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人气不旺,自然不怎么赚钱,因而秦见在资本家的剥削下几乎承担下了这里的所有工作。好在新发地界儿的主顾们人傻好蒙,不然以秦见只看了两个调酒视频便赶鸭子上架的技术,也只能糊弄糊弄鬼了。
他将颜色分明、花里胡哨的果酒推到方斐面前:“说吧,喜欢上谁了?”
方斐从杯子中抽出吸管,小心翼翼的喝着杯子中的第一层颜色:“喜欢...一个人。”
一个人!秦见觉得这么耗下去自己必定早生华发,他开始收拾吧台,不咸不淡的调子透着不满:“不是人也无所谓,你这种小垃圾喜欢上什么东西都不奇怪。”
秦见只有在极度不爽的时候才叫方斐“小垃圾”。这个“昵称”始于小学那会儿,当时方斐被人欺负哭哭啼啼的打电话给他,秦见一脸戾气提着棒子去救,到了地方却发现方斐正在给人家收拾屋子,打扫垃圾。
那是一段秦见至今都不愿回忆的记忆,欺负人的“恶霸”都没能正常发挥,支支吾吾的透着不好意思。
秦见被气得狠了,当时扔下了一句“小垃圾”转身便走,方斐急的跳脚,又不敢触怒“恶霸”,要哭不哭的时候,还是”恶霸“丢了一句“还不快跟上!”
想到自己不光彩的过往,方斐扁扁嘴,心中更加郁郁,他将吸管一拔,端杯豪迈地喝了两口,杯子落在台面上的时候,他吼道:“我喜欢的是人!是男人!是秦三!”
半地下室的屋子静极了,几乎落针可闻。秦见觉得自己拿着抹布的手有些抖,他攥成拳低声且犹豫地确认:“你说什么?”
“我喜欢男人,”方斐自暴自弃,“喜欢秦三。”
秦见转身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脖子一扬,干了。
“吓到你了?”方斐觑着秦见,“不理解是不?”
不知怎么回事,面对着方斐的坦白,秦见觉得自己心中的那点见不得光的龌龊也似大白于天下似的。他心跳加速,有些腿软,寻了个凳子坐了下来。
“我...没被吓到。”秦见低声说,“只是有些诧异你喜欢...男人。”
“我12岁的时候就发现自己与别的男孩儿不太一样。”方斐又吸了一口果酒,“他们喜欢追在女生屁股后面跑,而我却喜欢看男生的手。”
言罢,他瞄了一眼正在将手指头一根一根悄悄收起来秦见,不满地哼了一声:“我也是很挑的,瞧你那一手旧伤,我才看不上。”
“你看上秦三了?”秦见都听出了自己口气中的不可置信,他回忆了一下秦三的手,均称细长,放在键盘上灵活流畅,确实称得上极品。
听到秦三的名字,方斐微微垂头,声音喃喃:“我暗恋他好久了,可是他却...喜欢上了别人。”
秦见蹙眉,在他的记忆里,秦三和方斐相处的实在算不上融洽。
“三哥总使唤你,还讨厌你去他的地界儿背书,他见你就觉得头疼,你怎么会...喜欢上他?”
“爱情哪有道理?”方斐可怜兮兮的趴在吧台上,“可他也夸我收拾屋子干净,偶尔也能带我打打游戏,打台球别人嫌我菜的时候也会罩着我,其实他很好的,人善良又讲义气,没什么追求也没什么烦恼,我很羡慕他能每天过得开开心心的。”
秦见挑挑眉,细细思量下来,秦三还真是这么个人。
舌头与牙齿打了好几回架后,秦见才犹豫地开口:“你喜欢男人,他又不喜欢,即便他不喜欢别人,也不会喜欢你的。”
秦见此言带着幽怨,带着自己的心有不甘。他甚至希望方斐可以和他一起沮丧,抱团抚慰深刻的伤痕。
可,方斐说:“他喜欢的。就算他不喜欢男人又怎样?我可以追求他啊。感情不分对错,追人又不犯法,他若感受到了我的好,接受了我的心意自然皆大欢喜,可如果他确实接受不了男人,那我也算轰轰烈烈爱了一回,总好过偷偷揣着喜欢望而却步,让我爱的人一辈子都不知道我爱他的心意要好吧。”
这一语算不算得上惊醒梦中人先且不论,却为秦见心头连日来的郁郁找到了出口。是啊,不管爱的是男是女,自己的感情又没有错,更没有龌龊得如同过街之鼠,它清清亮亮、干干净净,是自己最挚热的情谊,最虔诚的心意,无人能够评判,宋城南亦或自己,都不能。
“老秦,想什么呢?呆呆愣愣的,关注一下受伤的我可以吗?”方斐在秦见面前晃了晃手掌,“我真的...好可怜的。”
秦见心绪难平,但还是顺着话茬问了下去:“秦三有了意中人?是谁?”
“是谁...”方斐肉眼可见的悲痛慌乱起来,他抬起头,眼中噙满了泪水,“是...我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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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CP诞生了。
第54章 女人
光影斑斓,灯火摇曳,晃动的流光与欲望交融,侵入夜里的每一个缝隙,挣扎与荒唐,摇摆与暧昧,腐朽的肉*直白又浅显,像潮湿的空气一样裹着每一个人,又像终于汇聚的雨滴,不住地坠落...坠落,直至砸到地面上,四分五裂。
秦三一脚踏进“六斤”腹背便被冷热夹击,身后微凉的夜风鼓动着身前不同寻常的躁动,秦三脑子中瞬间蹦出了几个大字:是非之地。
“六斤”是处酒吧。据说老板是位痴情浪子,昼夜更替、寒来暑往,在此等了情人十载,依旧不悔。
而那情人的小名,就叫”六斤”。
秦三不是第一次来这里,可除了第一次之外剩下的每一次都有些提心吊胆。
他脚下略有犹豫,牙齿在唇上一咬,便下了决心。
“六斤”的装修风格晦暗且阴郁,秦三在这里常常像个不良于行的跛子。进了门,他抬眼就向那个熟悉的角落看去,果然看到了让人心惊的风情。
酒吧的最深处,孤零零的一张卡台,一个女人正在那里独饮。
远远的看不清样貌,只见得身影纤细,长发如涛,于暗淡处妖艳的那抹红是唇色,像是一把来自地狱的业火,反复灼烧,将人们心中最肮脏的恶念都勾了出来。
“六斤”以其特殊的定位,向来男宾居多。在欲念纵横的男人中,女人显然是特别的,觊觎者众多。
一只手掐着细长的烟,一只手支着头,女人放松而迷离。他已经打发了两个过来搭讪的男人了,用的借口都是:“今晚我只想喝一杯。”
“我也是如此。”一个男人又坐了过来,他看起来文质彬彬,脸上架着金丝眼镜,不是顶好的相貌,却胜在通身的儒雅。
男人轻轻举杯:“虽然我对女装并无兴趣,但你今天真的很美,所有美丽的东西都是值得被铭记的,值得为此喝上一杯。”
女人微微一笑,唇线勾人,她轻轻探身捏起桌上的酒杯,破碎游弋的光线一滑而过,让人看清了他纤细颈子上不算突出的喉结。
“女人”举杯示意,声音温柔却明显听得出来是男音:“干杯。”
“虽然我从未拜倒在石榴裙下,但今晚...”男人的话透着酒香和引诱,“但今晚因为你,我想我愿意试一试。”
“女人”收回了目光,他的睫毛轻轻的颤了两下,掐着酒杯的手指也压得发白,红唇抿了抿,又抿了抿,然后他说:“行,那便试试。”
“方书玉!”一个愤怒的声音夹杂着噼里啪啦的哗响而来,女人听到这声怒吼身子一僵,下意识地往阴暗处缩了缩身子。
秦三不知脚下踢倒了些什么,一路磕磕绊绊地才走到最深的一隅,他一把将卡台上坐着的男人拉了起来,毫不客气的用力一推,龇着牙表情凶狠:“听清了,他有主儿了,有主了!别他妈惦记了!”
斯文的男人弹了弹衣角,显然不怎么将秦三放在眼里,他看向“女人”问道:“这人说的是真的?如果是他单方面纠缠你,我想我应该能帮得上忙。”
与成熟稳重的男人相比,秦三就像个踩了炮仗的男孩儿,他大声怒斥:“放你娘的屁!我是他...男人,对就男人!我们见天睡在一起,你哪凉快哪待着去!”
男人还要说话,刚漏了一个音儿就被“女人”截了,他站起身,长裙旖旎,消尖的下颌像是一件珍贵且易碎的艺术品。
“不用了,谢谢你的好意。”他向斯文男人摇头,然后转身看向秦三,忽然迈出脚步,银色的高跟鞋在地上留下轻轻的扣响,一下一下像是逼近的战鼓。
他倾身靠向秦三,在他耳边呼气,红唇轻启:“既然你这么想当我男人,想和我睡,那我换了男装,摘了假发咱俩睡一回?如果你还能行,我就跟你。”
秦三瞳孔骤然缩紧,忽的出了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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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更,我现在接着写。哦,对了,我第一次写女装大佬,有点小兴奋哈哈
第55章 错乱的交集
新发镇地界儿不大,人员却混杂,流动人口也多,清晨旱厕外排队蹲坑的人今天与明天很少会是同一拨人。
方书玉与秦三虽同住在这个镇子上,却似两条平行线一样一直没有交集。一个谨言慎行、循规蹈矩,一个浪荡无状、没心没肺,不曾见过面想想也正常。
方书玉有时会想,若不是那天秦三进错了酒吧,若不是他恰巧贪杯,他与秦三可能永远不会有交集。即便哪个时刻,他们在陈旧的街头擦肩而过,熙攘的人流、俗尘的喧嚣中,他们谁也不会为谁多停留一步,或许只有吹过了你又经过了我的晚风,才是我们联结过的唯一证明。
方书玉每日六点半起床,给方斐做了早饭,便要准备小饭桌的食材。他先去菜市场买菜,再去镇上唯一的一家书店转转,这是他为数不多的休闲时光,一手拎着菜篮子,一手翻几页书,如果能遇到一段自己喜欢的文字,他便能开心一整天。
九点一刻,他从书店出来步行回家,所行之路的尽头曾经连着新发镇的殡仪馆。如今殡仪馆搬走了,周边的殡葬生意却形成聚集效应留了下来,路旁摆满了纸扎的牛马和童子,黄白纸钱更是摞得有半人高。
低矮的门脸中夹杂着一个花圈铺子,不同于黄白纸钱,这家门口摆放着黄白菊花。
可不知哪日,铺子换了老板,一个形容枯槁得与纸人无异的老妇。她总是弯着脊背,看人的时候目光失焦,给人一种她在盯着你的身后看的错觉,让人心头发毛。
也是从那时候起,装着黄白菊花的水桶内,常常会丢几支与整条街氛围极其不符的艳丽花枝进去,有时是玫瑰,有时是月季。
方书玉路过的时候,总会在这一家停一脚,丢下一点点钱,带走一两支娇艳的花朵。
那花被精心修剪后,放入了最偏的角落,每每都于无人处独自盛开,正如方书玉一样。
没错,方书玉有着不同常人的嗜好,女装。
方书玉是孤儿,在襁褓之中便被父母遗弃在了福利院门口。因为没享受过正常的天伦之情,所以他也不觉得自己生而不幸,福利院遮风避雨、吃喝不愁,就是秉着节俭的原则,小孩子会捡穿大孩子的旧衣。
方书玉自小便白皙漂亮,身材又细弱,偶尔一些较为中性的女装也会分到他的手中。福利院中没人会嘲笑别人的穿着,别人捐什么便穿什么,院里发什么便用什么,比较正式的着装也只会在领导慰问和家庭认养时派上用场。
被领养,是每个福利院中的孩子的终极目标。方书玉那时还小,小到还没生出自己的想法,便把别人的目标当成了自己的方向。
男孩儿不易被领养,这是福利院上下皆知的事情。买房买车,娶妻生子,领养的父母也会畏惧压力。
因而福利院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失调到晨起的卫生间,一面哀声震天,一面清清静静。
方书玉有过一次离被领养最近的机会。
四岁的孩子午间贪睡,被人叫醒才知道一对夫妻来领养孩子。胡乱套上一套淡蓝色缀着花边的衣服,方书玉匆匆跟着众人去操场列队。那衣服昨天刚刚分到手,保育员还未来得及拆去花边。
干净白皙的方书玉在一群淘小子中极为显眼,夫妻眉开眼笑,女人更是他在脸颊上用力嘬了几口。
一切看似皆大欢喜,直到夫妻听到方书玉是男孩。
扒着门缝,小小的方书玉听到了那对夫妻的决绝:“我们想领养个女孩,如果这回没有合适的,那就等等再说。”
门被骤然打开了,方书玉吓得向后一躲,男人仅投来一个眼神,女人则是满脸可惜“唉”了一声。
直到现在,方书玉还记得那条长长的走廊,男人和女人向光亮的地方一步一步走去,那里连接着这世上最美好的地方——家。
不知怎的,自此之后方书玉便喜欢上了女装,鲜嫩的、柔软的、漂亮的,触之便能感觉到幸福滋味,像是能够弥补遗憾和缺失一样,让自己在这暗淡的人生中生出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希望。
今天的菜式简单,方书玉空出了半个小时。这让他有点不适,单调乏味如他,并不善于处理这样的闲散时间,尤其是在心绪烦乱的当下。
搬了个小板凳坐在狭小的院子里,他随手翻弄自己晒得豆角丝。管不住的心思像晨曦的霞光一样破壁而出,让他脸上带上轻愁。
那日“六斤”之中,秦三的眼神太过烫人,赞美太过直白,不同于其他搭讪者隐晦的试探,方书玉仿佛能看到他用力摇晃的尾巴。
情话如水一样倒入他的耳中,迷了他的眼乱了他的心。
新染的指甲还微微泛着刺鼻的味道,方书玉抖着指尖握住了秦三的手。
那夜是混乱且疼痛的。
起先他只是觉得秦三醉了没有分寸,亦或刚刚通了情事没有经验,后来才惊觉他根本将自己当了女人!血气方刚的年轻男人进了房间一刻也等不了,放弃前戏从后面直接提枪上阵,长裙堆叠,墨发翻飞,方书玉疼得两眼发黑。这样闹腾还不够,发Q的狗子还将手探进他的衣襟,狠狠抓了两把之后,叼着他的耳垂抱怨:“匈怎么这么小?不够揉的。”
豆角丝被方书玉恨恨地破成了两截,他还记得那夜过后自己的胸口疼了整整两日,连最柔软的缎子也没能让他好受半分。
方书玉从不与人过夜。秦三那次破了规矩。
他着实被做得惨了,全身像新出锅的炸鸡,骨是骨肉是肉散了架子一般,双腿落地便抖得如风中的落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