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主虽不明就里,但客人在笑,跟着笑是最保险的,他也听见曹南宗问神像的来历,便贴心讲解,普通人见不到月君的真面目,所以这个形象,是结合众多隔帘参拜月君的人提供的信息,艺术加工出来的。
“这神像是非做不可吗?”离开那个摊位,曹南宗还在小声问夏归楚,“我有那么胖?”
“胖才显福气啊,哈哈哈……你别再招我了,”夏归楚揉着酸痛的肚子,擦干笑出来的眼泪,“我笑不动了都哈哈哈……”
曹南宗扫他一眼:“原来以前你那么想带我逛夜市,是为了让我看这个。”
“哎你可别乱赖人,那时候这小摊在不在都是问题,”夏归楚忙严正声明,牵起曹南宗的手往前走,“还是要怪你太神秘,大家喜欢你,又见不着你真颜,难免过度脑补。”
曹南宗微微一笑,视线掠过其他摊位,只见月君的假神像几乎到处都是,还有各种变体,销路似乎都不错。
“你要是能多露面,也不至于出现这种伪劣产品,”夏归楚说着顿了顿,剑眉打成结,“等等,还是别露面了,你这么漂亮,被他们看到还得了!”
曹南宗这回是真笑出声了:“我是不在意露面的,但我妈说,月君只有远离人群,人们才会真心膜拜。”
一旦距离太近,神便不再是神。
可他算什么神?既没有通天彻地之能,也没有金刚不坏之身,更没有清净圆融之心,他不过是云流的泥塑人偶罢了,她说怎样就怎样。
曹南宗正想着,耳垂上忽然传来一阵痒意,夏归楚正拿着两只不同寓言花色的耳环,放在他耳朵上比对,笑着问他:“喜欢哪个?”
夜市上出售的饰品不会是什么成色好的贵重首饰,但曹南宗左看右看,竟犹豫起来,夏归楚笑他:“怎么这都能选择困难症?”
“因为是你送的。”曹南宗说这话倒是毫不迟疑。
夏归楚一愣,急急把头转向摊主,直接扫码付款,全买下。他早习惯和曹南宗讲话要多个心眼,面对曹南宗极少数的有话直说,反倒有些不知所措。
“那对孔雀羽的,正好搭上次我送你的那条裙子,另外这对,配你现在的裙子。”等脸上热度降下,夏归楚回头对曹南宗说,妥善安排了两对耳环的去处。
曹南宗还没说什么,摊主先一步笑道:“帅哥好宠女朋友啊。”
刚出口,摊主就发现自己认错了,曹南宗虽一头长发长裙,但身形和夏归楚差不多,并不是女性的体型。她忙怪夜市灯光太暗,让自己认错,又夸曹南宗穿裙子美得很,“现在男性Omega穿裙子也满常见的哈哈……”
夏归楚张口就要纠正曹南宗也不是Omega,却被曹南宗眼神阻止,拉走了。
“不用跟外人解释那么多,往好处想,这也说明我扮Omega扮得很成功吧,”曹南宗宽慰夏归楚道,“不说网上那些粉丝,教中许多人起初也以为我是Omega。”
他是千百年来持明教第一位男性月君,已经够让云流颜面扫地,于是他“成为”哪种第二性别,并不由自己。持明需要他像女性,像Omega,他就得学着做。
就像之前看见的那些假神像,人们造什么样的神,取决于他们想要什么。
夏归楚不满地嘟囔道:“可我第一次见你就知道你是Alpha。”
“哦?那你不觉得一个Alpha的信息素是白檀香,”曹南宗浅笑道,“太不像Alpha吗?”
“Alpha就是Alpha,还有什么像不像的?”夏归楚嗤之以鼻,“有人不喜欢,就让他们滚。”
他说这话时,有一种不可一世的傲气,配合夏归楚那张张扬的脸,嘲讽效果加倍,要是让讨厌夏归楚的人看见,非得气得七窍流血不可。
幸好曹南宗一点也不讨厌,他弯起嘴角,手放到夏归楚的头上抓了抓:“你啊。”这把头发和牙尖嘴利的主人不太像,很软。
“哎——那边那个帅哥,夏、归、楚?!真是你啊,老楚?!”
听见这熟悉的称呼,夏归楚立刻有了反应:“哎,老齐,你怎么在这!”
说话的是不远处一个画摊的小老板,他头上戴着画家帽,衣服上到处都是颜料点,闲散地坐在画架旁朝夏归楚招手。别的摊位都挺热闹的,就他这里有点冷清,倒不是因为他画技不佳,是他画的抽象画,不太符合游客审美。
夏归楚跟曹南宗介绍,这位卖画的老板是他的高中同学黎允齐,Omega,从小喜欢画画,读书的时候,夏归楚跟他学了不少东西。高中毕业后考上不同大学,黎允齐学美术,夏归楚学摄影,各自有了新的人际关系,联系便渐渐淡了。
“我靠老楚,你可别把我架在火上烤,你那基本都是自学的,我可没帮上什么忙,”黎允齐自嘲道,“说真的,这年头正经人谁学画画啊,考公卖货,哪个不比画画稳当?”
夏归楚闻言有些唏嘘,问道:“那你现在在哪里高就?”
黎允齐笑道:“去年年中前东家大裁员,我上司,业内数一数二的游戏原画,说扔就扔了,何况是我这种小喽啰。找了半年工作也没找着,干脆摆烂,当街摆摊,没想到这么巧碰到你。”
一番落魄,被他轻描淡写、嘻嘻哈哈讲来,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曹南宗有些动容,双手自然而然结出持明手印,道:“否极泰来,愿神主赐福于你。”
“……谢谢。”
黎允齐愣了愣,他虽是戈兰土著,但并非持明信徒,只是见曹南宗眼含慈悲,眸光似流光,被他这样看着竟觉得心里十分安宁舒适,再看那手印灵动飘渺,竟对持明教生出几分向往。
原本看生意不好,黎允齐意兴阑珊正想收摊,这会儿却起心动念,十分想画画,他拿起画笔说:“难得有缘碰见,不如我给你们俩画幅画像吧。”
“好啊。”夏归楚正有此意,他和曹南宗合影一直不多,借这个机会画一幅也不错。
黎允齐挽起袖子,露出光洁的小臂,一副准备大干一场的模样,他推着曹、夏二人坐到高脚凳上,嘱咐他们别乱动。
曹南宗点头答应,也正是此刻,他无意间瞥见黎允齐的手腕内侧,刺着一枚紫莲花的纹身,几乎和自己脚腕上的别无二致。
他的呼吸一刹那停滞,这个黎允齐恐怕不只是老同学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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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楚,危。
第40章 我不要了
落笔之前,夏归楚严厉提醒黎允齐,别搞什么艺术风格,就要素描写实。黎允齐狂翻白眼,嘲笑他画画可不是拍照。
不过画完一瞧,黎允齐还算给老同学面子,没给他整花活,一张扎扎实实的双人素描,逼真得夏归楚这个挑剔鬼都没言语。
原本他们俩都坐在凳子上,但夏归楚觉得这姿势莫名有些别扭,最后改成曹南宗坐着,夏归楚站他侧后方。
黎允齐笑夏归楚,说这站位显得他仿佛是菩萨身边的善财童子。看在画像免费的份上,夏归楚大度地没和老同学计较,只竖起中指警告了一下。
其实他只是习惯了,月影原本就是站在月君身后保护他的。
画像不算很大,但是加上黎允齐好心送他们的画框,拿在手上不太方便逛夜市,再看时间也有点晚了,两个人决定就此打道回府。
夏归楚抱着画,顺着彩灯照射的木板桥往回走,一路夸赞黎允齐画功还是挺牛的,曹南宗没什么反应,夏归楚又用胳膊肘捅了捅曹南宗,问他觉得如何。
对方目不斜视,只看前路,淡淡瞟来一眼:“是画得挺好,不过那位‘老齐’似乎有些偏心,画你比画我像多了。想来以前你也经常做他模特吧,以至时隔这么多年,还能画得又快又准。”
“那是因为你本来就难画吧,”夏归楚笑道,“我也只做过几次模特,根本坐不住好么?”
他又低头研究起那画,比刚拿到手时更仔细,脚步不知不觉越走越慢。
向来都是他给别人拍照,自己出现在画中还真有些不习惯。夏归楚也不太喜欢看自己的照片,因为总会忍不住挑剔照片构图、光影,画也一样,夏归楚的视线只在自己身上转了一下,就全聚焦到曹南宗身上去了。
从画上,夏归楚没看出黎允齐画自己时更用心,倒是发现刚才光线暗时没看清的东西,画里的曹南宗五官不变,却有种和平时迥异的苦郁,他以为自己看错,眨眨眼再看,那一抹苦郁又像滴水蒸发,不见了。
老同学的画功确实厉害,黎允齐捕捉到的是夏归楚都没见过的曹南宗,而曹南宗面对生人,也流露出半点真,因为陌生,所以没有顾虑也不设防。
他和夏归楚望向同一方向,倒看不到彼此。那一霎那,夏归楚心中收到画的轻盈喜悦,被另一种浓稠酸味腐蚀。
人人隔帘敬月君,不近也不懂曹南宗,夏归楚自问也在追寻,给他拍过许多照片,试图拼凑出一个完整真实的曹南宗,如今萍水相逢的人,凭什么比自己看得更透?
“他明明画你画得更好。”夏归楚抬头,只见朗月皎皎,人群茫茫,普拉河在脚下汩汩流逝,曹南宗竟不知去向。
画摊打烊,黎允齐关掉最后一盏灯时,脚下突然移来一道阴影,那影子被月光和周围灯光照得毛绒绒,雾蒙蒙。
黎允齐迎上去,问道:“怎么回来了?”
等一路折返的气顺下来,曹南宗才不紧不慢说:“黎先生,你和阿楚以前是什么关系?”
“同学啊。”
曹南宗显然并不满意这个答案,他也不逼问,只是凝神看着黎允齐的眼睛,说出自己的猜测:“是前任吧。”
黎允齐难掩脸上的惊讶,以他刚才的观察,曹南宗可不像个直肠子,他挠挠下巴道:“这么多年了,不算正经前任了吧?”
曹南宗笑了。
黎允齐被他笑得有点不好意思,解释自己不是故意隐瞒,只是实在年深日久,夏归楚介绍时也只说是同学,那自己何必画蛇添足,提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
好歹做过几年社会人,黎允齐不会看不出眼前这位和夏归楚关系匪浅,还戴着个面具,多半是夏归楚新相好,只怕还不稳定,所以夏归楚也没有主动告知此人是谁,对方似乎也没什么意见。
被裁后回到戈兰,黎允齐戒了网瘾,重回小镇慢节奏的生活,并不关心也不熟悉网络热点的风起云涌,对夏归楚的印象还停留在他和暮云集团的小曹总合合分分。
他劝曹南宗道:“长这么大谁还没几个前任?都是过去的事了,珍惜当下才是真,你真要介意,还不如担心他前夫呢,好像叫曹、曹……”
“曹南宗。”
“哎对对,就是这个人,当年他们结婚那会儿好像还挺轰动。”黎允齐摸出烟盒,问曹南宗要不要来一根,长发美人摆手婉拒,他便自顾自点上烟,“你看老楚都一离过婚的Alpha了,行情本身就不怎么样了,让让他吧。”
曹南宗唇边笑意加深,点头赞同,视线却飘到黎允齐手腕内侧,羚羊挂角平平一问:“这个纹身挺漂亮的。”
“好眼力,”黎允齐大大方方笑道,“我也挺喜欢。”
黎允齐走了。他性格很好,夏归楚和他之间一定有过一场很好的爱,望着他摆手远去的身影,曹南宗心想,那是同学少年初识爱滋味的懵懂炽热,时隔多年再忆起,心下也是一片柔软坦然。
曹南宗在画摊前的木桥呆站,不知过多久,好像很长,又似乎很短,直到被路人嫌挡路,左推右搡,差点被拱下河去,他才下意识脚下一踏,用力站稳,不料竟踩进桥板突出的粗钉。
他微微蹙眉低头瞧,那钉子其实十分钝,倘若穿鞋,再略小心些,未必会被它害。
可惜他是赤脚。
鲜血漫入焦黄木板缝隙,曹南宗干脆长裙一摆,席地坐在木桥边,脚伸出桥板外,静静看血溶于水,朱红坠碧波。
“曹南宗!”
一声厉喝唤得曹南宗回首,只见光怪陆离的夜市灯光下,夏归楚搡开人群,脚步狂乱地朝他奔来,Alpha的拥抱来得莽撞又用力,曹南宗几乎被勒得喘不过气来。
他伸手拍拍夏归楚的后背,掌心摸到一片汗湿,热腾腾的躯体在曹南宗怀里大口呼吸,心脏跳得仿佛触及他的心脏。
“阿楚,”曹南宗微笑道,“我又不是小孩,还怕走丢,这么急干什么?”
道理都明白,可一晃眼人就不见了,打电话也没人接,夏归楚先回了趟民宿也没找到人,叫他怎能不慌吗?曹南宗这个不称职的本地人,根本不熟这一片,戈兰也从来不是治安多好的地方,担心他出事理所当然。
“你没事瞎跑什……”一句话还没说完整,夏归楚打眼瞧见曹南宗的脚,简直眼前一黑,“你这脚又是怎么回事!”
“小伤,”曹南宗轻描淡写,“血快凝住了,哎你说得对,有时是该穿鞋。”
夏归楚哪有心情和他说这个,暗暗咬牙切齿,在心里把“曹南宗大傻X怎么总是不把自己当回事”骂了个千百遍,握住他脚腕细看脚心,饶是有心理准备,仍被血窟窿吓得手有些抖。
摸遍全身也没找到处理伤口的工具,夏归楚当即打算拦腰把曹南宗抱起来,曹南宗却推开夏归楚,只扶着他手臂,单脚站了起来,说赶紧回去吧。
夏归楚深吸一口气,尽量平稳道:“回去个屁,这得去医院。”
他抿紧唇,半搀半背,将曹南宗架住,两人三足地往民宿走。血将凝未凝,在身后蜿蜒出一条断续的小蛇,像纸上挥洒的朱砂。
“咦,”曹南宗打量夏归楚,奇道,“那画呢?”
夏归楚没好气地答:“扔了。”
曹南宗摇头道:“那样好的画,又是老同学送的,怎么扔了?”
还惦记那破画呢,夏归楚有点心烦,拿那么一幅画,慢慢走时还好,着急找人的时候立刻碍手碍脚,还怎么找人?虽然是有点对不住老齐,下回请他搓一顿赔罪得了。
“黎先生挺有意思的,你以前眼光很好,”曹南宗还在讲,听不出喜怒,“只是今天才知道,原来我才是拿替身剧本的那个。”
夏归楚拧眉停住脚,莫名奇妙道:“什么替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