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大人(认真):夫妻床笫间的情趣,没有真的骂我老婆的意思。
ps:确实会有很多人喜欢榛榛,但无论有多少修罗场都是为搭建沈牌醋厂添砖加瓦。这篇坚定1v1不动摇,不要买股哦,攻只有沈大人,榛榛也只喜欢沈大人。
第9章
沈雁清在紫云楼有关圣贤男女观的言论第二日传得人尽皆知,有交口称赞者,有嗤之以鼻者,亦有中立态度者,但总归是在京都引起一阵不小的讨论。
吉安将在街上看到的场景告知纪榛,“那小姑娘不到七岁的年纪,就懂得拿沈大人的言辞驳斥瞧不起他的小男孩,倒是有趣.....”
纪榛咬下一口酸枣糕,满脸骄傲,说:“沈雁清本就说得有道理。”
听着旁人夸赞沈雁清,纪榛比自己被夸奖还要高兴。
日上三竿,该是用午膳的时候了。今早沈雁清走时说午间会回来一趟,应当快到时辰了。
纪榛眼巴巴地望向房门,“你去前堂看看沈雁清回府了没有。”
吉安得令快步走出去,纪榛三两口将酸枣糕塞进嘴里,又唤来婢子温好三菜一汤,只等沈雁清一到就能用膳。
等了一刻钟,吉安去而复返。纪榛没瞧见沈雁清的身影,失落道:“还没回吗?”
“回了,只是.....”
纪榛见吉安支支吾吾,着急问:“可是出什么事了?”
吉安摇头,这才说:“易大人也来了。”
易执?
纪榛唇一抿,嘟囔着说:“他来就来,我还怕他不成?”
沈雁清和易执走得近他早就知晓,就算介意又能怎么样呢?
若在朝堂也就罢了,这可是沈府,他不想再放任二人独处,眼瞳流转,道:“请他二人一同过来用膳就是。”
吉安惊道:“公子说真的?”
“我骗你干什么,”纪榛摆摆手催促,“快去快去。”
吉安挠了挠脑袋,见主子神情认真不似作伪,这才应下。
纪榛却坐不住,在房中走来走去,眼睛无意地落在镜台的匣子上,心神微动,大步走了过去。
他将木匣打开,里头躺着一串流光溢彩的粉玉珠串和一条用七彩棉线编制的手绳。
这两样物件对纪榛而言意义非凡。
方成亲那会,纪榛在沈家过得很是憋屈。沈雁清不待见他,公婆亦不给他好脸色,他活了十七载受的气还没有在沈家一日的多。但他决心做一个好妻子、好儿媳,又理亏在先,因而无论沈家人如何轻慢他都忍耐了下来。
直到偶然间听见沈家的老奴窃窃议论。
“夫人都没把珠串给少夫人,想来心中并不承认这个儿媳。”
“那可不,公子又不是真心娶少夫人的,哪能真把传家宝给了他.....”
纪榛怎能容许旁人这样编排自己,当即抓了两个老奴,威逼利诱把事情问个清清楚楚,这才得知沈家有串代代传给新妇的粉玉。
他甚至等不到沈雁清回府就去找沈母讨要传家玉石。
沈母起初对纪榛的恶感到了极点,自然不肯给,“我沈家从未有过男妻先例,这串粉玉绝无可能戴到你手上。”
见纪榛气得脸都红了,沈母心中痛快,又道:“就算我儿娶男妻,也有易执那般颖悟秀慧之人与他相衬,你无德无才,如何比得?”
这话着实羞辱,激得纪榛双目红透,若不是还谨记要孝敬尊长,早就和沈母吵起来了。
他没有再和沈母争执,当夜和沈雁清大闹一场,次日就被沈母以“妇德有亏”为由罚跪了两个时辰的祠堂。
吉安那时还是个多嘴的,见不得纪榛受屈,转眼就把这事告诉了纪决。
纪决二话不说在朝堂上参了沈家父子一笔,闹得可谓是天翻地覆。
纪榛是事后才知晓兄长为他出头,只不过在沈雁清看来与他授意的无二区别。他不想沈雁清把错怪到兄长头上,默默地认下了是他所为,之后沈雁清若拿此事来嘲讽他,他也从不反驳。
沈家父子在朝堂被参后,沈母更是对纪榛深恶痛绝,却又不得不息事宁人,不情不愿地将粉玉赠与纪榛。
纪榛如愿以偿拿了颗颗圆润饱满的玉石却高兴不起来,戴了几日就将粉玉收进木匣里。
只不过当日沈母的话到底在纪榛心里埋了一根刺——沈雁清和易执交好多年,沈母话中有话似在暗示什么,怎叫纪榛不多心?
纪榛哼了声,愤愤地将粉玉珠串带到了腕上,又拿起那条彩绳端详。
彩绳的来历也值得回味。
两年前,沈雁清奉公下江南办事,纪榛想跟着去却被拒绝。
临出发前,纪榛蜷成一团偷偷躲进了马车的暗柜里。那时正值盛夏,动两下都是一身热汗,纪榛却在不透气的暗柜里足足憋了半个多时辰。等沈雁清发现的时候,他衣衫尽湿意识不清,已是中暑之相。
纪榛眼冒金星,潮红着脸对沈雁清笑,有几分孩子气的得意,“你不带我去,我也有办法。”
沈雁清比纪榛年长三岁有多,纪榛嫁给对方时方及十七,又是娇宠长大,与稚子并无多大差别,做出这样不计后果之事不足为奇。好在沈雁清随行带了大夫,纪榛歇了两日就又生龙活虎。
在江南的半月,沈雁清到哪儿纪榛就跟着去哪儿。
当时沈雁清中状元满一年,还未升迁,只是一个小小的七品翰林官。但他名声在外,众人亦皆知他非池中之物,终有一日会有大作为,无人敢轻看他。
倒是纪榛的身份太过显耀,未免节外生枝,沈雁清让纪榛扮成他的侍从,“主仆二人”寸步不离,还因此闹了点笑话。
江南刺史设宴款待沈雁清,纪榛也跟着去了。没想到酒过三巡,竟唤来娼妓和小倌作陪。
沈雁清被纪榛逼婚一事在大衡朝传了个遍,刺史马屁拍到马腿上,嘿嘿笑道:“此处离京都千里远,沈大人尽情玩乐,这事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绝不会传到那纪小公子的耳朵里去。”
纪榛气得牙痒痒,又碍于假扮沈雁清侍从的身份发作不得,捏紧了拳头。
江南刺史是个人精,瞥见纪榛的神态,捋一捋小胡子,笑得越发暧昧,“是我眼拙,沈大人身旁已跟着个绝色少年,哪还瞧得上这些庸脂俗粉?”
他错将纪榛认作沈雁清私下养着的娈童,眼神轻浮地打量着纪榛的身段,怎会知晓纪榛就是他口中的纪小公子?
沈雁清掠一眼恼得两腮微鼓的纪榛,淡淡道:“让刺史大人见笑了。”
江南刺史饮酒过度,闻言更加肆无忌惮地大笑,“你我都是男人,三妻四妾乃寻常事,总要尝尝鲜。”
纪榛再是稚嫩,也察觉他话中隐喻,再无法忍耐,怒道:“你放肆!”
被沈雁清抓了腕不得往前。
“尝鲜?”沈雁清琢磨着着这两个字,微笑着抬眼,“刺史大人不妨有话直说。”
沈雁清笑意浅浅,态度温和。
江南刺史色胆包天,被沈雁清的表象迷惑,直咽口水,“沈大人这小奴长得真是.....若我能与他共度一夜春宵,少活三年也值得。”
纪榛还是第一次直面这些淫词秽语,怒得浑身发抖,端起一个酒壶就砸了出去,话都说不利索,“我定要,定要让我哥哥杀了你.....”
沈雁清一手揽住纪榛的腰往自己的方向带,温声说:“刺史大人瞧见了,他性子烈,不肯委身他人,还是请大人差小厮带我去住处罢。”
刺史可惜地摸摸鼻尖,依依不舍地看着羞恼的纪榛被带走。
一进厢房,纪榛就发脾气砸东西,怒问沈雁清,“你就任他这样羞辱我?”
沈雁清好整以暇地倒水,“你若不跟着来,不必遭此辱没。”
纪榛顿时泄了气,东西也砸不动了,红着眼瞪沈雁清。
他两颊绯红,满目盈盈的泪花,水润饱满的唇紧抿,神情委屈又倔强,这模样更是不自觉地招人。
沈雁清眼眸微暗,将瓷杯搁到桌面,抬步去塌旁。
纪榛却没跟着上前,他垂在身侧的指尖抖着,颤声问:“是不是我被人如何调笑你都不介意?”
沈雁清不喜欢他,恨他逼婚,因此也不在意江南刺史对他有非分之想。
话是问出口了,却又真的怕听见沈雁清肯定的回答。
纪榛忽觉恐惧,他哭湿了脸,小跑着从背后抱住沈雁清,如鲠在喉,“算了算了,我不问了.....”
沈雁清垂眼看那双环在自己腰上的手,温热的身躯贴着他的背脊,有湿泪浸湿他的衣襟。
纪榛恼怒过后便是后怕,他到底稚嫩,又常年有父兄护着,谁敢在他面前流露出半点旖旎心思?今夜江南刺史过于赤裸直白的言辞还是将他吓得不轻,唯有靠着沈雁清才觉安心。
沈雁清自然也感知到了纪榛的恐惧,他将人带到榻上,瞧少年还有几分稚气的脸湿涔涔的,掌心贴了上去。
纪榛眷恋地拿潮润的脸颊去蹭他的掌心,又伸出一小截软舌舔他的指尖,见他没有阻止,慢慢地把他的指头含进嘴里吮吸。
牙齿藏得很好,他只触及温热的软肉,像被还没有长牙的幼兽含住讨好。
纪榛眉眼间仍存留几分青涩的天真,神色却染了讨乖的媚态,这样奇异的两种气质同时出现在一张脸上,极易激起任意之人内心的施虐欲。
好似生来就适合被掌控、被揉捏。
很显然沈雁清并非寻常人,他猛然将手收了回来。
纪榛懒怠地躺着,睁着一双水眼朦胧看着他,既懵懂又肉欲。
如此烟视媚行,怪不得到哪儿都要招蜂引蝶。
沈雁清微微咬牙,掀开被子将纪榛兜头罩住,恐再看一眼也要乱了神志。
烛灭月圆,有人熟睡,有人难眠。
作者有话说:
万人嫌(×)
万人迷(√)
沈大人今天吃醋了吗?吃了!
第10章
酒宴两日后,发生了件骇人听闻之事。
江南刺史死在了自家府邸,被杀时正在沐浴,从喉管处放的血染红了整个浴桶,死相亦极为惨烈可怖。
双眼被剜、舌头被割,发现他尸首的奴仆直接吓得昏了过去。等仵作去验尸,更惊愕地发现他下头的玩意儿也被剁了。
这已经不是寻常盗贼入室会做出的事情。
纪榛得知此事连午膳都吃不下,猛灌了三大口凉水压惊。前几日还活生生的人,转眼就化作尸骨,着实毛骨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