上的套筒与守门人的密报,被送到了鹤先生面前。
鹤先生掀开托盘上的罩布,被臭味儿熏得倒退了两步,皱眉道:“什么东西!”
端着托盘的女信徒说:“锦衣卫沈柒自称,景隆帝因开颅术失败而驾崩是他的功劳。因为他半途潜入治疗室,动了手脚,这是他提交给弈者的证据。”
这么一说,的确是重要证据,再臭也得忍。
鹤先生强忍捂鼻的冲动,恢复了一身闲云野鹤的模样,对信徒道:“拿好了,随我来。”
静室之内,圆月窗大开着,窗外细雨霏霏,寒风夹着水汽吹进来,湿冷透骨。
弈者临窗下棋,一手执黑,一手执白,左右互搏。
头戴的宽檐锥帽,垂下长长的烟灰色罗幔,从头顶直披到脚背,将其身形遮蔽得严严实实。
鹤先生的身影出现在室门口,弈者头也不回,扬声道:“有空?过来陪我手谈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