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见低头想想,然后郑重的点头:“会的,所以你要好好长大。记住,不能走错路,生活再难也不能怂!”
“还有,这次谢谢你。”
再转头便看见宋城南深沉且欣赏的目光,秦见挠了挠耳朵,窘迫地嗔道:“看什么看?我说的不对吗?你到底饿不饿,回不回家?”
“回!”宋城南追了上来,一把环住秦见的肩膀笑道,“我们家的小孩儿斗得了坏人,下得了厨房,真他妈厉害!”
人影渐远,流浪的夜风吹散了笑声,它们也方向也是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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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漏更的都补上了,快夸我哈哈哈
第49章 心结
三个月后跨国走私枪支案件顺利告破,犯罪团伙成员悉数落网,宋城南和秦见都收到了一块市公安局授予的“好市民”勋章。
秦见双手抱胸看着宋城南将勋章小心翼翼地摆到书架顶层,懒洋洋的说道:“市局忒抠了,也不给发点奖金。”
“胡言乱语。”宋城南转身揉了一把秦见的脑袋,这个动作他做起来向来顺手,不过最近几个月忽然觉得有点力不从心,因为身高。
这段时间秦见像拔节的庄稼似的,个子窜得迅速,春天新买的衣服如今已然吊着脚,穿在瘦高的少年身上看起来有点滑稽。
“给你买的夏装怎么不穿?不喜欢?”
秦见翻了一个白眼:“您别抬举我了成吗?我什么时候嫌弃过簇新的东西?留着呢,少啰嗦。”
“留着?高中开学穿?”提到这个话题,宋城南神情有点落寞,“你开学真的要住校?”
秦见怔了一下,随即避开目光:“嗯,住校。”
半个月前,中考如期而至。考试那天宋城南特意请了假偷偷跑去陪考。上午最后一科考完,秦见几乎是第一个走出考场的。他单肩背着书包,耷拉着眼皮面无表情的破开热切人群,细长的眼睛扫了一眼他们手中的各种吃食物件,心里嘀咕这些人养的都是废物吗?考个试要弄出这么大的阵仗?
没走几步,肩头一沉,有人环了他脖子。秦见扭头看见了宋城南的笑脸。
愉悦是一个动词。秦见明显地感觉到自己周身的细胞一个一个蓬弹起来,变得活跃愉快。寡淡的表情转为惊喜,他亮着眼睛问道:“你怎么来了?”
宋城南往引颈而望的人群努努嘴:“给你站脚助威,做后勤保障。”
秦见顺着他的目光向小电驴子看去,见上面林杂地挂了好几个袋子,饮品、水果、扇子、遮阳伞、风油精装得满满当当,而最惹人注目要属车把正中央插着那面招展的小国旗。
“旗开得胜,怎么样,寓意不错吧?”
“你这是跟谁学的?”秦见笑起来的时候,浓密的眼睫会在下眼睑投射出一道弯弯的阴影,让向来冷厉的他显出少见的可爱,“傻不傻啊?”
“据说很灵验,张姐传授我的经验。”宋城南也觉得自己有点傻逼,嘴里叼着烟嘿嘿的笑着,“中午我做了饭,走,咱们回家吃饭。”
“你做的?”
“我做的,鸿运当头宴,也是张姐教的。放心,毒不死你,上车。”
秦见长腿一跨,坐在宋城南身后,初夏的风温柔多情,拂在面上似是轻吻,少年的手几经犹豫终于慢慢地环住男人的腰,他想:原来做个废物感觉这么好。
不日放榜,秦见的成绩称得上一句“祖坟冒了青烟”,成绩优异的校长亲自发来了贺电,并十分恳切地留他继续在新发中学读高中。
以秦见的成绩,是可以进入滨市任何一所优质高中的,但他仅考虑了三十秒就同意了校长的提议,原因简单粗暴很有秦见的风格:减免学费,还有奖学金。
宋城南坐在沙发上抽出一根烟,打火机送了过来又烦躁的放下,他“啧”了一声,不满道:“学校离得又不远,为什么非得住校啊?怎么,要拆伙?”
秦见这几个月有点不对劲,宋城南看着故意避开目光的少年叼着烟琢磨。
躲我?眼神回避、保持距离、不黏人不闹人,甚至不再介意自己与女性来往。
宋城南思来想去,终于无奈的接受了现实。孩子大了,心野了,世界那么大,他想去看看。
“拆伙”这个词是秦见首创,威胁宋城南颇为好用。宋城南今儿是第一次用,话一出口便让秦见心中狠狠一震。
“不是,”他有苦难言,“住校更...方便学习。”
畸形的感情像一只狰狞的巨兽,一点一点的吞食了秦见。一路像野狗乞食一般成长起来的少年以为自己不会再有任何惧怕,可面对那份难以启齿的感情时,他怕得要死。
他怕自己变态的心思,更怕这心思难守,他见过自己热切且贪婪的目光,连自己都为之颤栗,宋城南得知后又会如何?
会恶心吧?震惊、厌恶、疏离,避恐不及!
光是想象,秦见就似万蚁噬心,难受得要死!
他决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因而拼命压抑着自己的感情。就如一口静止期的活火山,岿然不动的外表下压抑的是如浪翻滚的熔浆。
秦见诚惶诚恐,掩藏着自己的“丑陋”,像见不得光的夜萤,只有在静深的夜里才会将那点龌龊又美好的心思小心翼翼的翻出来,在一遍一遍的咀嚼中,尝尽了悸动的甜,也吃尽了隐忍的苦。
他必须离开,又不舍得远离,因而选了新发地界儿的学校,一周住校五天。
宋城南还是点了烟,深吸了一口,吐出的烟雾让他看起来有点落寞,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才点头,说了句:“也好,那就这么办。”
两个男人未在言语,似乎心中都有了一个难解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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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一小更。
第50章 叫哥哥
日子就像一根老黄瓜,虽然难看,但用刀拍拍,撒上盐巴,倒也能下酒。
宋城南在新发社区彻底扎了根,他将一团乱麻的社区工作抽丝剥茧,支线分明、责任清晰,又事事为先、以身作则,硬是将一个连年考核垫底的落后集体带成了年度先进单位。
表彰大会办在新发中学的体育馆,这片地界儿没什么像样的场馆,但凡规模大一点的活动,只能借用学校的地方。
宋城南自从拿了兵王称号,好久没这样穿红着绿的被人拉到台上任意摆布了,耐着性子听了领导铿锵有力的发言,在各种闪光灯和掌声之后好不容易下了台,他迫不及待地躲到室外的角落点了根烟。
时令已入深秋,朗风吹得树叶哗哗作响,北方的秋也带着豪迈的性子,罡风高云,疏朗辽阔。
忽然几言少年之声入耳。
“好不容易学校有个热闹可看,千万别摆出你那副学霸百毒不侵的嘴脸啊。”
“你真不去啊?虽说社区中老年妇女居多,但看热闹回来的同学说了,里面凤毛麟角也有那么几个美女,应该是刚毕业新入职的。”
“不去,没什么好看的。”一个淡漠的声音回道。
宋城南挑挑眉毛,最后这个声音过于熟悉了,清冷寡淡,听起来无滋无味的。
是秦见。
几个少年显然只和他隔着一个拐角,宋城南潇洒靠在墙上,抬头向天吐出一口长长的烟雾,他轻轻一笑落下眼睑,掩住眼中的淡淡失望。
他今天来学校是和秦见打过招呼的。
三个月前秦见买了一台二手手机,说“二手”过于草率,从斑驳的机身和老旧的型号上看,起码是个历尽千帆的“浪人”。
手机只具备打电话和发短信的功能,不过这倒是与秦见相当适配,他的手机只存了两个号码,一个连着一块电话手表,备注晓晓;一个连着另一款老年机,备注是毫无新意的“宋主任”。
表彰大会结束的时间恰好与秦见周末放学的时间相差无几,宋城南发了短信,打算会后接他一同回家。
宋城南不想承认自己有些想念秦见了,娘们唧唧的姿态有些丢人。可一直围前围后的少年忽然离开,无可避免的他的身边和心里都空落落的。如今正值深秋,宋城南周末忙着帮沈萍秋收,因而他与秦见已有半个多月未见,发短信的时候他竟有些雀跃,合计着两人如何吃一顿丰盛的晚饭。
秦见短信回的不算快,也只有三个字“知道了”。小崽子即便长大了也不怎么会表达情绪,宋城南拿着手机瞧了半天也没分析出这三个字背后是怎样的一种心情。他挠了挠头,决定下次见面按着头也要让秦见学会十年前流行的符号表情。
虽然没想着让秦见凑这份热闹,可既然来了都不与自己招呼一声,宋城南心中多少有点犯堵。曾经隔山越海也要接他下班的少年,如今近在咫尺却不想与他见上一面。宋城南扯出一个无奈的笑容,直接用手掐了烟,灰黑色的烟灰黏在指间,让他觉得有一点点疼。
“刚才谁在这抽烟呢?不会是咱们学校的学生吧?也不怕被教导主任逮住。”一个平头男生推了一把秦见,“你真不进去啊?说好了有难同当有福同享的,我自己进去看美女多少觉得有点对不住你。”
几簇烟灰转瞬就被秋风吹散了,秦见却盯了好久。刚刚角门的声响惊动了几个少年,转过拐角,秦见只来得及闻到一段辛辣的气味,以及瞥见一片鼓着风的衣角。
“......我不去。”他压抑着自己的冲动,“就在这里等你。”
“嗨,你不进去干嘛跟来啊,还以为你这个死学霸除了学习终于有了感兴趣的东西了。”
感兴趣的东西?秦见紧紧地握着手机,那条短信他读了不下百遍,算感兴趣吗?
秦见放学后在宋城南的小电驴前站了很久才等来一条短信。
“秦见你骑车回家吧,我姐刚给我打电话说柱子病了,我得过去看看。”
13天,秦见默默的把手机装入兜里,他与宋城南已经13天未见了。
通往村上的公共汽车像走几步便要停下来喘三喘的老人一样,晃悠到小李村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
宋城南挑开用一个个曲别针相连做成的门帘,入眼的便是一个奇装异服的巫医正在往柱子的嘴里灌一碗黑灰色的液体。
“这是干什么?”宋城南一个跃步过去打掉了那碗汤水,暗黑色的液体夹杂着未烧尽的纸灰氤氲在被子上,像一大朵黑色的罂粟,肮脏的绽放。宋城南蹙眉起身,高大的身材让本就破败的房屋显得更加低矮,他看着一脸愤然的巫医,问的却是沈萍,“柱子怎么了?为什么不上医院?”
短短一周未见,沈萍似乎又干瘪了一圈,与窗外的秋草一样,卷曲枯黄,露出衰败之相。她的眼睛红红的,显然哭了不止一场,如今见巫医龇牙瞪眼,她慌忙地将宋城南往外拉,边拉边低声解释:“柱子从前天开始上吐下泻,我以为挺挺能好,没想到越来越严重,今天就起不来炕了,吃了止泻药也不好,我就...我就请半仙儿来给看看。”
“胡闹!”宋城南掀开身前的女人,大步走进屋里一把抱起躺在炕上虚弱的柱子,他用头碰了碰男孩的额头,发现已是一片高热。
“收拾几套孩子衣物,我们这就去医院!”
“他这不是实病,去医院也治不好!”巫医拦在宋城南身前满脸怒容。
宋城南没心思理会这个装神弄鬼的婆子,但在看到眼中亦有犹豫的沈萍时,顿时心中来了气,大声叫了一声:“铃铛!”
“欸,我在这呢。”按照巫医的吩咐,正在“避嫌”的铃铛满脸是泪的从人后窜了出来,“舅舅,我在这呢,柱子不会死吧?”
“去医院就死不了,你收拾几件柱子的衣服,跟我走。”言罢,扔下无助又茫然的沈萍,宋城南抱着柱子大步流星的就出了屋子。
连终日喧嚷的医院都暂时安静了下来,宋城南抬起腕子看了一眼表,凌晨一点四十三,柱子的高热总算退了下去。
病房内,沈萍毫无光彩的眼睛一直盯着正在输液的柱子,而铃铛已经趴在病床边上睡着了。
“没什么大事了,你不用太担心。”宋城南悄声低语,“是疟疾,这两天柱子熬得已经脱水了,现在输液补充了水分,等他醒来也得多喝些水。”
他斟酌的用词:“姐,以后不能再信那些封建迷信的东西了,会害死人的。”
女人愧疚地点点头,抿了抿苍白的嘴唇才低声说道:“我没读过书,只知道以前...家里人也请过巫医给我看病。”
这个“家里人”自然不是宋城南的父母。女人眼中的疲累与悲戚清晰可见,她的声音太轻了,就似喃喃自语,眼神又远又空,落在无焦的虚无处,不知是在回忆故人还是慨叹生活?
这样的沈萍这两年宋城南经常见,单薄干瘪得如同将断的枯枝,好似轻轻一击便会折断。所有人都在等着她崩溃不支的那一刻,而她一直游走在将崩边缘,却又因最后的一丝为母则刚的韧性苦苦的支撑了下来。
宋城南咽下责难,拍了拍女人的肩膀:“你带铃铛去我租的地方休息吧,这里交给我。”
秦见觉轻,尤其宋城南不在的夜晚。
一阵开锁的声音,将睡意清浅的少年吵醒。宋城南回来了?顶着刚醒的迷蒙,他急冲冲的跑出自己的房间。
“你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