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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生香_分节阅读_第57节
小说作者:许一疯   小说类别:耽于纯美   内容大小:437 KB   上传时间:2024-05-21 12:01:58

第62章 乱局17

  病房外,江为倚靠着墙壁嘴里叼着未点燃的烟,见程之逸出来,有些忿然地说:“程哥,咱俩都认识这么久了,也没给我个联系方式啊!”

  “没必要。”程之逸自顾自地往走廊尽头走着。

  “他今天应该是要去找桑瑞,我觉得你们可以试着跟一跟。”江为把烟别在耳朵上,显得格外违和,没了戏谑,他认真地和程之逸这样说。

  对方在电梯口终于扭头看着忽然正经的小朋友。

  江为冲他笑着解释:“自从桑瑞出事后,董承华虽然表面还保持着吊儿郎当的样子,但精英班的人和我说,他已经借了好几次学霸们的笔记了,每天晚自习之后借走,第二天早饭时候归还。”

  俩人进了电梯,江为又主动按下楼层:“他浪荡了十几年,我不信他最后这几个月打算放下屠刀,回头是岸了。”

  “所以你觉得他是为了桑瑞?”

  “嗯,今天放学那会儿他的书包塞满了笔记本和试卷,那些试卷都是他的,他空白着一道题也不做,留下干什么?当厕所手纸啊?”刚说完,电梯正好到了一层,将为出去前,分明看到程之逸嘴角的笑容。

  “嗯,我知道了,这个信息很有用。”程之逸和他道别,“不过,后续你还是不要过多参与,包括他所有的事不要告诉任何人。”

  走到医院门口,江为忽然凑近他,低声说:“我知道嘛,保密原则。”还没等程之逸后退一步,他主动拉开距离,“不过在学校,总归是我方便观察一点,我只是为了你,也不是什么正义作祟,你放心,我有分寸。”

  这些话像个大人,程之逸失笑着:“那谢谢你。”

  虽然语气听不出半点感激,可这个笑容绝对是最好的感恩。

  董承华在病房的窗户前看着程之逸离开,才收拾好东西出院。和桑瑞约好是中午到,现在已经下午了。

  程之逸没有去派人跟着他,董承华很聪明,派人明目张胆地跟着太过引人注意了。他此刻跟着江为走在泥泞的小巷里,对方皱着眉头,满脸嫌弃:“程哥,如果不是为了你,我绝不可能踏足这种地方。”

  “回去给你买双新鞋补偿。”程之逸看着这个旧式的平房区,桑瑞没搬家之前就住在这里。

  “真的?你男朋友不生气吧?”江为停了下来,惊喜地转身问程之逸。

  对方无奈地解释:“是你非要把他当情敌,而我只把你当朋友,他为什么要生气?”

  江为的惊喜凝结在嘴角,他撇撇嘴转身继续走着:“行吧,忽然觉得你也没多好。”

  “嗯,我本来就很糟糕。”程之逸觉得这个小孩儿终于说了句实话,他的确不好。

  这片平房区并不大,就是一条条的巷子像棋盘一般复杂,江为还故意走的很慢,拖延和程之逸在一起的时候。

  “我除了来这里,还有别的事。”程之逸提醒着,显然察觉到了对方的心思。

  江为立刻加快了脚步,尴尬地笑着:“我,我也不是很熟悉这里。”

  “嗯。”

  江为顿时觉得这个人太闷了,他开始佩服起时鸣来,对方得多有忍耐力才能受得了程之逸这么闷的人。

  “程哥,我能冒犯地问一句,你和时鸣警官,谁在上面啊?”江为故意逗着他。

  谁知对方面不改色地回答:“他。”

  江为意兴阑珊地说,“那你可真辛苦,我要是有你这么好看的男朋友,我一定不让你那么辛苦。”

  程之逸听着这句话想笑,他主动问:“只是因为我好看?”

  “对啊!”江为立刻否认,“呃,也不全是,你性格很好,又优秀又有能力,在你之前从来没把谁放在眼里过。”

  “第一眼的心动,不是喜欢,那只是荷尔蒙作祟罢了。在欧洲读书的时候,我因为这张过于柔美的脸,被高年级的男生堵在厕所欺负嘲笑,后来我想去学散打,父亲却觉得与我家族优雅的气质不符,我也想过留胡子,这样看起来凶悍一点也没人欺负我,大学回到了国内,因为读的是侦查系,男生很多,刚入校分宿舍的时候,很多男生抢着和我一个宿舍,那时候我以为他们都是想和我做朋友,直到半夜突然有人爬上我的床,压在我身上开始脱我的睡衣,我才知道这是他们的恶作剧。所以我很排斥别人的靠近。”

  江为的脚步又慢下来,和程之逸并肩走着,安静地倾听,对方的声音越是平静,他的心里越是难受。

  “后来,我去学了散打,跆拳道。拳头砸向那些靠近我的人,心怀不轨的人,那是第一次我意识到安全感这件事,只能自己给自己。”

  “那,那你的男朋友?”江为闻着淡淡的冷香,鼻子有些酸。

  “他?”程之逸微笑着,“他和这些人都不太一样,他刚见了我,觉得我很矫情,假正经,我是他的老师,在我第一节课上,他大闹课堂,后来处处和我作对。全校师生都知道他讨厌我,但我好像喜欢他。”

  “为?为什么?”

  “因为从来没有人把我当过他下意识里的第一选择。”程之逸回忆着那个楼梯处的拥抱,“虽然他本性如此,换成是谁他都会那么做,但这并不影响,我对他的喜欢。再后来,我们慢慢和解,他开始追求我,我突然发现,这个人能给我久违的安心。”

  “然后,你们就在一起了?”

  “然后我们就分开了。”

  江为愣了,连忙追问:“那是,是不是他也和之前那些人一样伤害你啊?”

  程之逸摇摇头:“不,他对我没有那种想法,他哪怕抱着我拥吻,也只是因为想亲我,别无其他。是他太好了,我配不上。”他把俩人六年的纠葛总结成这一句话。

  “所以,喜欢其实是一个很沉重的事情,我不希望你这么小就面对它的沉重,但我希望未来你遇到真正喜欢的人时,能生出无数共担风雨的勇气。”程之逸站在巷子口,看着江为认真地说完这段话。

  对方撇撇嘴:“知道了,程哥,那我可以作为朋友喜欢你嘛,你别灰心,喜欢和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祝福,多一个人喜欢你,你就多一份底气,我说我喜欢你,其实是在祝福你永远开心。”他露出那个标志性的虎牙,冲着程之逸笑。

  随后他指着右边:“这里,拐过去,就到了。”

  程之逸在心底道着感谢,谢谢这个可爱的祝福。

  江为掏出提前准备好的钥匙开门:“有钱什么都能办到,怕你们查他原来住的地方,我直接重新租了下来,还特意吩咐房东,别动桑瑞原来的东西。”

  程之逸刚要迈进门的脚步一顿,侧目看着对方,第一次生出些赞许的目光。

  江为替他打开门:“进去吧,还要我抱你进啊?”他学着时鸣那句话。

  程之逸没和他计较,进了这间空旷的院落。江为让保留原貌绝对有意义。

  一推开门,里面还有很多杂物没来得及搬走,他开始在桑瑞留下的一堆东西里一一翻看。

  “程哥,你要找什么线索?我帮你找找看?”江为进门时还在扇着扑面而来的霉味儿,现在看程之逸弯腰翻找,自己这样似乎有些做作了。

  “不用,我自己来就好。”

  房屋并不大,这里的租金应该不贵,是桑瑞单亲家庭可以负担得起的,留下的东西除了些不值钱的物什,还有买来得及搬走的床褥,破旧的自行车,甚至是老式的收音机。

  江为站在门口评价:“果然是学霸,书都一本不剩?要我搬家,再破的自行车都得搬走,把书全留下。”

  程之逸就这样一直翻找到傍晚,就在他打算放弃的时候,橱柜里的空玻璃罐吸引了他的注意。因为全部陈旧积灰的瓶瓶罐罐里,只有这一个格外得新。

  他拿起细看,瓶身贴着标签:新辉蜂蜜。

  “新辉蜂蜜?”程之逸默念着这个熟悉的名字。

  见程之逸待在厨房久久不动,江为跑进来忙问:“怎么了?哥!”他的目光聚焦到程之逸手里的空瓶。

  “这不是董承华他们家的蜂蜜吗?”

  程之逸看着他。

  “刚开没多久我还问过董承华,为什么他老爹一个开高档会所的老板居然去开养蜂场,他和他爸关系不好,骂了句神经病就走了。”江为指着这个瓶子,“这就是他们家生产的蜜。”

  程之逸低头看着这四个字,若有所思。

  从桑瑞家出来之后,唐烬已经开着车等在了附近,江为很开心这一下午和程之逸独处的时光,他站在岔路口和他告别:“程哥,记得你说的,要给我买新鞋啊!”

  “好。”程之逸看着他,认真地答应。

  江为心满意足地奔跑在黄昏里,他觉得这破地方的空气都格外的甜。

  程之逸已经坐在了保姆车里,盯着屏幕上移动的红点微微蹙眉,董承华没有回家,也没有在市区任何地方逍遥,而是去了郊区的乡镇。

  唐烬看着屏幕,肯定地说:“他去找桑瑞了!”

  “嗯。”程之逸忽然觉得自己都暴露给了对方,居然还要去找桑瑞,那一定是现在非说不可的事。

  董承华站在门口,看着这扇楼门贴满花花绿绿小广告的门,深呼了一口气,做好心理建设之后,终于敲开了门。

  只是半个月没见,桑瑞的脸更骇人了,脸上的纱布浸满黄色的脓水,另一侧的脸连着露在外面的脖颈,已经布满了像鳄鱼皮一样绿褐色的鳞斑。

  桑瑞平静地说:“进来吧!”因为面部肿胀,他的视线有些模糊,走路很慢才能走回那张床。一进卧室,董承华看到空空如也的书桌,问:“书呢?”他慌张地房间地张望。

  “我烧了。”床紧靠着窗户,桑瑞蜷缩回角落里,一动不动。

  “为什么?”

  “念不下去了。”

  董承华发疯似得把人从床上捞起来。

  长期卧床和精神折磨,桑瑞已经瘦了只剩下皮包骨头。董承华抱着他时,像抱着一堆枯柴。

  他把他抱在书桌上,直接拉开的自己的书包,把里面的东西倒了出来:“书烧了是吧,那用我的书,读不下去,我明天开始请假,天天来看着你读。”

  忽然间,一堆课本和笔记倒出来之后,是一只球鞋。董承华愣了,桑瑞看到后,忽然笑了起来,他拿起鞋子看了看鞋底已经干了的泥巴,笑着问:“你都知道了?”

  董承华受不了他这样的平静,就像是死刑执行前那种绝望的安静,令他足够恐惧。他瞪着眼睛,像要把桑瑞盯穿一般:“所以,真的是你?”

第63章 乱局18

  桑瑞没有回答,只是感觉脸上的脓水越来越多,他难受地想去清理,却被董承华扼住肩膀:“真的是你!你疯了吗?那是丁暖啊,是你同学。”随后他像想到了什么,“不对,你和她没有什么仇怨,你是为了血浆?桑瑞,我不是给一直给你……”

  桑瑞冷笑着,拉过董承华的手臂,把衣袖卷起,上面密密麻麻的针眼清晰可见:“你以为我不知道你那些血浆是哪里来的吗?”

  他的猜测得到了确认,桑瑞松开他的手臂,从桌上跳了下来:“我不值得你这样,也不想这样成为你的负累。”

  他拉着桑瑞的手腕,恐惧又难过地说:“不管怎么样,你都不该杀人,你在犯罪,一旦警察找到你,你后半辈子就会在监狱里……”

  “你真可笑,你不也在犯罪吗?”桑瑞回头看着神情悲凉的人苦笑,“你能,为什么我不行?”

  “那不一样,我的人生早就烂了,你没有。”董承华眼底闪过一丝光亮,随后和桑瑞说,“你把这双鞋给我,我去自首,我不报仇了,桑瑞,你从来没有见过丁暖,那晚是我跟踪之后杀了她。这几天江为一直都跟那个警察走得很近,我可以卖个破绽给他。你不能进去,安阿姨只有你了,你进去她更没了希望。我不一样,我就算死了,董辉也不会为我流一滴泪。”

  “但我会。”桑瑞逼回眼泪,直接抱紧了眼前的人,他不能哭,眼泪会让脸烂得更快。他只能伏在董承华的肩膀,让泪水都打湿在他的衣服上。

  “我想回学校,想坐在教室,想和学生一起备考,可这到底是为什么?我为什么忽然变成了野兽,身上到处溃烂,离不开血,离不开牢笼。我想过死,可我放不下妈妈和你。我多希望,那天晚上是我杀了丁暖,这样我可以永远待在笼子里,不用再连累你。”

  董承华眼底的泪还没来得及收回,他诧异地问:“丁暖,不是你杀的?”

  怀里人摇摇头:“不是,但我是目击者,那天你拿走我的鞋,去寒山公园比对花纹,我都知道,我的确出现在了那里,但人不是我杀的,我也不知道她怎么死的,那天我瞒着你进城,是因为听说市三院有血液病的专家坐诊,所以我去看病,结果我排了一天的队,到晚上专家离开,我还是没有等到,等我从医院出来就下起了雨,医院对面的就是寒山公园,我打算找个没人的凉亭避避雨再打车回来,然后和丁暖还有一个陌生的男人到了一个凉亭。”

  “是,是那个男人?”

  “嗯。”桑瑞情绪缓和下来,坐在床边抱着膝盖,慢慢回忆,“当时光线虽然很暗,但我还是看清了那个人的脸,和我一样的脸。”

  董承华惊讶地说不出话:“和你一样?”

  “对,我和丁暖中间隔着他,丁暖一定也看到了,受到了惊吓,所以才慌忙淋着雨跑开。她走没几步,那个男人也跟着走了上去,我当时其实是想找到他,问问他知不知道这是什么病,结果就看到他追到了丁暖,一口咬了下去。”桑瑞哽咽了一声,“她一定不知道当时她的朋友就在一旁看着,却什么都没有做。”

  董承华握上他的手:“这不是你的错,桑瑞,找个机会去公安局把这些真相说出来,一是可以洗清你的嫌疑,二是可以找到那个人,或许我们能从他身上知道病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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