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沙闻言扬起下巴,劈手夺过,“那当然。”
普尔萨顺利绕过他,进了背阳又有望天树遮阴,因而总有些暗沉沉的木屋,收起不着调的样子,向正中央的斑斓神像鞠躬行了个半礼。
这是阴面神像,画上的阿图卢更具风韵而不是神武高大,所以对他来说,不需要行大礼。
直起腰扭头一瞧,比那画多了几分风姿的神还漂亮的丽龙主正站在门边,静静看他。
丽龙主一身绛紫色的袍子,腰间用黑色的流苏做系带,除此之外身上素的再没任何装点。
他眼神几分无奈:“普尔萨,你来的好早。”
塔木族有名的闲人普尔萨扬起笑脸,嘚瑟的活像一只红嘴相思鸟,他勾勾自己小辫的发梢,金石碰撞,“怎么,我还来不得?”
普尔萨挤进丽龙主的小房间,屋内靠墙塞地满当当,高高摞的书本和小桌上竖着长长天线接收信号播放某地晨间新闻的收音机,角落一台电视机正在落灰,有小半个月没打开了,“还没人来给你修电视?”
“还没。”丽龙主坐回床榻边,从小桌上拎起壶,给普尔萨倒了杯香气扑鼻的茶。
“那就叫顿沙打电话去催。”
“他们说这个款式接收信号的仪器已经太老了,没有修的必要,如果我要换新的,还可以来一来——”丽龙主没说后面的话,但普尔萨却懂他说不出口的窘迫。
太久没离开过绿林的丽龙主不知道一台电视机的信号接收器要多少钱,但这是他为数不多的电器,应当不便宜,所以他不好意思向阿祖开口。
“我看书、听收音机,也是一样打发时间。”丽龙主轻快道:“而且,再过几天我也就可以出门去了。”
“想白天出门可没那么容易的,你要找到一个能接纳你的搭襟才成。”
搭襟,是丽龙族俗语中的亲密关系,成为搭襟就是成为能够触碰彼此衣领,解开衣襟上第一粒纽扣的存在。
“你想好了吗?找个姑娘?我想你们丽龙的姑娘各个彪悍能干,兴许是看不上你这样的豆芽菜,但贵在尝试。”
“我知道你脸皮薄,怕被人拒绝那就选我,我肯定不会拒绝你,谁叫我们是好兄弟呢。”
普尔萨弯起眼,一副‘实在没办法,我就帮帮你吧’的样子,向他眼前的漂亮人儿伸出了手。
第03章 野猪陷阱
“我的手机又没有信号了。”雨林里的第四天,林双对着自己变成一块板砖的手机干瞪眼,亏他还背了两块死沉的大毫安充电宝。
很好,整整齐齐三块板砖。
赵徐之的手机也是时灵时不灵,深知森林深处状况的吉木背包里带了一个能听新闻的收音机,每每搭完帐篷吃晚餐的压缩饼干和罐头时,林双都得去蹭他的响儿解闷。
几人中唯一没有信号烦恼的可能就是路峥。
路峥用的这部手机,在林双眼里都是老人机的水平,还带按键的,上网都不方便。
但就是这部手机,无论在世界上哪个犄角旮旯的地方,哪怕是天涯海角,都有信号,电话那头还位声音低沉磁性的男秘书二十四小时在线。
上次寒假他们去的某个热带国度的保护林地,路线上遇到了象群,且是带着小象的象群,危险程度很高。
林双在那种险境状况中还沉浸在石头缝苔藓里的路教授授意下,解锁手机,给秘书打过电话。
接通卫星电话的刹那间,心慌意乱害怕自己要变象腿亡魂的林双被对方苏掉渣的声线安抚了情绪。
而后不到一个小时,当地警.方和象群保护组织就找到了他们的位置,包括一伙看着就是雇.佣兵的外国人,全程跟了他们后半程的野调。
这大约就是有钱人的世界。
事后知道导师有钱,但没想到这么有钱的林双查了查路峥工作的公司,某生化上市集团,截止至他调查那天收盘,市值好多好多个零,也就比他的身份证号少那么五六位。
自打那天起,林双就坚定相信,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个道理。
路峥就是他毫无血缘关系的亲爸爸。
一个样地的考察和观测结束,林双和赵徐之已经差不多掌握了植物鉴定分类的入门法,一定要从根茎叶花果等植物器官耐心观察,界门纲目科属种一步步来。
但有时候最终那个名字不是最重要的,找出分辨它身份的端倪才是最重要的。
而要修炼到路峥这样,扫一眼就能知道眼前一大堆统称杂草的绿丛中分辨出其间不同种的五六种草叶名字,还得继续下苦功夫。
除却没信号,一路上吃的都是速食产品,这次来竼州的野调和林双赵徐之从前经历的艰苦程度大差不差,但紧接着雨季中常见的雷雨天气就叫人有些不快了。
山里的雨都是一阵一阵的,有时候上一秒天还晴朗无云,下一秒那雷声便从天边赶到头顶,把人浇个措手不及,林双和赵徐之每次都是抱着命根子相机鼠窜,他们可以淋雨,昂贵的相机镜头不可以进水。
稀里哗啦下大雨的夜晚叫人睡帐篷时相当没有安全感,早上起来,除了路峥各个都是熊猫眼,怎一个狼狈可以形容。
第二天下午总算雨过初晴,气温差有些大,林双一个劲打喷嚏,他提前吞了两粒感冒药,但还是有点流鼻涕,赵徐之把他的装备都背在了自己身上,腾出一只手搀着林双。
两个学生的状态都不太好,路峥问要不要休息,他们俩却齐齐摇头。
“休息一天也没什么。”路峥道:“如果还是不舒服,我们就先返回。”预设的两个样地都已经考察结束,只剩下一片望天木的种群地,路峥觉得他们学到的东西也够了,望天木可以选冬天寒假的时候再来。
“导,我只是一热一冷有点鼻炎,没事。”林双推开赵徐之脚步稳健地飞快迈步起来,他一边走一边嘚瑟地叫路峥他们快点跟上。
雨后的林地,泥土湿滑,茂密的草丛遮挡视线,很影响人对脚下路况的判断。
于是上一秒还嘚瑟的林双,下一秒踩空了。
但比他尖叫更迅速的,是路峥一把拽住了他的胳膊,把人扽了上去。
扑出去后被赵徐之接住的林双惊惶回头,只听‘噗通’一声。
敏捷地把学生救上来的路峥因为惯性自己滚到草坡下去了,草坡不高也不陡,但下面似乎是个汇聚了雨水的泥潭。
原本英俊潇洒到可以去登山者杂志做封面的路教授站在泥潭中央,浑身挂满了黄泥,好似一座还来得及没风干的雕塑。
林双和赵徐之趴在草坡边缘对视一眼,看到了彼此眼里的震惊和尴尬。
吉木看到这个景象,惊呼一声:“路先生,您没事吧?”
与此同时,泥坑的另一边的草丛也窸窸窣窣探出一个脑袋来,那人穿着花纹繁复的藏蓝褂子,无袖,露出精干的蜜色肌肉,头上裹着一条白色帕子,相当异域的长相,但眼神友好,用带口音的普通话问:“呀,你们需要帮忙吗?”
和几个外地人面面相觑,卡旭心虚极了,笑容更加真挚。
路峥滚下来的位置,是他前天给野猪挖的陷阱。
将路峥从泥潭中拯救出来,良心难安的卡旭还提出,“要不去我们家清洗一下,换换衣裳吧。不远,再走个几百米,就是我们寨子了。”
路峥原本想说不用了,但林双和赵徐之都殷切劝他,加上卡旭也讲他们很欢迎外乡人,只要和他阿姆讲一声,并不麻烦。
盛情难却,路峥这才点头。
“你是什么族?”吉木问。
“丽龙族。”卡旭笑眯眯的。
林双看着卡旭衣服上的瑰丽花纹,细密的针脚和边缘挂着的银饰都充斥民族风情,很好看,“你们平时都穿这种衣服?”看样子不太方便,卡旭露在外面的手臂肌肉被齿轮状叶片刮的通红。
“今天是庆典,很重要的日子,所以要穿成这样,平时干活不会穿成这样的。”卡旭向林双张开双臂展示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大咧咧的他表情一变,“我的天,庆典——对不起,你们可能要晚一点才能换洗衣服,因为我阿姆已经去阿祖那里了,我阿姆她们也都去帮忙了,家里没人。”
卡旭双手合十,“你们想不想先参加我们的庆典,再吃点东西?”
林双他们没意见,泥人一般的路峥,也只能没有意见。
上路时,路峥已经逐渐适应了自己的狼狈,他尽力把自己身上明显的大块淤泥污处理掉,但达到体面的效果微乎其微。
两个学生都尽量不跟他对视,很怕这一笑,就要延毕了。
好在路峥是个足够淡然的,已经弄不干净,就没必要在脏掉的衣服上再做纠结,他问领路的卡旭:“是什么样的庆典?节日吗?”
“是我们丽龙主出阁楼的日子,其实就是他十八岁的生日,打这之后,他就可以去找自己的搭襟啦。”
丽龙族的小孩子按从前的传统,十五岁就算是成人了,也就可以踏上情窦初开,寻找意中人的道路,建立一段两心相悦的搭襟关系。
只有丽龙主是特殊的,因为在传说中,阿图卢的女儿差点死在她的第一位搭襟手上。
一行人走到寨子时,天空浮现夏日最常见的橙红色晚霞,只是今天霞光万丈,昳丽非凡,格外漂亮,太阳坠进茂密的绿林缝隙中隐约露出最后的面孔,瞧着马上便要西沉入泥土中了。
林双和赵徐之举着相机对漂亮的天空拍个不停,路峥的眼神却被这高低错落的木质房屋后,那高耸入云的碧树吸引——是望天木。
很明显,丽龙族的部落生活地距离路峥想要寻找的望天木种群地已经不远了。
进到林地里考察,可以拜托比吉木更熟悉这片雨林的丽龙当地人带路,住到卡旭家里,环境也好过他们风餐露宿在野外搭帐篷。
这样一想,摔进泥坑里,似乎是因祸得福。
卡旭带着他们进入自家院子落脚放下行李,便出发前往今晚能瞧见丽龙主的地方。
他为了看一眼野猪,回来的已经太晚了,从丽龙主青砖的木屋顺势而下的小路,地势高一点的地方,早就被人站去了,甚至还有不少脸生的,只是一看那盛装打扮后脖颈上佩戴的金石,就知道是塔木族的。
“这仪式要什么时候开始?”林双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寨子,人竟然这样多,道路两旁都要站满了,他和吉木竭力避开身后的路峥,谁也不想挨一身泥土。
赵徐之倒是不介意满身是泥的导师,而且他和路峥本就个子高,在一众丽龙族姑娘小伙中,可以说是鹤立鸡群。
“要等天变暗下来。”卡旭道。
从太阳落山到天黑,等候的时间不算短,最后一丝霞光被夜色吞噬,夜幕降临,天上明月高悬,繁星如织,恍若一道银河,这漂亮的光景是城市中见不到的。
与此同时,远处传来鼓声,擂的震天响,响彻整片绿林,夜里安分的鸟儿再度被惊飞,随之点亮的是站在蜿蜒小路两侧丽龙人手中的火把,好似接力一般,顺阶而下,将方才还黑黢黢的道路照的通明。
几张大鼓一同敲响,咚咚声如地动,还有些路峥一行人完全没听过的乐器,也奏了起来,伴随人群中同是丽龙人满是异域风情的吟唱,明明听不懂词句,也听不懂调子,但那从胸口发出的嗡鸣极具传染力,听得人耳朵发热,心口发紧。
“好像看到人了。”林双看到了远远的一小撮蚂蚁似的队伍。
最前面的人捧着吹奏的乐器,一路走一路吹奏,后面的人手里拎着发光的火球,一抛一抛地往天上扬,火球如流星坠落,次次都能被完好无损地抓回手里。
而中间呢——是轿辇似的东西,竹编的椅子,四周绑了彩绸,动作起来时随风飘扬,而这竹编的椅子上坐了一个人,太远,看不清五官,但那艳丽的、真开满鲜花又绑了彩绸,插上金银的发冠,相当夺目。
赵徐之用超强变焦的摄像头对准远晃动的人群处拍了一张,调出底片给林双看时,两人齐齐倒抽一口凉气。
林双一个审美极其刁钻刻薄的人都开口夸赞:“好漂亮的人。这是你们的神女?”
“不啊,”卡旭在嘈杂的人声和鼓乐中扯开嗓子:“丽龙主,是男伢啦!应当叫神子啦!”
“哈?!”
路峥在他们争论时,偏头睨了眼赵徐之手上的相机,画面拍的有些虚晃,莹莹的火光和漆黑的夜色融合,中央是盛装的花轿上端坐着一个单手支着尖尖下巴,似乎被硕大花冠压到头痛的小年轻。
他的确很漂亮,莹白的皮肤被冲天的火光映的莹润,如质地上好的珍珠,薄薄的眼皮下垂,目光落在两侧的人群中,充斥思量。
明明周围一切热闹与盛大都是因他而起,但他盛满火树银花的眸子里,风平浪静,无所欢欣,无所雀跃。
没由来的,路峥想起他大学时独自野外露营,在某棵皇家棕榈树上见到的鬼兰,也是这般白盈盈的,纤细的,姿态高洁的,一朵独立枝头。
就好似那棵将要腐朽的棕榈树,也和它毫不相干。
第04章 送花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